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精选14篇)

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精选14篇)

ID:9413961

时间:2024-03-09 06:10:35

上传者:ZS文王

通知的撰写需要注意语言简练、用词准确、结构清晰,以方便读者快速获取核心信息。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通知的不同类型和应用场景,以及相应的撰写要点和语言表达方式。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

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2日起开始总公司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商贸部、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维保中心、公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分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含采购)。

组长:祝兴成。

组员:国资委相关人员。

三、

(一)考核流程。

1、工作汇报。各部门工作总结,汇报全年主要工作、业绩、经验等;

2、集中评议。测评、评选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部门”、“先进基层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特别贡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评比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1、部门年终总结ppt形式进行汇报。

2、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不计入考核成绩。

3、汇报要求务实、精炼、简明扼要。部门汇报内容包括:

(1)今年各部门经营业绩和今年已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项;

(2)管理与创新改革措施;

(3)明年工作计划,包括经营业绩、组织的活动,要有创意以及管理措施等;

(4)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年的打算。

5、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本部门评优工作。

1、坚持民主集中制。

2、被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

2、召开总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66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26号)以及《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医定考办〔〕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考核的对象为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执业注册接近2年的医师也可参加本次考核。主要是对相关医师近2年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17点(全国医师定考工作网2.0版要求必须设置报名截止时间,过期无法报名、无法参加当年的考核,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考核人员自负)。

三、简易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各考核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准确地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

(二)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写好本人的述职报告,于2月6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及时对申请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签署单位意见,于2月26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必须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简易程序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于3月25日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且评定为合格的,点击“人文医学考核”;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但评定为不合格的,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操作后,书面报告注册机关办理注销其执业注册手续。

(五)经审核不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的医师,走一般程序考核。

四、一般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应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填写后一定要上传本人的照片(jpg格式)。考生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执业证书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由于考生填写错误又不及时更正的,后果自负)。要求考生必须将本人信息于2月29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已经调动工作单位的医师,请尽快办理工作网上的调任操作(需要进行调出、调入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再为已经调离的医师报名。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工作单位的评定意见,于3月18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应当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认真复核,签署意见,然后点击相关按钮,指派其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完成信息提交,使其进入“业务水平测试待定”状态。此项工作要求于4月5日前完成。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考生,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可免业务水平测评。在本周期内(1月1日至月31日期间),对此类执行一般程序免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凡在本周期内(20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的,按取得晋升上一级技术职称处理,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2.参加、2015年职称考试并收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的考生,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3.取得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当能够出示证书),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试。

4.凡是符合一般程序但可免于理论考试的医师,先由考核机构对该医师指派完成业务水平测试项目,然后该医师才可申请免考。考生必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然后由卫生机构审核,再提交考核机构审核、判定(免考审核通过的,需等待至6月份考试结束后再统一点击合格)。

(六)全国定考办将根据截止于4月12日定考工作网上统计出来的广西一般程序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信息,列出清单,编制广西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和准考证。我委收到后会及时发送到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核对,再由各考核机构公布并通知应考人员。

(七)要求考核机构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打印出准考证,分别发放给每个应考人员,准确通知其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地点。凡是由于考核机构没有及时通知到考生而导致该考生缺考的,该考生仍然判定为无故缺考(考核不合格)。由此引发的纠纷、问题及后果,由相关考核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八)全区纸质试卷笔试(填答题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60分钟)进行。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考生要严格按照全国定考办的规定(印在准考证上),认真填写答题卡,不得乱涂乱划,以便全国定考办的电脑系统快速自动阅卷。凡是由于乱涂乱划答题卡导致自动阅卷机无法阅读的,一律按不合格试卷处理,考生后果自负。

(九)试点机考的时间安排。

1.根据全国定考办要逐步扩大机考范围的精神,今年将南宁市作为机考试点,即要求凡是在南宁市区内参加一般程序理论考试的医师必须参加机考。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考试时间为每场60分钟,间隔换场时间15分钟。

2.南宁市内的机考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8:00-18:00全天进行。机考地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十)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将申请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在5月15日之前,以pdf文件形式发送到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再转发全国定考办备案。考试结束后才提出延期考试申请的(极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根据有关规定,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四)参加考核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3至6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考生必须到南宁市参加60分钟的机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网上各考核机构点击合格的信息,自治区定考办于于2016年12月底(或1月初)向本周期考核合格(含复考合格)的医师发放全国统一的激光防伪标识,由各考核机构统一负责粘贴在各位医师的执业证书上(遗失不补)。

(六)考核结果与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因此希望各单位和考核医师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七)自治区定考办将不定期到各地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竞校、直属单位:

为完善各类岗位考核与评价体系,全面、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工年度工作表现、实绩和质量,依据《20xx年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师。

岗位职责。

(试行)》、《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就20xx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推进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处级以上干部的绩效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组领导下,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按照《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试行)》、《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优秀的名额按照15%的比例分配(见附件5),酌情考虑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六、考核时间安排与办法。

1.20xx年12月6日前,召开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负责人会议,布置20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教务处、研究生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20xx年12月12日之前将教师个人的本科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和培训学分,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汇总至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3、12月12日前,中乒院、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操作细则,并将方案上报人事处。

4、20xx年12月21日前,被考核者完成本年度。

个人工作总结。

填写《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和附件3)。并在所在部门进行述职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等次。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并填写《20xx年度上海体育学院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与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院人事处。

4.20xx年1月5日前,人事处汇总全校绩效考核情况,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定。

5.20xx年1月10日前,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教职工校园网上公示,有不同意见者可向所在部门或人事处反映。

七、工作要求。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进行。

特此通知。

20xx年12月7日。

各有关单位: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黎仁惠,2292296。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xx年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袁、方,2291258,2322871。

人事处。

20xx年12月2。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我校《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郑州铁院党〔20xx〕4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根据20xx年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2.民主评议拟于20xx年1月6日前举行,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工作;。

3.各绩效考核专项工作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20xx年12月23日。

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

按照农村局党委《关于开展社区服务中心20xx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四个社居委20xx年度全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目的。

全面了解各社居委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年工作目标制定和完成提供保障。

三、具体安排。

考核时间:20xx年1月21日(周二)14:30。

考核地点:中心小会议室。

考核方式: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自评、考核组点评打分的`方式。

参加人员:考核领导组全体成员、各社居委负责人。

考核议程:

1.工作汇报(14:30——16:00)。按照社居委的顺序依次进行,各社居委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2.点评(16:00——16:30)。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各社居委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

3.考评打分(16:30——16:40)。考核领导组对各社居委的年度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其中自评、科室负责人考评、中心领导考评所占权重分别为30%、40%、30%。

4.总结讲话(16:40——17:00)。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总结讲话。

希望各社居委度重视,认真对照考评表进行总结汇报,重点突出特色亮点工作。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心对社居委本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年终考核工作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1〕226号)以及《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医定考办〔2016〕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考核的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执业注册接近2年的医师也可参加本次考核。主要是对相关医师近2年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17点(全国医师定考工作网2.0版要求必须设置报名截止时间,过期无法报名、无法参加当年的考核,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考核人员自负)。

三、简易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各考核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准确地掌握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

(二)申请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写好本人的述职报告,于2月6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及时对申请简易程序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签署单位意见,于2月26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必须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简易程序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于3月25日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且评定为合格的,点击“人文医学考核”;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但评定为不合格的,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操作后,书面报告注册机关办理注销其执业注册手续。

(五)经审核不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的医师,走一般程序考核。

四、一般程序考核的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应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填写后一定要上传本人的照片(jpg格式)。考生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执业证书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由于考生填写错误又不及时更正的,后果自负)。要求考生必须将本人信息于2月29日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已经调动工作单位的医师,请尽快办理工作网上的调任操作(需要进行调出、调入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再为已经调离的医师报名。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参加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工作单位的评定意见,于3月18日前提交至考核机构。

(四)考核机构应当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认真复核,签署意见,然后点击相关按钮,指派其参加业务水平测试,完成信息提交,使其进入“业务水平测试待定”状态。此项工作要求于4月5日前完成。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考生,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可免业务水平测评。在本周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此类执行一般程序免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凡在本周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的,按取得晋升上一级技术职称处理,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2.参加2014、2015年职称考试并收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的考生,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3.取得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当能够出示证书),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试。

4.凡是符合一般程序但可免于理论考试的医师,先由考核机构对该医师指派完成业务水平测试项目,然后该医师才可申请免考。考生必须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网上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然后由卫生机构审核,再提交考核机构审核、判定(免考审核通过的,需等待至6月份考试结束后再统一点击合格)。

(六)全国定考办将根据截止于4月12日定考工作网上统计出来的广西一般程序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考生信息,列出清单,编制广西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和准考证。我委收到后会及时发送到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核对,再由各考核机构公布并通知应考人员。

(七)要求考核机构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打印出准考证,分别发放给每个应考人员,准确通知其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地点。凡是由于考核机构没有及时通知到考生而导致该考生缺考的,该考生仍然判定为无故缺考(考核不合格)。由此引发的纠纷、问题及后果,由相关考核机构承担一切责任。

(八)全区纸质试卷笔试(填答题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60分钟)进行。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考生要严格按照全国定考办的规定(印在准考证上),认真填写答题卡,不得乱涂乱划,以便全国定考办的电脑系统快速自动阅卷。凡是由于乱涂乱划答题卡导致自动阅卷机无法阅读的,一律按不合格试卷处理,考生后果自负。

(九)试点机考的时间安排。

1.根据全国定考办要逐步扩大机考范围的精神,今年将南宁市作为机考试点,即要求凡是在南宁市区内参加一般程序理论考试的医师必须参加机考。试卷由全国定考办从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国家级题库中选题(100条单选题,其中20%的分数为人文医学和法律法规内容)。考试时间为每场60分钟,间隔换场时间15分钟。

2.南宁市内的机考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8:00-18:00全天进行。机考地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十)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必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将申请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在5月15日之前,以pdf文件形式发送到我委医政医管科,我委再转发全国定考办备案。考试结束后才提出延期考试申请的(极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予受理(仍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根据有关规定,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四)参加考核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3至6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考生必须到南宁市参加60分钟的机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网上各考核机构点击合格的信息,自治区定考办于于2016年12月底(或2017年1月初)向本周期考核合格(含复考合格)的医师发放全国统一的激光防伪标识,由各考核机构统一负责粘贴在各位医师的执业证书上(遗失不补)。

(六)考核结果与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因此希望各单位和考核医师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七)自治区定考办将不定期到各地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加强对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各考核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

各市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xx年全国高校赴县级团委挂职干部考核鉴定的通知》(团组字)[xx]13号)文件要求,xx年高校团干部挂职工作定于20xx年1月13日结束。现就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挂职之日起至20xx年1月。

由各市县团委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挂职干部在挂职地了解情况、介绍经验、推动工作、探索创新、锻炼提高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由挂职干部认真填写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的《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详见附件),县级团委召开会议评议,并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鉴署意见。

五、其他事项。

1.《高校挂职团干部考核鉴定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交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海口团市委统筹xx市四个区高校派驻县级团委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联系人:陈仕英、王铮;电话:65337205、65369133(传)。

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

各监管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强企业业绩考核管理工作,避免和防止企业虚报、瞒报有关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保证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济国资考评[20xx]80号)有关规定,由市国资委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家工作组。专家组人员构成共7人,选出组长、副组长两人,负责召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审核认定工作。

2、专家考核工作组,参与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考评、论证、复核并提出有关考核意见。

3、专家考核工作组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济南市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根据考核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听取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介绍,对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咨询。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结束后,由市国资委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按规定时间向市国资委和企业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市国资委依据专项审计结论提交专家组论证、审定,最后由市国资委综合评定打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于每年3月1日前,须将有关经营业绩考核的材料(见附件)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社居委工作考核通知

各镇(社区)党委、政府,普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20xx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武办发〔20xx〕7号)和《武功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武办发〔20xx〕6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xx年目标责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级领导带队,县考核办牵头,抽调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年终考核从20xx年12月7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三、考核内容。

(一)年度(下半年)目标责任工作(含特色指标)。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1.经济类考核项目:

(2)工业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局。

(3)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发改局。

(4)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单位:招商局。

(5)市考指标完成和县域经济监测考核,牵头单位:考核办、统计局。

2.社会管理及控制类考核项目:

(1)平安建设,牵头单位:政法委。

(2)信访稳定,牵头单位:信访局。

(3)环境保护,牵头单位:环保局。

(4)城乡环境卫生和城镇容貌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创建办、新农办。

(5)安全生产,牵头单位:安监局。

(6)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食药局。

(7)土地管理,牵头单位:国土局。

(8)计划生育,牵头单位:计生局。

3.党的建设及深化改革类考核项目:

(1)宣传思想工作(舆情引导、创建学习型城市),牵头单位:宣传部。

(2)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3)基层党组织建设,牵头单位:组织部。

(4)全面深化改革,牵头单位:县委办。

4.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

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各相关牵头部门。

县委、县政府需要进行考核的项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及“四城联创”工作、“法制建设”、智慧武功及信息化工作、档案工作等)。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1.领导班子考核。领导班子本年度发挥职能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的实效。

2.领导干部考核。班子成员本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考核形式。

(一)经济类考核项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随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县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考核(经济类考核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考指标和县域经济监测考核单列进行)。

(二)社会管理及控制类、党的建设及深化改革类、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其它类考核项目由各职能部门依据考核细则自行考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

(三)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委监察局的目标责任考核由本单位参照《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武办发〔20xx〕7号)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并将下半年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总结(12月7日—12月13日)。

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1.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2.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廉洁自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二)检查考核(12月14日—12月20日)。

年终考核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价、数据汇总和结果审定等程序进行。

1.目标任务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听取被考核20xx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书面报告),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进行民主测评。

参会人员:各镇办(社区)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所属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干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办(社区)机关干部参会人数不少于60%。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2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单位人数的80%,2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2)现场查看:

各考核牵头部门按照各自重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考核办、联合督查室重点查看镇、办、社区特色指标完成情况)。

(3)考核打分:

1.各镇办(社区)年终(下半年)目标责任工作由县考核办根据县统计局、发改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农林局、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旅游局、环保局、政法委、安监局、食药局、档案局、城乡一体办、计生局、文明办、国土局、县委办(深改办)、法制办、新农办、信息办、创建办、气象局、合疗办、广电网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数据实行“硬打硬算”计分。其它重点工作由主管部门按各自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2.县级部门年终(下半年)目标责任工作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现场实名测评打分。其它重点工作由主管部门按项目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由县考核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和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汇总。

4.社会评价。

(1)县考核办组织县级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对各镇办(社区)和县级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2)县考核办组织各镇办(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县级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县考核办组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镇办(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5.数据汇总。各镇办(社区)年度(下半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县考核办根据县统计局、发改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农林局、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计生局、文体旅游局、环保局、政法委、安监局、食药局、档案局、城乡一体办、计生局、文明办、国土局、县委办(深改办)、法制办、新农办、信息办、创建办、气象局、合疗办、广电网络中心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指标数据“硬打硬算”计算出下半年考核得分。县考核办依据半年考核、季度督查结果以及工作绩效加减分情况,计算汇总年度考核结果。县委组织部汇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县纪委汇总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县级部门下半年及年终目标责任工作由考核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打分并进行汇总,经考核组组长、副组长审签后,报送县考核办;其它重点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考核打分并汇总,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提出奖罚意见,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县考核办。

6.结果审定。县考核办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评定条件、比例,结合征求“一票否决”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办(社区)、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严格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提前准备好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总结材料,并装订成册,便于考核组检查。

(二)县统计局、发改局、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农林局、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计生局、文体旅游局、环保局、政法委、安监局、食药局、档案局、城乡一体办、计生局、文明办、国土局、县委办(深改办)、法制办、新农办、信息办、创建办、气象局、合疗办、广电网络中心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提供相关考核数据,便于县考核办及时汇总;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局、安监局、环保局、计生局要及时提供年度内“一票否决”情况,确保年度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责任单位务必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各类数据和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以便县考核办及时核定汇总,逾期不报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各考核组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打分,客观公正地反馈各镇办(社区)、县级部门的成绩和存在不足,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五)被考核单位按照考核有关程序和要求,召集参加考核人员,按时参加工作报告大会。

(六)在考核工作中,所有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耍特权”、“耍人情”、“搞交换”,不得向被考核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馈赠和礼品。

(七)考核组在县级部门考核时一律不准参加吃请,在镇办(社区)考核时一律在机关灶用工作餐,不准喝酒。

(八)严格保密纪律。考核结果公示以前,任何人不得随意表态、泄漏考核秘密。

(九)各考核组所有抽调人员和新闻报道单位必须按要求到位。各考核组工作人员于每日上午8:30在带队领导指定场所集中,按时出发,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核任务。

(十)出车单位要排除干扰,按时出车,确保年终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十一)获奖情况和创新工作统计时限为20xx年2月至20xx年1月。

附件:1.武功县20xx年度镇办(社区)年终目标责任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2.武功县20xx年县级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3.武功县20xx年度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4.武功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

5.20xx年度获奖情况登记表。

6.20xx年度创新工作登记表。

中共武功县委办公室。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

各有关单位: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黎仁惠,xxx。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xx年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袁仲慧、方进一,xxxxx。

人事处。

20xx年12月22。

做好公司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驻安中资企业:

岁末年底,各类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按照已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抓好落实,找风险、查隐患、补漏洞,扎实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杜绝和远离安全生产事故。

二、持续做好对企业及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工作,时刻紧绷安全之弦,继续加强安全防范力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依规聘用劳务,及时妥善应对各类安全突发事件,避免事态负面影响和波及面扩大。

四、定期开展防蚊、灭蚊工作,重视对黄热病、疟疾、登革热等热带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进一步保障人员的生命健康。

五、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定期报送工作。

驻安哥拉使馆经商处。

考核工作汇报会通知精选_

袁士明。

(2005年11月25日)。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大家好!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际,我们迎来了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专家组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首先,我代表东港镇党委、政府对各位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动了“三集中”工作,对镇区多家企业实行了整体搬迁计划、进园改造。我们还精心培育清洁生产、绿色产业、生态农业、绿色教育等一批示范工程,实现了烟尘和噪声达标、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集镇环境卫生达标,减轻了农药、化肥对水环境的污染。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不仅美化了我镇的村容镇貌,改善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了生态文明水平,也有力地促进了我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经济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预计今年,全镇可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超80亿元,财政收入亿元,成为无锡市的经济强镇、工业重镇。

参加今天考核活动的各位领导、专家,都是环境建设方面的专家、领导。特别是谢主任等多次来我镇检查、指导,对我们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要求,因此,希望今天大家能将畅所欲言,充分交流,指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相信,通过今天的检查验收,必将对我镇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借此机会,我诚挚邀请各位领导今后多到东港作客,多给东港的发展予以指导,多对东港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给予关心和帮组。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光临东港,感谢大家对东港的关心和支持。

谢谢!

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各有关单位:

4、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组织所有在岗职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评优(评优人数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并填写《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请排列在表格前面),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及《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结果一览表》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黎仁惠,2292296。

5、其他工作及要求见《2015年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科研、论文等工作量登记分别按照科技处或教务处要求办理。

联系人:袁xx、方xx,2291258,2322871。

人事处。

20xx年12月22。

考核工作汇报会通知精选_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各部门、各子公司2013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为了做好集团2013年经营成果总结工作,经集团领导研究决定,于2013年12月25日—27日,在总公司18栋5楼会议室召开中豪商业集团2013年工作总结汇报会,请各部门、各子公司按照《中豪商业集团2013年工作总结汇报会组织方案》及相关附件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准时参会。

特此通知。

中豪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精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大党政发〔20xx〕28号)已下发,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文件要求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将于20xx年12月30日(周日)上午10点以后,将我校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每位同志的《20xx年工作总结表》上传至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届时请全校教职员工广泛阅览评议。

阅览途径:oa系统——网络硬盘——其他——干部20xx年度工作总结(分中层正职干部、中层副职干部、科级干部三个文件夹)。

二、学校下派四个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到全校32个考核单位进行对科级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并通过座谈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各考核单位协商确定,请考核组、考核单位双方加强密切联系,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出席。考核组名单及分工在oa系统公告通知中查询。

三、各考核单位按文件要求,按时上报考核结果。

党委组织(统战)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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