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

ID:1089343

时间:2023-07-07 09:53:36

上传者:曹czj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一

学习已很快接近尾声,不得不恨时间飞快,所以心中有些许矛盾,既高兴又可惜,高兴的是马上就可以踏上回家的火车。有游子归乡的愉悦心情,以所说高兴;可惜的是离开了xxx,听不到这一节节受益无穷的优质课堂,以所说矛盾,俗话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谁又舍得这一堂堂赞赏,让人启发的课呢?虽然是短短为期两周的学习,但是我们的收获却不是这为期两周所能预料,其精彩处就更不止是超越两周时间那么简单了。说句实话,还真会舍不得xxx。是你——xxx,xxx给了我们学习的平台,感谢xxx的每位老师,不管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还是课堂去听讲座、还是到班级听课、评课,都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有为人处事、有思想觉悟、有教学经验……这就是一笔财富,是无价的。

千里求学,咫尺逢缘。之前我迷茫,到底什么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要怎么搞,最终要怎么发展?这一个个谜团终于在这两周的学习中解开,已不再迷茫。一个个答案已闪烁在胸中。对,这就是职业教育,咱们来到xxx,真的是找对了,xxx就是职业教育。

一个优秀的团队,必定有自己独到的特色风格,更重要的是领导团的那面大旗,这个的团队里就是以张奕校长有首的,张校长就是这面大旗。在张校的讲课中,更是精妙绝伦,没有一定高度境界的人是不敢评价他的课堂,我也只能说在他的授课堂里,你要想什么来什么,你要什么有什么。对,很多东西年轻时我们不懂,当懂时已不再年轻了。

在xxx学习的日子很开心,xxx不且在后勤上给了我们很大的关怀,让我们无后顾之忧,而且还安排了很多老师来给我们上课,还安排走进他们的课去听课,特别重谢的是这里,让我们去听xxx的办学理念,同时去听他们是如何进行言传身教的。这就是把理论活生生的联系实践展现在眼前,这就是理论是为实践作指导的完美结合。在这里,每位老师都把教学搞活了,在这里教学是有生命的,有自己的血液,有自己的特色。在课堂中,不管是哪位老师,不且有知识和教学的广度,更多的是具有一定的深度。可谓是教师队伍里的典型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来到这里,不管是听到、看到,还是学到的,终将受教一生,在这里充满友善,充满团结,充满敬意,更是充满阳光,充满生机。同时这里也是勤干事业的地方。有以张奕校长为首的程桥科长、钟杰洪科长、黄生辉科长、谢少安科长、谢刚科长等等科长,都是我学习的典范。你们开创的职业办学模式是全国职校的学习典范。在这里一切都是健康的,一切都是阳光的,一切都是正面的。从你们身上,我学会了教学,更多的是学会做人,如果说今天是本次学习的结束,不如说这是我人生的起航,是我人生的开始。

下午4点的结业会上,xxx以独道的方式欢送我们。虽然你们的民乐队尚未完善,但音乐声中渗透浓浓的眷恋之情。这是你们独特的仪式和一句句难舍的话语编织在一起,我心颤抖了,心里酸酸的,心血澎湃了,眼睛湿润了。为什么我眼里的泪水经不住触碰,因为我爱上了xxx,爱上了这里的每一个人,爱上这里的一草一木,爱上这里的一情一景。明天我已踏上回乡的火车,我走了,但心还在,情还在!

再次感谢xxx!同时也欢迎你们到我们贵州去做客。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二

有幸参加这次的学习培训,我感到十分幸运。这是我从教十四年来参加的最有意义,收获最多的一次培训。在为期两周的学习中,我们一行十三人由教育工作者到学生的角色转换,认真,虚心,诚恳地在学校学习。

在这次的学习培训中,培训学校领导和老师不吝赐教,倾囊相授,我们如饥似渴地接受新的教学理念。短短的两周时间就要结束了,但我感觉充实而有意义,每天和学生一样的作息时间,上课,作笔记,写心得,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张校长精彩的讲座及素质教育课,以及各位老师精心准备的每一堂课,就像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了张校长的第一个讲座,他说:“用心可以创造一切。”在学校里的所见所闻,无不体现了这一点,例如早晚自习,周会出操,内务整理等每一项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完全由学习会和团委会全权负责,这体现了学校重视学校行为习惯的培养,重视学生干部的培养,体现了教师团队的用心。

他们用心去教导学生,用心去关爱学生,用爱心育人,用热心融化冷漠,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校园里老师和同学们关系融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在用心教育学生上,他们真正的做到了这一点。他们倾注了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心血,事无巨细,事事当心全身心的投入,老师们的付出没有白费,全部都得到了回报,学生们练了一身的技能,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这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教育结果吗?这也正是我们学习的宝贵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我们都应该用心去做,用心去付出,相信在这种付出与卒劳中也使自己的心灵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随着科技的不断更新,社会的进步,带给我们职业教育全新的机遇,同时让我们面临更高的挑战。如何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如何让学生毕业后找到真正的出路?这些都是职业教育所需要面临的问题,然而在这里似乎不用担心这些问题。在这里,学校提出了基本技能的五个一:即精一门专业、练一身技能、写一手好字、会一种外语、奏一门乐器和跳一系列的健身操舞。

学习的这段时间里,我们真正的体验到了学习这五个一的重要性,也参与到了学习操舞的行列中去,短短的两周,经过两位老师及张校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学会了两操三舞,体验到了其中的乐趣,又加深老师之间的感情交流,终于明白了这里的老师为什么要把这些全教给学生。

20--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咽喉疾病,不能过度用嗓,只能离开那心爱的讲台,从事其他工作,从此之后,课堂所有的一切似乎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通过这两周的听课,说课与评课的一系列活动中,看到老师们精彩的表现及他们把知识传授给学生的那种成熟感,唤起了那份遗失已久的感觉,多想再回到课堂中,回到讲台上,把在这里所学的知识运用在实际的工作中。虽然这个愿望实现不了了,但对于老师们精彩表现,也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提升。

几位老师的课各有特色,他们都能娴熟的驾驭课堂,处理,把握教材及教学方法十分独到,特别是衣鹏老师及郑成竹老师的英语课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衣老师的课趣味性强,语言风趣,幽默,始终保持活跃的课堂气氛,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学到知识,而郑老师的课则体现知识性,要求老师必须有扎实的基本功,还有几位老师的专业课都上的非常好,做到了由浅入深,环环相扣,看似平常的提问,却吧学生的思路引向更高的层次的探索。

培训学习结束了,我们学到为师之道,怎样培养学生干部以及干部的作风建设与能力的提升,还学到了怎样上好一堂课和评课,也学会了两操三舞。在学习过程中,所获所感很多,想表达的也很多,无奈写作水平有限,不能把所获所感以文字的方式显然与纸上,但我将把所学到的知识装进大脑中。

最后,真诚的感谢培训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学习的平台。在将来的日子里,期待下一次的学习机会。同时感谢老师,您们为这次培训卒劳的付出。在这里给你们道一声,您们辛苦了,感谢您们。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三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过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教育者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过推et/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乡镇职业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有所收获,能够提高农村百姓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新时代新型农村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四

二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增强现代性、灵活性;

三是推进教学模式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加强教育标准建设,提升权威性、认可度;

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复合化;

六是加强技术技能创新,提升融合度、贡献度;

七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品牌力、辐射力。

扎实做好新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在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五

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响应向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和作用。

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防政策。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凭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并切实加以引导,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六

近一段时间,工作室组织全体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于2022年4月20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职业教育法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了党的领导、同等重要、统筹管理、体系贯通、企业主体、多元办学、产教融合、就业导向、德技并修、保障机制这十个关键词。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规定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职业学校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

第二,强调同等重要。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第三,加强统筹管理。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

第四,推进体系贯通。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

第五,明确企业主体。新法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办学,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突出鲜明导向,规定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第六,坚持多元办学。新法明确办学主体多元,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

第七,深化产教融合。新法推动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

第八,突出就业导向。新法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九,强调德技并修。新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

第十,完善保障机制。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水平的保障。新法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引领职业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作为职教人,我们备受激励和鼓舞,一定会更加努力,做好当下,放眼未来,为学校和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七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早在1991年,我国即制定了第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外部环境。xx年10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版《未保法》”)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我们公证机构又可以在哪些方面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值此新版《未保法》即将实施之际,我们在此重新关注并审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创新以及公证在此之中的作用和效能。

一、新版《未保法》的创新制度安排

此次新版《未保法》在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这四大保护的体系之上,增设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两大章节,不仅明确了政府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和责任,同时也针对目前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创新地增设了“网络保护”,对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学校、家长以及政府机关的有关权利及义务。此外,此次新修订的未保法还发展完善了家庭监护制度,明确创设了对未成年人的代为照护制度,在“家庭保护”一章主要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为照护、哪些人不能作被委托人、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什么特殊要求等内容。由此可见,新版《未保法》紧扣社会发展的现实,有效填补了原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诸多空白,同时也对家长、学校、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未成年人保护,公证能做什么?

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几点体会

(一)公证参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与代为照护

新版《未保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委托照护制度是对原有的委托监护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进一步明确了作为委托人的监护人与作为受托人的照护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避免了监护人“一委托了之”,怠于行使监护义务的风险。从法律制度的实施角度着眼,委托照护对于监护人、照护人的权利义务有着更为明确的法律要求,同时也对禁止担任照护人的有关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委托照护不能仅仅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意思任意设定,公证机构在这一环节中的介入非常有必要。通过对委托照护协议进行公证,一方面公证机构可以凭借法律专业优势对委托照护协议是否合法、照护人是否适格、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禁止性情形进行全面审查,同时也可以明确固定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避免委托照护行为发生纠纷、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经公证的委托照护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也便于学校、居委或其他有关部门识别、确认未成年人的委托照护情况,从而更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证参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新版《未保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在实践中,一旦网络上出现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对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情形,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往往需要一种迅速、有效固定相关侵权信息的方式,而公证保全证据在这一方面具有独有的优势。通过对有关网络侵权证据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方面可以尽快通知网络服务提供方或有关部门要求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另一方面则可以有效固定相关侵权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或索赔留存证据。从网络服务提供方的角度出发,如发现其运营的网络平台上出现他人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的有关信息,同样也可以立即向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并及时删除有关侵权信息,一方面可以迅速消除影响、避免责任扩大,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预防信息发布方与网络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争议纠纷。目前业已成熟的网络保全证据公证,必将成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有效法律武器。

(三)离婚中的未成年人公证保护

当下,社会中的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家庭中如何实现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妥善安排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课题。新版《未保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建议离婚夫妻双方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的离婚协议申办离婚协议公证,由公证人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合理听取未成年人本人的意见,尽可能减少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从而为未成年人成长培育良好的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全社会的课题,家长、学校、政府、社会机构或企业等各方面都应当关注、重视这一课题,对于公证机构而言亦是如此。为了让未成年人在一个更健康、更良好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我们公证人理当肩负起有关社会职责,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尽自己应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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