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回故乡读后感(精选15篇)

朱回故乡读后感(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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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4 11:36:07

上传者:HT书生

读后感是一种自由表达个人看法和观点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思考自身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如果大家对于撰写读后感还不太了解,可以参考以下几篇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故乡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几周前牟老师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对浣熊犬,因为家庭经济的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同意。比利就准备自已存钱买,他开始设捕猎夹、捉龙虾、抓小鱼和挖蔬菜给捕鱼人。采果子送到爷爷的店卖……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比利终于得到两只心仪的浣熊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猎犬一起捕猎,甚至还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带着他的猎犬参加了捕浣熊大赛,获得了选美大赛和捕浣熊的冠军,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读了这本书后,有三种力量深深打动了我:坚持、合作、忠诚。

故乡读后感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

这个故事写的是: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那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长满了你绿的青草,到处是小鸟欢快的鸣唱。周围的孩子经常到花园里去玩,他们在那里笑啊闹啊,快乐极了。

可是巨人不喜欢孩子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玩,于是他修了一堵高高的围墙不让孩子们进来。

巨人太自私了。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草儿绿了。然而,巨人的花园却很荒凉。

巨人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从此以后巨人又让孩子们来花园里玩,有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花园变的非常美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太自私。愿意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自己也一定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故乡读后感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故乡读后感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故乡》读后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故乡》读后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后感

20xx年7月20日,一个叫翼中星的残疾男子在北京首都机场大厅引爆自制炸弹,表达自己的不公正待遇,对社会的不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看的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如果翼中星能像书中主人翁“比利”一样、坚强、勇敢、拼搏、友爱,那么,他一定不会做出那样害人害己的举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讲述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老丹、小安之间的传奇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点。

一是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

二是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猎犬追捕浣熊,比利吃尽苦头。有一次,猎犬把浣熊追到森林里最高大的枫树上,比利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砍倒大树,可猎犬失望的眼神给了他激励:我曾向他们发过誓,只要把浣熊追到树上,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了。我必须信守承诺,绝不放弃。于是,比利一个人苦苦砍了两天两夜,终于将大树砍倒,抓到了浣熊。而比利的一诺千金,也赢得了猎犬的信赖和友情。从此后,比利与两只猎犬形影不离,经历一次次磨难,也收获一次次战果。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猎人,还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勇敢、拼搏的小比利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最后,两只猎犬为了保护比利,永远倒在地上,比利失去了亲密的朋友,但两座小坟前长出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比利无限的安慰和力量。最让比利欣慰的是,通过他的努力和坚持,实现了全家人的梦想----搬出山区,开始新生活。

我想,翼中星如果读过《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应该也会像我一样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爱,我们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只要有爱,我们的国家一定更加和谐,只要有爱,我们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这就是我的中国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阳光灿烂,红色羊齿草长满了我们中国的大江南北。

故乡读后感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本关于艺术的书。书中作者抒发了对中国历朝历代的陶瓷器皿、来自名山大川的奇石异卉、书画,及一些世界名画的欣赏和对几位艺术大师的议论。这些名画和大师们的作品,是人类艺术的瑰宝,他们栖身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中,被无数爱好者膜拜。

本书的作者是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所著。之所以取名《灵魂的故乡》,全由作者对画家高更(油画大师,名画《山脚下》的创作者)离开他熟悉的繁华都市,在遥远贫穷的塔希提岛上找到了他所向往的艺术和人生。在常人眼里,这有点不可思议,但画家对他的选择致死不悔,他把在海岛上寻求到的欢乐与美定格在画布上,成为不朽的艺术。高更是在塔希提岛,可以说是贫病交加的客死他乡,但是人们在他的小屋门口看到一块牌子,上面是高更自己刻的字“快乐之家”。由此作者感慨画家找到了灵魂的故乡。

“罗丹的两刀”这一章节中是这样写的。有人问罗丹:雕塑的诀窍是什么?罗丹回答:凿去多余的一切。这真是极其精彩、及其精辟的结论,高度概括了雕塑家的创作过程。然而、何为必要,何为多余,这也许要使所有的艺术家反复思索斟酌,甚至苦恼,罗丹自己也不例外。有时候连人的双手也成为多余,这似乎不可思议。罗丹用无数心塑成了巴尔扎克雕像,身披长袍的文豪高昂着雄狮一般粗狂威武的头颅,傲然面对着污浊的世界,长袍中伸出一双手,一双精细的、有力的、活灵活现的手,这双手写出了《人间喜剧》的手,曾使雕塑家花费了许多的功夫。然而当有人指出这双手和整个作品粗狂雄健的风格不协调时,罗丹毫不犹豫的削去了那双进行雕凿而成的手。这狠心而又大胆的两刀使《巴尔扎克》成为一尊独具魅力的不朽之作。

罗丹的这两刀,使所有从事艺术创作者的人都得到了启示——为了得到艺术的完美,必须尽可能地删除一切冗枝赘节。有时候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动了很多脑筋,留了许多汗水,却造就了一些节外之枝,写诗、作文、编戏、绘画,都会遇到这种情形。这时候,不妨学一学罗丹。如果发现赘笔而不愿意删除,那大概永远也成不了一流的艺术家。深思,难道只有艺术创作上是这样的吗?……大师说的真好:凿去多余的一切。

“圣母与民女”中说道: 达.芬奇500年前的预言在当时引起了整个世界的惊讶。现在看来并不是异想天开,人类的飞翔早已超越了地球。在达.芬奇的年代,还没有解剖学这门科学,人类对自己身体的了解非常可怜。达.芬奇冒着风险解剖尸体的故事,几百年来一直广为流传。在中世纪,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对上帝的冒犯或者是疯子行为。在黑暗中,年轻的达.芬奇就着微弱的烛光解剖尸体,研究人类的肌肉骨骼和身体的结构,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胆量。被解剖的尸体不会醒来,而正是因为对人类的构造有了科学准确的了解,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画家,他的作品中所展示的人物形体,可以说是无可挑剔。即使是在摄影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达.芬奇依然显示出了他的高超。很多画家可以根据照片把人的形态和肌肤描绘得分厘不差、纤毫毕现,然而和达芬奇相比,在真实这一点上,仍然看不出有多少高明之处。而对达芬奇而言,在他的时代能将写实的风格发展到这样,实在是一种了不起的发明和创造。这样的发明和创造,正是建立在科学的态度上。

每次翻开这本书都感觉是站在博物馆的巨作前,它告诉我有关这件作品的作者的经历、创作背景、作品的亮点……从中获得的不仅仅是美得感受,更是对艺术家创作精神的尊重、人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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