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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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17:26:04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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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一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二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三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四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一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五

那时候的爱情,就像是一场霍乱,来得猝不及防,然而当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经消耗殆尽。“悦起无因,遂感心疾”大概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除了他(她),无药可医。

十五岁的穷小子弗洛伦帝诺爱上了十五岁的富家女子费尔明娜,每天在她必经之路等待,终于引起了她的注意。通过姑姑,他们互传书信,然而当这些小把戏被费尔明娜的父亲看穿时,他像所有的小说里富人对待穷小子一样对待弗洛伦帝诺。他烧了女儿和弗洛伦帝诺来往的书信,和弗洛伦帝诺当面交谈,企图劝他放弃费尔明娜,带着女儿出门旅行。他的这一切做法对于深陷爱情漩涡中的青年男女显然是没有用的,他万万没想到,女儿会在旅行中继续与她的小情人保持联系,并且关系越来越密切。

当他们结束两年的长期旅行回到那个城市,父亲发现女儿仍未忘记那个小子,于是便同意他们的婚约。而当费尔明娜偶然一次遇见弗洛伦帝诺时,她失望了,那个小伙子完全不是她理想中的样子。于是,他们的婚约作罢了。后来,费尔明娜嫁给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乌尔比诺医生,弗洛伦帝诺只是默默关注着她,等待着她。当教会为乌尔比诺敲响丧钟时,弗洛伦帝诺抛弃身边年轻的情人,飞奔到费尔明娜身边,再一次向她求婚,这时的他们已进入迟暮之年,他已等了她半个世纪。

我认为整部书不仅仅是想给我们看一个矢志不渝,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它更多的是想表明:爱情就像霍乱,它来的时候,人们会惶恐,不安,会绝望,痛苦。然而庆幸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一切不好的感受之后,依然具有爱的勇气和能力。恋爱中的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一切好的,不好的情绪都由另一半引起,也只有另一半能够化解。就像张爱玲在小说《倾城之恋》中写到:柳源在细雨迷蒙的码头上迎接她,他说她的绿色玻璃雨衣像一只瓶,又注了一句,药瓶。她以为他在那里讽嘲她的孱弱,然而他又附耳加了一句:“你是医我的药”。她红了脸,白了他一眼。

小说的最后,费尔明娜和弗洛伦帝诺在一艘轮船是永生永世地在一起。那时的他们已经八十多岁了,却依旧拥有爱的能力,那迟到了大半个世纪的爱情,让人羡慕不已。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六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七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八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感悟(9篇)篇九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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