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一
引导语:加强学生水上安全及水上自救技能的宣传,从小培养学生的水上安全意识,学习水上自救技能,在学生时期开展水上安全教育是达到预防溺水的关键。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水上安全科普知识汇总,欢迎阅读!
答:当船舶在海上发生海难,船长决定弃船时,船上人员利用船上救生设备,运用海上求生的知识和技能,克服海上的困难和危险,延长遇险人员生存的时间,直至脱险获救,称为海上求生。
海上求生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哪些?
答:对于落水者,首先是溺水,其次是暴露,晕浪,缺乏淡水、食品,船位和救生艇、筏的位置不明。
答:跳水前要穿好救生衣,尽量避免从高处入水(最好不超过5米),跳水前要先察看水面,确认无落水者、无障碍物,尽可能选择在上风处,远离船舶的破损缺口处跳水。
答:出现痉挛现象时,落水者千万不要慌张,改变原来的游泳姿势,深吸一口气,将头向前弯入水中,四肢放松下垂,慢慢用力按摩痉挛部位,另外,还可以在水中尽力拉伸痉挛部位,从而得到缓解。
答:“help”姿势(heat escape lessening posture:减少热量散失的姿势)是将两腿弯曲,尽量收拢于小腹下,两肘紧贴身旁夹紧,两臂交叉抱紧在救生衣胸前,仅有头部露出水面。这一姿势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身体表面暴露在冷水中,降慢了体热散失速度;能使头部、颈部尽量露出水面,以保持视野和避免伤害。
答:在有油火的海面,求生者应将救生衣脱掉,并系在腰上,深吸一口气,在水面下向上风方向潜游。若需要换气时,应用手探出水面,向周围大面积的进行拨水动作,将水面油火拨开后,面朝下风换气,作深呼吸后,立即继续向上风方向潜游。游离油火海面后,再出水,将救生衣穿好。在自救过程中,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油火进入人体的各个器官内,防止人体受到损伤。
答:(1) 船上逃生路线应该在任何情况下保持畅通无阻,并在每一段路程的拐角处标注明显的引导标记。在重要场所,应多处标识该逃生路线的示意图,使得所有人都能够了解在各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径。
(2) 不同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应该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3) 船上逃生路线应有多条。
答:船舶发生火灾时,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或由失火自动警报器显示火警后,由驾驶台迅速向全船发出火灾警报。一般使用的警报设备是警铃、汽笛,同时,还伴有灯光显示。
火警信号是连续短声一分钟。
表示火警区域是连续短声一分钟后:
鸣长声——表示船舶的前部。
鸣二长声——表示船舶的中部。
鸣三长声——表示船舶的后部。
鸣四长声——表示船舶的机舱内部。
鸣五长声——表示船舶的上层建筑内部。
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二
时光飞逝,转眼间20xx年已经过半,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水上中队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在中队全体一线执法人员的通力协作下,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的推进和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指标和任务,有效维持辖区水域平安、畅通、和谐。
执法一线根据中队的任务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和推进海事管理工作:执法人员共上航1896人次,出动海巡艇443艘次,巡航712小时,巡航里程2966公里,电子巡航1678公里。发布预警信息18次。12395接处警4次,共发生水上险情0起,开展救助行动0次,行政处罚案件共1185件(简易程序0件,一般程序1185件),一般程序案件量占比100%。
辖区内所有码头实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要求所有进入辖区内码头装卸货物的船舶主动向水上交通指挥中心进行进出港报备,并通过网络文档等方式方法与码头管理人员实现信息共享,其中清水坝码头累计报港船舶799艘次,官滩码头累计报港船舶632艘次,三河农场码头累计报港船舶125艘次。
与航监科联合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活动,通过和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处置方式,加强对船舶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并在辖区内各码头设置污染物放置点,有效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保护辖区水体环境。
加强了重点时段的.值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定时报送重大节假日时段统计表,严格做到有事及时上报,杜绝信息回流情况发生。
认真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上半年通过企信通及vhf甚高频等方式共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60余条,为过往船舶安全航行做好保驾护航。
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三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上安全知识讲座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星期四,我们五年级全体同学来到阶梯教室参加一个“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的活动。学校特意请了吴淞海事局的叔叔阿姨们为我们讲解,大家听得都格外认真。
讲座开始了,一位叔叔首先给我们讲了关于水的常识:水,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了,地球超过70%的面积都被水覆盖……我们都听得聚精会神,生怕有重要的东西被遗漏。就在这时,叔叔提问了:“救生圈大家都见过,可谁知道它为什么是亮橙色的呢?”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起了手。
“因为亮橙色很显眼。”
“因为亮橙色很容易被救生员发现。”
“因为鲨鱼很讨厌橙黄色。”
最后一位同学的.回答令叔叔赞口不绝:“这位同学知识渊博,他答出了最关键的一点——鲨鱼非常讨厌橙黄色,就算非常饥饿也不会攻击橙黄色的目标。”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大家都为这位同学渊博的知识感到敬佩。接着,叔叔又提问了:“如果你在海里遇到鲨鱼,你该怎么办呢?”“打它的鼻子。”刚才那位同学又抢先答道。“没错,”叔叔幽默地说,“看来这位同学是个‘鲨鱼通’嘛。鼻子是鲨鱼最脆弱的部位。接着,叔叔阿姨们又为我们演示了救生衣的穿脱方法以及坐船要注意的几点事项。讲座结束了,大家都听得意犹未尽。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船长不足10米的乡镇自用船舶的建造、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乡镇自用船舶,是指农民或者居住于乡镇的其他人员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的非营业性运输船舶。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海事、航务管理机构应当对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进行指导。
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由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造和航行
第六条 购置或者建造的乡镇自用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鼓励使用乡(镇)人民政府无偿提供的图纸建造乡镇自用船舶。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决定购置或者建造乡镇自用船舶的个人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
第八条 乡镇自用船舶船主应当加强船舶维修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第九条 乡镇自用船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一)经检丈合格;
(二)持有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
第十条 乡镇自用船舶在航行中应当遵守航行规则,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过核定乘员或者超过核定载重线航行;
(二)未配齐救生器材和航行、系泊设备;
(三) 在核定的活动水域外或者在流速大于3?5米/秒的水域中航行;
(四)超禁航水位航行或者在禁航水域航行;
(五)无夜航设施夜航;
(六)酒后驾驶;
(七)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中航行。
第十一条 禁止乡镇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
第三章 检丈、登记和发证
(一)乡镇自用船舶检丈、登记申请表;
(二)船主身份证明文件;
(三)购置发票、建造协议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船舶合法来源证明。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检丈、登记并签发《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对不符合要求,不予检丈、登记和发证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船主,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乡镇自用船舶的检丈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船宽不得小于1?1米。机动船舶推进功率最大不得超过20千瓦;
(二)船体结构应当牢固、水密,无碰伤、裂缝和其他明显缺陷;
(五)按照核定载乘人员数配备救生器材;配备必要的航行、系泊设备和排水工具。
第十五条 乡镇自用船舶载乘人员数(含驾驶人员)按照下列规定核定:
(一)船宽小于1?2米的核定2人;
(二)船宽大于1?2米(含1?2米),小于1?5米的核定3人;
(三)船宽大于1?5米(含1?5米),小于1?7米的核定4人;
(四)船宽大于1?7米(含1?7米)的核定5人。
本办法施行前已有的乡镇自用船舶,船宽小于1?1米的,核定1人(驾驶人员)。
第十六条 乡镇自用船舶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65周岁;
(二)身体健康;
(三)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安全知识和船舶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应当在《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上给予签注。
第十八条 乡镇机动自用船舶应当配备防污染设备,并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镇自用船舶管理档案,建立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定期对乡镇自用船舶的主尺度、空载吃水变化、外观、接头、焊缝、灰缝、船壳板腐蚀程度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处于适航状态的,应当在《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上签注;不适航的,应当禁止航行,督促进行修理或者报废。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管。
在港口(码头)人员集中的时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陆上安全巡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巡航检查。
第二十二条 不适航且无修复价值的乡镇自用船舶,船主应当及时将其拖离航行水域,消除事故隐患。未拖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拖离。
(五)其他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乡镇自用船舶发生事故,按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程序,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乡镇自用船舶与其他船舶发生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二)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主尺度,包括船长、船宽、型深。
船长,是指船舶纵中剖面船壳的最大长度。
船宽,是指船舶中横剖面船壳的最大宽度。
型深,是指在船长中点处从甲板线的上边缘向下量至船底板下边缘的垂直距离。
干舷,是指在船长中点处从甲板线的上边缘向下量至载重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乡(镇)客渡船舶及其交通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乡(镇)客渡船舶,是指在乡(镇)区域范围内从事5公里以内短途运输的客运船舶和渡运船舶。
第三条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县(包括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下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民委员会、乡(镇)客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将其列入对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三)监督同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办理乡(镇)客渡船舶登记,培训、考核乡(镇)客渡船舶船员;
(五)依法调查处理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事故。
(二)选聘、考核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四)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协助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乡(镇)客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相应的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船舶的交通安全负责;
(二)配备适航的船舶,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及时消除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隐患。
3第三章乡(镇)客渡船舶和船员
第十条 乡(镇)客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二)依法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十一条乡(镇)客渡船舶应当配备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在船舶两侧设置安全栏杆。机动船舶应当配备人力助航工具。
禁止将水泥质船舶作为乡(镇)客渡船舶使用。
第十二条 乡(镇)客渡船舶船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男性年龄18至60周岁,女性年龄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
(二)能够正确使用船舶上各类消防、救生设备;
(三)参加乡(镇)客渡船舶船员交通安全专业培训,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4第四章客运管理和渡运管理
第十三条乡(镇)客渡船舶航行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明船名或者识别标志、载重线或者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遵守船舶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
乡(镇)客渡船舶不得超越核定的航线航行,不得在大风、大雾、大雪、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航行。无夜航设备的乡(镇)客渡船舶不得在夜间航行。
第十四条 乡(镇)客渡船舶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载运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非客渡船舶不得载客运输。非汽车渡船不得载运汽车、拖拉机和农用机动三轮车。
第十五条乡(镇)客渡船舶停泊时,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将船舶牢靠系泊、锚泊,防止船舶移位或者他人擅自开启。
第十六条 禁止在有他船过往的水域设置缆渡。
在无他船过往的水域设置缆渡的,应当符合水流平缓、运输距离短、客流量小等条件,配备专门的渡工,并报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设置或者撤销乡(镇)渡口,应当经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征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八条乡(镇)渡口经营者应当设置与车辆、旅客上下渡船相适应的码头、栈桥或者石阶等渡口设施,维护渡运秩序,保障渡运安全。
乡(镇)渡口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一)渡运安全事项和旅客安全知识;
(二)渡口经营者名称和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渡口批准设置机关;
(四)所在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救援电话号码。
第二十条 乡(镇)客渡船舶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安徽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5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乡(镇)客渡船舶未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乡(镇)客渡船舶航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立即离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将水泥质船舶作为乡(镇)客渡船舶使用的;
(三)超载运输的;
(四)非客渡船舶载客运输的;
(五)非汽车渡船载运汽车、拖拉机和农用机动三轮车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缆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缆渡设置者承担。
(一)不依据法定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批的;
(二)对审批的安全事项不实施监督检查的;
(四)不依法履行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其他情形。
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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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水上交通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及时自救并报告,由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联动救助,以区域为主,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在人命和财产均有损失时,以先救人为原则。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实施对我乡水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救援工作实施属地化为主,下级能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五)负有事故责任的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承担施救直接费用。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 我乡成立水上交通安全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乡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安办、卫生院、民政、林业站、沿河涉及村(居)等部门人员组成。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二)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村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质、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必要时协调派出所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三)救援应急领导组织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和后勤组。
1、办公室:
(1)主要职责 ①承担救援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日常工作;
②协调指导内河水上救援工作;
③负责发布航行通(警)告;
④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制定或协助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有效救援;
⑤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初步方案报水上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⑥负责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成人员 成员主要由乡安监办工作人员组成。
2、综合协调组 (1)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②负责事故具体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③负责协调指挥其他各组工作。
④承办救援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成员由党政办、卫生院和发生遇险事故所在地的行政村两委干部和船舶负责人组成。
3、救援组 (1)主要职责 ①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②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具体方案报审定后实施;
③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④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⑤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⑥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成员由卫生院、民政、林业、事故发生地的行政村负责人组长。
4、后勤保障组 (1)主要职责 ①组织派出所、行政村工作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水上交通秩序,必要时报请上级批准抽调武警官兵协助维持治安工作。
②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③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④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
⑤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
⑥承办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成员由财政所、卫生院、民政及事故船舶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三、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特大内河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安办:协助指挥中心做好协调、调度工作; (三)财政所:负责应急抢险所需器材及物资; (四)卫生院:负责协调事故需要的医疗援助、指导、实施伤病员的抢救工作。
(五)民政:负责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伤亡人员进行医治,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的临时救助。
四、应急救援处理 (一)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船舶、浮动设施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手段进行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党政办和安办。
(二)相关部门、单位以及行政村接到内河交通事故通知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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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六
引导语:水是生命之源,同时也是无情的,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水而丧命。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最新水上安全教育资料,欢迎阅读!
1.要等船只停靠稳后,才能上下船只;渡船靠离泊、未停稳时,不要强行登船或上下渡船。
2.按照先下后上的顺序上下船,不要拥挤。
3.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按指定的位置坐好。
4.乘船请穿上救生衣。
5.要知道安全通道的方位和救生设施、消防设备的.放置地方。
6.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
1.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将手、脚伸出船外戏水。
2.不要紧靠船边、不要攀爬船杆,不要跨越船档,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故。
3.不要涌向船的一侧,以防引起船的倾斜。
4.不要在渡船上吸烟、违章用火,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1.乘客遇到紧急情况,要穿好救生衣,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必要时请拨打水上遇险搜救电话:12395。
2.渡船发生火灾事故,要听从指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向起火的上风位置避火,在上风一侧下水逃生。
3.迫不得已选择跳水逃生时,要多穿厚实保湿的衣服,入水后不要将衣服脱掉。
水上安全心得体会暑期水上夏令营篇七
1、爱惜生命,请勿戏水。
2、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3、安全第一位,不要让水带走你的生命。
4、安全健康游泳,畅享戏水快乐。
5、安全使用游泳池,照顾儿童勿忽视。
6、安全是生命的基础,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7、安全小事不管,溺水丧生不远。
8、安全游泳,预防为主。
9、安全驻心间,健康永相伴。
10、不明水域,请不要下水游泳。
11、不为一丝清凉,丢了一生性命。
12、常伴儿童左与右,泳池畅泳乐无忧。
13、常在水边走,安全记心头。
14、池水无情人有行,请三思而后行。
15、此处发生溺水500起,至今未看溺水者上岸。
16、大人时刻顾孩童,泳池嬉水乐无穷。
17、大手牵小手,安全去游泳。
18、儿童使用游泳池,成人时刻要注意。
19、儿童戏水泳池乐,成人照顾伴在旁。
20、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高高兴兴游泳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22、关爱生命旅程,预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
23、孩童泳池乐游游,成人伴实免忧愁。
24、孩子的`贪玩,父母的伤痛。
25、河水湍急,小心溺水。
26、湖边之行,慎于足下。
27、湖水因为美丽,让人忘了危险。
28、加强安全教育,建设平安校园。
29、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预防溺水安全措施。
30、江河水下藏杀机,玩水游泳须注意。
31、进一步苦海无边,退一步海阔天空。
32、敬畏自然,珍爱生命。
33、看顾儿童要谨慎,泳池玩乐更畅心。
34、蓝天碧水好心情,游泳安全放第一。
35、流水无情人有情,亲水要量力而行。
36、流水有风险,入水须谨慎。
38、溺水事故揪人心,河道游泳不安宁。
39、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溺水事故。
40、强化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41、强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
42、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43、轻轻脚步,勿踏入水。
44、请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45、全社会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46、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47、如果你不珍惜生命,生命也不会珍惜你。
48、如果你想变成死鱼一条,就请在此处下水。
49、若果你嫌命长,请在此处下水。
50、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51、生命仅一次,水火无情谊。
52、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终生。
53、生命只有一次,杜绝私自游泳。
54、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
55、生命只有一次,请珍爱生命。
56、生命只有一次,雨天水急慎勿下水。
57、生命至高无上,学生安全第一。
58、使用泳池设施时,成人须照顾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