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

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

ID:956971

时间:2023-07-05 18:53:58

上传者:曹czj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4.完整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篇二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

合作范围为美发美容,双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

第二条:合作分工

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三条:合作方式

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______万元。店内年租金为______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______万元,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前将______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

第四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人甲方占______%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______%的股份。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______%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六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2、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______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3、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篇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双方业务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便利和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开展柜面通项目合作。为保证柜面通各项业务顺利进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愿意在共同遵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开展柜面通业务合作。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解决、恪守信用、长期合作”的基本原则,在柜面通业务合作的过程中,将对方持卡人视同本行客户,在银行卡业务方面提供优质而高效的柜面通存通兑服务,并维护对方的形象和信誉,尊重对方的制度和惯例。

第二条 合作事项

一、本协议所称柜面通项目合作,是指通过联网合作,甲乙双方之间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实现网点共享、柜面通存通兑的项目合作。

目前双方合作的银行卡仅限于借记卡。若将来变更合作的范围,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所作的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1、银行卡存款;

2、银行卡取款;

3、甲方银行卡与乙方银行卡间转账业务;

4、银行卡账户余额查询。

5、以上业务仅限于人民币业务。

三、业务清算。乙方应在甲方 分行开立同业存款账户作为清算账户,户名: ,账号为: ,用于双方柜面通业务资金及代理手续费的清算。甲乙双方柜面通业务的资金清算采取“实存资金、实时清算、头寸控制”的原则办理。实存资金、实时清算的前提是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余额需充足,由于乙方在甲方的备付金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客户交易失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双方联网接口程序规范。

2、甲方向乙方开放 全国 境内全部营业网点,并通过加强对柜台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已开放营业网点柜台受理乙方所发行银行卡的柜面通业务处理及时、准确。

3、在银行卡识别与受理、差错处理、对账及资金清算等业务方面,与乙方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培训交流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柜面通服务。

银行卡为甲乙双方发行的借记卡,柜面人员根据卡片银行名称等卡面信息进行识别。

4、密码保护。办理柜面通业务时,保证不将对方持卡人输入的银行卡密码存放在任何物理介质上。

5、业务凭证管理。办理柜面通业务时,使用甲方的存取款业务凭证,并负责对此类凭证至少保存15年,保存期满方可自行处置。乙方需要查询上述凭证时,应积极予以配合。

6、乙方在甲方的清算备付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金额的备付金。在乙方增加备付金前,甲方有权拒绝办理额度不足部分的柜面代理取款、转出转账等业务;对于甲方拒绝办理的各项代理业务,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实时进行监控,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7、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遇对账不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进行切实处理;对有疑问、对账不符的交易或其他异常交易,有进行查询的权利和查复的义务。

1)现金业务以受理行的账务记载为准,发卡行应根据受理行记账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2)转账业务以转出行的账务记载为准,转入行应根据转出行记账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对由于特殊原因系统不能自动进行处理的。由甲方主办分行根据对账的结果与乙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手工调账处理。

甲方各分行对出现的对账差错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8、对涉及乙方客户信息情况保密。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监管要求或向甲方聘请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除外。

9、甲方应在开办业务前将办理业务的流程、规则、手续费标准以及差错与争议处理办法告知本行客户。

10、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甲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按季向乙方结计利息。

11、乙方在受理甲方银行卡交易中出现客户投诉或有争议交易时,甲方指定 分行营运管理部 进行协调处理。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双面约定,若有变动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12、甲方应严格按照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并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内控制度。

13、甲方应按反洗钱法规要求,采取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的必要措施,并按照反洗钱监管要求提供客户信息,还可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14、甲方为乙方客户办理无卡存款业务时,如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大额现金存款又无法提供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应参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开发接口进行业务功能开发。

2、乙方向甲方开放全部营业网点。并通过加强对柜台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已开放营业网点柜台受理甲方所发行的银行卡的业务处理及时、准确。

3、在银行卡识别与受理、差错处理、对账及资金清算等业务方面,与甲方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培训交流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柜面通服务。

4、密码保护。办理柜面通业务时,保证不将对方持卡人输入的银行卡密码存放在任何物理介质上。

5、业务凭证管理。办理柜面通业务时,使用乙方的存取款凭条等业务凭证,并负责对此类凭条至少保存15年,保存期满方可自行处置。甲方需要查询上述凭证时,应积极予以配合。

万元。对因乙方在甲方存款余额不足时,造成业务开展中止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遇对账不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进行切实处理;对有疑问的交易或其它情况的异常交易有及时进行查询的权利和查复的义务。

1)现金业务以受理行的账务记载为准,发卡行应根据受理行记账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2)转账业务以转出行的账务记载为准,转入行应根据转出行记账的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对由于特殊原因系统不能自动进行处理的。由乙方根据对账的结果与甲方主办分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手工调账处理。

乙方对出现的对账差错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8、对甲方提供的联网接口等资料、涉及甲方客户信息情况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联网接口等资料复制、许可他人使用或利用该资料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本协议之外的利益。

9、乙方在应在开办业务前将办理业务的流程、规则、手续费标准以及差错与争议处理办法告知本行客户。

10、甲方在受理乙方银行卡交易中出现客户投诉或有争议交易时,乙方指定 进行协调处理。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书面约定,若有变动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并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内控制度。

12、乙方应按反洗钱法规要求,采取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的必要措施,并按照反洗钱监管要求提供客户信息,还可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13、乙方为甲方客户办理无卡存款业务时,如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大额现金存款又无法提供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应参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方式

一、甲乙双方均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向对方收取柜面通业务代理业务手续费。

二、甲方在办理柜面通业务时所产生的代理费由甲方实时向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中扣收;乙方在办理柜面通业务时所产生的代理费由甲方实时将代理费划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中。

1、双方客户在柜面办理查询余额业务均不向对方收取代理手续费。

2、办理“柜面通”现金存取业务的受理行和发卡行均为同一城市境内(包括该城市下辖所有市县)营业机构,以及办理“柜面通”转账业务的转出行、转入行和受理行均为同一城市境内(包括该城市下辖所有市县)营业机构的,属于同城业务。双方在办理同城的存款、取款、转账业务时均不向对方收取代理手续费。

(1)异地存款:存款金额的0.5%,最低0元/笔,最高50元/笔。

(2)异地取现:取现金额的0.5%,最低0元/笔,最高50元/笔。

(3)异地转账:转账金额的0.5%,最低0元/笔,最高50元/笔。

四、双方可自行规定本行柜面通业务向本行客户收取的业务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在正式收费或者调整收费前,应提前一个月将最新手续费标准及收费方式通知对方行。

五、双方在开展柜面通业务时,除按发卡行规定的标准代收手续费外,不得向对方行客户收取额外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行为责任,如造成甲方或甲方持卡人客户资金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行为责任,如造成乙方或乙方持卡人客户资金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三、在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案件,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

一、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协议:

1、拖延补足清算备付金;

2、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银行卡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甲方因违反支付结算制度、银行卡规章制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代理协议。

三、除本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况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于协议终止日之前的合作项目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协议有关条款。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修订本协议。

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的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后,如双方在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篇四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一、印刷质量标准: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三次的样稿确认。

在乙方提供第三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二、付款方式:

印刷品货到验收合格付款。

三、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西安,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四、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

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

如短装在5‰之内,甲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

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份数与留存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于附件形式留存,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最新售后合作协议(五篇)篇五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 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 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 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 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 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 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3 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 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5 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6 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 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 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 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客户服务体系

5.1 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 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 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培训

6.1 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 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 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八条 保密规定

8.1 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规定

9.1 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 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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