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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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2 10:55:04

上传者:曹czj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一

我乡一直将农村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年初,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人员、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九义校校长、畜牧站站长、驻乡民警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安办在??办,充实办公室人员,分管领导为主任,设立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建全食药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各村村主任为协管员,落实乡食安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逢会必讲。xx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

为将食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年初与各村、九义校、卫生院签订了《xx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了《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含:乡厨)》,与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签订了《xx乡农业投入品经营户承诺书》, 将全年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各相关单位、各生产经营者。

年初,我乡印发《xx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xx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xxxx年食品药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方案》、转发了xx市xx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了《xx乡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对全年工作形成指导性意见。

率达到100%。三是开展了春季、秋季开学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对九义校食堂和实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新学期学生饮食安全。四是重视宣传,全年通过标语、宣传单、广播、店面海报、会议等载体进行了各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效果明显。

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0日至6月22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精心部署,集中开展多形式活动。一是 6月13日,组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两个,对全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二是 6月17日上午,利用村民赶场的时机,发放自制食品安全宣传单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悬挂宣传标语2幅,氛围良好。三是6月19日下午,xx卫生院院长李有德对乡协管员开展培训,分管领导作了重要讲话。

二)8-9月,认真开展非法营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一是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细化工作方案,下发到各村、各单位。二是重视宣传。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及广播加强宣传,形成打击氛围。三是摸底排查。开展全乡性的公益讲座、健康诊疗、产品试用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现象的摸底,发现2起健康诊疗形式销售保健品活动,已经及时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铲除违规宣传。联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清理全乡张贴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十多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得到基本杜绝。

三)认真开展药品“亮剑行动”专项检查。乡食安办牵头、卫生院配合,对乡卫生院、14个村卫生室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药品是否过期、药品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规范摆放、室内环境是否清洁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批评、督促整改。

四)认真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细化工作方案,下发到各村、各单位。二是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三是领导小组对超市、生产作坊、流动摊贩等食品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乡食品流通市场。

五)配合市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对未取证的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食品摊贩进行了调查统计,并按时上报表册。

7个、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14个,生产作坊11个,超市(代销店)57个,乡厨7个(今年新增4个),农业投入品经营店8个。

二)乡厨管理。一是组织乡厨到石盘参加市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并按照要求组织了考试。二是办理乡厨辅导证7个。三是对乡厨服务队伍进行登记,并制作了公示栏,在乡政府进行长期公示。

三)从业人员管理。为进一步增强xx乡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4月25日,乡食安办组织餐饮店、超市负责人,乡厨,学校食堂承包人及药店经营者共计46人开展了集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气氛浓厚、效果显著。8月18日,市局黄主任到我乡作了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参加人员共计74人,并组织考试、颁发培训合格证。

农村坝坝宴作为群体性聚餐,不确定因素极多、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乡高度重视坝坝宴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市局发放的两个光碟,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责任感和业务、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我乡严格按规定管理,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由村委会备案;1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由乡政府备案。乡食安办每季度按时上报市食安办备案情况,截止目前共备案25件。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二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多次专题部署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辖区责任制度(学校部门、餐饮行业、食品加工业),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质量安全监管。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年初镇政府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镇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镇上明确专人负责本镇日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药品信息员、监管员,建立村级监管网络信息,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监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4、建立和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修订了《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指导和规范全镇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1、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各村设置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或监督员、信息员,职责明确。

2、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体现实效。

3、镇政府与各村和有关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年终对各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

5、落实了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

6、生猪、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率已全部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

7、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

8、 食品加工企业和各类小作坊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9、镇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面落实,无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10、对企业、个体户违反食品安全的事件,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通过进一步健全了青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基本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提高了全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改善食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精神,青山镇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骤有序推进各个阶段工作。根据本乡实际,重点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植物油、面粉等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整治。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核查活动,全面摸清了全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奠定了基础。

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深入加工现场,检查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使用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行为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个环节,相应的涉及多个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镇食品药品领导组 统一领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了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今年以来,青山镇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等的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等多种渠道做好管理。镇食品药品领导组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全年累计食品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多家。有效的维护了食品市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青山镇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目前青山镇的食品流通市场的主体仍然是集贸市场、小型商店和小餐馆,由于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存在;二是流动摊贩食品、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三是各食品安全责任部门的协作有待加强。

总之,食品药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青山镇将再接再励,依法监管,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三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四

为了全面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人。为此,我镇及时成立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工商所、畜牧站、长宁医院、长宁学区、食药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组成,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同时对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及信息员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了食品安全相关应急预案。

为了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镇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月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镇内所有消费场所进行检查,半年来共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检查3次,先后对超市、农村小商店、餐饮企业、小摊贩、药店、小作坊、医疗机构等涉及到群众消费和服务质量环节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控制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监督制度,为了消费者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消费纠纷得到及时的处理,我镇及时对外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同时食药所实行坐班制负责接待、受理、回复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以及来信来访。

1、日常监管。今年以来,镇党委、上级部门结合食药安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抓的办法,将食药安全与镇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罚。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各类食药经营户进行了风险排查,建立底册,掌握情况。基本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对各类食药风险点进行登记和梳理,做到工作开展有的放失。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各类监管对象197户,从业人员458人。其中食品流通经营户60户,食品生产经营户20户,餐饮服务经营户55户,药品零售经营户4户,医疗机构3户,医疗器械经营户1户,保健食品经营户5户,化妆品经营使用经营户8户,农村餐饮服务队10个。共查处过期食品共86瓶/袋,监管农村家宴45起,办理健康证144人。

2、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全县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镇按照“早、快、细、全”的工作原则,迅速掀起了辖区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活动高潮,一是广泛宣传,造氛围。针对大排查活动特点,及时将活动公告在各行政村进行了张贴,结合“平安长宁”宣传活动,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目的、内容和要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排查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二是及时培训,保质量。抽调食药所全体人员按时参加县食药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组织食药所人员进行座谈,相互学习,确保将活动要求弄懂学会,确保排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标准的统一性。三是夯实责任,促进度。根据县局方案,及时制定了《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责任,确保了排查工作快速推进。截止目前,出动排查人员50余人次,排查行政村22个,自然村32个,排查各类经营户135户,建档135户。

3、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我镇食药所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在节前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小餐饮、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通过检查,部分经营户仍然存在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与相关场所混在一起,“三防”设施缺少等等,针对暴露问题,镇食药所及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开,我镇从提高群众和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着手,引导经营业主自律规范、经营主体诚信、一切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经营理念。同时我镇以全省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农村“村村通”广播为平台,结合平安长宁建设和长宁街道一、四、七集会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先后张贴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公告30余份,发放各类食药宣传资料9000余份,制作各类宣传条幅8条,开通“村村通”广播累计时长50余小时,真正做到了食药安全宣传,老幼皆知。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五

我乡一直将农村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年初,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人员、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九义校校长、畜牧站站长、驻乡民警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安办在办,充实办公室人员,分管领导为主任,设立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建全食药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各村村主任为协管员,落实乡食安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逢会必讲。xx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

为将食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年初与各村、九义校、卫生院签订了《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了《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含:乡厨)》,与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签订了《xx乡农业投入品经营户承诺书》, 将全年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各相关单位、各生产经营者。

年初,我乡印发《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x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x年食品药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方案》、转发了xx市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了《xx乡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对全年工作形成指导性意见。

率达到100%。三是开展了春季、秋季开学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对九义校食堂和实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新学期学生饮食安全。四是重视宣传,全年通过标语、宣传单、广播、店面海报、会议等载体进行了各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效果明显。

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0日至6月22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精心部署,集中开展多形式活动。一是 6月13日,组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两个,对全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二是 6月17日上午,利用村民赶场的时机,发放自制食品安全宣传单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悬挂宣传标语2幅,氛围良好。三是6月19日下午,卫生院院长李有德对乡协管员开展培训,分管领导作了重要讲话。

二)8-9月,认真开展非法营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一是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细化工作方案,下发到各村、各单位。二是重视宣传。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及广播加强宣传,形成打击氛围。三是摸底排查。开展全乡性的公益讲座、健康诊疗、产品试用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现象的摸底,发现2起健康诊疗形式销售保健品活动,已经及时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铲除违规宣传。联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清理全乡张贴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十多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得到基本杜绝。

三)认真开展药品“亮剑行动”专项检查。乡食安办牵头、卫生院配合,对乡卫生院、14个村卫生室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药品是否过期、药品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规范摆放、室内环境是否清洁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批评、督促整改。

四)认真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细化工作方案,下发到各村、各单位。二是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三是领导小组对超市、生产作坊、流动摊贩等食品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我乡食品流通市场。

五)配合市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对未取证的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食品摊贩进行了调查统计,并按时上报表册。

7个、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14个,生产作坊11个,超市(代销店)57个,乡厨7个(今年新增4个),农业投入品经营店8个。

二)乡厨管理。一是组织乡厨到石盘参加市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并按照要求组织了考试。二是办理乡厨辅导证7个。三是对乡厨服务队伍进行登记,并制作了公示栏,在乡政府进行长期公示。

三)从业人员管理。为进一步增强xx乡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4月25日,乡食安办组织餐饮店、超市负责人,乡厨,学校食堂承包人及药店经营者共计46人开展了集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气氛浓厚、效果显著。8月18日,市局黄主任到我乡作了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参加人员共计74人,并组织考试、颁发培训合格证。

农村坝坝宴作为群体性聚餐,不确定因素极多、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乡高度重视坝坝宴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市局发放的两个光碟,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责任感和业务、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我乡严格按规定管理,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由村委会备案;1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由乡政府备案。乡食安办每季度按时上报市食安办备案情况,截止目前共备案25件。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六

为了切实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一般都会签订责任书。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村三级食品药品工作责任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到位。

2、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共建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20xx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订相应的落实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确保不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和源头性药害事件。突出强化基本药物、高风险产品以及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械安全、有效、可及。认真开展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确保顺利通过评审验收。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深入开展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血液制品、生化制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农家宴、小餐饮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切实解决危害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

4、健全应急机制,防控事故风险。认真落实《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评估分析和预警。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围绕富民强市,服务产业发展。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政策,切实推进医药经济加快发展,为建设医药名城做出积极贡献。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产业的调查研究,积极营造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运行质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建立健全有利于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监管和服务机制。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适时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及时通报。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xxx

xx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特签订xxx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一、职责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社区主任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目标管理和责任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

3、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聘请专职或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用房和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办公设施三配套。进一步完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监督办工作人员和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事务。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市场整治和执法检查。

5、配合职能部门推进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量化评定工作。

6、组织相关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食品安全情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理和事发现场保护工作。

8、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食品药品综合监督“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要在社区、学校设立消费者投诉点。

9、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责任追究 对于失职、渎职引发的较大或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周镇人民政府 村级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七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多次专题部署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辖区责任制度(学校部门、餐饮行业、食品加工业),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质量安全监管。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年初镇政府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镇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镇上明确专人负责本镇日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药品信息员、监管员,建立村级监管网络信息,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监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4、建立和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修订了《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指导和规范全镇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1、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各村设置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或监督员、信息员,职责明确。

2、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体现实效。

3、镇政府与各村和有关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年终对各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

5、落实了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

6、生猪、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率已全部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

7、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

8、 食品加工企业和各类小作坊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9、镇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面落实,无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10、对企业、个体户违反食品安全的事件,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通过进一步健全了青山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基本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提高了全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改善食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精神,青山镇全面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骤有序推进各个阶段工作。根据本乡实际,重点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植物油、面粉等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整治。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核查活动,全面摸清了全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奠定了基础。

通过调查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深入加工现场,检查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使用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行为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2、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个环节,相应的涉及多个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镇食品药品领导组 统一领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了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今年以来,青山镇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等的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等多种渠道做好管理。镇食品药品领导组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全年累计食品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多家。有效的维护了食品市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青山镇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目前青山镇的食品流通市场的主体仍然是集贸市场、小型商店和小餐馆,由于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存在;二是流动摊贩食品、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三是各食品安全责任部门的协作有待加强。

总之,食品药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青山镇将再接再励,依法监管,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八

为加强镇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特制定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成绩,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统筹协调本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参与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汇总上季度联合巡查情况,并组织开展下季联合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相应人员参加的有关会议。

二、组织建设制度

加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办建设应做到“十个有”: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食品安全办工作应做到“六个一”: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册,每人有一张联系卡,每人有一本监管记录,每月有一次突击检查,每季有一次联合巡查,每半年有一次跟班培训。

二、案件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超出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上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报后要及时报告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准确、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4、省、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企业名单;学校食堂、餐饮业名单。

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属食品安全信息范围的。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向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制度

镇政府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利用各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镇在醒目位置书写食品安全永久性宣传标语五条以上,利用各种时机动员社会参与食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有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以乡镇、村(社区)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四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村支部主要领导是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并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第五条 乡镇应对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和餐具、用具、窗口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村(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和乡村厨师的信息报告。

第六条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应配置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村(社区)医生负责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 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乡村厨师,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章 卫生要求

第八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选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第九条 用于聚餐加工的场所应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孳生条件。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盆)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 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等区域。用于加工的刀、墩、砧、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 加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聚餐提倡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租赁餐饮具的,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才能供用餐者使用。出租餐具、用具、容器的出租户应对收回的.餐饮具、用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四)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第十四条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第十五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第十六条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七条 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禁止使用晕素凉菜、野生蘑菇,慎用海产品及易带菌的水产品。

第十八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供餐食物实施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100克(2两)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

第四章 申报备案和卫生指导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是申报备案责任人。每次聚餐活动时,须提前3日向所在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备案申请,并填写《攸县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肴清单等。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按宴席规模实行分级管理。就餐人数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由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由县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收到就餐人数达40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在收到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上报的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

第二十二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收到属于本级备案范围的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派出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卫生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第二十三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行政村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接受县食安办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辖区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县食安办。

第二十四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不良的应劝导或限制举办家庭聚餐;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

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应立即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接到报告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报告,并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县食安办经调查确认后,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承办厨师不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给予警告处罚,对于承办厨师将取消从业资格;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的,由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对承办乡村厨师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病患的,则追究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村(社区)、乡镇、县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后不按规定履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造成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并取得报酬的厨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施行。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十篇)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有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以乡镇、村(社区)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四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村支部主要领导是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并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第五条 乡镇应对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和餐具、用具、窗口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村(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和乡村厨师的信息报告。

第六条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应配置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村(社区)医生负责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 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乡村厨师,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章 卫生要求

第八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选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第九条 用于聚餐加工的场所应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孳生条件。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盆)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 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等区域。用于加工的刀、墩、砧、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 加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聚餐提倡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租赁餐饮具的,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才能供用餐者使用。出租餐具、用具、容器的出租户应对收回的餐饮具、用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四)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第十四条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第十五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第十六条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七条 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禁止使用晕素凉菜、野生蘑菇,慎用海产品及易带菌的水产品。

第十八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供餐食物实施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100克(2两)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

第四章 申报备案和卫生指导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是申报备案责任人。每次聚餐活动时,须提前3日向所在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备案申请,并填写《攸县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肴清单等。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按宴席规模实行分级管理。就餐人数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由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由县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收到就餐人数达40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在收到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上报的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

第二十二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收到属于本级备案范围的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派出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卫生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第二十三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行政村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接受县食安办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辖区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县食安办。

第二十四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不良的应劝导或限制举办家庭聚餐;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

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应立即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接到报告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报告,并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县食安办经调查确认后,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承办厨师不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给予警告处罚,对于承办厨师将取消从业资格;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的,由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对承办乡村厨师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病患的,则追究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村(社区)、乡镇、县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后不按规定履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造成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并取得报酬的厨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施行。

为加强镇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特制定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成绩,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统筹协调本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参与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汇总上季度联合巡查情况,并组织开展下季联合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相应人员参加的有关会议。

二、组织建设制度

加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办建设应做到“十个有”: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食品安全办工作应做到“六个一”: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册,每人有一张联系卡,每人有一本监管记录,每月有一次突击检查,每季有一次联合巡查,每半年有一次跟班培训。

二、案件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超出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上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报后要及时报告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准确、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4、省、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企业名单;学校食堂、餐饮业名单。

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属食品安全信息范围的。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向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制度

镇政府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利用各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镇在醒目位置书写食品安全永久性宣传标语五条以上,利用各种时机动员社会参与食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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