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500字初中 读书作文500字(实用五篇)

《读书》作文500字初中 读书作文500字(实用五篇)

ID:135077

时间:2023-06-04 18:10:36

上传者:曹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读书初一读书六年级篇一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读书初一读书六年级篇二

“小书迷”这一称号是几年前同学们送给我的,而现在,读书愈发让我着迷了!

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女生,闲来无事时,最爱读书。一本好书,一杯香茗,便是妙在不言中了。

家中的那张小书桌,记录了我读书的经历,分享了我在书中得到的喜与忧。读唐诗,读出“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读宋词,读出“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哀愁;读元曲,读出“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

我爱读书,为书中人所喜,所忧。读《聊斋》,喜的是善人有善报;读《红楼梦》,忧的是黛玉寄人篱下。

读书给我带来无数好处:在作文课上,我能一气挥笔千言;在语文课上,我能轻松背出别人不知道的诗句;在历史课上,我能如数家珍地讲出许多历史故事;在课间,我更能大出风头,讲解同学们不知道的知识。面对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我的心里十分激动:感谢书本,她给了我一个自卑的孩子值得骄傲的资本!

读书初一读书六年级篇三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十分喜欢读书,它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伴我成长。

母亲说,我两三岁时,她便会每天拿着绘本故事书读给我听,有时还抓着我的小手边指边读。我听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如《小猫钓鱼》《小蝌蚪找妈妈》。那时的我天天粘着母亲给我讲故事,有时一个故事能听上十多遍,总是不厌其烦。当时,我并不知晓这些书能给我带来什么进步,却让我知道了书中有无尽的的快乐。

到了上幼儿园时,学习了拼音,我如获至宝。马上让妈妈给我买了幼儿版的《西游记》和《三国演义》,一打开便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咿咿呀呀的拼读,一顿一顿地读出了字音。一本一百多页的书要读一个多月。从中我学到了孙悟空的正直,学到了沙僧的任劳任怨。去商店买根金箍棒能耍个两三天,玩得不亦乐乎。继而,我又读了许多小诗,《春晓》《赋得古原草送别》《回乡偶书》等。这些诗对于那时的我虽是晦涩难懂,但读起来也琅琅上口,我也乐在其中。

小学了,正因为读书多些,我会背诵许多古诗,我的语文学习也毫无压力,写作能力也提高了一大截。五六年级时,我便报名了国学班。先是读些《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这样的启蒙书,后面也学习了《大学》《中庸》《论语》。《论语》给予了我许多指导,在我学习迷茫之时,它告诉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我遇到难题时,他告诉我虚心求教“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在读到孔子在被困陈国绝粮之时,我也为孔子坚持不懈的精神发出感慨,也体会到了老师的辛苦。《论语》如同一位年迈的智者,给予我经验与方法。

步入初中,青春的意气使我迷上了李白的诗,于是我买了《李白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让我感受到李白对自己的信心;“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更让我把李白奉为知己,他把青春的傲骨写得淋漓尽致;在遇到挫折时,“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让我重拾梦想,带给我思想上的享受和心灵中的鼓舞。

书如同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书如同一张白帆,带我前往梦的彼岸;书如同一位挚友,伴我一路高歌向前!

让我们一同读书,与书为友,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读书初一读书六年级篇四

枕边常放一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近10年来,每年我都要读一两遍。每次读后。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可以说,正是因为这本书,让我对人生有了最初的理解。从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如果说,大多数人是平凡的,但每一个平凡者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平凡的故事。从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的成长历程来看:人,最难战胜的是自我。然而,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性中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会变为坚强。

这里面的事情真的很平凡,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本书以一个名叫双水村的陕北山村为对象,以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两人的命运为主线,以孙家及村子周围的人群的生活为半径,深刻的反映了我国1975年到1985年之间农村社会的发展变迁;深刻勾勒出了社会大环境下农村青年的成长轨迹。书中涉及的一个个人物:经验丰富的村支书田福堂、鞠躬尽瘁的县革委会主任田福军、善良淳朴的部田润叶、活泼激情田晓霞、敢爱敢恨的金波等,其中任何一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性格形象极为饱满,细细品味,仿佛景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熟悉的身影。他们是有性格的,身上也有瑕疵,但他们通过对命运的抗争,但是却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即使是书中那个不务正业的王满银,也是可爱的,我们也能从他身上看到社会中的另一类人群。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情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激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少安的亲情,少平与兰香的亲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如果为微小的收获而沾沾自喜,本身就是一种无价值的表现。最微小的作家常关注着成绩和荣耀,最伟大的作家常沉浸于创造和劳动。劳动自身就是人生的目标。人类史和文学史表明,伟大劳动和创造精神即使产生一些生活和艺术的断章残句,也是至为宝贵的。"是的,路遥通过《平凡的世界》证明的这一点,与其说《平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历尽千辛万苦创作出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不如说这是一部作者通过长期的社会底层小人物命运的关注、以一个优秀作家的强烈社会责任感,用心血泣成的一部可歌可泣的社会历史的反映。尽管这部作品也有一些文学评论家所批评的地方。但这,也正如书中田福军对于老作家黑白反映合作化的小说《太阳正当头》所作出的评论:"黑老,有一点是肯定的,以后的人们绝对不会怀疑你当年的讴歌完全出于真诚。至于你当时的认识判断,那不可能超越时代的局限性。这种现象古今中外的大作家也不乏其例。我好象记得列宁在评价列夫·托尔斯泰时,也指出了他在这方面的局限性。但列宁并没有因此而否定托尔斯泰,反而称赞他的作品是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我是外行,胡说八道!不过,你的《太阳正当头》的确细致地描写了当时农村的社会生活,这一点就足以使以后的读者仍然要读这本书。我认为,不能因作家对当时的生活做出不准确的认识和结论,就连他所描写的生活本身也丧失了价值。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托尔斯泰…",此话虽出自于书中人物之品,但同时也反映了作者路遥的文学观。《平凡的世界》展示了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给后人关于一个时代的如实记录。即仅仅只有这一点,已经注定了这部作品的伟大。

也许,正如有的人所说,现在是一个充满浮躁的社会。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不正是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多元化呈现出的一种状态吗!作为一个步入工作和走向社会时间不长的年轻人,这部作品中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回味的地方。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这是信念的力量,善良隐忍的中国人,总是有一种信念的力量在支撑。我想,作为年轻人来讲,只有脚踏实地工作、以饱满的热情生活、以感恩的心态回馈社会,才是书写我们这个平凡或不平凡人生应有的态度。也许,我们对于平凡与不平凡的理解多种多样,但是我也坚信,我们面对苦难,却总是能团结一致,同舟共济。这也相信,没有一种力量能阻止我们前行的脚步,也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不断前进!

读书初一读书六年级篇五

赵恒的诗中写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则通过读书不仅能得到好房子和貌美的女子,还能学到许多知识,体会到不同的人生,感受到各处的风景读书不仅能得到真实存在的事物,还能得到某些精神上的振奋。

当我打开一本书时,仿佛自己就是书中人。

在莲花坞的河边摘莲花,在云深不知处喂兔子,在金麟台买糖葫芦,在渣滓洞与猩猩斗智斗勇,在贾府看林妹妹葬花书中人经历过的事,就好像自己经历过的一样。

我也曾幻想着穿越进书中。

在月光下,看着那个黑衣少年和白衣少年并排坐在草地上,身边有几只毛茸茸的兔子在滚动。悠扬的笛声和着典雅的琴声,天上繁星点点,衬托的一切悠闲自在。

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少年轻狂,内心浮躁,端起《红楼梦》又放下,连读也称不上罢;待到内心稍静,观起《红楼梦》便再也放不下。

放不下,宝玉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放不下,宝玉的我为林姑娘病了;放不下,宝玉的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是万粒星辰中只见你的光芒。

可能是因为十四五岁的年纪都喜欢追求什么爱情吧,总觉得贾宝玉和林黛玉让人感伤,但其实《红楼梦》这本书我到现在也还没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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