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资产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大学资产管理制度(精选21篇)

ID:9484846

时间:2024-05-23 22:49:02

上传者:影墨

规章制度是为了统一团队的行动,提高团队成员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遵守规章制度就是遵守组织的要求和约定,是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和尊重。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是酒店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基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正确计算现有固定资产的损耗,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酒店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服务行业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指酒店所有的营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类: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设备、大型洗涤设备、维修器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等。

3、 电器设备类。包括电脑网络系统、复印打字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4、 交通运输类。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5、 家俱类。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办公用家具设备、灯具、地毯及工艺摆设等。

6、 其他类。指消防监控设备,贵重器皿,健身房设备等不在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属于酒店的固定资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执行岗位经济责任制,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2. 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财务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人员进行清查盘点,使之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酒店机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设备归口工程部管理;其他资产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3. 酒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部资产责任人,部门资产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资产负责,并委托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内各项资产的账卡管理和盘点工作。

4. 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性能和工作量负荷,减轻磨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5.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建立分类明细账,实行金额控制,负责监督和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出售、报废等正常业务,定期检查账目,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6. 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拆卸、安装等技术项目负责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设备安全、降低消耗,保证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责任人应根据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程序和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基层管理组织,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8. 各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所在部门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

9. 部门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1)检查本部资产的使用情况。

(2)管理部门的各种账、卡、保证卡实相符。

(3)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对资产的内部转移,先填写“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调整及卡片调整。

(5)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经由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该卡片。

10. 固定资产的添置,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年度或季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明,添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采购申请单,同时得到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认可,报部门负责人,经财务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预算外的采购需提交详细的说明。

11. 自制的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材料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2. 直接购买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先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后,连同转运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然后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3. 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由部门提交更新改造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经济效益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竣工后,根据施工部门编制的更新改造交接造册,会同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更新改造竣工决算书等附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4.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有关部门先提交申请报告,经转入和转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财务核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然后,由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以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卡片调整。

16. 准后,转财务处理,财务凭有关单据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并将清理情况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内,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管。

17. 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损失,应查明原因,作出报告,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后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盘盈的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盘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总监/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18. 各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若因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善,导致部门使用的资产出现人为损坏、流失、账务不符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19. 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应事先办理书面的移交手续,并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xxxx年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xxxx年元以上。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资产管理制度

设备动力部高级经理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欣奕华全面负责主持设备动力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员工内部管理、团队建设、会议组织等)。

负责制定设备动力技改方案、总体进度计划及目标实施监控;。

负责组织和实施动力设备日常保养、报修及更新及系统运营管理;。

负责部门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成本控制;。

负责组织制定部门管理费用和项目投资预算费用;。

负责本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技术培训、员工提升及绩效考核和评定;。

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机使用人负责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各检测队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相关科室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资产管理制度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所用设备;

3、运输工具:包括汽车、地牛、叉车;

6、检验工具:包括电子称、卡尺、厚度计、扭力计、秒表等。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行政管理部对计算机、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检验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长以上人员)。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见附1),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报经各部门部长、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报经各部门部长、行政管理部部长、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备合理采购。

2、所需固定资产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格式见附2)一式三份,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数量,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见附4),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见附5)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数量,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见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实物交行政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产承包适用对象主要包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性资产,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企业、公益性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适用对象主要包括:由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产出让适用对象主要包括:长期投资、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非专利技术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一)民主管理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及其实施方案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依法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注:村民代表同意,必须由代表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二)公平、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全面公开的原则,订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否则合同无效。

(三)依法监督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必须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查规范,合同审查时发包方必须如实提供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村委会章,提供人签字,包村干部审查签字),合同文本经市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核规范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必要时乡(办)经营管理站合同审查人员应列席村民代表会议,做好会场资料的收集。

(一)资产经营流转方案拟定和价值的评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本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流转资产的现状,拟定承包、租赁、出让资产、资源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通途、公开招标和承包的条件、起止日期及资源性资产的边界四至等。

(二)民主程序和履行资产评估价值的确认。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方案,必须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还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价值进行民主讨论确认,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内容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后(他人不得代签),存档备查。

(三)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审核。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外部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在执行前,必须报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方案制定程序、标的价值确定、条款等主要内容。经审核后的方案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法定假日除外)。

(四)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及有关资料的备案。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必须到乡(办)经营管理站备案,同时备案的还包括: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及方案公示记录,有关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

在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价及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有关资产承包方、承租方、受让方确定后,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与承包方、承租方、受让方签订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发包方(出租方、出让方)负责人和承包方(承租方、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的名称及基本情况,其中资源性资产必须标明名称、坐落、面积、四至、质量等级等(应附明细表)。

(三)签订合同的日期、限期和起止日期(三者必须相符)。

(四)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的用途。

(五)承包(租赁、出让)价款及支付时间、方式。

(六)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及处理办法。

(八)合同终止后的财产移交和清算办法。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必须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一)完善集体资产台账制度。乡(办)经营管理站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对每项农村集体资产的数量、金额、规格、形态、坐落、面积、新旧程度等都要详细记录、登记造册(由村报账员登记),并责成专人管理,资源性资产还需表明边界四至,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档案管理。

(二)实行资产报告制度。乡(办)经营管理站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对农村集体资产流转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报告,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过程中,除报乡(办)经营管理站备案以外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要同时向市经营管理站提出书面报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向临汾市经营管理站提出书面报告,500万元以上的要向省农经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有两种办法: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其他方式承包。

(一)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发包方是集体组织经济,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方式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确定每户承包地数量时,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其他零星土地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2、承包对象主要是“四荒”地、养殖水面及其零星土地。

3、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承包,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运作,承包通过公开竞标、经济双方议定来确定,承包费纳入乡(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监管。

4、承包期限有长有短,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复垦等方法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依法收回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在未用于调整之前,采取招标、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权。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双方协定。

6、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才能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资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xx〕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机电处等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6、大型设备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其他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7、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风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

8、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电控、风机风叶、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井筒装备、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等)的更新改造和选型,要先进行充分调研,选用鉴定合格的产品,产品性能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和设备的设计参数,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提高实物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实物资产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要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有效使用实物资产,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

实物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实物资产的范围确定、计价确定、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盘点和监督检查等。

(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属于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也就是说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出售。

3、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实物资产均确定为周转材料。

(二)计价标准: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帐;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帐;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8、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三)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

(四)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五)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并与财务处对固定资产有关帐目作相应调整。

(六)盘点。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末依资料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如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公司还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实物相符。公司要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公司办理接收和交接,相应增加财务帐中固定资产总量。

1、建立固定资产帐目管理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各部门资产管理人要经常查看电脑记录,掌握所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

2、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

公司的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供应实行按计划管理,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十天内报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经经理签字后,由材料员统计、汇总、采购,材料员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保管、使用和回收工作,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要做到“节简、节约”,要妥善保管,定期检修,杜绝浪费。

公司所需新进的实物资产统一由材料员负责购置。工作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需购置部门提出申请后,由总经理审核确认后,由材料员购入。

财务报帐。材料员持正规发票,经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帐。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对于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经济,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报废处理。

低值易耗品的处置与报废同固定资产。

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

(一)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资产。

1、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及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才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分类。

按用途划分:房屋、动力设备、电子设备、车辆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

(1)各分公司固定资产采取计划控制,统一管理办法。

(2)各分公司因业务需要所购置固定资产,一律限制在分公司计划额度内,产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3)年初各经营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上年固定资产平均年度折旧额编制本年添置固定资产预算计划,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进行逐级汇总报管理部门审批后,由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审核执行。

(4)额度范围内车辆更新,由财务总监审批。

(5)新添车辆、房屋及特殊需求固定资产,由总裁办审批。

2、固定资产购置借款及报销手续。

集团内各经营公司外购固定资产,应持经总裁办审批固定资产年度预算计划,由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审核计划额度(如未设固定资产办公室专职机构可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借款单签字,财务部方予以办理借款。购回后,应先到固定资产办公室专管员处办理登记手续,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办理单进行报销。

(1)各分公司固定资产要有专人负责,物品要落实到责任人,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2)各分公司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负责管理,各分公司专管员要确实负责。

(3)各部门内部领用固定资产,应根据经总公司审批固定资产增加计划与额度,填写《固定资产办理单》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审批,确属计划内办理,审批后到库房领取,储运商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固定资产办理审批权限。

(1)年初预算应经分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并到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备案。

(2)年度内购置时,经办人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经资产管理人员认可属额度内,方可办理。

(3)经资产管理人员认可,确属额度内可以办理,如果在计划额度指标之外,须单独报分公司管理部门审批,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备案后分公司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办理手续。

(1)固定资产办理必须填写《固定资产办理单》。

(2)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办理单》并经审批人签字认可后持单到储运商务处办理领用手续。

(3)《固定资产办理单》填写应注明部门、日期、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用途、经办人、审批人、储运商务审核单据无误后照单发货,并加盖货已付讫章和人名章。

(4)在库商品必须办理完出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领取在库商品作为资产使用。

(5)固定资产办理单格式及说明。

第一联、商务资产专管员,第二联、财务会计记账,第三联、经办人存查,第四联、储运商务存查。

7、新增固定资产计价与核算。

(1)计价:购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价值计价;领用固定资产按当期成本价值加配比税金计价;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值计价。

(2)核算: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均须按分类标准和计价原则进行明细核算。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单价、原值、净值、使用年限等要素,按照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核算准确。

三、固定资产折旧。

1、计提折旧范围。

公司在用固定资产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不提折旧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机器设备,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固定资产等。

2、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不同类别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更新、更换、报废及清理。

按《固定资产办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财务部根据商务部固定资产办公室所传账单数据,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销售。

1、出售固定资产,应持写明出售原因固定资产出售报告,账面单位净值在20xx元以下报商务部经理审批。账面单位净值在20xx元以上由商务部报财务总监审批。然后填写固定资产销售单,经固定资产办专管员签字确认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缴款,持财务部盖章缴款单到固定资产办公室专管员处办理注销手续。财务部月末根据固定资产办公室传来办理单据,进行注销账务处理。

2、各经营公司出售固定资产办公类设备经总经理审批,车辆、房屋需经集团公司总裁办批准。

各经营公司根据需要对外捐赠公司资产均需填报集团对外赞助事项登记表,报经公司总裁办批准备案,未经批准备案,任何公司部门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资产对外赠送,财务部根据相应单据进行账务处理。

1、对所有符合范围资产都编码,贴标签。

2、对所有符合范围资产都建卡立账(有程序入电子账,无程序做手工账)。

3、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根据《商务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重点强调对公司资产进行流程管理方法。在不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情况下,使各项流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1、额度管理流程。

2、领用流程。

3、请购流程。

4、转让流程。

5、月末清查。

2、资产办理作业流程。

3、资产清查流程。

4、资产报废流程。

5、办公用品、礼品入库业务流程。

6、办公用品、礼品出库业务流程。

7、办公用品、礼品日常操作流程。

10、资产数据传送流程。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预算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日常管理以及资产的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置,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

第三条、统一牵引、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对各部门的资产按照权责划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为人资行政部,各部门为行政人员。

第四条、资产保全原则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单位价值较高、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应办理财产保险。

第五条、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责任到人原则是指每项资产均应有保管人(一般指使用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公司对资产的管理按两大类设置,一类是固定资产,另一类为低值耐用品。

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不含)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能确定为固定资产的为低值耐用品。

1、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公司出资购买的用于办公及经营活动的各种房屋等。

(2)建筑物及辅助设施:是指围墙、上下管道、下水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专业气体管道等。

(3)机电设备:是指机械设备、供电设备、供暖/冷(汽)设备、炊事设备、安全设备、电力及通讯设施、通用机械设备、电机、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监控设备、大型消防设备、保安设备等。

(4)电子设备:是指计算机系统设备、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辅助设备、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集线器adsl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稳压电源、投影仪、考勤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摄录像机、照相机、照拍设备、录音机、音响、功放、调音台、话筒、高音喇叭等。

(5)研发设备:是指豆浆机、研磨机、微波炉、烤箱等。

(6)运输设备:是指办公用车、后勤用车、其他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7)其他物品:是指办公家具、陈列品、图书及资料、文件柜、凳子、吧台、老板桌椅、办公隔断、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各连锁店标准件、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办公室使用的工具书及名著书刊等。

2、低值耐用品包括

(1)办公专用:是指办公设施类、办公用品类、音响设备类及装饰类,包括办公桌、职员椅、会议椅、文件柜、五节柜、更衣柜、电话机、小灵通、adsl调制解调器、电风扇、饮水机、保险柜、白板、电暖气、计算器、订书器、凭证装订机、验钞机、u盘、移动硬盘、音箱、耳机、耳麦、玻璃框、信条框、展架等。

(2)中心厨房专用:是指仪器仪表类、实用工具类、小型机械及通讯用具类、劳动保护用具类、门窗,包括遮阳伞、小型灭火器等小型消防设备、卷帘门、防盗门等。

第八条、公司人资行政部

1、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2、监管各部门资产购置、更新、改造等大型计划与预算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原值在2000元(含)以上资产未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审批;

4、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组织协调资产的调整和购置;

5、组织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6、编制申报公司资产预算方案;

7、不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8、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拟定资产盈亏报告,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1、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本部门年度资产需求计划及预算;

2、汇总上报本单位每月新增、新减资产情况;

3、组织落实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管理事项;

4、组织落实资产验收工作;在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5、定期清查盘点建立本部门的电子资产台帐,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6、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维修使用记录;

7、及时反馈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需要添加资产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资产使用部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拨或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资产时要根据货比三家、合理低价原则,按相关管理流程办理,填写书面资产采购询价记录。

第十二条、采购资产签订购货合同时,合同应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售后服务、违约责任、技术条件等详细条款。

第十三条、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标准和合同条款进行现场测试验收。

第十四条、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接收手续,填写书面资产验收说明书;资产需办理出入库管理的,应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软件,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行政部门录入的资产信息。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凭《资产申购说明书》、《资产验收证明》、合同(订单)、发票,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需要预付款的可以凭《资产申购说明书》、合同(订单)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十八条、在接收捐赠、调拨、划转的资产时,应及时填写《资产调拨说明》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资产的调拨与划转;遇有移交资产资料不详时,接收单位应及时与之联系,取得详细资料。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应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人及财务部门不定期对资产状况进行清查核实,应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一条、不论以何种形式取得资产,都要以准确的价值及时入账。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资产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应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经常性养护,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维修。

第二十三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财务管理部核定费用,相关领导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资产时,原借出单位资产管理人应认真查验。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各单位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各集团应建立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按年度出具《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重视资产维修工作。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资产定期检查、鉴定,并组织维修,确保资产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安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带病运行。

第二十七条、资产维修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审批后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维修完毕填写《资产验收单》;凭《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资产验收单》、发票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2、灾祸毁损。因火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拒力量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资产毁损的;

5、除上述情况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资产。

第二十九条、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资产报废申请说明书》,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相关领导批准报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第三十条、资产报废后处理报废资产清理原则:根据业务属性,办公类资产由行政及公共事务部确定,生产加工类由运营部或中心厨房确定,行政、财务部门参加鉴定。报废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对部分或全部仍有使用价值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软件上备注说明。并将报废资产的相关手续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应定期对积压、闲置的资产及时调剂处置,合理配置使用。

第三十二条、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内部资产使用情况,对需调拨的资产提出调拨意见,附书面《资产调拨说明》。

第三十三条、调出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提供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并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

第三十四条、调入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查验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门根据《资产调拨说明》、销售发票等相关调拨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部门调整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办理资产信息的变更。

第三十七条、人员调岗或离职,必须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调离人员所保管的资产清单,并对其进行数量、性能、外观等方面的检查,确认完好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后,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在《员工离职(调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不得发放相关薪资。

第三十八条、公司使用xx资产管理软件。

第三十九条、资产的增加、更改、调拨、报废、处置,根据相关凭单,分别登入有关帐套,保证帐套里资产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软件中资产卡片信息的修订由行政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第四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检查资产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并进行资产核对。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发生调整后及时变更,并定期盘点反映资产管理状况。

1、资产增减情况定期报告每月25日前,各部门资产管理人负责统计本单位资产增减情况,填写《月度新增资产统计表》(附表6)、《月度减少资产统计表》,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分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每月28日前随月度行政工作报告一并上报。

2、资产年度盘点每年11月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资产盘点工作。盘点工作要求:

(1)盘点前准备事项:人员编组、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事先核对账目、资产盘点统计表等表单、待盘资产的整理等。

(2)成立盘点小组,下发文件,明确盘点的组织、分工、方式、标准、过程要求、完成时间等。

(3)盘点:资产盘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具体实施。

(4)形成盘点报告,内容包括账面资产、实盘资产、盘盈、盘亏及情况说明。

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出具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按报废资产审批流程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和完善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上级领导付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资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

1、未按本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资产管理不善,致使资产严重损坏、丢失的;

2、在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本管理规定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及时进行帐套登记,不按规定填写各种单据,隐瞒真实情况的;

4、擅自转让、处置资产或用于经营投资的;

5、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收缴资产收益的。

2、在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第四十六条、造成资产的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而丢失的,相关责任人在按丢失资产净值赔偿的基础上,按以下损失比例进行处罚: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办理审批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2、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情节恶劣的;

3、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院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实行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明确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院资产的管理;各部门内勤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

(二)全院购置的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入帐、发放。其中库存物品由兼职保管员直接管理、发放。

(三)正在使用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员的统一管理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具体管理。

(四)资产管理员要严格手续,定期对帐,做到帐、物、购、发相符。

(五)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建档范围包括车辆、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

(一)全院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经办人应根据办公室的购物通知单、按照“多家比较、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问价、比价、议价、定价,对购置大宗办公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应签定采购合同。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

(二)各部门需要购置资产,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研究决定后购置。

(三)对无偿拨入和接受馈赠的资产,如知原价的按原价记帐,查不到原价的比照同类资产现行市场价格入帐。

(四)资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依据合同、发票,检查核对数量和质量无误后,填写《资产增加登记表》及物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入库。其中,资产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记实物帐,一份连同发票交会计记帐。

(一)各类资产的发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办公室管理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各部门领用大件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取登记的办法领用。由保管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领用物品登记簿》,领用部门的负责人登记领用。

(二)对可以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及使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取限额发放的办法进行登记发放。

(三)领用部门或个人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例如订书机、计算器等,可以旧换新,凭交回的旧实物换领新实物。

(四)领用部门将资产交回时,保管人员在登记簿上记载交回时间。

(五)资产无论是借给本院有关部门还是外单位使用,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借用时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约定归还日期,由借用人签收后借予。借用的资产毁损,由借用部门或单位赔偿或修好后归还。贵重物品一般不外借。

(一)资产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经常检查,保持通风、干燥,以防止物品受潮、发霉、变质、变形、虫蛀而损耗、毁损。

(二)资产要按照储藏、使用要求,在使用后定期采取擦洗、涂油、凉晒等措施,进行维护。

(三)库房内要设置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四)资产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个人使用的物品、器材和工具,均由使用人负责;多人使用的专用物品,应明确有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六)资产管理员要在资产管理档案中,详细记载从设备购置之日起有关使用、养护、故障、事故、维修、运转等情况,以加强管理、维护。

(一)使用部门或个人对资产造成毁损、浪费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二)对无故损坏的,要责成责任人修复或全部赔偿;对因责任事故造成毁损的,要根据责任大小,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

(三)属于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致使资产毁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政纪责任。

(四)造成资产毁损的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责成使用人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查。

办公室要建立资产实物定期盘点制度,由资产管理员会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对低值易耗品每半年盘点一次。帐、卡、物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由管理员、保管员填写《资产盘赢、亏损表》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作帐务处理。

(一)产权变动和处置应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布置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动后,出售的资产变价款收入均纳入本院专用资金。

(二)对毁损、变质、失效、淘汰并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报经院领导同意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单》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室作帐务处理。

资产管理员、保管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部门内勤、财务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工作变动时,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对所有资产与帐目进行核实。

车辆、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部门资产管理,明确本部门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在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所称资产包括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如:设备、仪器、工具、办公设施等)。

本部门资产管理实行分类归级管理:

1、一级管理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其职责为:

1)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细则、程序;

2)对资产的申购、调拨、改造、变卖、报废等有关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3)随时检查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情况;

5)发现不需用的资产,要做好内部调剂,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6)指导做好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资产安全性;

2、二级管理责任人为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暂定助理),其职责为:

1)负责资产的账务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资产明细账,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类别、数量、使用年限、原值、折旧和净值。

2)每月25日前对本月变动的资产进行核对。

3)每年六月二十五日与十二月二十五日与管理部共同进行资产盘点,管理部监督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4)编制资产增减变动表。

3、三级管理责任人为资产使用人或指定负责人,为资产的实物管理人,其职责为:

1)负责资产的实物保管。

2)负责资产的使用与维修的申请、验收。

3)发现毁损的资产,提出申请及时修复,保证资产完好

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办公设施等资产建立明确的责任人。资产责任人应在其负责的资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管理责任。无责任人的,由部门主管承担直接责任。

1、建立资产卡片,全面反映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原值及资产大修理与流转情况,资产卡片由技术工程师负责制定和更新,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卡片一式三份,管理部、财务部和本部门各一份,在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盘点等过程中,三方须签字认可。

2、资产在本部门间调拨时,应在卡片上注明调拨日期,并由调入实物的责任人签字,以明确责任。

3、同时在资产卡片的基础上,建立资产管理档案,保管好资产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认真做好设备修理及各种突发性事故的记录,由技术工程师负责制定和更新,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

4、部门内资产实施编码管理,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则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编码。

资产的购置实行月度申购制,每月24日由使用人提出申请,交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于25日按资产类别填写“物料申购单”,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购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审核后按公司采购程序进行各项审批和采购。采购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明确其保修或维修责任。

购置或调入的资产需经申购本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资产的验收由技术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1、产设备的验收按照《动力设备管理制度总则》中的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工具和仪器的验收按照《动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3、其它设施如:办公设施等的验收参照公司的资产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4、验收报告交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

1、验收入库的资产和调入的资产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申领手续。

2、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登记作帐目处理后,使用人可按审批数量进行领用(或调入)。领用(或调入)时必须有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设备和公用资产由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负管理责任。

移交是指内部资产调整或工作异动等原因,对所管理的责任资产进行责任移交。

1、移交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提供移交清单。

2、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按相关规程进行资产帐目处理。

3、移交的资产由接交人按资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和检查,如发现与帐目不实应立即提出核查。监交人负责整个移交过程的组织与监督工作。

1、每月25日由各资产负责人组织自查。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会同各资产负责人实施对资产进行盘点。

3、每年12月25日部门负责人组织联合进行一次年终资产状况全面清查与盘点。

4、每次盘点记录由盘点人签字确认后,交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保存。

如资产损坏后,根据鉴定报告判定是使用中正常损坏,由资产管理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维修报告,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予以修理,无法修复的资产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向管理部提出申请报废。

资产闲置后应进行维护后,清洗干净并封存,存放于指定地点,做好标识。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填写申请报告,向管理部申请调出处理,并做好相应资产帐目管理。

凡资产的损坏和报废必须经鉴定后再上报处理,其鉴定程序如下:

1、具的鉴定按照《动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关程序进行。

2、设备的鉴定按照《动力设备管理制度总则》中的相关程序进行。

3、其它设施如:办公设施等的鉴定参照公司的资产的相关程序进行。

4、由工程师出具资产鉴定报告,交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

1、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资产管理按要求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把资产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3、各使用班组对所辖资产应派专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兼职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使资产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应按所规定的技术参数使用,禁止超负荷运行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使用寿命。

1、管理不善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因使用不当,误操作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者,追究当事的相关责任。

2、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或将公司资产借给出他人使用,否则按偷窃资产处理,一经查处,按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属偷窃、故意损坏公司资产者,给予当事人开除处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所有人员(含主管)在岗位变更(包括职位调整、离职)时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具体工作由财务部派人对照资产登记表进行监交并做好相应记录,资产移交不完整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5、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部门主管隐瞒或不及时上报的,由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6、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处理无结果,责任界线不清楚的,由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7、本部门如出现资产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部门主管不处理的,由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1、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动力部。

2、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使资产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减少公司资源的浪费,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由于公司的账务处理原因,固定资产的原值比较难查,应以重估价入账,用系统管理,辅以电子表格)。

1.2公司办公用的家具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管理。

1.3.维护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

3.2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完好后将发票报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发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固守资产转移登记手续,并通知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帐、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修复需要的费用大于他的自身价值。

6.2.2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使用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三部门统一清查。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盘点表单。盘点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盘点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1本办法由资产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实行局统一管理:财务室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综合办负责固定资产采购、保管(计算机使用人负责保管)、验收、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统计工作、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配、报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2、固定资产购置: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3、本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统一由财务室报告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进行审批,手续完备由综合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事项。

4、固定资产处置:每年综合办组织定期清理,购入和报废的,及时向区财政国资股、采购股报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资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网络的利用效率,发挥网络及其信息对我校资产管理方面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同时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服务,增强网上安全性,使我处网络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特制定资产管理处网页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网页是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及日常工作的重要宣传窗口,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涉及本网页业务。

二、网页管理由资产管理处处长指定网页负责人一名,新闻信息发布员及网络管理员各一名,负责设计制作本单位的网页内容、发布新闻信息、进行网络的管理,并定期更换。网页的内容制作与更新,须经处长核定并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凡是涉及到政策性法规文件的内容,必须由网页负责人同意、处长审定后方可安排,未经网页负责人及处长批准,新闻信息发布员无权上传内容。

四、制作网页内容,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准确、更新及时的原则。

五、网页内容应及时体现学校资产管理现状、人员的精神面貌及工作发展思路。

六、每季度网页负责人向处长汇报一次网页管理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计划。

七、网页内容不得含有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诽谤性资料。

八、网页内容不得侵害他人着作权及其他权利。

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保管及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指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仪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单价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

1、编制采购计划。

2、填写《采购申请单》。采购物资须填写《采购申请单》交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附件1.《采购申请单》)

3、采购验收入库,采购完成。

所有采购后资产均需做入库处理。(附件2.《物品采购入库登记表》)

1、固定资产入库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在办公室处进行登记入库,入库后再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签字登记领用,落实到部门或专人保管使用;(附件.3《物品领用登记表》)

(3)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附件4.《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4)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盘点按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年一次(年末),须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5.《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领用、盘点:

(2)低值易耗品盘点由财务部人员和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须如实填写《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6.《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3)办公用品每月盘点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笔、计算器等,须如实填写《办公用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7.《办公用品盘点表》)

2、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交办公室,办公室协调相关人员处理。(附件8.《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

(2)如经办公室与相关人员衡量报修物品已经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等情况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经财务审核价值,报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原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将本着批评教育、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为主的精神处理有关事故,并根据具体原因、设备性质、当事人一贯表现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等区别对待。

1、损坏、丢失赔偿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的公司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较重者可加重处罚。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失;

(5)未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

(7)发生故障,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

(9)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损坏、丢失。

2、属下列情况的,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失;

(3)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5)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并主动如实上报,态度较好的;

(6)损坏较轻或丢失零配件,经当事人修复不影响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功能的;

(7)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3、损坏、丢失赔偿计算方法:

仪器、办公用品损坏、丢失按原价根据使用年限折价或当时市场价计算赔偿,使用1—10年按5%-80%计价赔偿。

仪器设备的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但性能、精度下降,经鉴定尚可使用的,根据下降程度,由相关技术人员(办公室负责)协商出一个合理计价,按下列办法计赔:

(1)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只计算零部件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修复后质量下降的,按质量下降程度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划分等级,九成新按原价的90%计价,八成新按原价的80%计价,以此类推。

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多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批评和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

4、私自处置设备的处罚:

(4)凡擅自处置仪器设备者,除经济处罚外,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具体实施办法:

如出现仪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丢失、私自处置事件等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理:

(1)由办公室协调、牵头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若属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2)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由责任人或部门及办公室、财务根据情况提出赔偿处罚意见、确定赔偿处罚金额及交款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原价5000元以上的物品赔偿须报总经理审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