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审查意见(通用14篇)

工作计划审查意见(通用14篇)

ID:9295975

时间:2024-01-16 21:58:04

上传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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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审查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审计审查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1、开展对市总本级20xx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并提交经审全委会审议;同时,开展对市总本级20xx年财务决算,20xx年度经费预算和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查。

2、开展对市文化宫、技协中心、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等市总3个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3、开展对旌阳、绵竹、什邡、广汉、中江、罗江等6个县(市、区)工会和市教科文卫体、市经贸工会等2个产业工会20xx年度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增加对旌阳区总工会、什邡市总工会20xx年度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

4、开展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帮扶救助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

1、组织召开市总经审全委会,审查市总预(决)算方案和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听取市总经审办工作汇报,审议20xx年度全市经审工作标准化建设考核情况等。

2、组织召开全市经审会主任会议,通报20xx年度经审工作考核情况,交流经审工作,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安排部署新的工作。

3、年底召开市总经审全委会,审议市总经审工作报告,列席市总全委会。

1、举办全市工会专兼职经审干部经审业务培训班。

2、对县(市、区)工会和其他纳入考核的工会20xx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3、参加省总市州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工作。

4、全年编发《市总经审工作信息》3——5期,用以指导全市经审工作。

1、结合对下审计,深入调查研究县(市、区)、市产业(局)、企(事)业工会经审工作,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经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积极为基层解答经审(审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3、积极参加市州工会经审工作片区会,学习兄弟单位经验以指导我市工会经审工作。

1、承担省总市州工会经审会第三组在德阳召开经审工作研讨会的全部工作。

2、参加省总和市内审协会有关会议和培训。

3、完成与市总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4、完成部门其他日常性工作。

答复审查意见技巧

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

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如果只有论点,而缺乏充分依据支持的意见陈述是很难有说服力的。

针对审查员提出的创造性缺乏的审查意见,在意见陈述书中对其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分别从区别特征、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等方面充分论述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差别,并论述本发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的充分理由,答辩有理有据。

博士论文审查意见

论文题目:院(系、所):专业:评审编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年月日。

地址:邮政编码:

谢谢您的支持!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学院代章)。

预评审意见书编号:

评阅专家信息页。

注:

1.本页为保密页,由研究生院或学院(系、所)专人保存。预评审意见书收回后,本页应与评审意见分离,不提交给答辩委员会。

2.在答辩材料归档前,由学院(系、所)专人负责将本页与学位论文隐名预评审意见书一一对应,直接交校档案馆归档。

答复审查意见技巧

实质审查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审查员以一篇或几篇对比文件,将专利申请的一些技术特征作等同对比,而剩余的不同技术特征,就以“公知常识”或“显而易见”等为由,否认掉该专利申请的创造性。碰到这种情况有时是比较棘手的,因为审查意见一般不提供教科书、手册等证据支持。若申请人不服,又苦于不能穷尽举例说明不是“公知常识”等等,如何答复是好,我之愚见:

1、具体分析,认真对比。

上述的审查意见有一些无疑是对的,但不排除的情况有:审查时间很紧,审查员大致给出基本否认的意见,而让申请人去详细说明解释,再审时就清楚明白了。本人曾碰到过这类实例,一审意见全盘否定,答一通后又全部授权。外国的审查意见也有类似情况。另一情况:当今知识爆炸、分门别类越来越细,审查员可能不够了解本领域的具体情况,给出了似是而非或抽象和空泛的评审意见,若发现情况不对,就要认真对比,为申请人争取最大利益。

2、抓住技术方案中的实质不同点分析,阐明不同点带来的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1)对于似是而非的评审意见,由于代理人的知识面和经验是有限的,很多情况下初看似乎相同,难以分辨其中实质的不同。那么就应该与发明人积极配合,使其了解相关规则,树立信心,启发鼓励发明人提供一些技术信息上的支持,如此,代理人便可以利用熟悉法规和答辩技巧的优势,大做文章了。

(2)透过技术表面上的相似之处,重点分析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实质上的不同点,这是争取专利申请授权的关键所在。

(3)为明显有别于现有技术,必要时应该作出适当的修改,以便获得合理的保护范围。

(4)在说明书中,应该尽可能披露技术信息,以便作为实质性支持以及答复审通和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基础。

(5)要“步步为营、据理力争”。当初撰写权利要求书时是“步步为营”,而到实质审查时,对于每一条权项都要据理力争。

3、面对“显而易见”或“公知常识”的审查意见,技巧性的应对。

(1)面对“显而易见”或“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审查意见,一般可以通过分析该项目的背景技术、提案的基础、实际投入的人力资源和物力,以及研发过程的有关记录等材料来回答。

(2)面对“公知常识”的审查意见,除了通过上述方法分析之外,还可以与发明人配合尽可能主动介绍本领域常用的一些技术手段——主动举证。若审查员不同意你所述的意见,那么他就完全应该对其提出的论点举证,申请人也可以请求审查员举证。这样可化被动为主动,为后期的答辩留有余地。因为,对待以“公知常识”为由抗辩是否要举证、如何举证,虽然法规有所说明,但是具体实践中,业内不同阶层理解不一样。专利局的很多审查意见是不举证的,而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员和法官却认为必须举证。

对待审查意见中“显而易见,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得出”或“有限的实验可得出”、“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的内容,代理人必须与发明加强沟通合作,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阐述鲜明的观点,可以争取应有的权益。

博士论文审查意见

(论文题目)。

博士研究生:

导师:

副导师:(无副导师者此栏可不出现)学科:

答辩秘书签字: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分委员会。

一、概况。

论文评价汇总如下:

二、综合所有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选题的意义,论文的创新性成果,学术价值及应用价值,实验结果和计算数据的合理性及。

可靠性等)。

……。

……。

三、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意见或建议。

1.评议人认为第二章第二节计算程序中有…的问题……。2.……。

3.…………。

对论文评议人提出的问题、不足的答复。

1.……2.……3.……。

……。

导师签字:分委会主席签字: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

xx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xx、xx、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贵院审查起诉xx、xx、xx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经详细查阅案卷,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多方调查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现就犯罪嫌疑人xx、xx、xx所涉嫌的'罪名定性问题提出以下法律意见,敬请采纳:

一、犯罪嫌疑人xx、xx、xx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如下:

xxxx是在自身和精神受到伤害后向对方提出的正当赔偿诉求,不属于敲诈勒索。xxxx两人在游戏厅正常消费,因一点小事争吵而被人殴打致伤,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对于此事游戏厅方面存在安保失职的责任,理应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xxxx在人身和精神受到损害后向游戏厅老板某某主张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0元。此事完全符合正常的利益主张。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据此认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xxxxxx不存在有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要求他人处分财产的行为。xxxxxx事实上向游戏厅老板xx主张赔偿20000元事出有因。游戏厅作为特许经营的行业,进出人流量大而且较为复杂,在场所秩序维持和顾客人身安全保护方面游戏厅经营商有较重于其他行业的责任,xxxxxx的行为不存在故意敲诈他人财物的主观恶意。

xxxx的赔偿诉求最终得到协调解决,不存在暴力或胁迫。据案卷提供的事实,并走访当事人得知:xxxxxx与游戏厅老板某某最终是在协商情形下达成赔偿协议:游戏厅老板xx赔偿xxxx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000元。由此可知xxxxxx向游戏厅老板某某主张赔偿的行为完全是在民事平等协商解决的范围内进行,不存在暴力或胁迫他人处理财物的情形。更加说明xxxxxx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以上事实完全可以证明xx、xx、xx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如果以敲诈勒索罪来追究xx、xx、xx的刑事责任,不构成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这显然违背了我国刑事法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二、犯罪嫌疑人xx、xx、xx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理由如下:

1.xx、xx、xx等人在主观心理上不存在一种肆意挑衅故意。xx、xx、xx等人在被他人殴打一事上事后觉得自己吃亏,无论是在面子上还是赔偿上都没有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心理上也很难以接受这样的一个结果。因此想前去找游戏厅老板再次协商解决,以便变更之前的协议追回应有的损害赔偿。双方在之后的协商过程中出现了冲突,在冲突中虽然xx、xx、xx等人的行为事实上已经造成他人财物的损坏,但是这只能说明xx、xx、xx等人在遇事时不能冷静思考,未能从法律的角度去寻找解决的方法,他们最终做出的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的确存在不妥。但是纵观案卷记载的全部事实经过不难发现xx、xx、xx等人在主观上前前后后都始终没有存在以滋事挑衅为目的心理,由此可以证明xx、xx、xx等人在主观心理上不存在一种肆意挑衅、任意损害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

2.xx、xx、xx等人不构成寻衅滋事性质。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角度分析,损毁他人财物行为只是寻衅滋事罪的一种行为之一,如果这种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不是在肆意挑衅这样一种犯罪故意的支配下进行,那么这种行为是构不成寻衅滋事罪的。本案由于xx、xx、xx等人至始至终都缺乏主观上的一种肆意挑衅的犯罪故意,因此xx、xx、xx的行为不够成寻衅滋事罪。如果仅仅因为在争吵冲突中致使他人财物损害就把xx、xx、xx的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这显然是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x、xx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盼贵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本着公平正义、基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原则对本案作出准确定性。

xx律师事务所。

李xx律师。

20xx年4月3日。

合同审查意见书

____市____县________村村委会:

本律师事务所接受你方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审查你方提交的《房宅基地使用协议》。经审查认为:合同用语不准确,合同条款有疏漏,内容不完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容易发生纠纷,并且合同中存在违法内容。为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现对本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第1条“本合同性质为房宅基地出租合同”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因此,本合同的性质应修改为:____市____县____村乡镇企业________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与________村村委会达成土地使用权协议。

2.合同中使用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第2条规定:“乙方对地产只有使用权,使用期100年,房产产权归乙方所有。”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工业开发用地的使用期限不能超过50年。因此,此条应更改为使用期限50年,期满可以申请续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0条规定,乡(镇)企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中____市____县________村村委会无权批准____村乡镇企业使用________村内空闲宅基地。因此本合同应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为附件。

4.合同中第10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有效期从签字起生效”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本合同生效日期应改变为“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由上可见,订立此类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策性、法律性强,实际履行中的一些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在签约前应做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并切记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从而做到合同条款完备、内容合法有效,并公平合理。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律师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合同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第(1)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第(3)项之规定,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李__________之父李_____的委托,指派我为被告人李__________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为其故意伤害一案进行辫护。

在庭审前,我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i会见了被告人。经被告人申请和辩护人的要求,法庭对被害人王__________的伤情,又送请上一级法院法医重新作了鉴定,结论为轻伤。我们对法庭如此尊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严格依法办案的做法,表示赞赏。今天,又听取了庭审调查,对本案的情况有了全面了解。我们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庭审程序合法。现只就对被告人李__________处罚问题,提出以下辫护意见:

一、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是同厂工人,又都是在共同喝酒之后,为了一件小事而口角打架,以致给被害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考虑到双方都是同厂工人,案件又发生在厂内,对社会治安秋序的影响不很广,危害程度也不很大,不是属于特别严重的恶性伤害案件。因此,请法庭在处罚上,应该与社会上发生的严重恶劣的伤害案有所区别。

二、这起伤害案件的发生,其原因在于被害人王__________没有根据地诬赖被告人往他身上吐脏物。对此被害人也完全承认。据被害人讲:_______________他和被告人等5人一起喝酒之后,发现后背有吐的脏物,便问身旁的人,可是谁也不承认是自己吐的。被害人就认为是被告人李__________吐的,便问被告人:_______________“你也太不像话了,往我身上吐得多脏!”被告人否认。被害人竟肯定地说:_______________“别人不能吐,就是你吐的!”因此激怒了被告人。被告人遭到诬赖而生气,在此情况下才与被害人口角并厮打起来,致被害人轻伤。事实证明,如果被害人不诬赖被告人,是不会发生这起伤害案的,不会引起被告人伤害被害人的后果。况且被害人后背的脏物,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吐的,也没有任何人能证明是被告人吐的。所以,被害人无根据地诬赖行为,对引发本案是负有责任的。请法庭在量刑和处理赔偿经济损失时,要考虑这个重要因素。

三、被告人李__________在庭审中,对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这说明被告人已有悔罪表现。以上三点辫护意见,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李__________予以从轻处罚。

辫护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王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审查意见

总平面图应标明比例尺、指北针、各项经济指标(如绿地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拟建建筑外轮廓尺寸、层数及现状建筑的间距尺寸等,住宅还要标注《套型结构比例明细表》;图签中须有三人以上签名;图纸须加盖有效期内的.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住宅项目还需加盖建筑节能设计专用章;另附相同总平面图2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其中:审查、决定时限为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制证和送达为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其中:审查、决定时限为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制证和送达为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市规划委大兴分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办理地点大兴区兴政街23号。

联系电话010-6**24。

审查意见

20**年上市以来,该公司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目前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增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新增200吨/年金属锂、新增5000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项目等技改扩能及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其中新增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新增200吨/年金属锂等技改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经原省环保局(川环建函〔20**〕566号)、(川环建函〔20**〕567号)、(川环建函〔20**〕286号)及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369号)批复同意建设,新增5000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市环保局(遂环评函〔20**〕64号)批复同意建设,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射洪县环保局(射环建函〔20**〕22号)批复同意建设。目前,该公司新增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技改扩能项目已基本建成,已经省环保厅批复同意进行试生产;新增200吨/年金属锂技改扩能项目系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年产金属锂50吨项目)已经建成,并通过了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保验收(川环验〔20**〕233号);技术中心扩建一期中试车间项目现处于停止试验阶段,技术中心扩建二期技术中心大楼项目已经射洪县环保局(射环建函〔20**〕173号)批复同意进行试生产;5000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二)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要求情况。

经与射洪县环保局核实,该公司20**年以来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近年来实施的新改扩建项目各种污染物指标总和均未突破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5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369号)上对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三)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审查时段内,该公司各类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种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根据射洪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各类监测报告,审查时段内,该公司各监测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部门指定的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包括完整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

(四)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费执行情况。

该公司按照射洪县环保局的要求,按时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并按时足额缴纳了排污费。

(五)环保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稳定运行情况。

该公司按照环评及“三同时”环保验收的要求,建成了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通过近三年的运行监测表明,公司各类污染物处理工艺技术可行,处理设施齐备,运行维护记录齐全,且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行。该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能够确保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及监测数据的有效传输,并按期开展了在线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

(六)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审查时段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

经与射洪县环保局核实,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种环保措施,审查时段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该公司审查时段内未受到环保部或省环境保护厅处罚,未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

(七)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情况。

该公司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保部门要求,于20**年底开展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年11月经省环保厅《关于公布2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果(第一批)的通报》(川环发〔20**〕68号)予以公示,该公司多数指标能够达到清洁生产二级及以上水平,不达标指标已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予以整改,预计将于20**年10月底前完成验收。

(八)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风险预案落实情况。

该公司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环保档案管理情况良好;制定了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并有序运转;按规定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齐全,并定期培训和演练;企业定期开展内部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从20**年起,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一步防范环境风险。

(九)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近三年,该公司未受过环保行政处罚,未发生过环境纠纷、无环保诉求上访记录和其他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十)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该公司建立了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在公司网站公开相关环保信息。

(十一)融资投向项目落实情况。

公司拟实施再融资的预案是: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文菲尔德65%的权益和直接持有的天齐矿业100%的股权。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执行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环保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能够稳定运行,审查时段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审查意见

“郑州社会学兴趣小组”——是一个由郑州网友自发创办的学习/学术交流小圈子,旨在联络本地的社会学业余爱好者,进行共同学习、话题讨论、学术交流和社会调研等活动。小组运作初步设想如下:

【学习班】每个加入“郑州社会学兴趣小组”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班”,并顺利完成为期3个月的学习(之后方可参加调研),以掌握好有关社会调研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学习班成员平时主要通过小组提供的学习资料和自学指导各自进行自己的学习,并按要求阶段性地向小组提交学习报告(或在线下活动时交流学习心得);学习班3个月一期,长期、持续、免费举办。

【项目队】学习班毕业合格者可以申请发起或参加一个社会调研项目,并在小组的指导和协助下,由项目队队长带领,选择好调研项目课题、制订实施方案、搜集整理资料、撰写总结报告。

【座谈会】各成员可以在学习和调研之余,参加小组每两周组织一次的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专家讲座、话题讨论和理论学习等,也可安排学员交流学习调研心得、探讨理论问题。

声明:成立本小组纯粹为交流和公益,所本小组所有学习和调研都会根据学员的具体情条件和意愿,尽量合理安排,不占据过多的时间、精力,不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当然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搞调查,也都在郑州市区及附近。

近期工作:一,春节前后找好两个积极分子,分别负责小组的学习和联络;二,春节前后制订教学方案,准备学习资料;三,2月底招募第一期学习班学员;四,3月初确定首期学员,碰面并开班。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贵局x年x月x日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权利要求1(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22.3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段。

2.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以下简称从权x),对比文件公开了,与权x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4.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51.3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条要求。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采用单独对比法】1.新权1记载了技术特征x、y、z1)对比文件1(以下简称d1)没有公开x,新权1相对d1具有新颖性。2)d2没有公开y,新权1相对d2具有新颖性。2.从权2-3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综上所述,权1、2具备法22.2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分析】。

1.权1。

1)d1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2)由前所述,权1与d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有yyy的技术效果。

因此也没有利用前述区别技术特征结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a.d2也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不存在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解决该技术问题的启示。

b.d2虽然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但其在d2中所起的作用是xyxy,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yy的作用并不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因此获得启示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解决该技术问题。

第1页。

了xyxy的有益技术效果,具有{显著}进步。

因此权1具备创造性。

2.从权2-x在其独权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也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1-x具备法22.3条规定的创造性。

四、单一性【专利法第31条-a31】a.独权1和7属于同一发明构思,解决了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具体为权1中的,和权7中的yyy,因此权1、权7具备法31条的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b.权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权7解决的问题是yy,两者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并不相同,不属于同一发明构思,不具备法31条的单一性,因此不能合案申请。

五、得到说明书支持。

在判断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文字]内容,[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文字内容和附图直接毫无疑义得到的内容]而不仅仅是限于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a.权利要求记载了技术方案涉及,其支持见说明书x段,及附图x,虽然实施例部分仅记载了涉及xy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理解到其必然适用于。

b.(权书中的文字)是yy(说书中的文字)的上位概念,其是利用yy的共性yyy来解决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意识到此上位概括的所有方式都可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并且想不到此上位概括包含的。但不能解决技术问题的方式。因此是合理的概括。

c.(权书中的文字)是yy(说书中的文字)的功能性限定。对于说书中的实施例1、2、3很难用结果限定/用功能限定更为合适。而本发明的关键不是用某一结构实现这一功能,而是由能实现这一功能的技术特征与其它技术特征相结合来解决技术问题。因此该权利要求不是单纯的功能性权利要求,也没有理由怀疑这一功能性技术特征包括的某一具体结构不能与本发明的其他技术特征结合解决技术问题,因此是合理的概括。

综上,权利要求书是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符合法26.4条要求。

六、说明书能实现。

说明书段记载了x、y、z的位置关系,附图1-3给出了xyz的形状构造,虽然没有以文字方式记载xyz的组装关系,但是结合说明书以及附图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得出xyz的作用,以及其之间的连接关系,实现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并达到技术效果。

因此本专利说明书对其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作出了清楚完的说明,符合法26.3条要求。

七、r20.2。

权x中记载的技术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其体构成了本发明/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方案,解决了技术问题并达到了技术效果,符合细则20.2条要求。申请人相信,上述修改和陈述已经克服了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的缺陷以及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法、细则、指南的要求,恳请审查员在此基础上尽早授予本申请专利权。

审查逮捕意见书范文

东检捕审〔〕00号。

本院2月23日收到南粤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东公刑提捕字(2013)226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承办人助理检察员张小玲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现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犯罪嫌疑人张小明,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1岁,199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工作,住南粤市东湖区沿湖路123号。201月23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

父亲,张国成,母亲李秀梅。

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胡广明、王大宝于2013年1月22日报案至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于2013年1月23日立案侦查,后分别于2013年1月22日、1月25日、2月1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小明、刘小严、李刚,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该案据此告破。

犯罪嫌疑人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一案,由侦查员再侦查李刚、张小明、刘小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过程中,于2013年1月25日发现,经审查,于2013年1月25日立案,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且有刘小严的供述等证据佐证,该案据此告破。

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

(一)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

明送三万元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门口附近。经商定,由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去取钱,犯罪嫌疑人刘小严在宾馆看着王大宝。李刚、张小明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附近与胡广明见面后,胡广明将三万元钱交给李刚。胡广明给完钱后发现情况有异,即追上李刚、张小明并询问王大宝的情况。李刚、张小明与胡广明发生厮打,过程中张小明用刀将李刚刺伤,经鉴定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张小明随后逃跑,并给刘小严打电话让其快跑。

犯罪嫌疑人刘小严跑回家后将事情发生情况告诉其父亲刘建平,刘建平给了刘小严1000元现金,让其出逃躲避。公安机关向刘建平询问时,刘建平隐瞒事实真相。

(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查,上述事实有证据证明:

1、物证。

未见所扣押物证的照片,相关程序性证据有:

从李刚处扣押五万元欠条一张和人民币三万元;从张小明处扣押折叠刀一把(沾有血迹);从刘建平处扣押雷管49枚、导火索45米。

2、书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证明案件发案、受案情况,见“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2)立案决定书。

证明案件立案情况,见“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3)抓获经过、情况说明。

2013年1月22日8时开始,我队民警根据市局统一部属在沧河桥路设卡盘查,在9时30分左右,收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要求抓捕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特征为20岁左右,男性,身高180cm左右,着淡黄色“t”恤衫,胸前印有很在的红色“adidas”,可能带有凶器。9时40分左右,我们在一辆被盘查的出租车内发现符合上述特征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将该男子叫下车准备继续盘问时,其主动交待自己叫张小明,有用刀伤人的犯罪事实,并将随身携带的小刀交出,同时还供出同案犯刘小严的身份和住址。在审查张小明过程中,发现被伤害人李刚及另一人刘小严还涉嫌敲诈勒索和抢劫犯罪。1月25日在本市“逍遥网吧”刘小严抓获归案,同时抓获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刘建平。

(4)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侦查活动违法:张小明的刑事拘留期间至2013年2月。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供大家参考!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贵局x年x月x日发出的审查意见。

通知书。

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权利要求1(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22.3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

说明书。

段。

2.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以下简称从权x),对比文件公开了,与权x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4.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51.3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条要求。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采用单独对比法】1.新权1记载了技术特征x、y、z1)对比文件1(以下简称d1)没有公开x,新权1相对d1具有新颖性。2)d2没有公开y,新权1相对d2具有新颖性。2.从权2-3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综上所述,权1、2具备法22.2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分析】。

1.权1。

1)d1公开了一种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2)由前所述,权1与d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有yyy的技术效果。

因此也没有利用前述区别技术特征结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a.d2也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不存在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解决该技术问题的启示。

b.d2虽然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但其在d2中所起的作用是xyxy,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yy的作用并不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因此获得启示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解决该技术问题。

第1页。

了xyxy的有益技术效果,具有{显著}进步。

因此权1具备创造性。

2.从权2-x在其独权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也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1-x具备法22.3条规定的创造性。

四、单一性【专利法第31条-a31】a.独权1和7属于同一发明构思,解决了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具体为权1中的,和权7中的yyy,因此权1、权7具备法31条的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b.权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权7解决的问题是yy,两者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并不相同,不属于同一发明构思,不具备法31条的单一性,因此不能合案申请。

五、得到说明书支持。

在判断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文字]内容,[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文字内容和附图直接毫无疑义得到的内容]而不仅仅是限于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a.权利要求记载了技术方案涉及,其支持见说明书x段,及附图x,虽然实施例部分仅记载了涉及xy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理解到其必然适用于。

b.x(权书中的文字)是yy(说书中的文字)的上位概念,其是利用yy的共性yyy来解决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意识到此上位概括的所有方式都可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并且想不到此上位概括包含的。但不能解决技术问题的方式。因此是合理的概括。

c.x(权书中的文字)是yy(说书中的文字)的功能性限定。对于说书中的实施例1、2、3很难用结果限定/用功能限定更为合适。而本发明的关键不是用某一结构实现这一功能,而是由能实现这一功能的技术特征与其它技术特征相结合来解决技术问题。因此该权利要求不是单纯的功能性权利要求,也没有理由怀疑这一功能性技术特征包括的某一具体结构不能与本发明的其他技术特征结合解决技术问题,因此是合理的概括。

综上,权利要求书是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符合法26.4条要求。

六、说明书能实现。

说明书段记载了x、y、z的位置关系,附图1-3给出了xyz的形状构造,虽然没有以文字方式记载xyz的组装关系,但是结合说明书以及附图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得出xyz的作用,以及其之间的连接关系,实现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并达到技术效果。

因此本专利说明书对其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作出了清楚完的说明,符合法26.3条要求。

七、r20.2。

权x中记载的技术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其体构成了本发明/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方案,解决了技术问题并达到了技术效果,符合细则20.2条要求。申请人相信,上述修改和陈述已经克服了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的缺陷以及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法、细则、指南的要求,恳请审查员在此基础上尽早授予本申请专利权。

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

一、修改说明: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

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

xxxx。

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3)对于此区别特征:

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5的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四、关于不清楚的问题: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不清楚的问题。(针对具体不清楚的问题,需要再描述一下),符合专利法26条第4款的规定。

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及不清楚的问题,并克服了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请审查员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授权本发明的专利权。

上述修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最后,申请人和代理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

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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