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十优秀篇一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共计亩(大写);亩(小写)。
备注: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元(大写:);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公斤(实物名称),共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年月日
最新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十优秀篇二
请求事项请求确认位于___________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事实与理由一、基本情况____________村委会共有_____户、_____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_____(村委会所在地)二组_____、三组_____、四组_____、五组_____。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________,又名________。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________,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早在20世纪50年代,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最新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十优秀篇三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土地(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 (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土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 月 日之前将士地交付乙方。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6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2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四、违约责任
1.甲6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_____机构申请_____,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最新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十优秀篇四
受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标的
土地名称
坐落
块数
面积(亩)
备注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花园村五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三、转包价格
四、转包付款
签订合时转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十优秀篇五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共计 亩(大写); 亩(小写)。
备注: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 元(大写: );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 公斤 (实物名称),共 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证单位: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