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967743
时间:2023-07-05 20:53:36
上传者:曹czj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乙方:_______
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座落在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从事采石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米。四至: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
二、承包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承包费为_______元,以乙方所用运输车辆为准,所使用车辆规格不超过22方。
四|、承包费方式预付以双方对帐单为准。
五、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本年度没有进行采石生产,乙方每年向乙方缴纳_______元作为补偿。付款方式为在3月1日前一年后不采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合同自行解除,采石场归甲方收回。
六,在承包期间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国家各职能部门所需收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经营采石期间,负责维修好采石场至_______道路,以确保道路通畅,便于村民出行。
九、乙方在经营采石场期间,本自然村村民用于自己建房、本自然村村民修道护河等非经营性所需石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免收石料费用。但甲方在需要使用石料期间,必须听从乙方安排,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经营性所需石料,乙方可拒绝提供。
十、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负责经济补偿。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二、对本合同条款,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乙方经营承包。
十三、此合同在生效期间,由于使用权产生相关纠纷以及道路相关纠纷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村民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1、甲方负责办理全部证照手续并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并承担与之相关费用,甲方应具备法人资格,可全权代表采石场,并负责处理石场的社会问题(如因政策方面引起停工除外)。
2、甲方将采石场的生产承包给乙方,将现有全套采石、碎石机械设备、场房、供电配套及其他附属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生产使用。并保证各种设备、设施齐全,能正常生产和即时开工。
3、甲方将乙方生产的石料按工价结算工资付给乙方,工价:破碎石及砂灰每立方贰拾叁元整;片石每立方拾捌元整。生产所需电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采石场的产品销售及结算事宜,乙方无权销售产品。如因甲方销售及社会问题造成停工,甲方应按1200元/天赔偿付给乙方。
5、结算工资时间和付款方式:乙方先行垫付第一个月的生产数量作为甲方承包信用押金,以后每月月底将乙方生产出来的各种石料按开票销量乘以工价结算工资付给乙方,生产出来的未销出去而堆放在石场的石料估算方量计价预付50%给乙方(堆放需在10000方以上)。
6、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机械应在乙方检修认可情况下交付给乙方,进场前期机械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合同期满后,乙方同样在设备及机械、运输车辆等在正常运转状态下交付甲方,如设备属于自然磨损,能正常使用押金扣除和不足部分另外支付,如设备属于自然磨损,能正常使用则甲方把信用押金全额退回给乙方。进场后机械设备2个月内维修费用在10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半,2个月后所有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机械设备清单附后)。
7、甲、乙双方均愿意按破碎石及砂灰每立方贰拾叁元整,片石每立方拾捌元整的承包价履行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雷管、炸药及燃油等相关物品价格以合同签订时价格为准,燃料以7.8元/升为准,超过7.8元/升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
8、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需炸药、雷管,由甲方负责购买和管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爆破员工资及运输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购买所需费用的相应凭证,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交费用的合法供给,且不得无故终止。
9、乙方应保证合法生产,禁止使用非法炸药,若出现违法生产及使用非法炸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必须按采石场的有关国家生产相关管理法规及有关地方法规制度对工人进行生产培训及安全教育,必须按有关部门生产制度进行规范生产作业,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和劳动保障工作。采石场员工生产责任保险和工商保险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组织开采期间,应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给生产工人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采石场工人上班必须戴安全帽、穿解放鞋及防尘口罩方能进行生产作业。如遇安监局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来检查到有上班工人未按工作要求的规定戴安全帽、穿解放鞋及防尘口罩而被处罚时,甲方按检查要求来对乙方进行处罚。
12、乙方在承包期间禁止放大炮,若因此原因导致当地村民滋事扰乱生产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若造成停工,乙方应按1200元/天赔偿付给甲方。
1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保证装车师傅每天正常上班,若耽误销售则罚款800元/天。
14、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如因乙方挖机师傅或工人不到位影响生产,乙方应按1200元/天赔偿付给甲方。
15、关于售出石料堆送方的多少则参照邻近采石场,乙方不得少于同行,若因此造成销售停滞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6、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7、合同期限:壹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届时双方再商议承包方案。
18、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共同努力,合作顺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
第一条 甲方将其竞买所得内蒙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格坦乌素巴兴图硅石采矿权范围内的部分矿石开采、加工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开采、破碎加工,硅石规格为5cm18cm粒径,甲方按32元/吨的单价向乙方支付矿石加工费(此价格不含税)。
第二条甲方必须持有矿石开采加工经营所必须的各类类证件,且必须保证该硅石矿合法手续。乙方承包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甲方负责矿石销售,并负责处理该矿山社会问题。乙方负责矿石开采,破碎加工,生产场地平整,成品料装车。
第四条 乙方加工的矿石成品,无论品味合格与否,甲方都以32元/吨加工费付给乙方,甲方应及时销售矿石,矿石存料不应超过10000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加工费以乙方开采的方量乘以单价予以确定,数量以发料单记载的数量为准,每20170吨结算一次。双方约定年产不低于50万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愿意按32元/吨的承包价履行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需要调整承包价时,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必须保证乙方所交费用部分炸材的合法供给,且不得无故终止。保安服务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务必将为每一个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发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作业知识。
第十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务必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及其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致他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赔偿。若乙方不予承担,则甲方用乙方交纳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给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范围内所投资的生产设备属于乙方所有。如果甲方将该矿石整体转让,必须连同乙方生产设备出卖,价格评估协商。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十五条 本合同初次约定矿石成品加工数量为200万吨,且甲乙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续签。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50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非人为事件。
2、双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二十条 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乙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
三、承包费为 元,以乙方所用运输车辆为准,所使用车辆规格不超过22方。
四|、承包费方式预付以双方对帐单为准。
五、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在本年度没有进行采石生产,乙方每年向乙方缴纳 元作为补偿。付款方式为在3 月1日前一年后不采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合同自行解除,采石场归甲方收回。
六,在承包期间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国家各职能
七、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经营采石期间,负责维修好采石场至 道路,以确保道路通畅,便于村民出行。
九、乙方在经营采石场期间,本自然村村民用于自己建房、本自然村村民修道护河等非经营性所需石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免收石料费用。但甲方在需要使用石料期间,必须听从乙方安排,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经营性所需石料,乙方可拒绝提供。
十、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负责经济补偿。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二、对本合同条款,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乙方经营承包。
十三、此合同在生效期间,由于使用权产生相关纠纷以及道路相关纠纷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承包________采石场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采石场地址:______采石场性质:______,主要矿产:_____。承包期间乙方所生产的材料自产自销,甲方不承担责任或义务。
第二条 开采权经营权承包年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乙方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乙方于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不含在承包费内),保证乙方依法办理采石场的有关证件,修路及建厨房和炸药库、依法经营采石场,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收取的押金。
第五条 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在办理采石场_____证时已缴纳_____费人民币_____元,乙方于交纳押金时同时向甲方交纳该费用。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乙方可以开采片石,不可开采其它用石,但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有相关部分的法定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乙方仅可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且最多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承包期间本甲方因修采石场附近的道路或甲方村子范围内道路需采用石材的,乙方应免收材料费。
第十二条 如乙方有以下任一项或多项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维修并保管好甲方现有采石场的厨房,炸药库。
第十三条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甲方将按乙方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乙方,但不计息。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炸药,如出现任何因泄漏,出卖,被盗炸药等事故,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安监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开采作业,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第十七条甲方只提供采石场现有的厨房,炸药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包到期后_____内,所添置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处理的,全部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条一方对因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窄沟石灰石矿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3年,从20xx年1月15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协议到期是否续签,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二、乙方在组织开采期间,应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实行机械化和台阶式开采,并保证能通过省安全生产条件的验收。
三、乙方应保证合法经营,若因出现违法经营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用于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
五、乙方应满足甲方生产所需矿石的供应,如不能满足甲方需要而影响生产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外部人员在该矿开采,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乙方能够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时,甲方不得从乙方以外的矿厂购进矿山。
七、为满足矿山开采生产所需设备、设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投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确保生产能满足甲方需要。
八、乙方保证所开采的矿石全部供应给甲方,不经甲方允许不得外销,但乙方所开采的矿石在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有剩余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外销。甲方对乙方所供应的合格矿石全部接受,并按每方8元在月底与乙方进行结算。
九、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数收购乙方矿石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计划开采,一方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一方单独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档案室存档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
一、石场地点位置:石场的地点位置处于景洪市嘎洒镇曼点村坝勐村小组的回火石场(即20xx年景洪市嘎洒镇人民政府所签发的80号文件所规定的地块,文件已明确规定此回火石场的所处的地块属坝勐村小组所有)。
二、甲方将石场承包给乙方试用期间,石场的经营权,开采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石场上方的胶树及周围的胶树不在承保范围内。若涉及到胶树时双方需友好协商协调处理,赔偿价格参照政府有关规定)。现该石场为空场承包,在乙方承包期间所安装的一切机械设备及所搭建的临时工房到承包期满后归乙方所有,甲方将无权干涉。
三、合同期限:合同承包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四、承包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该石场承包价格为每年 元正。(小写: 元)。六年共计人民币元正(小写: 元)。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安全及责任划分:该石场由乙方自行开采、经营及使用,在乙方承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要协助乙方协调好周边村民的关系,尽量做到双方都无意见。在石场生产及放炮期间,村民们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以达到安全生产的意识。
七、双方权限约定:当乙方承包期满后,若需继续承包,乙方将具有优先权,价格不得超过现有价格的60%(百分之六十)。反之乙方若不再继续承包时将场地无条件退还给甲方。经双方约定,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若有更好的项目不想再经营该石场时,乙方有权转让该石场,甲方将无权干涉,合同也随之继续生效。若甲方村民在盖房子时有需要碎石,经村民小组开具证明给予优惠价格。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哪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承担一切的费用后还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曼点村委会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处理并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承包________采石场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采石场地址:______采石场性质:______,主要矿产:_____。承包期间乙方所生产的材料自产自销,甲方不承担责任或义务。
第二条 开采权经营权承包年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乙方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 乙方于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不含在承包费内),保证乙方依法办理采石场的有关证件,修路及建厨房和炸药库、依法经营采石场,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收取的押金。
第五条 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在办理采石场_____证时已缴纳_____费人民币_____元,乙方于交纳押金时同时向甲方交纳该费用。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乙方可以开采片石,不可开采其它用石,但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有相关部分的法定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乙方仅可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且最多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承包期间本甲方因修采石场附近的道路或甲方村子范围内道路需采用石材的,乙方应免收材料费。
第十二条 如乙方有以下任一项或多项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3.维修并保管好甲方现有采石场的厨房,炸药库。
第十三条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甲方将按乙方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乙方,但不计息。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炸药,如出现任何因泄漏,出卖,被盗炸药等事故,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安监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开采作业,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第十七条 甲方只提供采石场现有的厨房,炸药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包到期后_____内,所添置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处理的,全部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条 一方对因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 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二、上缴利润:
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 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
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 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 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
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派员对乙方的开采状况进行监督,以确定石料的开采数量。
乙方:
在本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开采石料所需的采矿及运输设备。开采过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担其工人的工资、保险、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输费等费用。
乙方为承包期内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对在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做好矿山采矿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缴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当月开采指标,应按照约定开采指标支付甲方承包费。如乙方无故拖延承包费的结算,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开采指标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承包费。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
一、项目概况:
(一)开采地点:云县爱华镇平掌村委会小河边组中山坡石场
(二)项目名称:开采、生产加工成品料
(三)开采期限:自20xx年十月十八日至20xx年十月十八日止,期限壹年。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现有石山和开采生产场地、供乙方安排各项堆料场地使用,办理开采手续。
2、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和爆破中与当地村民中偶尔出现问题的工作,法律、法规等政策性问题除外。
3、保证通电至石场变压器为止供乙方使用,电压能带动所有生产机器,通路从平掌村委会至石场成品料场,通水至石场。
4、提供全新生产成品料设备一套,即破碎机生产线,安装
5、提供住宿场所,厨房场所。
6、负责石料销售,货款结算回收。
7、甲方负责购买炸材雷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按双方合同拟定产量销售,合同期满,未销售的剩余石料应结算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尊重当地乡规、民欲,和谐百姓。如违反此项条款者与甲方无关。
2、生产加工石料全部工序,从剥离山皮土方,连接石场路道至生产成品料(可销售料)及其它所需废次料装运上车。装运上车前有关生产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除甲方现有设备设施以外,其它的所需生产、安全等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聘用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保证安全生产,严格管理:如酒后上班、上班赌博、上班带病、违规、冒险操作、吵架闹事和其它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与每位聘用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含工伤意外保险,签订用工合同,同时该资料复印后交甲方存档。
6、爆破石料时,施工人员应远离施工场地,并确保周围可
7、本石场在开采期间除本合同拟定石料外,如发现矿产资源。和其它物体、物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8、甲方在维修公路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动用乙方挖机时,应无条件给予使用,但必须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可行。
9、保证石料加工质量符合建筑要求,不含泥、沙,不参杂风化石。保证日产量500方、年总产量20万方。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销售时,由乙方负责。
10、石料装车人员必须按甲方开具的销售票据,如数装车,如果发觉无票装车或超量装车的,甲方将罚款每车次1000元(不含货款)。
11、该项目不得转让第三方,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十五天内保证全部设备进场,若无进场视为违约,甲方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合同期满甲方所属机械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作生产,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时应由乙方修理完好,或按价赔偿,同时石场保证三层阶梯明显。
三、生产石料单价,按销售装运上车后数量计价
1、毛石:,乙方收入。
四、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按当月售出数量付还乙方每立方应得单价百分之八十的金额,剩余百分之二十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留于甲方作为安全基金,合同期满甲方将实存余款付清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由于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受到损失的和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为对方负责。
2、若遇物价或人工价格大幅上涨,乙方有权与甲方协调上涨价格补差。
六、以上条款纯属双方真诚意愿,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在合同期内修改和终止。若以上条款有一方违约者,根据另一方当时每天实际可收入利润、按天数计算、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合同期满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将本着友好协商,另行签订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充协议,协商未果时,可以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签章)后生效,均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