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986959
时间:2023-07-06 07:27:32
上传者:曹czj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________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________元/m,________元/m______________石子________元/m,细沙________元/m,戈壁料________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________%结清。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天天俏”系列大米
二、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大米的质量。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超市的大米日库存达到_____吨。
四、供货方式;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接到甲方的电话后必须在_____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大米的数量及单价按当日的乙方大米厂发货金额单据为准,由乙方派车配送到甲方指定的超市(县城内免费,超出县城按公里计算运费)。甲方及时在发货金额单据签字验收,并开出相应的收据。
五、结算方式;结算时附上当月由甲方开出的大米相应收据,甲方在每月_____日按大米销售数量的金额打到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所有货款在合同到期日全部结清。
六、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得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___%扣出。
七、双方责任
1、 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 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从乙方的货款中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购货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木材(模板)购销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木材(模板)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质量约定:__________ 。
或任何一个人在甲方出具的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木材质量、数量的认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四、计价方式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计算价格为现金或垫资价格,从送货之日起2—3个月付已送货款的50%—60%,以后每月付余款的50%。直到主体封顶付总货款的80%为止。余款在砖装完或三个月内付清为止。乙方以转账或现金支付货款,本合同所有货物乙方不要求甲方提供任何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是乙方本项目的唯一木材(模板)供应商,乙方本项目所有全部木材(模板)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从他处另行采购。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送货,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总则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分销商(分销商通常以省级或主要地区为单位建立,具有较强的分销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所辖区的物流推广及售后服务并销售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具体型号见附件《产品报价单》),并向乙方授予资格证书。
随着甲方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甲方将增加其“协议产品”授权范围。后续授权方式为甲方授权人签发新的《产品报价单》,乙方授权人签字认可,双方备案,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动在分销区域以外销售“协议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2、乙方承诺
1)、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本协议中销售政策,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协议中市场销售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遵守本协议中商务政策,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定货,遵守订货计划等的要求;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商务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乙方须维护甲方品牌“绿色阳光”的声誉,尊重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总代权,不假借甲方“绿色阳光”品牌销售非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伪劣产品),对此违约(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4)、乙方将“协议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套销售时,须向最终用户阐明配套销售情况,因其他厂家的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质量赔偿请求的,甲方不承担其他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
3、注册及变更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附件——《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若甲方发现乙方虚假填写《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如乙方登记注册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双方损失。
4、承诺销售额
乙方承诺为了保证区域物流平台的正常运作,将用万以上人民币作为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销售的专项基金,以及月承诺量80%的安全库存。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
乙方每月回款额皆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月。
乙方应积极销售“协议产品”,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度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5、分销商人力资源配置
乙方须配备专职“协议产品”的产品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负责“协议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推广和市场销售工作。同时乙方须配备专人作为技术支持、服务和市场销售的接口人并在《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上登记,如果该人员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作相应变更登记,以便双方更好地联系和沟通。
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须至少具备2名以上“绿色阳光认证工程师”以及2名以上“绿色阳光设计工程师”。甲方将给予以上名额的免费认证培训。如乙方届时未能具备上述技术人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6、商情沟通
为了协调双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天提交《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库存报表》和《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度沟通表》,由乙方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核后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档备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销售业绩以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虚假,甲方将有权拒绝对乙方的支持,并按乙方自动放弃本季度全部返点处理。
7、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须对商议活动中的分销政策及价格等商业秘密对第三方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对损失方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本保密条款在双方本协议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8、非正当行为约束
甲方工作人员应尽自己的职责给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质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门投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当物质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的非正当支持;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外,同时将对乙方进行扣除返点等处罚。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货物、货款,未经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书面允许,乙方支借给甲方工作人员的货物、货款属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人间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往来
为保证甲乙双方信息往来通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地址、电话、e-mail等有效的联系方式,甲方将定期向乙方通告最新产品情况及其他事宜;甲方也将利用电话、e-mail、公司网站等方式与乙方保持信息沟通。
二、销售政策
1、价格政策
1)、甲方产品价格包括分销价、代理价、经销价、市场最低限价、媒体价。甲方以分销价向乙方供货。乙方在媒体(含网站)上刊登的“协议产品”价格须不低于甲方的媒体价。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媒体(含网站)报出价格低于媒体价,则甲方将按乙方严重违规处理,有权扣除乙方当季度全部奖励。同时乙方有义务协调经销商维护市场最低限价。
2)、在特殊情况下,如乙方欲参与某些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项目且需要公司给予价格支持,可向所辖区甲方代表处或地区平台提出特价申请,经批准后可从甲方按特价进货,但以特价形式购入的产品不享受价格保护,且此笔业务不享受任何奖励支持,金额记入销售额中。甲乙双方对特价均应严格保密,乙方不得将特价产品用于其他项目或进入分销渠道扰乱市场价格。
3)、如果由于市场需要,甲方调整市场价格,甲方须将新的价格以“价格调整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乙方,该“价格调整通知单”由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确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存档,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原则上须按照本协议附件《产品报价单》中规定的价格按经销价向经销商供货,按市场最低限价向最终用户进行供货。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违反本协议上述的价格规定,一个季度中有一次价格违规,则扣除本季度奖励的1/3,如果出现两次违规,则扣除本季度奖励的2/3,如果出现两次以上的价格违规,则扣除本季度全部奖励。如果乙方本季度没有奖励,则违规处罚将分别按照本季度实际定货额1%(违规一次)和2%(违规两次)从后续定单中罚款,如果超过两次或乙方拒绝支付罚款,则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分销商资格。
2、价保政策
1)、甲方的产品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在调价前45天内(从甲方销售出库单日期为准)所进降价产品按提货单给予价格保护,超期及欠款者除外。甲方在调价通知公布7天内向乙方回复价保确认金额,价保金额冲抵乙方下次进货款。样品、促销用品及其他特价产品不享受价格保护。
3、奖励政策
甲方视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奖励(特价不奖)
1)、季度奖励(季度以连续3个月作为一个周期)
季度回款总额奖励数
60万以上4%
2)、年度奖励(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为年度周期的截止日期。)
分销商类型年度销售回款总额奖励数
8550万以上4%
(特价产品不享奖励)
以上奖励都将以货物冲抵。销售回款以到帐日期为准。
3)、服务费用支持:(此条款仅对签定服务商协议的分销商适用)
对签定服务商协议的乙方有义务承担所辖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职能,同时甲方将给予适当的服务费用支持。(详见《服务商协议》)
4)、广告基金:
甲方给予销售回款的1.5%作为广告基金(特价产品销售额不列入广告基金计算)。乙方可以利用这笔费用在当地进行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凭合同、样刊和发票冲抵下次进货的货款(经审核后原发票返回乙方)。
三、商务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务部直接下订单和结算,由甲方直接供货,直接享受甲方销售政策。供货价格按照本协议附件《产品报价单》中的分销价格执行(特价例外)。
2)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购销合同》(格式见附件中提供的范本),并在当日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务部。公司商务部在收到订单10分钟内给客户作出订单确认。
3)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购销合同》中,在一般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供铁路行包运输或汽运并提供门到门服务,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在特殊情况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发货(如中铁快运、ems、航空),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于供货周期承诺为:确认后的订单当天发货,确保东北区3-4天内到货,华北区和西南、西北、华东区3-5天内到货,华中、华南区3-4天内到货。货物发出后,甲方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定货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予以反馈,若7日内收不到货,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该货物。
2、结算
1)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公司原则上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承兑汇票:甲方受理3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款);受理4-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按银行当期贴息利率扣除贴息);不受理商业承兑汇票。
帐期:乙方资信良好且已与甲方了稳定业务关系的并连续3个月完成销售任务,可以向甲方申请帐期和信用额度。
2)、帐期的审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请
b、甲方当地评估
c、甲方渠道管理部评估并审批
d、甲方财务部审核通过
e、甲方总经理审批
经过上述申请审批环节并通过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30天的帐期支持,额度为上月销售回款的50%。
四、培训与技术支持
1、日常技术支持
乙方须负责其销售的“协议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后援。乙方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向甲方寻求技术支持。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免费电话支持服务、免费e-mail技术支持服务、新资料发放服务及新软件升级服务等等。具体内容参见〈技术与服务〉合同。
2、现场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可向甲方申请现场支援,具体事由由双方协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请现场支持时,可由乙方技术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申请,甲方判断是否符合现场支援条件,若符合,则安排甲方工程师到现场支援。并按〈技术与服务〉合同决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3、培训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使乙方能较好地掌握“协议产品”的应用和技术特点。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授权网络产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和认证。甲方为乙方提供4名免费培训名额(包括认证考试),该名额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有效。
4、售后服务:
1)、如果乙方所订购“协议产品”在包换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更换。
2)、如果乙方所订购“协议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负责更换。更换时乙方需填写附件《换货申请表》,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甲方有权不受理更换申请。
3)、但对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如天灾),或由人为引起的损坏(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统损坏;未能满足“协议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不满足电气参数要求而引起的系统损坏等),不在甲方包换范围之列。
4)、乙方应在每月度的《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度沟通表》中,填写本月度对用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情况,并及时反扩靶议产品”存在的各种问题。
5)、乙方有权对甲方未能履行其承诺提出投诉,全国统一服务监督电话:,。
五、市场宣传与活动
乙方应维护甲方及产品的形象,不违反甲方企业标识的使用规定,广告中不出现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可以“绿色阳光总(独家、唯一)经销”等具体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它商业活动,但不可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应在每月的“月度沟通表”中如实填写本月进行过的各种市场推广工作进展情况,作为甲方对乙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
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协议期限
此协议(含相关附件)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____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本协议中“协议产品”的合作协议即时作废,双方的合作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协议期满后,双方合作关系及本协议视合作情况,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续签或终止作废。
八、本协议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公司行为,不详或未尽之处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代表(签字):签约时间:
代表(签字):签约时间: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以下所称“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以下所称“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鉴于:
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拟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
(5)未决诉讼、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及潜在的劳动人事纠葛;
2、双方确认并承诺,提供给对方保密信息均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不会给接收方带来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接收方不对此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条保密义务
1、双方在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以后,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信息的合法使用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以及股东单位。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或者使用电子文档、音像资料、磁盘/光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与本项目合作利益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
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为推进本项目需要,接收方(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股东单位)可将保密信息传递给其认为合适的有关意向合作方等,以期加快实现合作目的;双方确认,该等信息传递行为不构成接收方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4、为推进本项目,如果一方需要有关中介机构、咨询公司或顾问单位协助工作,各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要求上述人员或单位对本协议项下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条豁免条款
1、本协议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对方已获得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在披露给对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过合法渠道从其他第三方获得;
(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
(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关联或附属方独立开发;
(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终止
(2)本协议签订满壹年之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