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申请书(通用18篇)

带薪年休假申请书(通用18篇)

ID:9418753

时间:2024-03-14 02:43:05

上传者:雅蕊

比较不同申请书的优缺点,选择最适合的申请方式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申请书范文可以帮助你提升写作水平和丰富自己的申请经验。

带薪年假申请书

单位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年休假____天的条件,申请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休假____天,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为带薪年休假写一份。

申请书。

尊敬的优拓公司行政领导:

根据国家和公司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xx年x月x日休假2天。8月休假3天。(具体时间将提前10天安排)。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司领导:

本人于年月入职,已连续工作满年,特申请休年月至年月带薪假共天,休假日期分别为日;剩余年月至年月带薪假及年月至年月带薪假共天共计天。

申请人:申请日期:

申请部门领导:签字日期:

人力资源部:签字日期:

领导审批:签字日期:

尊敬的院领导:

根据国家和医院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休假10天。

休假期间,我的相关工作已经予以妥善安排,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通知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带薪年休假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旳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旳,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旳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旳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旳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带薪年假申请书

尊敬的院领导、辅导员老师:

我是级专业班的学生,由于需要,现特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为年月日——月日。在此本人保证回家期间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注意人身安全,保证及时返回学校。同时已将请假回家之事告知家长并已征得家长的同意。

恳请老师的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规定

年假原本是企业自愿提供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希望员工通过休假来缓解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用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下面请大家看看关于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拟申请休公假_____天,即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部门。

科室。

职位。

入职时间。

工龄。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恳请领导批准,谢谢。

假期工作安排。

部门领导意见。

主管副总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备注。

1:年月日-年月日入职年休假3天;

2:-年月日前入职,年休假4天;

3:年月日之前入职,年休假6天。

带薪年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工作,本企业工龄已满____年,现申请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休带薪年休假,共计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满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带薪年休假制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带薪年休假规定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累计工作已经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经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应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规定

1、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4、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坛人社发〔〕10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第9号令)和《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常人社发〔〕228号)精神,为全面落实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的关心和重视,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落实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工作人员正常的休假权利,并根据全年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年休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2、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是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者,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做到合理安排,分批实施,确保应休尽休。

3、工作人员应于每年年初提出本人年度休假计划,经所在部门核准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因故不能按原计划休假的,本人应向单位提出申请,及时调整年休假计划安排。

1、每年年初职工本人提出本年度休假申请。

2、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个人申请和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

3、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原计划休假的,本人向单位提出调整申请,单位及时调整年休假计划。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

5、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的,按规定需支付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该类人员确定后,应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工作人员姓名、应休年休假天数、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6、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下年度第一季度造册、主要领导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分别报人社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备案。

1。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

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均应按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规定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温馨提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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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制度

联系方式休年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入职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备注。

签批人。

人力资源中心意见。

注意: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只要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明确,则需要问明再决定是否填写申请表。

带薪年休假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开元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一、年休假范围:

1、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应休假五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应休假十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年应休假十五天。法定节假日不作为假期天数。

3、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在编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工龄按人事档案工龄计算。

4、年休假休假安排: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设立带薪休假台帐,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每年三月底休完上一年度年休假期。

5、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况: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年休假审批程序:

(1)休假天数审批权限:

职工公休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办公室(人事)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五天(含五天)以上公休假报总经理审批。

(2)请假人需填好假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待同意休假后,一份本科室存查,一份办公室(人事)存查,一份财务科存查。

(3)年休假可由所在科室具体安排分阶段休完。年休假报办公室备案才可以积假,当月不上报视为无积假。各科室每月报考勤时,应把科室人员休假、积假情况报办公室,所有积假要求在下一年的三月前休完,不得延续积假。

(4)休假期满,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由本人于假期期满前申请续假。路途远的应提前书面(并附有关证明)续假,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岗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旷工处理,严重超出假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6)科室负责人年休假应报主管副总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同时在请休假审批表书面说明其离开公司后的科室工作临时负责人。

二、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无特殊补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未产生计件工资、日出工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按实发工资执行。

三、 本制度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襄城县开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

职工年休假审批表

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本表一式三份,办公事、财务科、休假人所在科室各一份。

根 据 劳 动 法 及《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条 例》结 本 公 司 实 际 情 况,制 定 本 管 理 制 度。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9个月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8个月的.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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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生产、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4、职工所请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职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备档方可年休。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当年加班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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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1)见习生在见习期内的。

(2)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双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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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12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

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带薪年休假规定

为规范和完善我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令第9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作如下规定:

一、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一)职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为在满1年、10年、20年的下月起至当年12月止,按每满2个月享受(或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1天年休假的方法折算出当年的年休假天数,自下一年度起再按以上规定享受5天、10天或15天的年休假。当年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而年内又出现下列情形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由外单位新调入的职工;。

(六)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职工。

四、各科室负责人须根据工作情况,并参考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不给予工资报酬冲销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特殊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跨1个年度安排。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行放弃年休假处理。

五、各科负责人每年年初对科内人员当年度应休的年休假天数进行统计,并作出年休假计划报人事科。科主任、护士长休年休假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并到医务科、护理部备案;职能科长、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休年休假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院级领导休年休假到院办、党办备案。

七、上半年到龄退休人员享受当年年休假规定天数的一半,下半年到龄退休人员可正常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八、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享有年休假待遇的职工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可用年休假冲销相应的病、事假天数。

九、各科室应加强年休假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各科室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上报人事科的考勤表中注明当月科室人员休年休假的情况。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职工年休假的规定同时作废。

带薪年休假规定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至5年、且在原单位休假规定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新规定可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而工作满6年的员工,按照单位原规定依然可享受10天年休假;如果单位休假规定有变动,员工则按照单位的新规定休假。同时,按照新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假期。

按照新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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