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公告优质

纪委公告优质

ID:416247

时间:2023-06-24 22:57:34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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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公告优质篇一

(五)综合类报考人员须在部门单位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均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纪委公告优质篇二

(一)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发表的主要文章目录。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序递补面试人员。

纪委公告优质篇三


甘肃省省直、市(州)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甘肃省的单位中(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8月7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通过参加省级以上公务员招录取得相应身份或部队转业干部,录用或安置分配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专业,熟悉以下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4.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8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8月7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纪委公告优质篇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我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在选调之列。

5、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月1日);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7、身体健康;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纪委公告优质篇五

(一)报名范围:全市七大机关或参照管理群团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机关公务员必须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级、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办法

纪委公告优质篇六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严格自律。

(二)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副科级干部需在同一职务层次任职满1年。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职务职级等条件。

(七)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工作经历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5月2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二)曾受过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中有受过处分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六)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纪委公告优质篇七

巡视组别:省委第三巡视组

进驻单位:贵阳市

组 长:谢凤莲

副 组 长:崔 红

巡视“回头看”对象:贵阳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

巡视组还要对贵阳市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

反映问题的途径:

开通专用电话。巡视组开通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手机电话:。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00—18:00,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5日。

信函方式:反映问题信件邮寄“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办转省委第三巡视组收”。

征求意见箱:巡视组分别在贵阳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办公楼、市群工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悬挂“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征求意见箱”。

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贵阳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贵阳市和有关部门处理。

贵州省委第三巡视组

20xx年12月5日

纪委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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