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笔迹鉴定的申请书(优秀16篇)

申请笔迹鉴定的申请书(优秀16篇)

ID:9449889

时间:2024-04-15 05:20:02

上传者:灵魂曲

申请书的撰写需要综合考虑个人背景、求职方向和目标公司等多方面因素,力求与招聘方的需求相匹配。在撰写申请书之前,我们可以先阅读一些成功的范文,以便能够对申请书的写作风格有所了解。

笔迹鉴定申请书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申请笔迹鉴定的申请书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

在贵院或您审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证据上的`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写(或某字迹不是某某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

申请人:xxx。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8月日

笔迹鉴定的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的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出生,汉族,教师,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xxx、xxx;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的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依法申请鉴定:20xx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银行帐号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申请人与被告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25000美元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笔迹鉴定的申请书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xx”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贵院受理的(xx)鄂0106民初xx号申请人xx诉被告王xx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xx”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代理人: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的申请书【】

申请人:何_洋,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_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_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_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_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_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1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金岭名厦22楼。

依法对原告小王向法庭提交的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株天法民一初字第44号小王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小王向法庭提交的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销售清单中的签名“____”及“____”系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向法庭所提交的“____”签字的销售清单,“____”本人不承认其销售清单系本人所签,但是申请人一直系与______销售电瓶车生意。

至此,为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请求法院允许申请人的笔迹申请。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具有笔迹(指纹)、印章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向贵院提供的《合同》(下称合同)进行笔迹(指纹)、印章鉴定。具体鉴定事项如下:

1、合同显示签约方为,现申请对该手写体部分鉴定具体的书写人及真伪。

2、合同条款(第条)以指纹进行了确认,现申请鉴定该指纹的主体及真伪。

3、合同中中所有手写体和按捺指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4、合同中“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的真伪及该印文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

5、将合同与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合同》进行分析对比,并出具分析鉴定结论意见。

事实和理由:

诉的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合同》,申请人经仔细核对,认为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此致

敬礼!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出生,汉族,教师,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

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______、______;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哈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煤矿生活区,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____________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____________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________________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________________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________________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______.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年5月28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陆成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俊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13604715164。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牛永贵20xx年5月2日与20xx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牛永贵”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牛永贵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牛永贵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xx)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清水河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xx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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