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

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

ID:979181

时间:2023-07-05 22:59:22

上传者:曹czj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篇一

一、协议书部分:

1、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清楚;2、章印是否齐全清楚;3、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4、对方开户行帐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否填写正确;5、承包范围界定是否清楚;6、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合格、优良等。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立项,违反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承包人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承包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2、承包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及经营资格;3、审查承包企业招投标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工期、质量约定:

1、工期:(1)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哪些文件。(2)双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一步 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

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本单位利益;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在选择时尽选择本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便于更好地维护本单位利益。

9、合同生效条款 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 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篇二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穗建技[20xx]317号)。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

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 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审查费。

6.1.3 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全部支付。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7.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7.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3 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一份。

8.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5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年月日:

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篇三

风险点一   借款主体是否清晰确定、合法存在

风险等级:核心

1.借款方主体不存在,伪造公章、签名

3.借款方为自然人的,无身份证信息,无手印

风险点二   借款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是否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

风险等级:核心

借款行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风险点三   借款目的是否合法,非法目的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风险等级:核心

1.借款用于赌博、吸毒、贩毒等非法活动的无效

2.金融类贷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风险点四  借款金额是否准确明确无误

风险等级:核心

1.借款金额文字性错误:无大写、大小写不一致

2.借款金额与实际出借金额不一致

3.在借出时直接扣除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风险点五  借款利息是否清晰合法

风险等级:核心

1.无利息约定

2.年化利率超过24%,违反规定

3.违反规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4.无逾期利息约定

5.无迟延履行判决利息约定

风险点六   还款约定是否清晰

风险等级:核心

1.借款期限不清

2.本金、利息归还顺序不清

风险点七   在大额借款情况下,是否存在有效的借款使用监督措施

风险等级:次级

1.资金托管方责任不清

2.借款一次性发放,无使用监督

3.无账户资金共管措施或约定不明

风险点八   是否存在有效担保

风险等级:核心

1.保证人身份存在禁止提供担保的情形

2.保证人身份与签字未经核实

3.主合同变更,保证人责任范围、期限是否随之变化不清晰

风险点九  税费承担是否清晰

风险等级:次级

1.单位向员工借款给予利息的应代扣代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2.如公司借款不能取得合法有效 凭证的,相应增加的财务费用的承担

风险点十   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风险等级:常规

公证文书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拖沓

风险点十一 出借方是否有提前要求还款权

风险等级:常规

借款方发生违反约定时,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

风险点十二   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风险等级:常规

是否有还款逾期、利息支付逾期的罚息计算方式

风险点十三  是否有必要的附件

风险等级:常规

2.对于借款方的主体资质/身份 证件应当复印留存

风险点十四   是否联系及送达条款,以及联系人变更和地址变更条款

风险等级:常规

有明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人信息,以及通知送达方式。

风险点十五   是否有管辖条款

风险等级:常规

符合交易实际的管辖条款

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篇四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减少合同履行的纠纷,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合同审查制度,是指同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下属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前应由专业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同曦投资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四条、执行机构

2、法务部系合同文本的审核机构和格式合同的拟定机构。法务部根据合同执行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含合同附件)和相关背景材料进行审核,执行部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专业部门应当进行提示或说明。

3、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合同评审,必要时可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提起合同评审会议。

4、假日百货商检部门对设柜合同相对方资证材料的真实性、完-1-

备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法务部只负责设柜合同文本的书面审查。

第五条、合同有效性审查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其工法人营业执照,以确定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对于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审查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以确定其是否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名义签约。

3、对自然人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是否依法能独立签订。

4、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1)审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未获得法人书面授权不能作为保证人。

5、对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审查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是否超出代理期限。

6、对特殊行业的当事人的审查。应要求其出示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

2、订立合同时,除即时交割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经领导批示可以采用报销程序外,其余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紧急情况或条件限制外,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内容的审查

1、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按照合同的性质,审查是否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

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

(5)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约定须注意合同的公平性。除违约责任外,为避免产生争议后出现损失,应当设置其他的保护性条款。合同标的额比较大,履行周期比较长的,可以考虑设置定金条款、履约保证金条款、抵押、质押等,从而减少风险。

(9)解决争议的方式

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诉讼管辖地点应力争作对我公司有利的约定,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

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及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

(一)文字、词句应当规范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要避免对合同各方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原则,对合同各方的义务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虽对各方的义务作了详细规定但没有违约责任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合同虽规定了损失赔偿但没有计算依据,整个交易程序不清晰,合同用语不确切等等。

(二)合同应当公平

权利义务的约定要具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相对平衡,不能显失公平,合同稍有不公,不在此限。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审查合同中,力求合同整体框架协调、各条款功能互补,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和歧义。

审查合同时,首部一般应当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等;

及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条款应放在合同后半段或以“一般规定”作单章叙述。

签约单位盖章及签约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 一般应放在合同结尾。

第八条、附则

本制度由法务部起草,经总经办批准生效后予以公布,本制度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合同审查借款合同审查通用篇五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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