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教育工作者报告(通用18篇)

劳动关系教育工作者报告(通用18篇)

ID:9318899

时间:2024-01-23 21:09:05

上传者:JQ文豪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创建活动的开展,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理念,尊重人、爱护人、培养人和发展人的要求已经成为各个参加创建活动企业的自觉行动。过去,市的很多企业都面临着“招工难”的困惑,但市命名的首批266个“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初都招到了满意的员工。由于创建活动既引导企业经营者保护职工利益,也教育职工学业务、学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因此,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全市企业出现了“四多”的可喜现象。一是企业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多了;二是企业经营者主动关心职工为职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办实事的多了;三是职工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岗位、无私奉献的多了;四是职工对企业满意、对企业发展充满信心的多了。,全市参加技术培训的职工达10多万人,企业投入培训经费100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技术技能,激发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论是本地职工还是外来务工人员,都更加关心企业、爱护企业,他们把个人利益同企业的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地向企业献计献策。,全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2218条,创造价值达1.4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5%和10%。全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均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

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有效地化解和消除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各类矛盾,使劳动关系趋于协调和稳定,避免了大量劳动争议、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全市涉及企业的集体上访人次同比下降43.5%,90%以上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下降60.5%,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下降了86.05%;职工自动离职下降了71.3%。同时,全市出现了“四个减少”的可喜局面。一是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刑事、治安案件减少。二是社会公共秩序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减少。三是职工队伍稳定,集体上访事件明显减少。四是安全生产情况好转,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减少。这“四个减少”虽不能完全归功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开展,但是创建活动无疑对“四个减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创建活动中,不少企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身份相同了,地位和机会平等了,人格得到同样的尊重了,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了,文化技术水平提高了,文明道德程度提升了,由此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各个企业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8条标准,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当前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按时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安全生产等问题的解决。过去有些企业对社会保险金能拖则拖、能欠则欠,催缴“五金”成了工会和劳动部门头疼的事。开展创建活动后,这种情况大为改观。据了解,截至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7.5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增收保险费2.2亿元;失业保险参保31万人,征缴保险费比上年增加20.2%;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万人,比上年增加3.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2万人,缴纳保险费1950万元,同比增长38%;生育保险参保32万人,新增参保人数2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同比增长20.3%,增幅全省第一。全市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增加7万多人,比开展创建活动前增长16%;有182个企业清理拖欠职工工资838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6598人补发工资540万元,分别占98%和97%。

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工资收入明显提高,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从而激发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共创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云龙集团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把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从职工宿舍建设到企业发展规划,都主动征求职工意见,职工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10月交货期紧张时,全体职工自觉加班,全月产量同比提高25%,创造了公司月产量最高纪录,而综合费用却下降了13%。据统计,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9.89%,人均增加了2600元,是市历史上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市参加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职工达11万人次,取得经济技术创新成果365个,增加经济效益3630万元。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全市涌现出了10名金牌职工、30个职工创新示范岗、30名职工创新能手、35名合理化建议积极分子和15名首席技师,208名成绩优异的选手获得了高级工资格证书。

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和提高了工会的自身建设和工作水平,为工会维权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推动了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一是促进了工会组建。截至底,全市新建工会组织850多家,新增会员6万多人,分别同比增加267%和200%。二是带动了企业维权制度机制建设。过去不是没有维权制度和机制,而是这些制度机制落实得不好,发挥作用不到位。如今这些制度机制成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其作用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愈来愈明显。特别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厂务公开、安全生产、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机制,不仅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协商共决权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也使它们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统计显示,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召开职代会和出席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分别比上年增加11.6%和12.7%;通过阳光采购、工程招标,节约开支3000多万元,招待费开支减少600多万元;全市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和覆盖职工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2.7%和18.5%。三是企业工会工作的活力和为职工办实事的能力大大增强。通过创建活动,企业更加重视工会工作,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更加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据统计,全市建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参加安全检查次数,都比上年有了较大的增加;工会救助困难职工5019人、救助金额590多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597人、资助金额77.7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64.2%、214.8%和117.9%、125.3%;工会还帮助1500名失业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工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为,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工会的重要地位,使企业工会真正成了企业党政离不开、广大职工信得过、有为有位的职工之家。

经过对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做法、经验和成效的调研考察,我们深切感到,虽然这一创建活动开展的时间不长,尚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阶段,在广泛动员、吸引企业和职工参与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但从其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格局、工作原则、制度机制、发挥的积极作用、取得的初步成效来看,这一创建活动无疑是对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工会工作载体、工会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创建活动体现了我国工会两个维护的统一,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的有益实践,充分体现了中国工会的性质、特色、作用和职责,体现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本质要求。因此,创建活动必将成为工会组织一个响亮的品牌。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查报告

根据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查报告具体如下:

1、公司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作制度完善。能发挥有效作用,工会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有工会活动记录,档案整齐完备;职工入会率达100%。

2、公司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建立职工名册,与职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民主程序建立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3、依法实施民主平等协商制度,在此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报酬,高度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案例与卫生等专项合同,内容规范合法,依法备案。

4、重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职代会、党政工联席会议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能够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厂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5、建立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由公司支付职工工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休假制度,依法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6、每年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

7、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地,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的安全教育意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公司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和消防检查,各种设备齐全达标。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劳动关系日益复杂,构建和谐、新型的劳动关系,既意义重大,又非常迫切。今年年初,我局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为契机,对全市300多家企业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都比较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劳动关系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8.0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4.21%。

二是规章制度普遍建立。企业规章制度总体上日趋完善和规范,大部分企业在规章制度建立时履行了民主协商和内容告知程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有98%是在通过协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三是满意度和归属感进一步增强。71%的职工对企业表示满意,80%的职工认为企业劳动关系良好。

(一)部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规范。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待提高。有些企业只与骨干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他职工则不予签订;建筑、餐饮等行业还存在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只与“包工头”订立口头协议等问题。

二是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在订立、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关系时,存在手续不完备、劳动合同内容不完备、个别条款违反规定、随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等问题。

三是部分企业未签订集体合同。

(二)部分企业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从调查的结果看,有部分企业只参加其中一项或两项保险,其他保险不参加;有的企业只给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他职工不予缴纳;有的企业虽然履行了申报程序,但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企业不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仅造成社保基金减少,支付能力下降,更重要的是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部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没有按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职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个别企业存在劳动强度大、但职工工资收入仅与最低工资标准持平的现象。

(四)部分企业不遵守劳动工时制度。

一是不征求工会和职工本人同意,随意延长职工劳动时间;

二是延长工作时间违反“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

三是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而不按规定安排补休或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上述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知法用法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企业经营者、人社局、总工会、经济局等要联合力量,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一是健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三方建立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协商解决企业劳动关系,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促进企业规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二是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体系,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从协调机制上保障劳动者主体身份的实现。要增强劳动者的民主参与意识,实现劳动者自身观念的转变,建立企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平等协商机制。

(三)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和机制建设,增强劳动保护力度。

一是增强劳动监察力量,建立健全劳动监察组织网络,建立乡镇劳动监察队伍,聘请劳动保障协理员,形成市、乡、村劳动监察组织网络。建立执法人员与企业的相对固定联系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实现网格化管理,把劳动监察的重点由处罚教育转变为预防教育,以有效地将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消除于萌芽中。

二是在充实、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劳动监察效能的前提下,加大劳动监察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首先,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克扣加班工资)、不缴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要经常性地主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违法者感受到违法的高成本代价;其次,完善举报专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及时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方面,通过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不但成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而且也是处理争议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劳动合同还能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纠纷更为便利,降低争议解决成本和社会耗损费用。

为此,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和关键,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应争取把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及劳动关系和谐与否纳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起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社会责任体系,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格局。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查报告

河北华美化工建材集团成立于20xx年,是一个集科研、开发和生产于一体的集团公司,主要产品有橡塑、挤塑、玻璃棉等保温产品。

近年来,我公司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诚待人、以情暖人、以德服人,把员工当成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的主人、企业兴衰的关键来认识对待,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且公司把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坚持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发展、互利共赢,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职工权益。

按上级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并且贯彻落实。

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操作。我公司建立例会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促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并对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我公司通过专栏、公司会议下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开展创建活动对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我公司创建“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得到了全体职工的热烈响应,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工会把创建活动作为职工维权的载体,以“和谐企业”标准为尺度,积极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促进民主管理活动的开展,企业文明建设大大加强。工会把建立和发挥职代会作用、参与民主管理、促进厂务公开,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协商共决权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目前,我公司每年都能召开一至二次以上职代会。在召开职代会之前都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并把各种方案、制度、计划和全年工作目标打印下发到职工代表手中,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大大提高了职代会的质量。

二是促进职工劳动权益的维护,解决了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在创建活动中,我公司建立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全体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所有职工缴纳保险。职工的后顾之忧解决了,更重要的是,感动和鼓舞了全体职工家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是促进爱岗敬业、视公司如家精神的形成,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显著增强。创建活动是企业与职工双向互动的过程,为了职工和企业的发展,由于物价上涨,公司关心职工生活,给予在饭堂吃饭的职工伙食补助。

四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发挥工会作用,紧紧抓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创新思维,将创建活动和建会、建制、建家联动互促活动相结合,加快促进企业和谐、职工受益、社会稳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权益,公司依据国家《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先后制定了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多项制度,消除了企业与员工的矛盾,建立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完善机制,规范劳动用工。与公司全体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让职工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签约率达到了100%;同时还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调解劳动争议,使劳动矛盾化解在公司内部。

利益共享,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而增加

工资,实现利益共享,是每位职工的共同愿望,也是企业经营者的基本责任。着眼长远,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为保证职工的长远利益,公司给每位员工及时缴纳保险,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并随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工资。近三年来,已为职工普调了三次工资。工资水平在当地排在前列。并且公司注重改善员工福利,每年“两节”为员工发放节日礼品,近三年来为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30万元。

以人为本,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没有安全的生产,就没有生产的一切。”为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我们专门成立了安全科,并配置了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6名,设立了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依法督促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同时加大了人、物、技三防措施的投入,完善了劳动安全条件,确保了职工安全劳动和企业安全生产。公司通过环保收尘改造、车间安装水暖、空调改善工作环境,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改造机器设备减轻劳动强度。近三年来,公司投入近800万元改造了自动卷毡机、自动配料机、自动裁切机等设备,使职工从紧张危险的操作中解脱出来。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需要劳企互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了、后顾之忧排除了,职工就应当以实际行动回报企业,实现实实在在的互利双赢。为了把职工在创建中焕发出来的积极性引导好,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挖掘出来,公司发动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工艺改造、合理化建议活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的节支增效活动。在清洁生产活动中,员工提出21项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全部采纳,共投资77.3万元取得年经济效益119.85万元,取得环境效益:年节电65万度,节煤17吨,减少生活废水排放500吨。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编制了企业文化手册《华美之约》,企业文化管理手册的形成,标志着企业文化形成了全面、系统、规范的文化体系的同时,每一位员工都能以此来规范自己、提升自己、成就自己,是全体员工遵循的思想和行动纲领,就像一面大旗指引着企业和全体职工前进的方向。

企业依法加强和健全工会组织,公司入会率达到100%,女职工组织和经审组织也相应设立健全,定期召开职代会;同时,加大企务公开力度,确保职工群众知情权的落实,采用企务公开栏和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为职工参与民主监督、管理提供扎实的依据。根据制度规定,在每年初严格按照公司企务公开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企业效益、业务招待等等主要事项在公司职代会报告,坚持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企业领导干部。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查报告

根据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查报告具体如下:

一是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社会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组织专兼职工会干部,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相关法律培训班,确保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工会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够考虑到职工的权益,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使每位职工都感受到工会就是职工的家。

二是抓好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积极主动协调好劳动关系和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规范依法与本单位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续签、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放低姿态,共商解决良策,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关系到职工切身的大小事做到征求职工意见,真正让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按照国家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做好各种社会保险工作,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四是建立完善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去年,对厂务公开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基本满意达95%。

五是工会组织健全,机构运行得力。建立完善工会组织,明确工

会干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同时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做到专户管理。

六是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在企业安全管理的作用,通过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大力支持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活动,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是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工会、政工、安全办多方位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网络,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三大体系的作用。

八是深入开展“学习型企业”建设,抓好职工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工会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企业劳动关系调查报告

最近,浙江省工商联的一份调查报告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这份调查报告以浙江的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为调研主题。调查数据显示,83.9%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劳动关系状况为和谐或非常和谐,但在新形势下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内涵、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给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增加了新的难度,亟需积极主动应对。

调查报告显示,综合分析调研的情况,当前浙江的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呈现总体和谐、趋势向好的态势。据统计,2017年全省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1.39万件,涉及劳动者17.36万人,比上年分别下降了3%和22.3%。其中,涉及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分别下降了24.3%和31.5%。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从2012年的80.44上升到2017年的84.55,劳动者满意度从71.39提高到79.50。调查问卷显示,83.9%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劳动关系状况为和谐或非常和谐。

浙江省劳动关系之所以出现向好的趋势,党委政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调查中83.92%的民营企业对此给予肯定性评价。党委政府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015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并相继制定《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使劳动关系法律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2001年8月建立的浙江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现已覆盖全省各县,并向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延伸,目前全省已有700多家乡镇(街道)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各级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依托协调机制加强经常性沟通合作,合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建质量明显提升。

从2013年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三个纬度进行量化测评、综合评价,每年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及排名。

在浙江全省推广应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持续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不断提高,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5%。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在建筑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开展集中治理,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通欠薪处置绿色通道,严肃查处企业欠薪失信行为,有效防范欠薪事件。浙江省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2%,累计签订集体合同17.7万份,覆盖企业47.8万家、职工2090万人。

在浙江省劳动关系向好的趋势中,全省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四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坚持上下联动,不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联系沟通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劳动关系调研监测,联合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研,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劳动关系调查问卷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启动试点地区制造业人工成本定点监测;还在全省持续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从劳动关系源头上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

调查问卷显示,86.6%的民营企业认为,开展“双爱”活动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近五年来,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9%。

浙江的民营企业在劳动关系向好的趋势中主动作为,积极创建。他们以共同的价值追求凝聚力量,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党、团、工、妇组织建设,坚持思想引领,丰富文化生活,倡导民主管理,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广泛凝聚员工力量,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奋发有为的文化氛围,引领企业不断创新发展。富通集团坚持以党建引领,出资1000万元建立党群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员工学习阵地建设。盾安集团着力打造以“创业创造创新”为内涵的企业文化,设立重奖激发员工创新热情。珀莱雅化妆品公司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广泛发动员工找漏洞,查问题,出主意,提建议,推动了企业发展,也让员工找到了自身价值。

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认识到,投资员工就是投资企业的未来。广大民营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建造员工宿舍,改善食堂伙食,配备文化娱乐设施,落实带薪休假,建立婴儿哺乳室,举办员工子弟暑期班,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家庭困难帮扶等等,想方设法为员工营造一个温暖温馨、舒适舒心的良好环境和亲情氛围,以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和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吸引人才,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调查问卷显示,83.93%的`员工在关注工资薪酬的同时,最关注的是个人发展前景,关心企业能否提供个人施展才华的平台和空间。91.07%的民营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确立起“共创共享共赢”理念,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并重,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实现企业成长发展与员工成就事业同频共振,和谐共赢。传化集团、正泰集团、富通集团、吉利集团等众多民营企业都纷纷投入巨资,建立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职业化水平,为企业发展和员工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内涵、新趋势、新情况、新问题。

民营企业对劳动关系的认识有新提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发生了深刻转变,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大多数民营企业确立了“劳动关系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增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动性,从被动建设转化为自觉行动。调查问卷中,民营企业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重视的达到99.2%,其中,73.2%的民营企业表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越来越重视。

劳动关系的内涵发生了新变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所有权关系发生显著变化,企业交叉持股、投资人持股、员工持股和一个企业多个老板、合伙经营、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等现象越来越多。现在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已非原先单纯的“劳”与“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企业和员工以共同的价值认同为基础,以共同的利益分享为纽带,地位日趋平等,形成了劳资交叠、团队合作、利益关联、多重融合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劳动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调查问卷显示,民营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为合作关系和利益共同体的占91.1%,而认为是雇佣关系的仅占11.6%。

员工结构呈现新趋向。员工年龄越来越年轻,80、90后已逐步成为劳动力主体力量。流动劳动力中80后占56.9%,90后已增长到20-30%。一些新兴产业员工年轻化趋势尤为明显,阿里巴巴、网易员工平均年龄都在28岁左右。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处事态度、价值理念、事业追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教育的发展,员工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文化素质大幅提升。传化集团员工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23.5%提升到了42.4%。网易员工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占60%。

新的矛盾随着改革转型出现。广大民营企业致力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一些粗放型、低效益、高耗能的企业正在实施关停并转。自动化智能化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提升,企业用工数量减少。城市建设提升和规划调整,导致企业搬迁郊外。随之而来的是部分劳动者面临失业、转岗、工作地点改变、再就业等诸多问题。

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催生了多种劳动关系形式,用工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一些领域出现了劳动关系新形态。如电商、外卖、快递业、网约车等这些新业态,劳动用工从线上转到线下,出现了“平台+个人”的新用工模式。如“外卖小哥”一个人与多个平台发生用工关系,出现双重多重劳动关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有的劳动关系难以归类和界定。劳动关系呈现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加快,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通过跨境并购,建立境外工业园区,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等跨国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和国内员工派驻境外成为新常态。由于文化背景、思想观念、民主意识、管理模式、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性,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劳动关系国际化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浙江省工商联有关人士认为,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变化,是劳动关系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既有积极因素,也带来挑战,给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增加新的难度,亟需积极主动应对。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调研报告

中共__市委、市政府。

去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没有因劳动关系纠纷问题产生集体访和越级上访事件,95以上的问题都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下面将我市所做重点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领导。

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__市委听取了市总工会的专题汇报,连续召开相关会议并下发文件,列入了党委目标考核责任制,要求把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__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22个。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组,以解决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金”、工资不及时足额发放、超时超限加班加点等问题为重点,进行30多次检查督导,涉及企业400多家。

二是完善制度,制订三年规划。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__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创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基层具体的开展。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__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三年规划”,即:从起至,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正常生产经营并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a级创建活动。20为宣传发动和起始阶段,在全市3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中开展;20为全面推进阶段,全市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开展创建活动,创建率达到70以上;年为考核阶段,创建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为了提高劳动关系各方对创建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制定了宣传计划。在全市非公企业中广泛开展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工资发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市统一开展了宣传和咨询,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广播电视中播放劳动合同制度知识问答,宣传典型事例等。

二、完善机制,大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程。

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列入各级党委的目标考核责任制。要求各级各单位量化细化目标,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金”等。要实事求是,建立起长效机制,防止“一阵风”,有效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与此同时,严格操作程序,细化考核标准,建立起了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在程序上,坚持按照自查、申报、检查、公示、命名的过程进行。对已经申报廊坊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进行检查。为了保证检查质量,我们组织专门培训,把创建细化为百分考核,使各项创建的具体均可对号入座,增强了创建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同时,我们规定,凡不建立工会组织的、不缴纳工会经费的、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拖欠职工保险和工资的,对其创建申请均实行“一票否决”,从而保证了创建的严肃性,提高了创建水平。

二是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了增强社会各界和企业、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我们出台了奖励约束政策。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获得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及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导人,在创建活动中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都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并明确要求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纳入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复核制度,对弄虚作假以及严重违背创建标准的单位,由命名机关收回证书牌匾,撤销荣誉称号,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对拒不参与创建或创建成效差的,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三是凝聚创建合力。经市委调度部署,市财政部门加大了对工会的支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到市总工会,并足额到位。市卫生、教育部门积极解决了部分特困职工“看病难”及特困职工子女“上学难”等具体问题。宣传部门广造舆论,树立先进典型,警示违规企业,增强了创建效果。在小企业数量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和工业小区,我们在加强农民工入会,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狠下功夫,努力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权益和安全健康权益。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

障法律监督员和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的监督作用,并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开展了劳动监察等活动,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今年1―7月份,检查用人单位100多户,补签劳动合同1000多份,对用工不规范的单位及时纠正,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重点,确保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实效。

创建过程中,我们将和谐企业的核心定位为职工与企业的“双赢”。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确定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三个重点。

一是以创建活动推进企业发展。按照市委部署,各级工会在企业中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了“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学技术、争一流、创效益、做贡献”劳动竞赛和“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使职工更加贴近企业,使企业更加依赖职工。今年上半年,全市有1000余家私营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企业职工共提出合理化建议5800余条,技改项目90余件,直接或间接创经济效益3200余万元。

余人,受训人员得到合理流转,妥善就业。

三是以创建活动协调劳动关系。我们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放在调动企业积极性、规范企业行为上。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互利双赢、长远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关系。同时,根据企业大小不同、所有制关系不同、职工队伍素质不同,制定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具体标准,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集体合同、重大事项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劳动争议调处、工资福利保障、特困职工救助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者,认真依照《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健全完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自觉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位置。

通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市创建形成了党政重视,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企业劳动争议明显减少,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全面提升和优化。今后,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创新理念,拓宽领域,不断探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的新思路,努力开创我市“创建”的新局面!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有关要求,集团工会积极组织,各公司协调联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创建活动。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注重实效、逐步完善的创建原则,以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满意"互利共赢"为目标,严格按照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进行创建,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坚持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形成一系列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保障了职工行使民主权利,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参与规范化、监督经常化、民主管理的制度化。

坚持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董事长、工会主席分别做年度行政、工会工作报告,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工作,并提出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接受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绩效考核办法等各类管理制度,进行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民主评议干部,并按期签定集体合同,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企务公开工作坚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了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建章立制。实行企务公开以来,制订了包括工作、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公开事项,从而把职工关注的工资分配、绩效奖励、服务罚款、评先选优等"热点"问题有效的置于民主监督之下。公司通过oa、网站、内部报纸、调度会等形式,定期发布企务信息,及时让员工知厂情、参厂政、议厂事,真正让职工感受到了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实行民主评议干部以来,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干部体系,逐步完善民主考核内容和方法,工会每年组织职工代表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奖惩、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化运作水平,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稳定和谐的企业奠定了基础。规范完善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首先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程序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签证、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管理完善。签订过程中工会始终积极帮助指导职工,依法认真签订并遵守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无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

工会注重平等协商,落实《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实施办法》,规范地签订和续签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福利保障与合同保证、职工培训与教育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在专项协议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了详细的补充规定。目前集体合同履约率100%,职工满意率100%。

三是注重加强劳动争议协调工作,成立了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制订实施《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依法及时调解劳动争议,使劳动矛盾化解在公司内部,员工违反错误情况说明、处理结果向职工大会通报。几年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并实现了企业职工上访零记录。

公司积极推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观,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健康和谐的环境,努力形成人心思进、团结和谐、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我们结合公司实际,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为培养、开发、留住人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企业职工培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着眼于培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岗位技能人才三方面人才,以忠诚度、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标准,建立起一套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对三方面人才实施评价;同时建立起一套合理的分配机制和制度,通过创建特色企业文化,以能力、贡献确定待遇等方式,满足人才需求,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大环境。

在培训方面,公司制定实施了年度培训计划和具体培训方案。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素质工程",进行系统化培训。集团及各公司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外出学习50次,累计200人、内部培训3000多人次。增加了员工与外界交流、学习、取经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及班组的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

为了激励职工不断学习、深挖自身潜能,尊重职工的价值和创造,公司开展了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20xx上半年全员提出合理化建议46条,已实施20条,对3名合理化建议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是职工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坚持每年为全体职工进行体检;每年拨专款用于职工暑期降温费用和车间工人高温岗位补助等。

二是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遇到意外伤害有补偿。集团及各公司一直为全体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还陆续为全体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每年都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从未出现过拖欠保险金现象。20xx年职工保险费用企业缴纳部分为:养老保险108.5万元;医疗保险19.5万元;失业保险19.9万元,工伤5.4万元。20xx年为全员缴纳了住房公积金55.25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员工关爱活动,在党政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会工作人员坚持深入生产现场慰问一线职工,坚持对生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探望、对青工结婚进行祝贺、对职工及家属病故进行吊唁和慰问。

四是职工文化生活健康、丰富。职工在业余时间可以到职工阅览室、借阅室、乒乓球室、多功能厅等活动场所学习、娱乐。每逢春节、三八、五一和国庆等节日,工会都组织举办内容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节日生活。

在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中,我们坚定不移地把确保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定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教育和引导职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一是加大在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上的投入。20xx上半年公司用于事故隐患整改投入20万元。

二是加大安全培训、考核力度。组织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班组长、一线生产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对培训和实际工作不合格者一律就地免职。

三是加强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突出班组的主体责任,必须人人参与,一定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强化安全预防管理,实施专业化定期检查。按照公司年初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分别开展了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活动月、现场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每月进行现场管理大检查、安全联查,对查出的隐患明确责任,做到"四有":有明确的责任人、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时间、有反馈制度。集团对各生产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整改。

由于春风集团以上级方针政策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措施得力,职工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使春风集团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效的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着,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自查,我公司基本具备了申报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条件,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调研报告

公司成立于7月份,目前员工67人。在公司两年发展中,始终遵照上级政府及市总工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有关要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提高员工生活水平为目的,以促进企业增效增收为宗旨,在全公司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立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了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现将公司创建活动简要情况汇总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遇到节假日顺延,公司按时将职工工资全额发到职工手中,未曾拖欠或延发工资,职工工资还会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增长;除工资外,公司每月给每个职工补贴360元就餐费,公司厂区还建设了2栋宿舍楼,免费提供给员工住宿,每月只收取水电费。公司按照《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给每位员工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并统一为所有职工参保了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支付。此外,公司还依法执行作息休假制度及带薪休假制度,依法执行工时制度并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正因为公司用工规范、工资稳定、福利优越,从未发生一起劳动争议和职工上访事件。

二、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工会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及时有效的解决劳动争议,建立了畅通的职工诉求渠道。工会委员分工都十分明确,按时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补选;工会管理和各项制度也日趋规范完善。每年组织召开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为广大员工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提供了平台,同时为了增加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工会成立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起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确定了集体合同的详细条款,工会主席与公司总经理依法签订了集体合同。

三、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所有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合同的内容全面、合法,程序到位,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培训科设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终止等相关事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四、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由专业的安全员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事务。公司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公司与部门、部门与员工逐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各个部室和职工,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责任,使公司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落实到日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项落实操作要求,每周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并召开安全专项会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www.)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和档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好登记建档和做好监控,落实专人负责、督促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公司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劳动竞赛,竞赛形式根据行业特点,采用技术技能比武的方式。由公司工会组织的大规模的竞赛有安康杯知识竞赛、拖泵工技能大赛、混凝土知识竞赛、机操工技能比武等。公司通过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成功营造了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文化氛围,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二是倡导合理化建议与技术创新。公司把该活动又称为“金点子”工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完善,现在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有效的合理化建议管理机制,出台了详细的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规定了合理化建议的提交程序、评定办法及激励措施。三是高度重视对优秀员工的挖掘、塑造和表彰。年初工作会上,对厂站3名优秀员工进行了表彰;7月中旬,召开年中工作会,对站5名“岗位能手”进行了表彰;每两月进行“明星员工”的评选工作;同时,被表彰员工还进行了个人优秀事迹报告。通过对站优秀员工的大力宣传,在厂站内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效果。

六、规划培训,让员工人人成才。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素质。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教育,结合公司职工岗位的特点,加大对员工素质教育和培养,岗位员工培训率达100%。二是注重传帮带,积极开展新员工职业导航工作。积极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着力提高职工职业技能。三是做好教育引导,积极迎接挑战。通过公司近几年的发展变化,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了回顾集团创业史,发扬艰苦奋斗光荣传统的教育。

七、职工对企业状况满意度高,公司社会形象良好。

(一)关心关爱职工,积极组织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结合重大节庆日,开展丰富的节日庆典活动。元旦节期间组织开展以“过元旦迎新年,亮歌喉送祝福”为主题的卡拉ok歌唱大赛,以这种最质朴最真诚的方式迎接新年的到来;元宵节组织全体员工集体包元宵、观花灯,度过了一个简单热闹、别具一格的元宵庆祝活动;妇女节组织女职工前往**熊猫基地休闲,畅游在了繁花、绿荫、小动物之中,身心完全放松,从平日的劳累中解脱出来;青年节开展青年员工真人cs大战,召开青年员工座谈会,青年员工见习一周年工作报告会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父亲节搜集员工照片以及对父亲的信,向家乡的父母遥寄相思;七夕节受邀参加了新都区主办的“爱在香城”大型单身青年联谊派;教师节开展以“筑梦商砼,感谢师恩”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组织新员工与其导师之间面对面对话,使之认清自身的优缺点,为今后发展方向奠定基础。中秋节开展“月满中秋,情浓北新”中秋系列庆祝活动。6月2日,开展二季度休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分两批前往**古镇开展漂流游玩活动,创新休闲形式。7月20日,开展迎新工作,组织青年员工开展k歌活动、洛带古镇一日游。8月20日,组织开展北新站第一届“比知识,比效率;练手艺,强能力”机操工技能大赛,营造积极拼搏、不断上进的争先氛围,为北新站的大方量混凝土生产奠定坚实基础。9月11日举办混凝土趣味运动会。10月底**分公司举办集体婚礼,为分公司19对新人举办婚礼仪式。

(二)为员工谋福利,完善工会机构和常规活动。3月29日,公司建立图书室、篮球场、活动室,购买书籍、象棋、篮球、乒乓球等,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丰富了广大员工业余生活。每月的25-30日,北新站工会结合**公司工会重点工作中的“四个文明”,对厂站内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宿舍进行了奖励。全年共评选文明寝室8次,为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打下基础。每月月初北新站工会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发放了生日礼物,周末影院、卡拉ok、周末夜校、夏日“送清凉”等常规性活动都照常开展。

(三)以送温暖为载体,为困难员工办实事。送温暖活动是工会心系员工,帮助难员工的有效途径,也是工会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措施。公司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深入员工家中开展看望慰问结婚、生子、生病等。每逢节日,北新站工会都为员工发放过节费。为了便于员工就医和子女就业,北新站工会先后2次为外地员工办理暂住证,共计办理35人。

(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及社会慈善事业。北新站工会自建立以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7月和9月,由北新站工会分别组织了2次前往新民养老院慰问;20年初,组织开展了走访镇敬老院、慰问新都区救助站孤残儿童,为他们送去了生活用品和玩具;4月,与**支部、镇团委一起,带领孤残儿童到动物园一日游。着力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每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分公司从20开始每年举行“爱满**”济困助学捐赠活动,为当地困难家庭的学生送去助学金并将持续资助他们直到完成学业。

北新站工会各方面的工作都紧紧围绕工会章程开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得到了全体职工的热烈拥护。公司员工全部都加入了工会组织。工会在举行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工会工作及工会主席满意度进行现场评议表决,职工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新的一年,北新站工会一定会在各级政府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带领全公司工会会员,紧紧围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扎实开展工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权益,为把北新站工会建设成为全市的模范工会而努力奋斗!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4月17日,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我市第二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

本次调研涉及全市200多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调查内容涵盖职工。

劳动合同。

签订、社会保险参保、集体合同签订、休息休假落实等多个方面。

结合去年9月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的第一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xx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较高,劳动关系稳定。

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办理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在参与调查的职工中,96.1%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96.1%的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94.7%的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95.1%的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93.8%的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90.8%的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

在参与两次调研的职工中,84.8%的职工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96.1%的职工未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在解决劳动纠纷、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各县(市)区表现良好,其中解决劳动纠纷平均得分率达96.53%,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平均得分率达94.13%,这说明绝大部分企业都对此保持了高度的重视。

在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20783名职工中,55.4%的职工经常加班加点,近45.2%的职工认为单位加班没有征求职工意见或没有足额发放加班费,近33.7%的职工没有带薪年休假。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在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20783名职工中,19.77%的职工是劳务派遣,是规定比例的近2倍。

市领导原文涛、王敬林等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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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政协xx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下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重点围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汇总,结合平时对全区劳动关系掌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在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总体和谐稳定。

就业服务方面: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0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5人,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34人;举办就业培训10期,培训劳动者918人;为22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余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xx年3月底,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128家,参保职工达到90328人。其中城镇个体参保44943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82682人,其中个体缴费人员达到44144人;今年一季度,征缴保费736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20836万元,对上级争取调剂资金13300万元,确保了全区4万余名离退休职工和遗属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776人,征缴保费3282万元,支出40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9388人,征缴保费37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105家,参保职工69934人,征缴保费26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89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972家,参保职工42188人,征缴保费160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71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方面:制定出台了《**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扩面维权及劳动保障督查等专项检查。xx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069家,办理各类案件48件,责令用人单位补续劳动合同2430份、参加社会保险1620人、补发拖欠工资880万元。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方面: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系统整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于xx年10月组建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所,全区区域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开创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xx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9起,时效结案率达100%,涉及标的额503.4万元。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情况,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248份,其中新签1677人、续签1571人,办理解除、终止手续1503人次。

优化管理服务方面: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全局出发,系统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信访接待等管理服务机制,尽全力解除企业和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1、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落实的问题,职工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是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职工的法律责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一些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职工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落实,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一些企业劳动条件差,对劳动者缺乏必要的保护,尤其是一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少,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

2、工资集体协商推进难度大,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普遍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机制来实现,大部分私营企业还是企业一方说了算,一些普通劳动者考虑就业难的问题,不敢要求企业增加工资,导致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与企业效益不相符合。

3、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机制不完善,发挥的作用有限。从企业看,一些企业工会人员由于受雇于企业,在集体协商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存在着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问题;一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诉求渠道不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些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尤其是私营企业普遍处于涣散状态。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全区30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执法监察,为10多万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监察任务更加深入、执法要求更加严格,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监察工作需求。

(一)加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树立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执行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企业文化,做好人文关怀,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高度重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氛围。以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坚决纠正劳动合同不签订、社会保险不缴纳、劳动保护不落实、劳动标准不执行等侵害职工基本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用工,改善劳动关系状况。

(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有尊严和体面的劳动,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努力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拉升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二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实施,建立企业劳资双方共决机制。三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在充实人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区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监管作用,变被动处罚为主动预防,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健全完善企业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区、镇两级联网,保证信息全面、准确,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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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据《三方机制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1、全市两级三方会议建制以来召开协商会议52次,会议协商研究涉及劳动合同3次,集体合同7次,争议处理8次,社会保障6次,安全卫生7次,劳动标准6次,工资分配7次,再就业3次,其它3次;2、建制以来下发文件8次,都是三方联合下发;3、建制以来调研检查13次,其中三方联合11次,工会单方2次。截止目前,工作人员尚未培训过。

二、主体构成和组织形式。

三、工作制度和协调内容。

我市市直和三县一区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经贸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的文件,对参加会议的人员构成、召开时间、工作职责、工作原则等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健全。在人员构成方面规定每方不得少于3人,时间要求一般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两次,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会议。其工作职责主要是:1、在制定有关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方案时交流情况,交换意见。针对有关问题统一认识,提出意见和建议;2、交流有关贯彻《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工作情况,研究在运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加强指导;3、组织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推动本地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所遵循的原则是合法、公正、及时;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相互信任、支持、合作,协商一致。

三方协商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2、对本地区设计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3、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和预防的意见建议。4、研究制定本地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并组织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经验效果和典型事例。

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作过程中,积累了几点经验,以供探讨。

2、按照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通过三方协调机制调整劳动关系,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方协商的组织机构要从实际出发来设置,从有利于本地区工作开展的角度建立, 这样才能为三方协调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正确把握三方协商的原则。三方协商的四项原则应该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工会要以平等的身份和地位进行民主协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劳动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的协调和沟通,求同存异,协商共事,形成共识。

五、存在问题 。

1、三方协商积极性有差异。在三方协调机制实际操作中,作为代表职工的工会方由于上级工会抓得紧,工作比较积极,劳动局和经贸委处于从属地位。

2、三方协商机制没有资金作保证。三方协商制度需要一定的办公基础设置,以及人员的培训、学习和考察都需要资金。然而上级和地方没有拨款的渠道,致使工作成为无源之水。

3、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市县两级工作机制已建立,而乡镇和行业的三方机制尚未建立。

4、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员的素质决定协商的质量,因此工作人员亟待进行培训。

5、三方协商机制的首席代表身份较低。就我市目前的情况,三方首席代表都是各方副职担任,规格较低,有些问题不能拍板。

六、建议。

1、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三方协商机制的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需要,也是国际通行惯例。三防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对涉及到劳动关系的任何事都需进行协商。

2、完善立法,健全制度。应尽快制定有关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专门法,使三方协商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把三方协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3、加强培训,准备人才。要加强对三方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协商水平,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加强汇报,取得支持。要多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情况,以取得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调研报告

本次调研涉及全市200多家企业,共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调查内容涵盖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集体合同签订、休息休假落实等多个方面。

结合去年9月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发布的第一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研报告,,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较高,劳动关系稳定。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制度健全。

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办理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在参与调查的职工中,96.1%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96.1%的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94.7%的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95.1%的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93.8%的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90.8%的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

劳动报酬有保障。

在参与两次调研的职工中,84.8%的职工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96.1%的职工未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在解决劳动纠纷、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各县(市)区表现良好,其中解决劳动纠纷平均得分率达96.53%,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平均得分率达94.13%,这说明绝大部分企业都对此保持了高度的重视。

带薪休假落实不够。

在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20783名职工中,55.4%的职工经常加班加点,近45.2%的职工认为单位加班没有征求职工意见或没有足额发放加班费,近33.7%的职工没有带薪年休假。

劳务派遣比例偏高。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在两次调研的371家企业20783名职工中,19.77%的职工是劳务派遣,是规定比例的近2倍。

市领导原文涛、王敬林等参加相关活动。

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近一个时期,我们围绕如何规范社会劳动关系,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好最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一些工作调研。从基层情况看,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状况不容忽视,建立和规范劳动关系是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至1995年国家颁布《劳动法》,并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建立法制化劳动关系的基础,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日渐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比较严重。从我们的调查看,主要有以下五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欺诈劳动者,使从业人员落入“职业陷阱”。主要表现是,进门前欺骗,进门后讹诈。一些工作限苦、报酬又很低的用人单位,故意欺骗劳动者,以舒适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资报酬引诱从业人员上当;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更是以推荐工作为名,暴力索取登记费、报名费等;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与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勾结,以招工为名,采取各种手段坑蒙拐骗求职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从录用职工后的违法行为看,不少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强行向职工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集资款、服装费等,不交费就走人。有的用人单位竟然把违法收费作为生财之道。

第二类问题,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是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对全县各类企业进行的用工情况检查看,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二是部分国有集体老企业、困难企业,对放长假、两不找、长期在外、长休病假等人员,合同到期既不终止又不续订。三是一些改制企业没有及时与职工变更或续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理顺,留下许多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三类问题,扭曲工资分配制度,侵害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利。主要是拖欠克扣工资、故意降低工资和实物抵工资问题。比如,相当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欠发职工工资;部分改制企业借所谓的“按资分配”,压低职工工资,职工敢怒不敢言,否则就有下岗的可能;有的企业借最低工资标准,想方设法降低职工工资待遇;还有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变相以实物抵工资,强制职工承包销售本企业的滞销产品,按销售产品的比例提取工资,职工实际上提不到工资。绝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口头的协议工资,说多少或给多少完全凭业主的意愿,一些业主千方百计榨取员工的血汗钱。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还引发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一些暴力刑事案件。

第四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些用人单位以“试用”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缴费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问题。个体私营企业情况更为严重,绝大多数没有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标准,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问题是延长工时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只有集中工作,没有集中休息。有的甚至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时。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靯帽、服装加工企业,大幅度提高劳动定额,迫使职工加班加点。更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强迫职工无偿加班加点,稍有不从就被辱骂、拘禁、殴打。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职工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针对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很少涉及个体私营经济,也不涉及事业单位,在他们那里,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观念比较淡漠。二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和改制企业的承包人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既能随意用工,又降低了用工成本。三是国家有关法律不健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治理的刚性不足,管理不到位。四是个别地方没有摆正发展地方经济与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系,对依法征缴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存有影响投资环境的偏见。五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订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纠正这些问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化治理措施。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要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提供法律保障。需要配套强化立法、执法、普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劳动关系的立法步伐。尽快出台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三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首先,要搞好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要针对不同时期社会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其次,要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面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要配套建立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在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构成的三方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内部劳资纠纷。再次,完善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包括协商的原则、时间、内容、程序等,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一方面,推动健全内部监督组织。在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特别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进行政府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整体合力。一是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好“政府导向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当前要针对企业改制、“事改企”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问题加以理顺。二是工商管理部门要配合把好“注册登记关”。在审核经营资格,审办、审验营业执照中,把经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用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作为审核把关的重要条件。三是公安部门把好“户口迁移关”。重点是配合搞好对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凡没有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业人员或非法务工,一律不办理暂住户口,这也是维护劳动者法定权益的需要。四是各级工会要把好“网络维权关”。一方面要健全网络,大力推动用人单位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另一方面要真正发挥工会作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总之要通过整体的联动管理机制,使广大劳动者无论在哪里从业、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使社会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报告

敬爱的各位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我工作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教导。

自20xx年3月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谢各位同事给予的帮助和关心。在过去的近两的时间里,利用公司给予的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两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当然,我也自认为自己在这两年的工作中做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于今年9月28日正式离职。希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配合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对客户尽好最后的责任。

希望公司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xxx。

日期: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解限额以上工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xx县对县电业局、微磁科技有限公司、永乐粮机有限责任公司、东风矿机(集团)有限公司、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栗子园乳业有限公司、云台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云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大用有限公司、大华粮食机械厂等10家企业开展了抽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进程的不断加快,xx县工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调查情况看:20xx年这10家企业的就业人数有3902人,在岗职工年均劳动报酬达10346元。签订合同的1735人,占就业人数的。其中:3年以上的合同工765人;1-3年的合同工630人(农民工210人);一年以内的合同工340人(农民工242人)。

技工总人数860人,占就业人数的。其中:高级技工62人(农民工3人);中级技工413人(农民工62人);初级技工385人(农民工340人);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的49人。

技师总人数43人,占就业人数的。其中:高级技师6人;中级技师25人(农民工13人);初级技师12人(农民工1人)。

参加养老保险1236人(农民工10人),占就业人数的;参加医疗保险1426人(农民工200人),占就业人数的;参加工伤保险1367人(农民工105人),占就业人数的;均未参加生育保险。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万元,人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元。

1、农民合同工就业机率极低。从对这10家企业的调查看: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农民工没有一个,高级技师中也没有一个农民工;一年以内的农民合同工242人,占就业人数的;1-3年的农民合同工210人,占就业人数的。此外,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万元,人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元,教育经费偏低。可见,因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存在“二偏”现象(文化知识偏少,业务技能偏低),难以适应社会就业岗位的需要。

2、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据调查,我县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小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相当有限,存在很大的死角。中型企业签订合同的1557人,占中型企业职工数的。其中:3年以上的合同工765人;1-3年的合同工620人;一年以内的合同工172人。小型企业签订合同的178人,占小型企业职工数的。其中:一年以内的合同工168人,1-3年的合同工10人,没有3年以上的合同工。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双方权利义务的相互约束,为双方利益的取得提供相互保证。对职工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力屏障。有的私营企业,临时招用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不办理任何合同手续,对职工稍不如意便随时“解聘”。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尽人意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是从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认为劳动合同签不签对个人关系不大。

二是经营者为了减少因签订合同后所应承担的各项支出,故意逃避可能出现的事故责任,不愿使合同成为被雇佣者手中的合法武器。

三是由于劳动力过剩,就业竞争加剧,一些经营者在招工中普遍把不签劳动合同作为录用的一个先决条件,有些从业者为了得到这份工作,只好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是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对不实行劳动合同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相对薄弱,无形中助长了这一现象的滋生蔓延。

3、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欠佳。从调查情况看:中型企业参加养老保险11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参加医疗保险13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参加工伤保险1285人,占中型就业人数的。小型企业参加养老保险51人,占小型就业人数的;参加医疗保险41人,占小型就业人数的;参加工伤保险82人,占型就业人数的。为职工投保并交纳保费,是企业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一种责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小型企业只有少数人参加医保、养老、工伤保险,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部分保险但也还存在有拖欠保险金现象。

1、强化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变外部输血为自身造血。政府主管部门要拿出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二偏”弱势群体就业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实用有效的就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自救自助能力。“与人钱物,何如送人一技。”要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引导农民工转变就业观念,增强自信心和主观能动性,走自我脱贫之路。

2、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人事、劳动部门应该组织劳动保障培训班,引导职工学习和了解《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就业权力。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建立法制经济的高度出发,对xx县的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合。要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3、加大企业职工保险金收缴力度,确保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的保险金收缴,是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努力增加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提高社会保障的共济性,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促进保障基金的储备、保值和增值。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督促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进一步改善xx县保险金的收支现状,为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必要财力支持。要加大社会保障执法力度,推行政府和企业建立职工保险保障机制和防止拖欠的制约机制。

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感谢公司五年多以来对我的培养,本人自xx年8月来公司以后,自认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努力,服从领导安排,但是五年来的工作未能够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员,为此本人深感自责。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维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压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区,距离单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点出门坐车,晚上7点半才能到家,加之现岗位工作强度大,既要经常跑现场、查安全,又要审核设备资料、及时完成设备的登记备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实在是力不从心,加之睡眠不足,身体处于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现本人的劳动合同即将于xx年8月6日到期,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实际困难,予以批准,万分感谢。

xxx。

日期:

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牵涉到社会稳定,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是上至政府、下至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对上海市劳动关系的评价为“和谐”的仅占9.2%,评价为“一般”的比例最大,占62.2%,评价为“比较紧张”和“矛盾激烈”的分别为20.2%和8.4%,后三种评价占到了90.8%,这显示出劳动关系总体协调状况不容乐观。同时从后两种评价(“比较紧张”和“矛盾激烈”)竞占总量的四分之一还多,达28.6%.这些情况说明本市现行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总体形势堪忧。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并日趋完善的今天,使劳动关系的调整能够顺应并符合这一发展趋势。为此,笔者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观点,以期抛砖引玉。

一、利益平衡、倾斜立法。

这一观点是针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力量对比提出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又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上述特征决定了劳动关系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但是其实质却是用人单位天然的强者地位和劳动者的弱者身份。因而劳动关系调整并不能将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简单地看作平等的.主体,而是必须通过倾斜立法使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达到平衡。笔者认为,现行劳动关系调整中存在的问题是无法摆正利益平衡与倾斜立法之间的关系。

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确立了“保护劳动者”的原则,为我国的劳动关系调整定下了基调。各地在《劳动法》以及劳动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纷纷推出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法规,例如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放宽医疗期的长度、限制劳动关系的解除条件等等。这些规定使法律的天平更加倾向于劳动者一方。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些超过国家标准的部分逐步显现出其不合理,法律天平不再平衡了。因而在本世纪初,各地掀起了新一轮地方立法的浪潮来消除这种不平衡。而各地显然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思路。例如,北京市政府注重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关系,强化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限制企业对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上海市尽力降低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允许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解除合同时,上海市通过提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标准,注重从财产关系上补偿劳动者,以达到调整劳动关系的目的。上述立法体现了对“利益平衡、倾斜立法”的两种不同理解。

笔者认为,利益平衡是原则,而倾斜立法是手段,而不应该本末倒置。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而倾斜立法是必须采用的手段,但倾斜立法应当适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应当具有鲜明的平等性和灵活性,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不应体现为努力给劳动者提供一个“铁饭碗”。过分的倾斜只能使劳动关系僵化,劳动力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减弱,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下降;过分倾斜保护只能造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失衡,反而是劳动关系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许多高于国家标准的规定难以落实的原因。相比之下,上海的劳动合同立法无疑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劳动关系的特征。

二、平等保护、消除歧视。

这一观点是针对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一方的差别待遇而提出的。根据我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平等的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不能得到平等保护,受到各种歧视待遇。笔者依据歧视产生的原因和出现的范围,将目前中国存在的就业歧视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制度性歧视,一类是非制度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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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牵涉到社会稳定,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是上至政府、下至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对上海市劳动关系的评价为“和谐”的仅占9.2%,评价为“一般”的比例最大,占62.2%,评价为“比较紧张”和“矛盾激烈”的分别为20.2%和8.4%,后三种评价占到了90.8%,这显示出劳动关系总体协调状况不容乐观。同时从后两种评价(“比较紧张”和“矛盾激烈”)竞占总量的四分之一还多,达28.6%。这些情况说明本市现行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总体形势堪忧。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并日趋完善的今天,使劳动关系的调整能够顺应并符合这一发展趋势。为此,笔者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观点,以期抛砖引玉。

一、利益平衡、倾斜立法。

这一观点是针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力量对比提出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又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上述特征决定了劳动关系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但是其实质却是用人单位天然的强者地位和劳动者的弱者身份。因而劳动关系调整并不能将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简单地看作平等的主体,而是必须通过倾斜立法使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达到平衡。笔者认为,现行劳动关系调整中存在的问题是无法摆正利益平衡与倾斜立法之间的关系。

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确立了“保护劳动者”的原则,为我国的劳动关系调整定下了基调。各地在《劳动法》以及劳动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纷纷推出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法规,例如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放宽医疗期的长度、限制劳动关系的解除条件等等。这些规定使法律的天平更加倾向于劳动者一方。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些超过国家标准的部分逐步显现出其不合理,法律天平不再平衡了。因而在本世纪初,各地掀起了新一轮地方立法的浪潮来消除这种不平衡。而各地显然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思路。例如,北京市政府注重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关系,强化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限制企业对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上海市尽力降低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允许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解除合同时,上海市通过提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标准,注重从财产关系上补偿劳动者,以达到调整劳动关系的目的。上述立法体现了对“利益平衡、倾斜立法”的两种不同理解。

笔者认为,利益平衡是原则,而倾斜立法是手段,而不应该本末倒置。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而倾斜立法是必须采用的手段,但倾斜立法应当适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应当具有鲜明的平等性和灵活性,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不应体现为努力给劳动者提供一个“铁饭碗”。过分的倾斜只能使劳动关系僵化,劳动力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减弱,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下降;过分倾斜保护只能造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失衡,反而是劳动关系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许多高于国家标准的规定难以落实的原因。相比之下,上海的劳动合同立法无疑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劳动关系的特征。

二、平等保护、消除歧视。

这一观点是针对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一方的差别待遇而提出的。根据我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平等的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不能得到平等保护,受到各种歧视待遇。笔者依据歧视产生的原因和出现的范围,将目前中国存在的就业歧视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制度性歧视,一类是非制度性歧视。

制度性歧视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现行的劳动关系调整方法和劳动立法多是基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的,劳动关系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也就是所谓的体制内的职工;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确立,大量的体制外职工出现了,如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大量涌入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为了降低这部分员工的用工成本,对其实行差别待遇。后来各地还制定了许多针对这些体制外职工的规定,从而固化了这种制度性歧视。笔者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需要,应当将那些“比例过高、难以实现”的劳动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形成一个企业可以普遍接受的、统一的标准,这样企业就没有必要再区分所谓体制内、体制外的职工,对劳动者一视同仁了。

相对制度性歧视而言,非制度性歧视的范围更广,不仅出现在体制外职工中,也存在于原来的体制内职工中,其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年龄歧视、身高歧视、血型歧视、姓氏歧视、容貌歧视、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教养人员的歧视、性别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等等,举不胜举。这些歧视现象的产生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以及人们的思想意识密不可分,笔者认为亟待解决的是我国反歧视立法的缺失。我国《宪法》和《劳动法》中针对就业歧视的条款过于原则,并且缺少司法救济的途径,使得我国现有的反歧视规定形同虚设。笔者认为,就业歧视是中国的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障碍之一,对于非制度性歧视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尤其是立法部门应当加紧制定反就业歧视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详细规定就业歧视的界定、种类、法律责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成立类似美国就业平等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专门负责公平就业方面的管理,并且可以代表受歧视的劳动者提出公益诉讼。

三、三方协商、多方协调。

这一观点是针对劳动关系的核心主体及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提出的。劳动关系的核心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而其他主体则涉及集体劳动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中的众多主体,如工会、劳动监察、仲裁、法院等。

目前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方式是三方协商机制。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的《一九七六年(国际劳工标准)三方协商公约》肯定了雇主和工人建立自由、独立组织的权利,并要求采取措施,促进国家一级的政府当局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之间的有效协商,要求“建立三方机制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以三方协商机制的形式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兼顾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利益。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三方协商作为一个原则,已经被绝大多数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所接受并具体实施。我国修改后的《工会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机制。

从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层次性、复杂性,涉及多方主体,牵扯多方利益。大量传统体制外的劳动者(包括下岗、协保、外来民工等)始终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如大量通过劳务输出方式到外地打工的劳动者,越来越多地依赖劳务公司在劳动关系中的协调作用;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由于没有正式的用人单位也无法纳入传统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之中。()上述情况充分说明,仅仅依靠三方协商机制无法解决新形势下全部劳动关系问题,因此构建多层次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就显得极为必要。尤其是我国的国情和体制与发达国家不同,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协调机制”不应限于“三方”,我们应该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多方协调机制”。

多方协调机制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工会和雇主组织三方,更应该包括企业、监察、仲裁、法院等与劳动关系协调相关的各个部门。多方协调机制与三方协商机制不仅仅体现在主体的范围上,更体现在“协调”与“协商”的区别上。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作用的原理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三方协商机制可以体现为政府、企业、雇主组织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相互沟通、达成一致,其中政府处于相对主导的地位;而劳动关系多方协调机制更多地体现为与劳动关系调节有关的各方主体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在劳动关系协调的各个阶段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劳动关系的多方协调机制可分为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前者是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道防线”,此时劳动争议还处于“隐形状态”,很多劳动争议应在这一阶段被消化掉,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协调以及工会和雇主组织的协调;后者是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二道防线”,也是劳动争议经第一道防线过滤后浮出水面的解决机制,包括劳动监察、仲裁、法院等各个部门。只有内外并举,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职能,才能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列宁曾说过:讲真话是有力量的表现。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披露这些腐败案件,正好证明我们党的宗旨、性质与腐败是根本对立的,证明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证明党中央有决心、有力量遏制腐败,并最终战胜腐败。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反腐败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同样存在于民众之中。敢于以如此高的暴光率来公布腐败高官案件,最能说明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对人民群众的相信和依靠。

当然,不仅要“雷声大”,而且雨点也要大。对已经发生的腐败行为则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因为他是高级领导干部就网开一面,不能沿用封建主义那种“官当”的作法,不能搞那些“刑不上大夫”的不得民心的事。

只有“雨点也大”,我们才能毫不手软地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才能使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才能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否则,我们党的躯体、党的健康乃至党的生命都会受到极大的威胁。

此外,今年以来,我国制度反腐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这体现在对“块块”方面,中央加大了巡视工作的力度,由过去的临时巡视变为专门机构的巡视,组成了5个巡视组分别对各省巡视,以加强对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在“条条”方面,加强了对各委部的监督,积极稳妥地开展对7个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同时,加大了制度反腐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批党内重要的监督法规将陆续出台;各地在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方面的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不久前,《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已经正式生效,包括我国在内的102个国家也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我国政府在反腐败领域积极主动寻求国际社会配合支持的重要成果,也是建立国际反腐败统一战线的实际行动。腐败分子外逃,既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也证明了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据此,有理由对我国的反腐败形势看好。同时,这标志着我国的反腐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和支持。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国外,也没有出路。

上述这些反腐措施得到了老百姓的理解、支持和拥护。过去那些“反腐败只打老鼠、不打老虎”的议论已渐行渐远,说、听、信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中央纪委每年都会同有关部门在不同的10个省市区进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万人随机抽样调查,已连续搞了8年。今年的调查结果表明:有76%的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表示认可,比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对这项工作表示满意的比例数第一次过半,比去年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有59%的人认为查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度,比去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群众亲身感受到的腐败现象比去年降低了2个百分点。

这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认可的,满意程度在不断提高,对反腐败斗争也越来越有信心。

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作为矛盾的产物,离不开矛盾运动的发展规律。研究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特征、规律以及现状和特点,对于正确把握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发展规律,推动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深刻变革,使劳动关系呈现新的状况与特点。

1、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主体对象发生了变化,劳资格局已成趋势,多元化、复杂化特点显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独资或与非公资本合资,组成公司制企业。政府转变职能,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委托资本运营,原来企业(政府)与职工的关系,转变为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另一方面,大量外资、港澳台资的引进和个私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国有中小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劳资结构在劳动关系中的比重日益扩大。就局部而言,一些地方职工的主体已经相对集中在非公企业。这些情况表明,劳资化格局已成趋势。与此同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给劳动关系带来了多元化、复杂化的局面。

2、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主体地位发生了变化,投资者主导劳动关系,劳动者被支配地位趋重。劳资格局的形成,单从资产占有的角度上讲,投资者在劳动关系矛盾运动中的主导地位被确立,劳动者被支配地位趋重。首先,企业资产归投资者所有,企业的经营活动由投资者说了算,职工在企业的劳动(工作)受投资者支配;其二,企业选择用工和分配形式自主,劳动者选择职业和报酬自由。但事实上,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企业选择用工和分配形式空间较大,而劳动者选择就业和报酬的余地相对狭小,多数劳动者只能依附于企业;其三,企业违规行为还不能得到有效调控。

3、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主体利益发生了变化,劳动关系双方成为对立统一的矛盾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劳动关系的变革说到底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在计划经济时期,职工就业由国家计划分配,其利益由国家通过计划级别工资和再分配实现,企业与职工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劳资格局的形成,使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矛盾更加突出。然而,投资者也好,劳动者也好,双方利益的实现都依赖于企业的发展与效益,因此,投资者与劳动者同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必须相互依存,共担风险。

劳动关系的这些变化,是劳动关系的一次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决定了劳动关系在总体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要经历一次阵痛的过程,这种阵痛将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和劳动关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而逐渐减退。

劳动关系劳资化趋势并不改变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属性和社会属性。我们要从劳动关系的基本属性和社会属性,来研究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发展趋势,把握对策,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利益化趋势,这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属性决定的.。劳动关系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都从属于利益。投资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其根本出路在于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劳动者为获取最佳劳动报酬,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这也是劳动者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劳动关系的利益化趋势,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

二是市场化趋势,这是劳动关系的市场属性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与劳动力流向的自由度和空间扩大,双方都向低投入、高回报领域集聚。因此,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趋势,有利于促进资本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契约化趋势,这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决定的。劳动关系的优化组合,单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必须通过立法和契约形式来规范和调节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契约化趋势,必然推动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建设。

首先是加快培育发达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关系调节的杠杆作用。解决劳动关系的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根本出路在发展。为此,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特别要重视发展环境的研究和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建设和战略性研究,加快培育发达的劳动力市场,让资本和劳动的潜能竞相进发,各显其能,各得其所。

其次是加快劳动关系的立法进程,充分发挥法律对调节劳动关系的保证作用。必须加快制定和出台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如《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各地还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条例或细则。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制定,要紧紧扣住劳动关系的主要矛盾,把规范和调节利益关系作为重点,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强化对投资者的行为规范和对劳动者的利益保护。同时还要强化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和执法的监督检查,建立良好的调节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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