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模板17篇)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模板17篇)

ID:9206437

时间:2024-01-14 14:07:11

上传者: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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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的恰当术语。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根据民政部及我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抢抓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在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基础上,充分做好秋冬季疫情应对策略调整,抓紧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打赢秋冬季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的原则,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属地疫情风险等级的不同,老年人集中生活形态的不同,分类施策,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政策。

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机制,落实“四方责任”,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疫情防控总体布局。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

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随所在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不同,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执行《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96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常态化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规范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

8.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手消毒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禁止互相交流。

1.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执行。

2.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

(一)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推进通勤员工、厨房工作人员、保安、保洁、身体适宜且自愿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鉴于秋冬季呼吸道感染流感易发、高发特点,各区民政局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好机构内工作人员、身体适宜的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

(二)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三)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四)加强物资储备。各区应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具体配备标准参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京民养老发〔2020〕78号)执行。

(五)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

(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其他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区民政局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财政局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等政策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提供资金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区要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各区民政局要指导并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各区对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本市养老机构、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依照本操作指南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日常防控工作。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定期召开例会,解决日常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各项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照料单元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专项经费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融入到养老机构各部门日常的工作之中,形成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模式。

实施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加强清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基本医疗用品的储备,注意储备物资的有效使用期限,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情况,清点库存数量,及时补充必备物资。

二、做好人员防护。

(一)老年人防护要求。

1.加强健康监测,完善健康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健康基础信息日常监测、记录。通过体温、血压、血糖及常见病症等监测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和呕吐、腹泻、黄疸、皮疹以及结膜红肿等相关症状,做好记录和报告。如发现与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应由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做好日常体温监测。每天至少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老年人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倡导老年人勤洗手,保证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养成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挡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的良好卫生习惯。

4.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

5.严格实行分餐制,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建议分散就餐。确有困难只能集中就餐的,实施分时段就餐,人数控制在最大容客量的50%以内,就餐时老年人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

6.根据基本生活能力状况,进行适宜运动锻炼,合理安排饮食,做到营养均衡,睡眠充足。

7.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慢性肺病、心脏病的老年人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

8.罹患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注意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落实医养结合相关要求,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9.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疏解其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健康观察室(区)观察的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怀,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二)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1.加强员工健康排查,建立“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每一名员工健康状况、近期活动轨迹,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等。每天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单位报告发病情况及旅行史、接触史,不得带病上班。

2.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疫情期间养老服务相关管理及服务要求、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等内容,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3.实行从业人员轮岗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加强工作人员心理调节。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机构负责人及备班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随时处理应急状况。

4.社交活动保持合理的距离,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人员密集密闭的场所应该佩戴口罩。在交谈、候车、等电梯、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5.疫情期间安全出行,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掌握正确手卫生的技能要求,按本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手部清洗消毒,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并视使用情况及时更换。

7.从业人员宜在机构内统一食宿。建议采取分餐制,自备碗、筷等食具,不能分餐时使用公筷公勺。保持集体宿舍的清洁与卫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

8.进行适宜运动锻炼,合理安排饮食,保障营养充足,保证睡眠充足。

9.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正确佩戴口罩、手套。

三、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来人员。

1.制定家属探视管理制度,规范家属探视活动,建立预约探访制度,规范管理进出人员。如须探视要做好进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及问询,同时落实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探视人员总量控制、探视路线管理、限定探视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举措。所有探访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相关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情形,禁止进入机构。

2.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

3.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的,需询问工作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并由工作人员陪同,按规定路线到达指定区域。

5.车辆应按规定入口和路线进入养老机构,并在指定位置停车,驾驶员配合机构做好车辆消毒。出租车、网约车等不得进入机构。

6.根据防控要求,必要时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非必要外来人员进入、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二)老年人外出。

1.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未设立医务室的养老机构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老年人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

2.回家返院和新申请入院的老年人,无异常症状且无7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史或病例接触史的,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以返院或入院。入院后先在健康观察室(区)单独居住,健康观察14天,无异常症状后,方能进入院内生活区。

(三)员工通勤及外出。

1.严格控制院内工作人员外出频次,每次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该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揉眼、抠鼻等行为;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居住地所在社区发现疫情的,要立即向机构报告。

2.根据防控要求,实施食材采购人员等后勤人员在外负责服务保障,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3.复工返岗和机构招聘新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可直接上岗。

四、规范清洗消毒。

采取预防性消毒。没有出现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场所,室内空气以自然通风为主,环境以清洁卫生为主,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预防性消毒工作记录参照市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冰箱冰柜清洁消毒指引》执行。

五、合理通风换气。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在保证老年人和护理人员保暖的前提下,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应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加强通风效果。采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由专业机构进行清洗、消毒,检测结果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并出具合格报告方可使用。日常运行管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执行。

六、做好食品原料购买及贮存。

(一)一般要求。

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规定。

(二)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

2.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养老院内饲养和屠宰畜禽。进口肉类水产品需向供应方索取核酸检测证明。

3.加工前进行感官查验,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无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预包装食品原料应查看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三)运输贮存。

1.食品原料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求。

2.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防止交叉污染。

3.盛放食品原料的容器及工具应坚固、无毒、易清洗。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原料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加工。

4.运输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原料时应使用冷藏车或采取有效的低温保鲜措施,确保按食品标示温度条件贮运。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局联络人:

1.明确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运行,对本院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4.督查各养老机构所需物资储备:消毒物品、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防护服装、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确保一个月以上所需;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1.根据接待能力,按照“限定时间(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安排探视。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2.严格各养老机构对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机构严格执行手卫生及口罩佩戴管理,尤其是接触咳嗽老人前后均需使用流动水或快速手消液执行七步洗手法,正确佩戴口罩。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4.机构遇发热、咳嗽、胸闷老人第一时间向疫情应对小组报告可疑情况并通知家属送医,同时做好护理区消毒工作及加强对其他院民做好心理疏导;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5.机构员工尽量不参加大型聚会、大型聚餐,避免前往人口密度大、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严格做到“两个尽量”、“两个严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汪,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1.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各养老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3.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为全面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养老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养老机构老人生活的影响,确保入住老人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亲属探访和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

(一)严格工作人员出行要求。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若需前往或返回请在所在单位报备,杜绝先出省后报备的现象。

2.建议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省,鼓励工作人员在台山过节。鼓励在院老人在院过节,若回家过节返院要按相关防疫措施处置。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二)加强重点地区返台山人员排查。

各机构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返台山人员的摸排,督促相关人员返台山后迅速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一)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出入管控。

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贯彻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制度规定和防控指引要求,坚决阻断外部输入风险。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隔离等防控举措,坚持“人”“物”同防,严格抓好养老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监测和消杀。要严格落实探视规定,预约管理,控制流量,探视人员在探视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域。一旦发现机构内有疫情风险等重要情况,要立刻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做好应急处置,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

(二)落实防疫物资储备。

各养老机构要做好防疫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和服务对象专用物资的储备,养老机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量原则上应满足本机构1个月满负荷运转需要。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四)加强场所疫情防控。

做好本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更新和防控提醒措施,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五)加强个人防护。

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在院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六)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和积极推进疫苗接种。

机构工作人员持续落实每14天核酸检测1次的工作要求,对于新收或离台返回养老机构的人员及时开展3天核酸检测2次,间隔24小时以上。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

各镇(街)政府、各养老机构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养老机构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

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要带头谋划、部署安排、各尽其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防控管理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管理措施,发现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各养老机构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查缺补漏并继续加强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德民政发〔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入住老人和护理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理及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和护理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式、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依靠科学、依法处置、公开透明、群防群控的原则,切实履行责任,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内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运转,成立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街社联动”的工作原则,重点对属地无证无照无备案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拉网式、无死角、全覆盖排查,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全面掌控相关情况。

(二)建立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综合管理制度。

1.外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要采取封闭管理,取消老人外出申请,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养老机构要主动帮助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人一律不准返院。

(2)外部人员。疫情期间外来人员不得对服务对象进行探视;养老机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快递等物品在门外设置接收点等。

(3)工作人员。外地返回且身体状况正常的进行15天居家隔离观察,如出现相应症状的建议在家留治和休养,暂不返回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测量体温、观察有无症状等。

2.内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每天测体温2次(早晚各一次);每天进行3次消毒,每次消毒房间内要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每天进行3次通风,每次通风半小时;每天老人和家属视频通话2次,及时和家属沟通老人的健康状况,有效缓解了老人和家属的焦躁情绪;老年人及工作人员随时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消毒;每位老年人及工作人员每天喝水不少于1500毫升;取消院内集体性活动。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服务对象居室;在公共活动空间应戴口罩等;加强服务对象心理调节,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等。

(2)工作人员。工作入员入院每天要做到“一人一消”,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消毒;(包括,衣帽、裤子、鞋、手机、耳、鼻、口、手等部位进行酒精擦拭消毒);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一人一测”;每天每人进行一次体温测量;(体温在37度以上,需进行居家隔离,满15天后方可上班);工作人员在休息日要进行“一人四问一视频”,询问员工休息时间内有无聚餐、聚会活动,询问本人及其家人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史,询问员工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询问员工的家人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以上发现存在一种情况请员工及时在家隔离休息。护理主任或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要对休息日休息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一次视频确保本人在家中。

(3)环境、物品消毒。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及物品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

(4)服务对象个人卫生。加强服务对象个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洗浴,但不得集中使用公共浴室。

1.服务对象台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入院日期、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等项目。

2.工作人员台帐。内容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时间、家庭住址、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

3.体温测量台帐。内容包含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2次。

4.环境消毒台帐。内容包括消毒时间、地点、人员等。

5.服务对象外出就医台帐。内容包括就医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机构时间、回机构时间、患病名称、防护措施等。

6.外出采购人员台帐。内容包括外出采购人员姓名、出机构时间、到达地点、返回机构时间、体温、消毒等。

7.隔离间使用台帐。内容包括使用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使用隔离间时间、使用原因、退出时间等。

8.老人离院台账。内容包括离院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院时间、离院原因,离院老人家属签字等。

9.疫情上报台帐。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症状、上报机构名称(以及人员姓名)、上报时间、反馈处理意见、本院处理情况等。

1.外出就医流程。

2.服务对象患病处置流程。

3.非疫情死亡人员处置流程。

4.发现疫情症状上报流程。

因不可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进行疫情防控实地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亲属探视、禁止接收老人入院、禁止外出老人返院等。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上报区民政局。

(六)严格落实巡查和应急值守制度。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各时间段巡查。重点查看养老服务机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前,受疫情防控影响,老人长时间吃住、生活在房间内,要特别注意防范电器、插排长时间连电的安全隐患、吸烟隐患。要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好老年人的精神状态,防止老年人情绪失落。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要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里疏导。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民政局报告,并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曾与患病症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同时加强防护设施以及日常物资储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民政部《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要求,进行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管理制度、台账和流程,要突出严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决遏制病毒传播和输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统筹谋划,形成合力。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应对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并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防控,积极报送信息,主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三)严肃纪律,履职尽责。

做好肺炎。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入住老人和护理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理及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和护理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式、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依靠科学、依法处置、公开透明、群防群控的原则,切实履行责任,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内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运转,成立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街社联动”的工作原则,重点对属地无证无照无备案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拉网式、无死角、全覆盖排查,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全面掌控相关情况。

(二)建立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综合管理制度。

1.外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要采取封闭管理,取消老人外出申请,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养老机构要主动帮助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人一律不准返院。

(2)外部人员。疫情期间外来人员不得对服务对象进行探视;养老机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快递等物品在门外设置接收点等。

(3)工作人员。外地返回且身体状况正常的进行15天居家隔离观察,如出现相应症状的建议在家留治和休养,暂不返回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测量体温、观察有无症状等。

2.内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每天测体温2次(早晚各一次);每天进行3次消毒,每次消毒房间内要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每天进行3次通风,每次通风半小时;每天老人和家属视频通话2次,及时和家属沟通老人的健康状况,有效缓解了老人和家属的焦躁情绪;老年人及工作人员随时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消毒;每位老年人及工作人员每天喝水不少于1500毫升;取消院内集体性活动。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服务对象居室;在公共活动空间应戴口罩等;加强服务对象心理调节,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等。

(2)工作人员。工作入员入院每天要做到“一人一消”,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消毒;(包括,衣帽、裤子、鞋、手机、耳、鼻、口、手等部位进行酒精擦拭消毒);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一人一测”;每天每人进行一次体温测量;(体温在37度以上,需进行居家隔离,满15天后方可上班);工作人员在休息日要进行“一人四问一视频”,询问员工休息时间内有无聚餐、聚会活动,询问本人及其家人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史,询问员工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询问员工的家人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以上发现存在一种情况请员工及时在家隔离休息。护理主任或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要对休息日休息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一次视频确保本人在家中。

(3)环境、物品消毒。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及物品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

(4)服务对象个人卫生。加强服务对象个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洗浴,但不得集中使用公共浴室。

1.服务对象台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入院日期、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等项目。

2.工作人员台帐。内容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时间、家庭住址、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

3.体温测量台帐。内容包含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2次。

4.环境消毒台帐。内容包括消毒时间、地点、人员等。

5.服务对象外出就医台帐。内容包括就医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机构时间、回机构时间、患病名称、防护措施等。

6.外出采购人员台帐。内容包括外出采购人员姓名、出机构时间、到达地点、返回机构时间、体温、消毒等。

7.隔离间使用台帐。内容包括使用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使用隔离间时间、使用原因、退出时间等。

8.老人离院台账。内容包括离院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院时间、离院原因,离院老人家属签字等。

9.疫情上报台帐。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症状、上报机构名称(以及人员姓名)、上报时间、反馈处理意见、本院处理情况等。

1.外出就医流程。

2.服务对象患病处置流程。

3.非疫情死亡人员处置流程。

4.发现疫情症状上报流程。

因不可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进行疫情防控实地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亲属探视、禁止接收老人入院、禁止外出老人返院等。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上报区民政局。

(六)严格落实巡查和应急值守制度。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各时间段巡查。重点查看养老服务机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前,受疫情防控影响,老人长时间吃住、生活在房间内,要特别注意防范电器、插排长时间连电的安全隐患、吸烟隐患。要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好老年人的精神状态,防止老年人情绪失落。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要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里疏导。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民政局报告,并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曾与患病症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同时加强防护设施以及日常物资储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民政部《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要求,进行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管理制度、台账和流程,要突出严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决遏制病毒传播和输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统筹谋划,形成合力。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应对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并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防控,积极报送信息,主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三)严肃纪律,履职尽责。

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非凡,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落实各项要求,摒弃麻痹大意思想,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并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同社会上或身边的错误思想、误导言论作斗争。发生失职现象,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汪,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1.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各养老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3.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 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 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

计划。

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 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 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 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 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 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 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 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 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 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 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 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 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养老机构年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三、联络人及电话。

局联络人:

四、强化工作管理职责。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

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五、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

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

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

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

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加强内部防控管理。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街社联动”的工作原则,重点对属地无证无照无备案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拉网式、无死角、全覆盖排查,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全面掌控相关情况。

(二)建立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综合管理制度

1.外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要采取封闭管理,取消老人外出申请,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养老机构要主动帮助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人一律不准返院。

(2)外部人员。疫情期间外来人员不得对服务对象进行探视;养老机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快递等物品在门外设置接收点等。

(3)工作人员。外地返回且身体状况正常的进行15天居家隔离观察,如出现相应症状的建议在家留治和休养,暂不返回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测量体温、观察有无症状等。

2.内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每天测体温2次(早晚各一次);每天进行3次消毒,每次消毒房间内要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每天进行3次通风,每次通风半小时;每天老人和家属视频通话2次,及时和家属沟通老人的健康状况,有效缓解了老人和家属的焦躁情绪;老年人及工作人员随时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消毒;每位老年人及工作人员每天喝水不少于1500毫升;取消院内集体性活动。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服务对象居室;在公共活动空间应戴口罩等;加强服务对象心理调节,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等。

(2)工作人员。工作入员入院每天要做到“一人一消”,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消毒;(包括,衣帽、裤子、鞋、手机、耳、鼻、口、手等部位进行酒精擦拭消毒);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一人一测”;每天每人进行一次体温测量;(体温在37度以上,需进行居家隔离,满15天后方可上班);工作人员在休息日要进行“一人四问一视频”,询问员工休息时间内有无聚餐、聚会活动,询问本人及其家人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史,询问员工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询问员工的家人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以上发现存在一种情况请员工及时在家隔离休息。护理主任或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要对休息日休息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一次视频确保本人在家中。

(3)环境、物品消毒。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及物品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

(4)服务对象个人卫生。加强服务对象个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洗浴,但不得集中使用公共浴室。

(三)统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

1.服务对象台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入院日期、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等项目。

2.工作人员台帐。内容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时间、家庭住址、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

3.体温测量台帐。内容包含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2次。

4.环境消毒台帐。内容包括消毒时间、地点、人员等。

5.服务对象外出就医台帐。内容包括就医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机构时间、回机构时间、患病名称、防护措施等。

6.外出采购人员台帐。内容包括外出采购人员姓名、出机构时间、到达地点、返回机构时间、体温、消毒等。

7.隔离间使用台帐。内容包括使用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使用隔离间时间、使用原因、退出时间等。

8.老人离院台账。内容包括离院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院时间、离院原因,离院老人家属签字等。

9.疫情上报台帐。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症状、上报机构名称(以及人员姓名)、上报时间、反馈处理意见、本院处理情况等。

(四)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应急工作流程

1.外出就医流程

2.服务对象患病处置流程

3.非疫情死亡人员处置流程

4.发现疫情症状上报流程。

(五)出具本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因不可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进行疫情防控实地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亲属探视、禁止接收老人入院、禁止外出老人返院等。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上报区民政局。

(六)严格落实巡查和应急值守制度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各时间段巡查。重点查看养老服务机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前,受疫情防控影响,老人长时间吃住、生活在房间内,要特别注意防范电器、插排长时间连电的安全隐患、吸烟隐患。要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好老年人的精神状态,防止老年人情绪失落。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要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里疏导。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民政局报告,并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曾与患病症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同时加强防护设施以及日常物资储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发〔20-〕104号)、(皖民电〔20-〕33号)和(淮民〔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民〔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 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 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的恰当称谓。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护理服务的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局联络人:

1.明确各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运行,对本院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制定详实工作计划,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4.督查各养老机构所需物资储备:消毒物品、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防护服装、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确保一个月以上所需;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1.根据接待能力,按照“限定时间(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安排探视。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2.严格各养老机构对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机构严格执行手卫生及口罩佩戴管理,尤其是接触咳嗽老人前后均需使用流动水或快速手消液执行七步洗手法,正确佩戴口罩。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4.机构遇发热、咳嗽、胸闷老人第一时间向疫情应对小组报告可疑情况并通知家属送医,同时做好护理区消毒工作及加强对其他院民做好心理疏导;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5.机构员工尽量不参加大型聚会、大型聚餐,避免前往人口密度大、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严格做到“两个尽量”、“两个严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做到: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汪,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1.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各养老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3.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遵化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1)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监校长)。

副组长:***(副主任)。

成员:

各班班主任及安保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上级教行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校长是学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第一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副主任是本工作具体责任人,其职责是部署应急救援工作,督导班主任完成师生复学前后的安全防疫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线上先下衔接工作;班主任是本班级直接责任人,其职责是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并做详细记录。

(2)宣传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及时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防控工作报道。准确掌握信息、做到及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引导正确舆论。收集相关证据,打击不实言论。一旦出现舆情按以下程序及办法处理:首先做好信息研判。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动态。其次及时反馈信息。小组成员发现舆情问题后,应立即首先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宣传工作组组长报告。相关负责人对舆情事件进行初步分析,需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宣传工作组接到汇报后,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全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发展状态及相关信息。再次关注实时动态。对新冠疫情怀着的突发重大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对事件实行动态实时跟踪,关注舆情的传播及处置结果后续影响,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同一舆情事件再次发生及扩大。

(3)后勤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职责:要在开学前要做好教室、厕所以及学生的活动场所的通风及消毒防杀工作。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提供给学生的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才能使用。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剂和温度计,洗手装置旁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等。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班级、家长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做好教师开学前培训,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严格执行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检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对办公室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校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群、钉钉群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本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香皂)、一次性手套、红外体温测量仪(水银体温表)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卫生室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帐。

1、按照教育局要求,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好统计排查。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防控措施。

1、开学前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杀,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净化教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2、要提前对春季开学进行科学研判,制定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备全、备足监测设施设备,确保开学时开展学生疫情监测。

3、开学时,对假期出省的或经过疫区的,在返回入学时,开展健康检测。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4、严格落实师生的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杜绝带病上班、上课。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居家休息,减少外出接触他人要佩戴口罩。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隔离室进行隔离,并立即上报教育办。开学后,学校在门口设立检测站,一生一档,教师分组对学生进行进校前体温检测及消毒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学生上午及下午上学前要在家测量一次体温,并上报班级群,体温正常的方可上学,不正常的上报后,家长要及时就医,班主任要做好追踪。上午学生在门口测量体温后,到洗手池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方可进入教室。第一节下课后,学生饮用学生奶前必须洗手,用餐后再次测量体温。第二节课间操做好眼保健操。下午学生在门口测量体温后,到洗手池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方可进入教室。第一节下课后再次测量体温。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教育办,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酒精、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

2、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四)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消毒和清扫,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对水龙头、门把手、地面、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洗手池要有洗手皂。

(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量,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急性活动一律暂停。

(六)具体责任区划:

各班教室:本班班主任,公共区域(厕所、蛋奶间、操场、洗手设备设施)***,大型玩具(前)***,大型玩具(后)***,隔离室:****。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江苏省市教育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本机构,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春学期开门营业及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学前期准备。

1、做好人员(学生、家长、老师、员工)排查尤其窗口期防控工作,努力将疫情阻隔在机构之外,为正式开门营业稳定的托管代餐辅导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2、采购、备齐开学必需物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持式红外体温监测仪、消毒液等。

3、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大检查,防止因放假未用产生安全事故。

4、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喷雾消毒。

5、制定食堂运转详细方案,严查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控食品进货渠道,严管食品进入校区流程。

6、制订老师、职工先期返校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营业接送流程。

1、通知学生自行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暂时不要返校,继续居家观察休息。

2、学生将分年级、分时段、进入校区,进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进入校门;若体温超过37.2℃,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进校后自行安排好宿舍床位,打扫卫生,整理环境,做好相关准备。

(三)开学后续保障。

1、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2、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师生懂得感恩、心存敬畏、珍惜美好、热爱祖国。

3、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师生正常佩带口罩,切实加强每天师生午检、晚检工作。

4、师生错时、分散、用餐、放学。三个年级段分开就餐、分时段就餐,就餐、放学途中不要讲话,减少交叉感染。

5、强化网上教研,保证教研质量,减少老师之间的直接接触。

6、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每天喷雾消毒。

(一)压实防控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最大决心、最严措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位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明确职责,做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二)全面摸排情况。加强与市场监督局、教育局、居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三)控制聚集活动。在疫情解除前,不进行大课间休息。

(四)加强综合管控。严格校区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入校,所有进入校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照公共场所现场消毒技术方案要求,全面清理卫生,进行预防性消毒。正式开学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校区集中消毒、排查传染风险、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和舆情应对等工作,保障顺利开学。

(五)健全日报制度。成立巡防小组,建立师生员工请假缺课登记和溯源追查制度。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每日身体状况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置。继续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向市场监督局报送相关信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强化教育宣传。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注重学生习惯养成和日常行为引导管控,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强老师等相关人员防疫卫生管理专项培训,完善相应设施条件,提高校区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七)家校防疫一体。健全完善家校疫情防控沟通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指导家庭开展疫情防控。引导家长配合机构做好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排查,第一时间向学校反馈学生身体异常信息,组织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和线上学习辅导。

(八)规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负责人24小时联络畅通、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分工。

xxx:负责机构全面工作及疫情上报。

xxx:负责后勤保障。

xxx:负责学生安全、学生疏散。

xxx:负责消毒。

xxx:负责一楼入口处测体温,作登记。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区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机构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xxx)。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xxx)。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机构稳定。(责任人:xxx)。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机构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xxx)。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机构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xxx)。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机构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机构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xxx)。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xxx)。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进入机构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构,谢绝各类来访参观。(责任人:xxx)。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责任人:xxx莉)。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完善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机构(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营业: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营业: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机构可营业。营业后机构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勤登记追问制度和午晚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人:xxx)。

2、机构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机构。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人:xxx)。

3、机构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机构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责任人:xxx)。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责任人:xxx)。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机构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人:xxx)。

6、如果疫情加重时,机构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托管代餐。(责任人:xxx)。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为落实**省(机构所属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学校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机构名)2020年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我校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助力打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即日起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疫情防控结束。

(一)组织机构到位。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建立由校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其中,xxx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引导;xxx负责测量体温等排查工作;xxx负责消毒等日常管控工作;xxx负责物资保障等工作;xxx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二)物资保障到位。经测算,学校已列支专项资金xxx万元,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并结合教职工和学生数量,及时购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电子温度计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提前设置好隔离场所,安排隔离室或相对独立房间xxx间,作为返岗教职工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三)健康排查到位。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员工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确认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逐一登记造册,符合返岗条件的,方可允许其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其不得返岗;对因教学需要确需返岗的其他地区外地教师或咨询工人,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人员管理到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和招生活动,不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和招生,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提倡网络办公。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小组,把发生的情况控制在最小单位,最小范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继续上课或停止上课。优化校区组织流程,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五)日常管理到位。

【办公区】。

1.进入办公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入室办公后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减少召开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4.减少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商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2次。

5.商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6.传递纸质文件前后要戴防护手套或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7.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座机电话、键盘鼠标及门把手每日使用酒精擦拭。

8.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9.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教室】。

1.进入教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请勿进入,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教室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或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中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3.清理清洁,保持卫生整洁。教室应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4.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教室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两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5.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教室的高频接触部位,例如课桌、椅子、黑板檫、电脑、鼠标等重点部位,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6.采取正确的消毒作业方法,并及时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记录。(1)课桌、椅子、黑板檫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2)教室室内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喷洒及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3)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重点部位。(4)卫生间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000mg/l)喷雾(酒)消毒。

7.放学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少出门,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生活区】。

1.校区食堂要做到分时就餐、打饭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吃饭之前先洗手,打饭吃饭不说话,就餐不坐面对面,间距相隔一米五。

2.餐厅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3.宿舍等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每日须对室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4.服务、保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6.正确处理废弃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的清洁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江苏省市教育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本机构,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春学期开门营业及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学前期准备。

1、做好人员(学生、家长、老师、员工)排查尤其窗口期防控工作,努力将疫情阻隔在机构之外,为正式开门营业稳定的托管代餐辅导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2、采购、备齐开学必需物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持式红外体温监测仪、消毒液等。

3、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大检查,防止因放假未用产生安全事故。

4、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喷雾消毒。

5、制定食堂运转详细方案,严查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控食品进货渠道,严管食品进入校区流程。

6、制订老师、职工先期返校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营业接送流程。

1、通知学生自行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暂时不要返校,继续居家观察休息。

2、学生将分年级、分时段、进入校区,进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进入校门;若体温超过37.2℃,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进校后自行安排好宿舍床位,打扫卫生,整理环境,做好相关准备。

(三)开学后续保障。

1、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2、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师生懂得感恩、心存敬畏、珍惜美好、热爱祖国。

3、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师生正常佩带口罩,切实加强每天师生午检、晚检工作。

4、师生错时、分散、用餐、放学。三个年级段分开就餐、分时段就餐,就餐、放学途中不要讲话,减少交叉感染。

5、强化网上教研,保证教研质量,减少老师之间的直接接触。

6、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每天喷雾消毒。

(一)压实防控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最大决心、最严措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位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明确职责,做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二)全面摸排情况。加强与市场监督局、教育局、居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三)控制聚集活动。在疫情解除前,不进行大课间休息。

(四)加强综合管控。严格校区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入校,所有进入校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照公共场所现场消毒技术方案要求,全面清理卫生,进行预防性消毒。正式开学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校区集中消毒、排查传染风险、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和舆情应对等工作,保障顺利开学。

(五)健全日报制度。成立巡防小组,建立师生员工请假缺课登记和溯源追查制度。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每日身体状况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置。继续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向市场监督局报送相关信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强化教育宣传。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注重学生习惯养成和日常行为引导管控,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强老师等相关人员防疫卫生管理专项培训,完善相应设施条件,提高校区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七)家校防疫一体。健全完善家校疫情防控沟通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指导家庭开展疫情防控。引导家长配合机构做好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排查,第一时间向学校反馈学生身体异常信息,组织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和线上学习辅导。

(八)规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负责人24小时联络畅通、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分工。

xxx:负责机构全面工作及疫情上报。

xxx:负责后勤保障。

xxx:负责学生安全、学生疏散。

xxx:负责消毒。

xxx:负责一楼入口处测体温,作登记。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区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机构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xxx)。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xxx)。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机构稳定。(责任人:xxx)。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机构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xxx)。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机构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xxx)。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机构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机构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xxx)。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xxx)。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进入机构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构,谢绝各类来访参观。(责任人:xxx)。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责任人:xxx莉)。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完善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机构(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营业: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营业: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机构可营业。营业后机构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勤登记追问制度和午晚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人:xxx)。

2、机构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机构。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人:xxx)。

3、机构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机构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责任人:xxx)。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责任人:xxx)。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机构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人:xxx)。

6、如果疫情加重时,机构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托管代餐。(责任人:xxx)。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和“三服务”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转)发的《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绍兴市教育系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切断校外感染输入校园和防止校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两手抓、两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做好组织领导准备。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思想,制定建立“三案六组九制度”。周密制订学校开学师生返岗复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师生“违禁返校”事件处置预案,围绕“防输入、防感染”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开展演练。建立体温检测、疫情摸排、后勤保障、教学管理、联络接待、应急处置等六个工作组,建立属地派出所、疾控中心、社区(村)、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做、环节无疏漏、流程相衔接。细化环境清洁消毒、错时错峰返校、体温一日两测、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分散进餐、缺课登记跟踪、师生关爱帮扶、疫情信息报告、一例双查追责等九项制度,抓好制度机制防疫。

(二)摸准受控返校人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申报制度,做好“一人一表”健康登记。每天摸排师生“健康码”赋码、居家体温检测等状况,摸清有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动态信息,摸清从绍兴市外返绍后接受医学观察情况。各校要根据“一人一表”摸排出不能返校的师生名单,名单要同时通报当地镇街、社区(村),并借助校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医学观察工作。掌握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等拟返绍和购票信息,妥善做好信息比对和劝阻返校工作。

(三)预备防控物资设施。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在开学前一周配置到位疫情防控所需足量物资,主要包括口罩、体温检测仪、隔离线桩、洗手液、消毒液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与完备,因需设置好校门以内区域的体温检测点及风雨棚、检测分流通道。在离校门口最近处设置好至少一个临时隔离室,有住校生的学校还要在宿舍区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要有明显标识,数量应参照住校生人数按比例设定。临时隔离室可参照省教育厅《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设置,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设置运作。

(四)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开学前一周,各校要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校园内大门、门卫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实训场所)、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清洁,卫生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要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合理安排消毒间隔次数,按规定做好消毒后地面、台面等残留物的清洁,并做好室内场所通风工作。

(五)提前告知开学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市中小学原则上实行分类、错峰开学(具体开学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开学时间正式明确后,市教育局提前一周通过越牛新闻、绍兴教育公众号、中小学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各地各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将错时错峰开学时间告知每一位师生,提醒学生一律不得早于规定时间返校,强调“绿码”按时返校和“黄码、橙码(即境外来绍人员)、红码”医学观察的规定。

(六)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学校要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开学一周前做好对教职工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的防控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防疫培训,指导做到规范值守、温情劝导、刚性执行。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标语等途径,做好国家防疫政策、科学防疫常识的校园宣传工作。要通过短信、微视频等提前向家长推送学校开学疫情防控规定、受控返校措施、测温流程、日常卫生习惯、活动就餐规定等,确保早知晓、早准备。

(七)引导教师提前返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引导离绍教师及时返回绍兴,并按规定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按照“留足预留量、保证线上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原则,分批分类有序做好教职工的返校工作。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返校,统筹做好复学准备工作。符合返岗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至少在学生返校三天前全部到岗到位,并统筹开展专项培训、防疫准备。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受控”教职工,学校要做好岗位补缺等相关准备工作。

(八)调整优化教学计划。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线上教育教学与线下常态教育教学的统筹衔接工作,通过对学生线上居家学习情况的科学测评、诊断摸底,及时调整好新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科学确定教学起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适当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和自习时间,并切实加强近视联防联控工作。开学后将统筹相应时间弥补教学时间不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有序组织错时返校。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研商后,统筹离绍学生返绍返校时间,科学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根据错时错峰要求,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批次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实行“一校一策”错时上学和弹性离校,尽量错开上下班高峰,尽力避免校门口家长大量集聚,原则上500人以上学校应采取分年级错时上、下学办法,尤其是开学第一天上午要有充裕时间用于安排学生有序错峰返校,确保进校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井然有序。

(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各校要加强开学返校时校园周边的交通组织工作,在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有效疏解开学交通压力。全力做好离绍返校师生从车站到学校的接运工作,不提倡师生员工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班)。校车按国家疾控中心相关技术方案消毒和组织乘坐。公交专线或校车司乘人员防疫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强化全员体温检测。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不漏一车、不少一人”要求,对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严格实施“一问、二测、三查、四处置”的“受控进入”校门检查流程。根据市教育局《师生体温检测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另发,具体流程见后),细化本校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处置流程,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逐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校。校内宿舍楼、食堂入口也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住校师生实行每日晨、午、傍晚、寝前体温四检,对其他师生实行至少每日晨、午体温两检,对员工实施每日晨、午、晚体温三检。非本校师生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要落实专人接待,控制在校时长。

(十二)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各地各校要坚持师生员工返校条件,严格做到:无“健康码”绿码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有发烧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曾被确诊、疑似或接受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且无医疗机构治愈证明或无当地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需要隔离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另外,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中小学家长一律不进校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一律不得进校园。

(十三)精准实施应急处置。学校如发现教职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按照“第一时间隔离、送医、报告”的原则,对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学生,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并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教职工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直接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近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的师生员工,直接拨打120处置。做好有发烧或有咳嗽等症状师生员工离校情况登记,并当天录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如果出现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指引》采取措施,并及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人员马上实施隔离措施,及时将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十四)强化违禁处置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强行返校的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拨打110处置或拨打120送医;若体温正常的,通过校地联防联控机制直接送回其家庭。如遇学生或家长不配合检查、挑衅滋事、干扰学校秩序的,则会同当地公安、疾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其进校,并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突发情况和处置信息。

(十五)实施校内网格管理。全面实施校内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班级、每个教室、每间宿舍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班主任、宿管员、寝室长为网格员,指导师生在疫情期间不串门、不在校外租房居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校医务室要做好医务人员值班值守安排。建立疫情期间学生出校门登记基本信息制度,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出校门,尽量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

(十六)坚决做到“八个暂停”。各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体育课尽量安排户外空旷的场地进行。同时,落实“八个暂停”要求,即暂停学生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暂停组织学生参加离校类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生除外);暂停走读生晚自修;暂停组织教师参加离校教研活动;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如家长有强烈需求的,学校可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托管,不宜安排跨年级班级组班避免交叉接触);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暂停中小学校内超市营业;暂停使用所有空调(预先切断电源)。

(十七)强化饮食卫生管理。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定期科学安排环境消杀工作。废弃口罩放置在设有标志的带盖垃圾专用桶内,校内医疗废弃物、隔离观察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消毒每天2次,食堂、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严防环境消杀带来的次生灾害。加强对食堂、饮用水和校外配餐等检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与存储、加工,食堂员工体温检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推行分餐制或食堂送餐制,可通过统一配餐、错时用餐、单边隔位就座、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集中就餐人员密度。督促学生餐前餐后勤洗手,每批用餐结束后对餐桌位等做好清洁。暂停校外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

(十八)强化师生住校管理。师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每个宿舍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落实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带班,做好住校师生的身份检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要教育指导住校生做好寝室卫生,做好寝室定期通风;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牙刷等用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严禁非本宿舍区住宿师生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暂不住校。各地各校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开学后的两周内是否安排住校生回家。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十九)强化健康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引导师生按照《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引导师生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去疫情重点防控地区,避免接触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减少外出活动,不集会、不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充分运用“开学第一课”等手段,将防疫知识教育结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交谈、就餐等保持适当距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的卫生礼仪。

(二十)强化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严格返岗复学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属地防控指挥部等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证明返岗复学。严格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报告属地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二十一)强化师生关爱帮扶。整合学校心理工作力量,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支持。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正常开学后要建立关爱台账。对接受隔离的学生组织开展定人定时访问,做好居家生活、心理疏导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予以帮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援鄂医疗队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坚持“一人一案”落实日常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个学校及时宣传疫情情况、最新政策,深入挖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大国担当、全民抗疫、一线战疫”等生动事例,因校制宜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做好家长和学生中对防控措施有情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到可疑对象一个不漏,尽力打消不具备返校条件师生的返校念头。加强网络谣言的动态巡查监测,教育师生员工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组织专人关注各类舆情,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置。

(二十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教体局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学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执行“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会同当地卫健部门组织审定各校开学工作“一校一方案”并进行开学准备工作到位情况的评估验收,未能通过的坚决不予开学,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十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围绕开学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相关校领导任组长,各司其职做好预案制订、职责分解、工作培训、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收集和确认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按规定渠道和要求及时报送。

(二十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需要凝聚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各地各校党组织要统筹调动整合基层党组织各方资源,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包干责任。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力量,提高全校防控积极性和有效性。及时关注和掌握“返校”人员情绪动态,深入细致排查疫情和不稳定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各类涉疫涉稳纠纷,真正让师生“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严防发生因疫情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责任。

(二十六)严肃实施督查追责。各区、县(市)教体局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督导部门、责任督学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对未如实上报健康信息的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要敦促其如实按时填报,必要时可通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协同做好工作。对摸排工作出现漏报、瞒报或工作不到位的教职员工,对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返校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师生大面积交叉感染的学校,对督导力量不到位的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问责。

以上工作方案具体结束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方案

为切实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始终把守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蔓延,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制定本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具体职责与分工:

1、组长负责此次疫情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2、党支部、团委、少队: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外出及健康情况的登记汇总工作。(由年级组长汇总本年级教师的情况报给党支部汇总,行政教辅人员由李主席负责,后勤及服务从业人员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汇总后上报党支部)。做好学校教职工疫情监测工作,教师外出,必须上报学校。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要密切关注教师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员工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教师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教师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给学校,学校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负责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坚决杜绝教师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有偿补课、乱办班有违师德的行为。指导支部党内教育和管理工作,管理志愿者工作。

3、总务处、安全办、装备办: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工作以及学生开学前及开学后的消毒工作。学校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入园,不允许教师学生提前返校。开学后严把校门第一关,有及特殊情况需负责联系所要找的当事人到校门。负责学校的联防联控以及保安工作,保安要戴口罩,做好登记和测体温工作。对校园定点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校医:认真做好复学复课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抽检和日常检查及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开学后对教工、学生病情的简单诊断,每天学生健康情况及出勤情况的上报工作(零报告制度),晨午检工作以及隔离室的管理工作等。加强与社区、防疫、疾控等部门联系,落实好联防联控机制。

5、政教处、德育处:做好学生线上德育活动以及学生返校预案;做好学生返校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

6、教务处:负责线上线下教学及教研工作。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教学与课程计划,全面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成果,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统筹做好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做好初三学生的复习方案。

7、电教:负责学校大屏幕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疫情期间文件收发、信息发布及其他临时任务。

8、班主任: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要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学生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学生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给校医,学校及时准确掌握信息。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责任人:包保中层领导)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复学复课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复学复课具体时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责任人:政教主任、班主任)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政教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报“无”,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责任人:政教主任、班主任)

4、做好线上教学期间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责任人:教务主任、政教主任)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责任人:)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总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洗手液、酒精、棉球、口罩等物品备用。(责任人:)

7、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在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室、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责任人:)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复学复课返校做好准备。(责任人:)

9、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为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意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开学前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人:包保中层干部)

1、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强化学校党政一把手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责任部门联动落实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明确并落实疫情信息报告人,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2、强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通力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工作联系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学校要会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组织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对突发疫情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安排校内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鼓励家长自驾车接送孩子,在指定位置接送后快速离开,形成家庭学校两点-线。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校园封闭管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严格校园封闭管控,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把好校门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校内师生员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离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外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返校;进出学校全员要求一致,避免区别对待,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扫场所码、亮码通行,严格落实来访人员健康登记等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园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内重点场所防控,定期通风换气,做好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

4、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精准的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师生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

5、建立核酸检测抽查机制。加大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引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形成免疫屏障。教育师生员工做好校园内外的自我防护,上下班(学)时坚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并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在实验室、报告厅等室内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加大师生核酸抽检力度,落实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对师生员工进行师生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重点加大保安、保洁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原则上每周检测一次。

6、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机制。加强教师线上教学能力培养优化国家级教学资源平台,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双线”供给和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有序实施各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全面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成果,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统筹做好教学、教研、科研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精准分析学情,完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7、强化后勤服务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校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校园生活、场地活动设施,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倡导节约文明。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

8、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建设,在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防疫人员培训,提高时效,多途径、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测,及时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有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做好校园封控管理、人员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检测、就医治疗、线上教学等措施。

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我们要制定防控应急方案。那么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一下2022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5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主动、及时获取疫情最新消息,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我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新型冠状病毒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人群普遍易感染。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新冠肺炎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发病前1-2天和发病初期的传染性相对较强;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可能;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冠病毒,应当注意其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新冠病毒在流行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异,目前研究提示部分变异病毒传播力增高,但其潜在致病力和对疫苗效果的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___、__、__、___。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密切关注政府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公司各部门、车间通报新冠病毒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微信群、云之家等方式进行通报预警。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___。

成员:___、___、__、__、___。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下发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动态跟踪掌握公司新冠疫情及应急处置情况,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所要求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公司疫情防控信息和报送等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四、防控措施。

1、各部门参照本预案,明确部门应急措施。做好部门信息采集、出差、返回报备工作。

2、公司内部人员日常出入,必须贯彻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佩戴口罩、一律测量体温、一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3、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按照实际测温情况对公司内部人员进行每日记录(内部人员可向工作小组成员告知“防疫编号”,以便快速记录)。

4、工作小组要组织人员对各部门、车间做好每日消杀,物资应急发放等工作。

5、排队等餐、就餐时要保持1米距离,有秩序排队。

6、外部(非我市辖区内)低风险地区,到访、回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登记信息,且持有公司属地卫生部门近期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且呈阴性。方可进入公司,回司人员在返回公司后的7天内要进行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分别进行)。

7、出差人员出发前需向公司运营部__处报备出发地点,原则上不允许向中高风险地区出发。如有必要,返回时必须持有公司属地卫生部门出具的三次核酸检测(检测方式同第4条),且呈阴性,方可进入公司。

8、要强化对防疫物资的购置、储备。确保物资储备满足三个月满负荷运转要求,同时建立详细的.购买、发放台账。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资基础。

五、应急措施。

1、响应启动。

公司针对新冠病毒疫情实行一级响应,即公司内部部门、车间、班组或到访人员发现有被确诊或疑似为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全公司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全公司一级应急响应。

2、响应报告程序。

工作小组收到各部门、车间、班组相关疫情信息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启动公司应急响应,组长按规定向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进行报告。

3、应急处置。

经过多次反复测量发现有人员体温超过37.2℃时,应立即对其进行隔离,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工一级应急响应,且及时向上级报告,联系附近的医疗机构并就诊。报告内容:患者症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患者接触人群范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人及联系方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

一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新冠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车间、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建立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开展病毒感染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信息排查和信息统计。

落实对人员的限制措施,加强对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出行控制。

分配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开展工作区、生活区消毒和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办公室、生产车间、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开展公司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应急结束。

新冠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疫情感染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专业机构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污染扩大。

新冠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冠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免费资料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隔离情况以及所采取其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积极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六、应急保障。

各部门、车间应积极落实新冠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为提高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证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秩序和谐稳定,根据河南能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前准备。

(一)落实防控责任。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做好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公司长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在设备调剂中心设置人员临时隔离观察点,便于疑似人员隔离及中转。

(三)做好基础防控措施。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生产和办公场所清洁和消杀,楼宇通风管理和卫生消毒、重点场所清洁消杀、人员管理、个人防护、宣传引导等日常基础防控措施。

(四)加强疫情信息监测。收集了解最新疫情信息,关注职工所在社区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等信息,以及疾控机构发布的各类人员排查信息等,及时转发公司微信群内,全员排查上报。

二、应急处置。

(一)疑似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职工或来访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本人或家属可能存在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次密接史,但尚未确认属于疫情管控对象。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报当天值班领导及值班科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加强与疫情防控办公室协调沟通,协助疫情防控办公室仔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及联系方式等,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报送至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鹤煤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

2.实施人员管控。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进一步了解其本人和家属近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疑似或确诊或密接人员接触史等情况。对于职工或家属有可疑接触史,第一时间停止工作,返回居家观察,向社区报备,等待进一步消息。对于有疑似症状、可疑接触史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并予以劝返。

3.就近转送医院。根据职工意愿,拨打120或其自驾车,将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就近转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以及病毒核酸检测,如属疑似或确诊病例,由医院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报告时限和要求进行上报,公司同时报告鹤煤疫情防控办公室,按照确定疫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处置。

4.居家康复观察。疑似症状职工根据医院诊疗意见,进行疾病治疗,居家康复休息,直至身体完全康复,方可返回上班。对于可疑接触史人员,在未正式排除相关风险前,执行居家观察措施。根据社区排查结果,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5.关心疏导员工。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6.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二)确定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员工或来访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配合所在地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出现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了解具体情况,根据社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开展现场管控。在获知职工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消息时,应第一时间实施管控措施,采取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暂停一切活动。所有在场人员立即佩戴口罩,就地现场隔离;同时,立即通知所有已下班人员居家隔离等候调查。在未完成核酸检测排查、获得卫生防疫部门许可前,不得离开现场。等候调查期间,减少人员聚集。

3.配合人员转运。积极配合社区、疾控等相关部门迅速将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到定点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相关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后续配合调查动员。

4.配合开展流调。配合公安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人员调取外来来访人员登记等信息资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甄别查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者。

5.配合开展检测。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人员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检测优先次序。确保检测筛查过程不发生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配合开展环境检测等工作。

6.配合人员管控。做好涉及的重点人群管控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护等相关措施。

7.开展全面消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对办公场所特别是好感染者涉及的办公区域的全面专业消杀。

8.配合隔离点管控。配合社区对职工小区划定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的封闭、封控和防控管理,根据社区要求,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支持。

9.落实心理疏导。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10.落实封控措施。在配合专业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办公场所的封闭或封控措施。在获得疫情防控部门许可后方可解除封控,恢复正常活动。

11.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状态解除。

(一)应急状态解除条件:

1.疑似疫情情况下,职工可疑症状经医院检查后排除,本人或家属可疑接触史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排除,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2.确定疫情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许可,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1.审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总结疫情应急工作经验和不足,修订完善2022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

2.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针对疫情发生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对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进行完善。

3.加强人员培训和疫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4.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演练目的意义。

针对当前新全球冠肺炎传染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完善和健全分工明确、通力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发生,适应传染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的需要,提高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故的指挥协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促进学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全员防控能力,有效阻止传染病的传染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特举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二、组织机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引导员:__。

值班领导:__。

隔离室观察人员:__。

校门口测温组:__。

物资负责人:__。

消毒组:__。

疫情报告负责人:__。

疫情演练监督负责人:__。

疫情演练信息上报人员:__。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参演的人员;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都应佩戴好口罩,相关人员穿戴好隔离服、防护服等服装。

1.演习人员。

按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规定所有内部应急组织和人员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排查救助疑是病人,及时上报;保护公众安全健康;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

2.控制组。

组长:__。

成员:__。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__。

成员:__。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__。

模拟病员:__。

五、演练地点时间。

时间:2022年__月__日上午8:30分。

地点:校门口隔离室前、隔离室中、初中教学楼及校园其他防控部位。

观摩人员:所有参演人员。

六、演练内容。

(一)学生佩戴在校门专用通道测量体温,前后相邻两个间隔一米,有序在校门口排队。在校门口体温监测点发现某学生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疾病症状。

演练流程一:

步骤:

1.当高三(1)某个学生经测温设备初次筛查,发现测得此名学生体温38.2摄氏度。此时立刻终止其他学生测温。值班主任范育权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当天值班领导张雨。

2.值班领导张雨指示另一位穿戴好防护装备主任潘志爱将该同学带到应急隔离室,同时专业消毒人员对测温通道、此学生到隔离室的途径路线及时喷洒消毒液。

3.保健老师张慧用水银温度计对该学生二次体温检测,询问当前身体状况、近期行程状况(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在《校园疫情突发情况登记表》记录。

4.经过5分钟,测温显示该学生体温为38.2,值班主任范育权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张雨,张雨校长立即联系乡镇疫情防控处置机构,派救护车来学校,联系总务处安排人员消毒,联系家长到定点医院。

5.总务处指派消毒人员对校门口相关区域、隔离室、相关物品进行消毒。并对一次性防护服、口罩等进行消毒,装入专用垃圾袋,防止病毒再次传播。

6.班主任黄波对该名学生情况登记并上报因病缺课记录。

7.疫情上报负责人汪仁奎上报县教育局。

演练流程二:

步骤:

1.消毒药水的正确配兑。由后勤张义珂老师、冯加权师傅演示。对每升浓度250--500毫克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按1:100(1升消毒液兑水100升)。浓度75%的消毒用酒精不能再兑水稀释。

2.参观学校洗手池。

演练流程三:开学后,老师上课中发现疑似疫情者,我们学校作出以下应对演练措施。

步骤:

1.在上课时发现一名学生高烧、咳嗽,立即联系班主任李占云。__老师同时稳定班级秩序,带领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指定教室上课。

2.班主任即刻带领该学生至原行政楼一楼最东边的隔离室。保健老师张慧用水银温度计对该生二次体温检测,发现体温仍然异常,咳嗽不止,询问当前身体状况、近期行程状况(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在《校园疫情突发情况登记表》作详细记录。

3.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疑似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当天值班领导张雨立即联系乡镇疫情防控处置机构,派救护车来学校,联系总务处安排人员消毒,联系家长到定点医院。

4.现场副组长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5.现场消毒组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由隔离室观察人员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如传传染病、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三)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实屏障,建立健全__市__快递业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寄递服务畅通,确保本市__快递业平稳运行。

1、2编制目的。

根据《__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疫情防控期间__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__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加强版)》等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行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市__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实事求是。

根据本市各辖区疫情发展需要和管控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__快递业疫情防控和寄递服务保障工作,防止“一刀切”和简单化。

1、4。2科学精准。

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形势,遵循客观规律,精准制定行业疫情防控和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措施,着力优化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精准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3统筹协调。

统筹谋划行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既要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又要保障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运递。

1、4。4协调联动。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协同各派出机构,统一部署调度,做好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寄递服务需求。

2组织指挥体系。

__市__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成立__市__快递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及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统筹指挥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__快递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处,负责日常协调、组织调度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各寄递企业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__公司负责人任疫情防控专班负责人,由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负责人任疫情防控专班联络人,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准确应对、规范处置。

3预防预警。

3、1预防。

各派出机构要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寄递企业的安全监管,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__业安全稳定运行。

各寄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养,确保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具备个人防护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2预警。

各派出机构要及时了解各辖区寄递企业处理场所运行、网点营业、邮件快件存量、人员在岗数等情况,评估行业受疫情管控影响,积极向市疫情防控办及联防联控机制反映行业运行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密切跟踪疫情形势,确保发生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

4工作职责。

4、1落实防控措施。

相关寄递企业要按照本市疫情管控要求,认真落实市局制定的《__市__快递业疫情防控规范(加强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2防疫物资储备。

各寄递企业要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和洗手液等。按照每工作4至6小时更换一次口罩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免费分发口罩,确保防疫物资发放到一线从业人员手中。

4、3开展涉疫处置的情景。

发生以下涉疫突发事件,各派出机构与寄递企业要配合__快递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应对处置:

(1)从业人员确诊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以及被明确为密接和次密接人员的。

(2)涉疫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等人员)在相关营业网点办理业务,在处理场所、运输工具内处理邮件快件;或曾在营业网点和处理场所有其他活动的。

(3)有明确信息接触、转运涉疫邮件快件的。

(4)有营业网点在中高风险区域内的。

(5)市政府以及市疫情防控办通报的其他情形。

4、3。1邮件快件涉疫突发事件。

(1)“停”。第一时间停止涉疫和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企业寄递服务运行。配合市疫情防控办实行封闭管控,营业网点、处理中心等生产经营场所立即停止生产操作,相关从业人员立即原地隔离,迅速对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进行排查,相关邮件快件立即原地封存,避免人与人、物与物接触,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服务渠道传播。

(2)“消”。立即协调配合市防疫部门对涉疫和中高风险地区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运输工具、装备工具、邮件快件进行全面消毒,按照地方防疫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对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3)“查”。迅速按照地方防疫部门要求,对可能受到病毒沾染的邮件快件进行详情查询、追踪拦截、检测隔离等工作。建立健全寄递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信息管理体系,当发生涉疫邮件快件后,确保迅速通过数据反向脱敏追查涉疫邮件快件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涉疫快件进行溯源排查和无害化处理,及时通报快件目的地。

(4)“保”。涉疫和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经市疫情防控办确定为安全,在市防控政策允许范围内,有序做好恢复生产和寄递保障工作。

4、3。2从业人员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突发事件。

(1)发现确认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强制安排该从业人员离开岗位和现场,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人员隔离和场地消杀工作,并开展人员接触史追溯工作。

(2)所有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居住酒店,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3)在营业场所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安全防护用品,并加强对生产办公场所、运输车辆、邮件快件做好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等防疫指导。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

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如实向市疫情防控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感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谎报。同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向属地疫情防控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新冠疫情期间,更要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从而保障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和食堂食品安全及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注意防范疫情发生,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安全防控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原则: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方案所称疫情发生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就餐师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消化道症状及身体不适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方案。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__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__具体负责、各部门__\__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因我校教职工人员少,疫情应急反应启用同一套班子,适用《__学校疫情应急方案》。

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方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疫情或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2人以上有发热、呼吸道、消化道症状或有疑似病例;中毒3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1人以上发热、消化道、呼吸道症状或有身体不适;一次中毒1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2人。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3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应急措施:

学校出现疫情或食品安全事件时,由食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救援措施。一旦发生疫情事故,组长汤坤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应急方案行动组时恰迁、纪素侠、马守凯等人各就各位采取求助措施。根据人员患病情况,首先实行隔离组董振虎、刘佳、李建政、曹猛对人隔离并及时与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取得联系、送医院救治。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消杀组纪大兴做好食堂就餐场所的全面消杀工作。

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后疫情联络员张勇在校长和驻校指导员的授权下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食品安全管理有关部门报告。

联系家长。学校发生学生发热、呼吸道、消化道或身体不适,组长汤坤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各位班主任许二雅、解媛、李维忠、董振虎、路西美、张丽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我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病源保护。学校发生疫情或事故后,校长汤坤应立即下令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该隔离就隔离,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汤坤及副组长时恰迁、纪素侠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驻校指导员请示抽调专业人员进行支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疫情或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疫情防控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都应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或报请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食堂疫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和食品安全部门。

五、工作要求:

学校要以严把师生进出体温测量关,就餐一定要实行分餐制、作为要保持在一米以上距离,坚持以预防疫情发生为主。

学校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康状况档案。教育食堂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档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制度。食堂禁止加工变质发霉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学校应对全体师生及食堂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公司)按照茂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提交复产复工备案。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复产复工后,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全面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8个一”要求,并重点抓好如下措施:

(一)保持应急联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二)每日测量体温。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体温超过37.3℃的员工须限制进入。

(三)每日报告情况。每日下午4点前将开工情况、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防疫工作情况等报送单位所在地防疫领导机构。

(四)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并隔离。发现疑似病例的`立即报告,并同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

(五)减少人员集聚。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规模,提倡分餐进食、错峰就餐。不举办集聚性质的文娱活动。

(六)场地通风消毒。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加强隔离区管控。

如未落实上述防控措施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时间: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范文

为落实**省(机构所属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学校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机构名)2020年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我校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助力打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组织机构到位。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建立由校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其中,xxx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引导;xxx负责测量体温等排查工作;xxx负责消毒等日常管控工作;xxx负责物资保障等工作;xxx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二)物资保障到位。经测算,学校已列支专项资金xxx万元,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并结合教职工和学生数量,及时购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电子温度计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提前设置好隔离场所,安排隔离室或相对独立房间xxx间,作为返岗教职工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三)健康排查到位。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员工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确认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逐一登记造册,符合返岗条件的,方可允许其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其不得返岗;对因教学需要确需返岗的其他地区外地教师或咨询工人,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人员管理到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和招生活动,不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和招生,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提倡网络办公。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小组,把发生的情况控制在最小单位,最小范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继续上课或停止上课。优化校区组织流程,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五)日常管理到位。

【办公区】。

1.进入办公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入室办公后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减少召开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4.减少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商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2次。

5.商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6.传递纸质文件前后要戴防护手套或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7.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座机电话、键盘鼠标及门把手每日使用酒精擦拭。

8.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9.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教室】。

1.进入教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请勿进入,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教室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或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中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3.清理清洁,保持卫生整洁。教室应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4.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教室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两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5.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教室的高频接触部位,例如课桌、椅子、黑板檫、电脑、鼠标等重点部位,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6.采取正确的消毒作业方法,并及时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记录。(1)课桌、椅子、黑板檫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2)教室室内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喷洒及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3)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重点部位。(4)卫生间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000mg/l)喷雾(酒)消毒。

7.放学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少出门,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生活区】。

1.校区食堂要做到分时就餐、打饭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吃饭之前先洗手,打饭吃饭不说话,就餐不坐面对面,间距相隔一米五。

2.餐厅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3.宿舍等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每日须对室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4.服务、保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6.正确处理废弃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的清洁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2022最新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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