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

ID:1514168

时间:2023-07-18 09:22:36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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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一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二

某某某涉嫌受shou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 请 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xxx律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三

2、书写该段文字与后面“_______”签名的先后顺序。

1、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

2、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3、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申请人初步选择第2项。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四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诉被告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____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______。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五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六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遗嘱笔迹鉴定申请申请书优秀篇七

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________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民生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的帐号________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苏日娅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苏日娅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________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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