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

ID:947664

时间:2023-07-05 17:10:22

上传者:曹czj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一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将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真正体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各位学生党员要深入了解帮扶对象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被帮扶对象激发努力学习专业的热情和自觉性,尽力做到在学习、生活中帮扶,更要在精神上鼓舞他们,帮助他们坚定对生活的信心和不怕吃苦的勇气,顺利完成学业。

二、帮扶对象

1、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

3、心理困难及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 三、帮扶措施

2、物质上救济。尽个人所能,给帮扶学生在校学习一定的经济支持、生活或学习用品支持。

3、生活上关心。帮扶人员要经常与帮扶学生谈心,了解其心理、家庭情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之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的决心。

4、思想上解惑。鉴于有些帮扶学生的家庭情况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要帮助他们克服与同学的相处之中的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经常找帮扶学生谈心,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四、结对帮扶要求

4、学生党员要坚持经常与所帮扶的学生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了解所帮扶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思想状况,深入做好帮扶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交心工作。对受帮扶同学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为。

5、各学院(部)党委按照“一对一”结对帮扶的要求,负责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本学院(部)的学生。

各学院(部)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结对帮扶名单(见附件1),7月11日前上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结对帮扶情况总结至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名单

院(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湘东区教育局“1+x”教学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湘教字〔2014〕6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湘东小学对我校对接帮扶工作。充分借助湘东小学对我校的帮扶平台,实现我校及我校教师转变教学理念,规范我校教学管理,强化教师素质,提升教研水平,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组长:赖 鹏

副组长:张仁萍

成 员:曹 立 熊志萍 徐节发 三、实施办法

1.落实帮扶,务求实效。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求真务实,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切实解决我校存在的教学资源弱化、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的严峻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帮扶活动,不断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2.加强教研,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抓提高教育质量为突破口,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湘东小学师资水平、教学设施等优势,帮助和带动我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活动方式

1.双方各选择8名教师结成对子,进行教师间业务上的定期交流,结对学科如下: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1名,并由学校明确必要的考核方案,对结对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双方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同时结成互助对子,在处室管理方面进行交流探讨,并形成各自特色。

3.派出处室管理人员、青年教师参加湘小开展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共享湘小优质教育资源。

4.邀请湘东小学优秀教师来我校开展“送课下乡”、“课改论坛”、“优秀教案展览”等活动,传授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经验。

5.邀请湘小结对帮扶教师来我校参加跟岗交流、听评课、课题研讨、专题讲座等教研活动。

6.邀请湘小领导来我校开展教育教学理论讲座、管理经验交流会。 7.双方应提前一周向对方通报各自的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方案,以供对方决定是否参加。

8.双方均须明确一名分管校长作为结对的专职联系人,成立结对工作领导小组,双方要加强电话联系,及时通报信息,统筹安排相关活动。

五、工作安排

十月份:

4.我校处室管理人员、青年教师赴湘东小学听课学习。

十一月份:

3.小结下半年结对帮扶工作。

三月份:

1.研究部署上半年结对帮扶工作;

2.我校处室管理人员、青年教师赴湘东小学听课学习; 3.集体备课教案共享。

四月份:

1.请湘小教师到我校开展“课题研究”专题讲座; 2.集体备课教案共享。

五月份:

1.请湘小优秀青年教师来我校送教; 2.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 3.集体备课教案共享。

六月份:

1.开展青年教师联谊活动; 2.集体备课教案共享; 3.结对帮扶工作总结。

老关镇红星小学 2014年9月30日

安妇儿中心?2012?48号

安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一、帮扶对象及时间

帮扶对象:殷都区西郊乡南士旺村、新兴社区

帮扶时间:三年 二、帮扶主要内容

1、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加强调查研究,帮助联系村制订和完善“十二五”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计划,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帮助壮大经济实力。因地制宜帮助联系村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途径,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能力。探寻经济发展突破口,增强村级集体发展后劲,力争帮扶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3、帮助提升村民素质。以提高村民素质为目标,协助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政策法律、科技卫生、道德规范等知识培训。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村民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引导村民破除各种陋习,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卫生意识教育,引导村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促使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设文明乡风。

实际,通过送书、送报、送文化体育用品等多种有效形式,帮助结对村进一步完善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和文体活动阵地,联合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三、帮扶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徐江红任组长,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二

(一)救助对象。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3万元以上,且近两年未受到过各级教育基金会慰问救助的;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名额及救助标准。救助对象40人,救助标准每人4000元。

(三)实施办法。

1.所有救助对象都必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特困教师审批表。

2.当年已经在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中享受救助的不重复救助。

3.已被确定为省、市、县救助对象的,必须在学校公示。

4.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院大病诊断证明、治疗大额费用单据等复印件,于10月底报送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5.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初审,依据申报材料,根据医疗费用开支及困难程度和省、市分配的资助名额,提出向省、市资助对象和本会慰问的教师名单。

6.常务理事审查确定资助、慰问对象,并在全县公示。

7.理事长签批后,将慰问款发(送)到特困教师手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上述实施办法进行审查,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2.各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表上报县基金会,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1、曾经在乡镇学校担任主职、县直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的干部;

2、省级以上表彰过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3、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参加活动的名老教师40人。参加活动对象推荐表在6月23日报县基金会(请参加活动对象每人交“教育往事怀想”一篇,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字以内)。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学校帮扶结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学校间均衡、和谐发展,本着共享资源,共同提高的双赢原则,特制订学校帮扶结对工作计划。

1、充分发挥我校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____三小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两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通过听课研讨、专题讲座等,为青年教师搭建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学生通过活动了解更多同龄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珍惜学习的机会。

主要从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交流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

1、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时,两校校长相互参与学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2、两校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每学期到对方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共同探究有效的教研模式。

3、两校每学期互派1名中层人员到学校实地考察,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每学期每学科开展1次以备课、讲课和教学反思为一体的教学研究工作,解决教学上的问题。

(2)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开放日活动,邀请对方教师进行听课,对青年教师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2、骨干交流:两校骨干教师结对子,制定三年成长计划。积极互动,完成两次飞跃:一般层次的教学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互访学习;深层次的跟班学习,课题研究,经验总结(或论文撰写)。

(1)由我校各科镇骨干教师与对方学校的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都为对方学校送示范课。

(2)由我校骨干班主任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班务工作能力。

(3)邀请对方学校的教师或行政参与我校开展的课题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我校将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教师基本功培训,跟岗学习等活动,到时邀请对方学校教师一起参与,共同学习。

(四)以少先队为阵地,开展"手拉手"活动。

学校将充分利用"学雷锋月"、"六一"等节日,组织部分少先队员到对方学校进行参观交流,为家庭有困难的同学结成帮扶对象,为他们损赠学习用具和课外书籍。并且组织学生与对方学校学生开展书信活动,增进学生彼此的感情等。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四

活动具体内容

1、结对双方共商结对帮扶工作,制订结对帮扶工作计

划3、4月

2、班级管理经验交流会

1、两校学生体育运动友谊赛(体育运动技能)5、6月

1、常规互查交流 2、兴趣小组汇报展示

10、11月

学校档案经验交流会12月

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撮而就的,两所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体育和艺术活动等方面全面合作。在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两所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实现思南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

思南县唐乔初级中学

思南县板桥初级中学

2015年2月28日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五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六

为促进我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教学点的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主校与教学点结对帮扶

领导小组

组长:刘二利

成员:中心校全体教师

二、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三、结对学校

北台中心小学 帮扶岸上小学

四、帮扶内容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教学点。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五、帮扶形式

1、采取教师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3、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六、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七

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学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城乡结对帮扶、“帮困助学一对一”领导小组

二、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三、结对学校

小学

四、帮扶内容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到结对学校挂职学习、指导工作2周。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崔小。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5、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作 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五、帮扶形式

1、采取教师支教、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 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选派数量不定的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具体方式和待遇参照县教育局支教制度。

3、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4、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六、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 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八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大全篇九

一、目的意义: 1、开展三校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通过互动交流、听课研讨、专题讲座,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搭建展示教学艺术和方法的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结对交流既可增进校际间的友谊又可相互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4、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确定帮扶目标

我们将开展积极的调研活动,通过多向的对话互动,加强了解两校的管理、师资、教育、教学等现状,互相更新理念,明确目标。

1、利用结对学校见面会,通过教研组之间、教师之间等多向的对话互动,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

2、组织两校教师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彼此学校的发展现状。

3、以教学教研为主要途径,促进结对学校双方形成比较浓厚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通过三校校委会间的交流、探讨,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帮扶目标,共谋办学大计,努力办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一)德育工作:

按照县教育局师德建设工作重点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加强校际间教师队伍建设。

1: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德育处进行经验交流将我校的先进管理经验与他们共同分享,如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管理、少先大队管理,德育大型活动组织与档案建设等。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白桑关镇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班主任培训方案,定期汇报交流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内容要有创新,确保每位班主任平时认真学习班级管理理论,积极探索创建优秀班级集体的有效途径。

3、三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内外主题实践活动等途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从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做起,加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力度,培养全体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4、要进一步发挥三校少先队的作用,按学校计划围绕教育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学校少先队要通过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队员得到全面发展。

5、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板报按期更换,要保证质量;可以有计划有组织的联办文化艺术节活动,及运动会。

6、以活动为三校经验交流的载体,根据两校大事日程安排互派教师观摩、参加、评比,在活动中学习、总结经验。

(二)教育教学工作:

1、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和施教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教学常规经验交流。互派优秀教师,积极开展优质课、示范课、实验课、指导课的研究活动。

3、每学期开展 2 次教学经验交流会(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骨干教师送课2次(根据两个学校的需要来定时间)

4、针对新课改的实际需要,定期开展师资培训.(专题讲座、观看名师教学实录等)

(三)其他方面:

1、体育与艺术活动,本学期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 全面合作交流,利用传统节日为载体,举办趣味运动会、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大型活动,为全面践行素质教育提供绝佳的载体。

2、在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邀请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 教师参观我校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布置情况,三校教师共同策划,集思广益,使各功能室发挥素质教育的独特优势。

3、每学期开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与课程教材的整合课,利于云教学来提高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电教化教学水平。

四、措施要求: 1、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结对交流帮扶的重大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友好合作。2、加强管理与考核,教务政教两处要密切配合、周密安排、认真实施。把此项活动纳入教研组,教师及班主任的全方位考核之中.3、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此项活动的督查工作,要把此项活动抓在手上,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合作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式“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五、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随庆

副组长:王书明 蔡士先 李永涛 张清学 田龙勇、成 员:彭华平柏吉玲 王金国 刘艳 张志新 关成莲 周开玲 张文亮 董学贵 张云、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撮而就的,三所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体育和艺术活动等方面全面合作。在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三所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实现白桑关镇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

白桑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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