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英语(优质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英语(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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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5 05:47:25

上传者:纸韵

英语是互联网时代必备的语言,掌握好英语可以更好地使用网络资源。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英语总结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我今天说写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五快读》,作者是:杨其铎。

这本书是一年前妈妈买给我的,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就是为了可以教会我认识很多生字,一年多以来我的确是通过读这本书认识了很多的生字,从刚开始一个字也不认识到现在我可以独自完成简单的阅读故事,读写作业以及认识生活中常见的标语。这一切都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帮助!

其实这不是一本书,它总共分为八册也就是八本书,第一本书让我认识的都是最简单的生字,例如:一二三四五…就是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由单个枯燥的汉字不断被组合成鲜活的、生动有趣的词语、句子、故事。让我很快就能够理解汉字所蕴含的意义,在脑海中形成与这些词语、句子、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符合的生动画面,一步步品尝到识字乐趣,轻松愉快地识字,并很快获得自主阅读的能力。

又很好的检验是不是记住了新学的字,同时还能帮助我理解每个字的意思,最后更关键的是还锻炼了我大声朗读的能力。我最开始读短文时断断续续,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可是到现在,我可以很流利的读完一个故事,还可以叙述故事的内容。每一册书的后面有单字卡,可以剪下来自己在家和爸爸妈妈玩认字游戏。

同学们你们喜欢这本书吗?我是非常的喜欢。因为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识字量;读书还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一起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如果小朋友想多认识一些生字的话,我想推荐这本书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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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

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

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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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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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传奇诗人狄金森所写的《神奇的书》。是啊,书就像一匹车骑,它质朴无华,但他它却重装满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秘密花园》。

起初,我根本不知道这本书。班上的同学带来后,我开始迷上的了这本书。但看到一半,那位同学就把书弄丢了。于是,我就到书店买了一本。

文中小主人公叫玛丽,玛丽出生在印度,是个相貌平庸脾气倔强,人见人厌的女孩儿。她对什么都没兴趣,一次霍乱夺去了她爸妈的生命,她成了孤儿,被送到英格兰约克郡米赛尔斯维特庄园,由姑父克拉文先生收养。前,年轻美丽的姑妈在生下儿子克林后不久在花园里意外身忘。克拉文很伤心,从此封闭了花园,不让人进去。此后,玛丽就和克林和狄肯开启了关闭10年的花园。

这本书出版于19,先后十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话剧、动画片,评论家认为这可能是她最好最有生命力的作品,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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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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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查理九世之不死国的生命树》。故事惊心动魄,扑朔迷离。深深吸引了我。现在我把这本书与大家一起分享。

书中一只小狗名叫查理。这只狗非常聪明,很多问题都他发都是他发现的。最神奇的是他会讲话,成为团队中的老大。墨多多,爱探险,脑子灵活,善于挖掘核心问题。尧婷婷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她丰富的课外知识给了大伙强大的支持。探险中很多问题都是她解决的。虎鲨,为人直爽,很有勇气。扶幽,富有创造力能给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扶幽,因为他的智商最高,关键时刻露一手。

当我聚精会神的看着书,仿佛也进入到了那诡异、神秘的世界。我的心随故事情节而上下波动。故事主要讲了四人一狗来到了不死国。他们遇到了一个贪婪鬼,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获得了很多金币,但也正是因为他的贪婪,让他把自己的命丢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是有限的,但我们的动力无限,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义的事情。

书中还有谜题在迎接我们,它吸引着我去解开这一道道的难关,要是实在不会也没关系,书中有解谜卡,可以助我们一臂之力。

我最喜欢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团结一心,勇敢来面对,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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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要说起,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任何书刊——童话、故事、小说……我都读过一些,因为我认为,在读书过程中体味到了些许乐趣,只要有趣就心满意足了。也许,我那时不是在读书,而只是单纯的看,心中感想也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入细微。

是好书《名人传》改变了一切。

我小的时候不知什么叫书,买回就读,不到一天就读完了一本。隔些时日便催父亲再给我买书,开始父亲还很高兴,见我如此爱书,便也欣然应允,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是当时新鲜,可谓囫囵吞枣,不出几日便失去了读的兴趣。终于有一天,父亲拿着一本我刚刚看过的《负荆请罪》问我里面讲的内容,我吱吱呜呜才说出了几句,父亲脸色失去了往日平静,他大声的呵斥我读其中段落,我战战兢兢接过书,忐忑不安地读起来,读地磕磕绊绊。不觉暗自思衬——读过了为何还如此陌生,陌生的好似没有看过,连有些字也音调不配,词句分家。这次父亲没有发火,但从他的表情我看得出他真的生气了。

晚上。父亲给我买回了一本叫做《名人传》的书,我先是惊讶而后满是欣喜,正要走过去拿过来读,父亲却说:“不必了,先好好想想怎样品读吧,然后明天再读,以后再读时,一定要认真,理解‘品读’的内涵,读完应该有所收获呀!”语气虽平和但很具有威慑力。“这本书有什么好的?”我在猜疑中朦胧入睡直至天亮。

一年又一年,酷爱读书的好习惯终于养成了,以至于每晚睡前都必看书,它给我带来无尽欢乐的同时,更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名人传》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我爱它!

读书,百利而无害;品书,定会使你经历五色人生。只有读书的人生,才能尽显快乐的心灵旅程,定会使你小小的书房到处飘满文字带来的芳香,回味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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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翱翔在天空,轮船畅游在海面,汽车行驶在街道,特别是高铁的到来刷新了,我们对于路程时间之间关系的体验。现代化交通工具带给人们的是便捷、舒适的享受,生活在这和平时代,世界上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有一本书告诉我们这些都是暴风雨后的阳光,书中“二万五千里”和“十三个月”已远远超越了速度的概念,这本书就是我所喜爱的《长征》,长征就是一个奇迹,阳光下的我被深深震撼。

众所周知,在遭受第五次反“围剿”的巨大损失后,红军被迫开始转移,开始了令全世界惊叹的长征,期间中央红军共经过14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行程二万五千里,历时十三个月,同时经受着血与火的考验。

从挺进湘西,到冲破四道封锁线,从强渡乌江,到飞夺泸定桥,可谓危机四伏,艰难重重,进行了380多次战斗,最终突破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多少战士献出了宝贵生命,留下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短缺的衣物,匮乏的粮食,不断围堵的敌人,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钢铁般的意志终于完成了战略转移的艰巨任务,写就了一篇史诗般的壮丽篇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表现了革命道路的艰难,“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最好地诠释了红军战士这段征程的革命豪情。

“二万五千里”,是时速350公里的高铁约36个小时的路程,似乎缩短了它的长度,看完《长征》,了解了那段历史,你会对这个数字肃然起敬,感觉根本无法单纯用尺度来衡量,因为“二万五千里长征”已经变成了一股力量的代名词—“长征精神”。

它弘扬了共产主义精神,它鼓舞了数万万人的心,它激励着世世代代的人民,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

它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小部分,却具有非凡的意义——《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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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望书,由于望书可以丰硕知识,所以我们应该多望书。我非常爱望书,一有空,我就拿起一本书在一旁津津有味地望。

礼拜天,妈妈带我到别人家往做客。我顺手取出一本书静静地放到了妈妈的包里,一到别人荚冬我就从妈妈的包里拿出书,坐在沙发上望书。一天到晚,只要我没事做。我每天都望书,几个月过往了,我的脑袋里装满了故事,我成了一个书迷,晚上睡觉时,我手里还要抱一本书才能睡着。

我最喜欢望书,望书给我增添了丰硕多彩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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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有许多种,有作文类、童话、神话类等。

我国最著名的书是四大名著,分别是《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而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还很佩服刘玄德、曹孟德等人的领导能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个国家,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最后晋国统一了三国的故事。而书中著名的情节有赵子龙七进七出,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玄德三请诸葛亮,诸葛亮祭风烧赤壁等。

三国领导者中,刘备是汉室皇族后人,为人仁慈,爱民如子,与张飞、关羽在桃园结义,后得到诸葛亮的辅佐,建立了蜀汉政权。曹操曾担任东汉丞相,后加封魏王,有雄才大略,处事果断,但为人奸诈诡秘,老谋深算,喜欢玩弄权术。孙权是孙策之弟,天生具有帝王的威严和驾驭群臣的能力。善于发现和提拔人才,后称帝成为吴国君主,与魏、蜀形成鼎足之势。

需要有人在背后辅佐自己。每个人都有天生的能力,但是不努力,再好的能力也会被你埋没。在现实中,许多人没有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而是去做自己最不擅长的事,多费了许多精力。在遇到困难时,要想好每个选择所要付出的代价,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书是山,他告诉我凝重;书是水,他告诉我柔情;书是云,他告诉我变化。书中有许多秘密,还有许多乐趣。

作者:褚天。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书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大家好,我来介绍,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一百个名人成长故事,为什么呢,下面听我讲吧。

这本书里面收录了许多名人故事,使我明白名人小时候是怎样一步一步艰辛的成长为科学家的,交给我许多道理,让我们一步一步前进。

这本书还有许多名人名句,激发了我,让我有很大帮助。还使我知道许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一本书,怎样,你喜欢读的一本书呢?告诉我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啊!在书海里,我最喜欢的名著非《西游记》莫属了。《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早看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明代的吴承恩写的。

《西游记》充满了奇情和幻想,让我百看不厌。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同心协力地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西游记》中有善良的唐僧,无所畏惧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别看他懒惰贪吃,以前可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呢!默默无闻的沙僧,善良忠心,任劳任怨。还要可爱的白龙马,他也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西行路上最长的一个,默默承担驮唐僧这个艰巨的任务。唐僧没什么本事,但他善良、和蔼、乐于助人,有让人敬佩的超出常人的执着。三个徒弟都有上天入地的非凡本领,而唐僧没有让徒弟借助非凡本领直接飞去取真经,而是一步一步走到西天的。

小朋友们都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这个了不起的英雄更让我无比敬佩。他既不怕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又不怕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他机智灵巧,有七十二变的本领,可真让我佩服。他对危害人民的妖精绝不放过。我们的生活假如有更多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人,世界就会更美好。

《西游记》中性格鲜明的人物让我非常欣赏,但书中的情节更加精彩。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当他们经过火焰山时,想借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来扇灭火焰。可是铁扇公主不愿意借,因为孙悟空把她的孩子——红孩儿送到洛伽山做童子。孙悟空没法子,只好和铁扇公主、牛魔王几次斗智慧斗法力,最后借助天兵神力,将伏三怪,扑灭了大火;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片段。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她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下手。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制造了唐僧和徒弟孙悟空的种种误会。孙悟空被逼回花果山,但他得知师傅被抓的消息,立即赶回去救了唐僧。唐僧安全了,知道误会了孙悟空,感到很后悔。师徒终于言归于好又重新踏上了取经的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支坚强团队,终于战胜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的作者让我们认识到一个美好的事业,不会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重重困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只要永不放弃,学习道路上的荆棘也会变成美丽的玫瑰。

《西游记》让我受益无穷,让我如痴如醉地喜欢上它。感谢吴承恩爷爷,是他用这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瑞士著名作家斯比丽夫人写的《海蒂》。

书中主要写了风景如画的阿尔卑斯山,描写了小海蒂童年时期的成长历程,成长中的海蒂和善良的爷爷帮助瘫痪姑娘克拉拉站起来的故事。

海蒂天真活泼,善良淳朴,特别热爱大自然,在她的纯真的感染下,人见人怕的爷爷又回到了人们身边。

我真喜欢这本书,因为太感人了,我还流了好几次眼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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