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

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

ID:1575017

时间:2023-07-24 21:12:33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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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篇一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民政工作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最原始、最古老的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提出做好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一、20xx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指导支持下,全省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任务。省“十件民生实事”民政事项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水平均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县(市、区)全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97%的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牵头办理了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顺利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有序推进,全省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6835个,比上年度增加13.6%,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格局。扎实开展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应对“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全年全省4711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组织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活动,按时限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我省上报的广州、茂名、云浮、阳江4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二是打造了一批亮点。民政部开展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我省再获优秀省份殊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方式和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共计1585个,具有广东特色的核对机制基本建成,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社工人才及服务机构日益壮大,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累计达到3.2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780余家,均占全国五分之一,慈善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响应民政部号召组织社工参与云南鲁甸灾害救援成效显著。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了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备案项目,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试行运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率先完成。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全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6.8亿元,成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史上首个单省销量突破200亿元的省份。《广东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意见》被民政部以“参阅文件”形式印发,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调整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政策,出台军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医养结合初见成效。高龄老人津贴普遍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开局良好,全省已有160多万老年人获得“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阳光殡葬”建设成效显著,“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以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广。省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赴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市民政工作也是亮点纷呈。三是增强了发展后劲。修订了《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出台了《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民政查灾核灾工作规程》、《广东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细则》等法规文件,为规范民政事务、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指引。完成了省厅编制权力清单工作,促进了转变政府职能。由省厅牵头的9项改革试点和11项改革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社会救助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4805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手不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民政系统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同时,我省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研究谋划民政长远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还做得不够;二是养老服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社区公共服务站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四是基层民政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做好20xx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民政工作特别是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部门要把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打造法治民政。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做好我省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是确保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事项。各地要按照省公布的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保障、医疗救助标准以及惠民殡葬政策要求抓好落实。今年省里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财政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适当补助,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将此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这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地方临时救助配套政策,将临时救助制度覆盖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在各级社会救助窗口增加临时救助服务内容;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强救助能力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受理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规范社会救助窗口受理转办流程。建立健全核对机制,推进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建立敬老院运营补贴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三是简化低保、五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程序,强化宣传力度,编印办事流程、申请指南宣传画册,贴农村公开栏,送农户家里,放办事窗口,让政策、流程公开透明,通俗易懂,家喻户晓。四是逐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在做好孤儿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深圳市、佛山市三水区两个试点地区,要加快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度。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年内各地级以上市要力争有1个以上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省厅层面,将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争取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收住民政对象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和医养融合等方面的政策。市、县层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6月底前制定出台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意见。各地要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的经验,尽快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二是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转变工作思路,从过去以机构建设为重点向机构建设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并重转变,力争取得跨越式发展。省厅今年将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重点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倾斜。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力争每个街道都有一个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的福利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要设立老人午休床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力争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4万张。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 “双千”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办法,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免费培训。各地要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职称和就业培训体系。在养老服务行业中逐步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做好老龄工作。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落实,年底前全省要实现普惠型全覆盖。“银龄安康行动”要上新台阶,投保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覆盖人群300万人以上。组织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五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抓紧出台我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扶贫济困功能。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救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擦亮做实深圳慈展会、广州慈善项目推介会及各地慈善品牌。积极宣传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实施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推动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继续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在稳增长、谋发展、建机制、强管理、树形象上下功夫,确保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排头兵位置不动摇。

(三)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抓重点环节。积极应对新生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第二季度开展全省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今后因灾全倒户重建完成情况,都实行异地交叉检查。二是抓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广东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明确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比例的政策。三是抓基础建设。加快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推进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抓队伍建设。举办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育发展救灾专业队伍,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强化灾害救助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分级登记标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下沉基层、服务社区。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规定》,拓展社会组织名称资源。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制,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推动省、市、县(市、区)登记管理信息的三级联网、部门联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抽查审计,做好已成立社会组织按直接登记方式管理的过渡衔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配合加强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四是规范组织行为。出台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法人治理机制。修订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章程等示范文本,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制定社会组织预防腐败工作暂行办法。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提高保障能力。五是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推进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民生活动。扩大社会组织正能量宣传。

(五)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加强专题调研,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省人大“村改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纯社区、纯农村调研成果,指导全省工作。推动出台加强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村民议事协商规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民政部做好我省5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积极申报第三批实验区。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探索推行“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机制,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自治渠道。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区事务。三是贯彻实施《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按照新的模板样式,第二季度前完成村(居)务公开栏改造升级。继续开展好第五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完成年度10%创建任务,确保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居)达标。抓好乳源、博罗等9个省定点联系县(市、区)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年底达到省级示范化水平。全面加强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实施“展璞计划”。推进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力争实现全省全覆盖。四是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全省城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覆盖面分别提高到80%和35%。实施城乡社区“基石计划”,每个地级以上市都要建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示范工程。结合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全省20%的城区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六)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一是完善优待抚恤体系。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积极推动抚恤优待标准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完善烈士评定程序,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尽快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意见,加快建立全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二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上半年组织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召开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国家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精心组织双拥模范城(县)评比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订《广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进行阳光安置。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积极打造我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品牌。协调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完成军休干部、军休职工及国家计划移交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供保障。

(七)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社工专业化、志愿服务(义工)全民化”的目标,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社会工作发展制度。抓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执业管理办法》论证工作,推动司法、工会、残联等部门适时出台专项政策。二是加快推动民政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在制度设计、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将专业社会工作与其他民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重点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婚姻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发挥专业社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三是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制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志愿服务示范创建与国际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推动殡葬管理责任制落实,推进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和绿色殡葬建设。继续组织开展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着力推动实施“长青计划”,重点推进火化设备节能减排,加快完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鼓励和支持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国家等级,不断推动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相关试点工作。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能力。全面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推动各级登记机关场所升级改造。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促进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九)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各地在建立相关机构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控制、经费管理、保密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普查13个步骤的工作,即:制定方案、培训人员、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准化处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制作成果、验收、成果审定、上报归档、编纂出版地名出版物以及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确保今年实现年度普查县级政区总数40%的任务目标。同时要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国家、省级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配合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肇庆、深圳等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

最后,再强调一下抓好民政信访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源头预防,推动责任落实,狠抓制度建设,呈现出信访总量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局面。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特别是复退军人集体访、重复访现象仍处于高发频发态势,涉法涉诉事件增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及时收集和报送数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完善网上信访建设,坚持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上下协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良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向各级党委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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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篇二

这次会议是盟行署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民政工作。一会儿,副盟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内容。

一、认真履职尽责,x年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x年各级民政部门在盟委、行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8337”为指引,以保障民生为主线,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全面落实了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和民政厅的工作要求,在推进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向上争取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使我盟的民政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民生指标稳步提升,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城乡低保方面。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月人均提高48元和29元,达到月人均393元和212.75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4%和16%;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比去年月人均提高44元和22元,达到了月人均329元和15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15%和16%。x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9581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1599人,农村低保对象134215人。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共56114.44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5774.33万元,农村支出30340.11万元。五保供养方面。现有五保对象5290人,其中:集中供养1274人,分散供养4016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去年提高482元和300元,达到每人每年4565元和2796元,均比上年提高12%。x年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531.34万元,其中:发放集中供养资金260.76万元,分散供养资金1270.58万元。孤儿养育方面。现有孤儿502人,其中:集中供养52人,分散供养450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每人每月提高162元和121元,达到每人每月1512元和1311元,比上年均提高12%,共发放孤儿养育资金802.3万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方面。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163人,其中,集中供养235人,分散供养928人。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分别为每人每月896元和672元,分别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96元和72元,提高12%。x年,共发放“三无”供养资金1001万元。“三民”人员保障方面。共有“三民”人员1248人,保障标准在当地全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支出资金871.57万元。临时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医疗救助方面。x年我盟临时救助对象13155户,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159.39万元,户均救助标准达881元;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051人,支出救助资金128.5万元;建立实施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已经建立,运行良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形成。积极响应全区两次物价补贴机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开展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实施农牧区贫困家庭1吨煤补助等多项惠民政策,盟财政支出2334万元,为所有低保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120元。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以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辅,以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相配套,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形成。

(二)增强应急救灾能力,防灾体系更加完善

完善了救灾减灾制度。今年7月,行署组织成立了“盟减灾委员会”,印发了《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增强救灾减灾联动性,为抢险救灾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做好救灾工作。x年,我盟冰雹、洪涝、干旱、病虫害、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频发,受灾人口达15.45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尤其是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对此,我盟及时启动了救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有效实施灾害救助,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102人,调运救灾棉被800套、帐篷200顶,下拨救灾款1600万元,重建民房779间,维修民房1199间,救助灾民79788人,及时解决了受灾群众吃饭、穿衣、住房等困难,尽快恢复了灾区正常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了受灾地区的总体稳定。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快。今年续建新建了盟社会福利院、阿尔山市福利中心、科右前旗巴拉格歹区域性敬老院、扎赉特旗茂力格尔区域性敬老院,新增床位数700张。现养老总床位数达到4602张,入住1931人,入住率42%。共有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42所,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养护院)7家,床位1373张;民办养老机构24家,床位1660张;区域性敬老院11家,床位1569张。另有17个日间照料中心,床位36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5张,基本满足了社会养老需求。互助幸福院建设有新突破。x年,分别在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新建幸福院15户、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永发嘎查新建幸福院10户,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苏木车家营子嘎查新建幸福院40户。整合养老资源。根据实际,把基础设施差、入住率低、管理不规范的25所乡办敬老院合并到区域性敬老院进行集中管理。经过整合,解决了养老机构点多、面广、成本高、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高龄老人津贴得到落实。x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津贴10928人,年发放资金1312万元。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创建成效显著

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照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下拨各类抚恤资金2512.99万元。加大了义务兵家庭优待力度,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和新的优待标准,及时筹措资金,按标兑现,共发放优待金656.0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培训扎实推进。x年我盟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694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408人。接收安置1-4级伤残士兵1人,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士官和军工共6人。科右中旗、突泉县、阿尔山市完成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已将安置计划报到政府,正待政府批复。解决了20xx年以前194名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分期分批对317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了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双拥共建取得明显成效。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力推进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双拥宣传。在 “八一”建军节前夕,对驻军部队官兵进行走访慰问,支持部队建设,提供各类建设用地49.5亩,投入资金165万元。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自查,健全了双拥制度,完善了双拥机制,丰富了双拥内容,有效推动了我盟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的持续开展。

(五)社区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现有城市社区96个,建成300平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54个,占总数的56%;建成500平米以上的46个,占总数的48%,其中300——500平米之间的8个,尚有42个社区需两年内完成。现有农村牧区社区65个,开展盟级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建设8个,自治区级农村牧区社区试点2个。x年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争取福彩公益金160万元,共计320万元。巩固嘎查村换届选举成果。完成对新当选的嘎查村委会的培训任务,组织编写《嘎查村务公开目录》,制定《嘎查村务公开实施意见》、《嘎查村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嘎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532”农村牧区基层民主管理模式,农村牧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六)社会管理日趋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办理性社会组织年检677个,年检率达95%。办理社会团体注册登记73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70个,民间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规范了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服务。出台《盟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地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积极组织开展与黑龙江省和呼伦贝尔市边界联检工作。解决边界纠纷两次,明确了边境界线,维护了社会稳定。惠民殡葬服务落实到位,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盟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共为1025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33.8万元。加大生态殡葬建设力度,清理整顿违规坟墓500多处。婚姻登记、救助管理和收养登记依法进行。x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137对,离婚登记5438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64人次,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盟、旗县市、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规范了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管理救助的各项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做出了贡献。

通过积极协调努力,各旗县市安置了20xx年以前遗留的退役士兵194人。盟直对剩余的31人也提出了安置方案,待行署审批。全年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保障和扶持资金679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4万元,增幅19.2%,向上争取资金总额在全区排名第五,排名提升两位。我盟盟级和6个旗县市克服困难,在人员、编制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想尽办法,通过内部调剂人员和编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均成立了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了核对工作,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0536人,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此项工作在自治区名列前茅,得到了民政厅的认可。老龄工作有新突破,积极与民政厅协调,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现高龄普惠制津贴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20xx年将全面开展补贴发放工作。x年盟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增补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报酬”和津补贴资金326万元;为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120元,合计2334万元。投入500万元,其中争取民政厅专项资金400万元,为x149名残疾人员安装了假肢。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全年投入20万元用于民政工作宣传。通过网站、户外大屏幕、宣传册等向社会公开工作程序、民生指标等民政工作,让全社会了解民政、监督民政,让民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再创新高,x年全年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58亿元,较去年增长43.7%,增幅名列全区第二。投入20万元,首次开展各级养老机构养护人员专业培训活动,培训120人,并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书。

此外,民政政策创制步伐加快,社工人才培养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民政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民政财务统计、政策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进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民政厅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密切关注、全力配合的结果,更是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耕耘的结果,特别是盟行署以从来没有过的气魄和胆识,打破常规思维和种种束缚,解决了民政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机构、人员、经费等瓶颈问题。在此,我代表民政局党组向各位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着基层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低保对象核对信息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纠错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有待于进一步沟通和完善。三是民政创新管理的一些方式和办法还不够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工作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

20xx年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盟委提出的“一个全面贯彻、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做出贡献、实现两个目标”的总体思路,以苗书记提出的“开明开放、多干少说、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为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和杜盟长在盟委扩大会议上讲的“定下来的事要雷厉风行、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坚决用行动、用成效说话,要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敢啃硬骨头,遇到矛盾问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和创业精神,全面推动民政工作“上水平求突破”。

(一)进一步加强救助工作,完善和改进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旗县市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组织开展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逐步建立由政府、救助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估机制,改变平均主义老好人的思想观念,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进低保提标工作,对城乡困难群众中的未成年人、支出型困难户、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分类救助。20xx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和12元。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家庭收入不稳定、在低保保障标准边缘的困难群体,今年要逐户进行摸底调查。6月底前,完成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状况等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可将低保边缘群体视同低保对象统一纳入到信息管理平台中,实施动态管理、分类救助,逐步扩大对边缘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覆盖面,努力消除政策空白点,实现社会救助结构性全覆盖。

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等各项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加大对低保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将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落到实处。在每个自然屯、社区均设立“公示栏”,公布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等各项政策和监督电话,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社会不公问题。对在保人员分类救助的同时,细划人群结构和贫困原因结构,对支出型贫困家庭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救助。完善临时救助的措施办法,着力解决救助制度“碎片化”现象。

(二)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相关指导意见和措施。已建成的公办养老设施床位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此项工作作为发放各类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年评估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探索出我盟农村牧区老龄人口集中养老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建设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借鉴好乌兰察布市建设互助幸福院经验的同时,紧密结合我盟实际,推进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2349”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抓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量提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落实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供餐、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项目,拓展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和内容,力争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搞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xx年,按照民政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除阿尔山和乌兰浩特市以外,各旗县各选择1个单位进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民办公补,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逐步实现公办养老机构转变机制,实行公办民营。

加强各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养老机构的安全正常运行。

(三)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灾情会商、灾害评估等机制,进一步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个旗县市至少要建设两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要加强灾情核查和评估,切实做好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根据财政厅、民政厅要求,上半年我盟将出台《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文件,年内出台与自治区相匹配的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各旗县市要按照救灾资金分担比例安排预算资金。同时加大对救灾资金、物资和地方匹配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旗县市如果没有足额匹配资金,将影响下一年度救灾资金分配比例。积极做好向上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争取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符合我盟实际的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手段,增强救灾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今年上半年,各旗县市务必成立减灾委员会,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慈善总会,争取成为国家慈善总会的成员。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和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提标和发放工作,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协调和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完善好双拥模范城(旗县)建设成果。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委托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向的退役士兵进行培训,培训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率。加强教育培训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保证零上访。推进军休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服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化运行。

(五)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大力推进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学习研究毗邻盟市创新模式,结合我盟实际开展各种类型的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实践。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大社区办公和居民活动场所建设力度,x6个旗县市,已有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完成了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还有其他4个旗县市共42所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需要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任务还很艰巨。要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积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行业、企业等社会主体进入社区开展养老、助残、便民等服务。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农村牧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加社区试点范围,探索工作经验,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社区治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加强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质量和数量,建立特殊群体电子档案,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效率。争取盟旗两级财政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严格执行《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建立正常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牧区社区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恢复56个乡镇苏木民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保障经费,确保高效运转,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对这四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做好直接登记工作,不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逐步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兼职、任职。按要求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实现基金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按照《盟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形成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逐步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组织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对生态节地葬的奖补力度,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殡仪馆、公益性和生态节地型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加强丧事活动管理,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婚姻、收养、流浪救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整体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和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好为老服务体系。扎实做好规划财务统计工作。总之,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民政社会事务工作。

(八)落实“人才强盟”工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我盟“人才强盟工程”要求,积极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努力造就一批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做到每个城镇社区要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抓好“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落实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任务。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20xx年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力争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有所突破。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办法,实行社会工作人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考核评估体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优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积极开发社工岗位,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社工组织和专业社工“三社”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社会工作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发挥社会力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抓好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民政系统开展向盟救助管理站王占友同志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王占友同志,作为一名普通职工,十几年如一日视救助对象为亲人,不怕苦、不怕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和职业道德。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等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以及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民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查办案件能力。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任务十分艰巨,民政工作既面临机遇也面临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篇三

刚才,陈局长回顾总结了20xx年度我区的民政工作,并对20xx年的主要民政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一年来,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去年连续不断的台风频繁期间,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夜以继日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灾,组织好救灾款物的发放,较好地保证了灾民的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的稳定,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中的职能作用,灾后,出台倒房重建的各项政策、实施方案,下拨重建灾款,确保了倒房户在春节前搬进新房,体现了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一、着眼于理论发展、思路创新和实践创造,提高民政开拓创新的能力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要使民政工作紧跟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扎扎实实推向前进,就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用科学的理论创新思路。一要加强学习,善于学习。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使广大党员真正认识到要把教育活动当作理论上的一次提高,思想上的一次洗礼,人生上的一次升华,既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自己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又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服务本领,不仅要学习与业务有关的知识,而且要学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一切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提高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二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研究把握民政工作的规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民政工作问题多、难点多、矛盾多,我区的民政工作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有不少困难需要解决,我们要进一步抓好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累,更新观念,理清思路。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逐步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水平,要尽可能达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从全区的情况看,我们只能说是基本上实现了,但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做好提标、扩面工作,我区现在的救助标准在全省、全市来说还处于中下水平,今年要作点努力,争取标准有适当的提高;扩面就是覆盖面要宽一点,不但要把应保的人及时给予救助,还要高度关注低保线边缘的人,这部分人为数还不少,我们要真正使低保制度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最后一道安全线;要切实抓好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根据省、市政府集中供养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敬老院建设的指导,确保五保和“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80%(这项工作是省、市对我区考核的项目,难度还比较大,各乡镇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做到早计划,早落实)。我们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今年力争新建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所计划列项,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各乡镇也要加大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敬老院环境,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提高集中供养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集中供养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采取结对认养、爱心助养、挂钩供养、捐赠赡养等方式,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多形式的供养机制,作为集中供养的有益补充。二是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做好青山白化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工作。今天各乡镇分管殡葬工作的领导都参加了会议,我想多强调几句。要把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当作今后我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工作。在确保遗体火化率100%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力争覆盖率达80%以上。大力开展“三沿五区”的青山白化治理工作,争取治理率达50%以上。据统计,全区“三沿五区”的坟墓约有15万穴,其中“三沿”就有3.5万穴左右,按照生态市、区建设年任务书的要求,今年要完成治理率50%,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各单位按照民政局和区殡改办的统一部署,一定要制订好规划,完成好生态墓区的建设任务(达到50%的治理率),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特别是还有部分乡镇、街道没有对公益性墓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要抓紧落实这项工作,今年年底前没有生态墓地和骨灰存处的村都要完成建设任务,坚决遏制乱葬乱埋现象。年终区结合乡镇目标责任制和殡葬改革专项考核进行统一验收,无论是综合目标考核的分数,还是考核奖金,都要重奖重扣,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还要通报批评,希望各单位履行好属地管理的职责,把它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三要勇于实践,善于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真知。改变过去疲于应付的工作局面,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人心,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吃透基层的实际,吸取新鲜的经验,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着眼于增强法制意识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民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民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既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也是规范干部职务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一要强化法制意识。加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在思想上确立不违规、不逾制的观念,公正平等对待工作对象,做到不偏私、不歧视,自觉接受监督。二要抓好建章立制。法律法规是为民施政的根本依据,也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在资金管理、民政执法等方面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完善民政工作的高效运转机制,大力推动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大力推动民政工作手段信息化;健全完善民政工作的资源整合机制,下大力推动民政工作社会化,让所有对民政事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各种资源都在“民政”这个平台上不断涌现活力。三要善于抓依法施政。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行为,权责统一,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

民政工作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一项基础性和综合性的工作,不仅涉及面广,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而且开展一项工作往往需要协调多个部门,需要动员多方力量,综合协调是做好民政工作必需的重要能力。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凡是涉及民政事业,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涉及国家命运前途的事,就是大局。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事关百姓疾苦、社会稳定,我们要将自己所负担的责任与大局联系起来,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保障资金到位,切切实实做到全员覆盖和应保尽保。二要善处各方关系。进一步增强综合协调意识,加强与社会各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积极争取群众的广泛参与,兼顾不同的利益关系和诉求,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如民政干部,尤其是乡镇民政助理员,他们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既要做好民政工作,又要承担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长年累月默默无闻作奉献,条件比较艰苦,各位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三要善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增强开展民政工作的合力,才能把错综复杂的矛盾加以协调,加以解决,有力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如殡葬改革工作,在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全境遗体火化的目标,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丧事大操大办、丧葬习俗改革、封建迷信等现象还有不同程度存在,这就需要乡镇政府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还有社会保障问题,要加大对民政事业财政渠道的投入,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如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乡镇敬老院建设,敬老院老人的赡养等,不能光依靠区政府,依靠民政部门拨款解决,这些都是需要乡镇政府协作做好的事情。

四、着眼于丰富“为民”情感,躬行“为民”实践和善解内部矛盾,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维护群众利益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做群众工作是民政部门的天职,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民政干部的本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要丰富“为民”的职业情感,继续深入广泛开展向“为民模范”周国知同志学习的活动,以周国知同志为榜样,“思民之所想、忧民之所求、急民之所难、办民之所需”,“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善待百姓、厚待群众”。二要躬行“为民”实践,我区部分群众的生活生产还存在不少的困难,有的还相当贫困,我们要设身处地地体恤他们的困难,把“为民”情感渗透到每一项民政业务和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倾注到每一个民政对象身上,以刻不容缓之急去解决群众的困难,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三要善解人民内部矛盾。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和落实群众的切身利益,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重视信访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既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又要坚决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连续性,要尽心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合理合法的要求,对于不能帮助解决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对于不合理要求,要以政策为依据说服教育。

五、着眼于班子建设、凝聚人心和改进作风,提高建设队伍的能力。

民政队伍建设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主体能力提不高,其他各种能力的提高也就无所依托。因此,建设队伍的能力至关重要。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善于抓领导班子建设、善于凝聚人心和善于培养、发扬好的作风。善于抓班子建设,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凡属于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集体决定了的事,要分工负责,分头去办,实行责任制。善于凝聚人心,人心齐,泰山移,团结出战斗力、出凝聚力。大家在一起工作是工作的需要、组织的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应该成为志同道合、密切合作的同志,要讲究领导艺术,树立科学发展观,培养和提高总揽全局的、统筹兼顾,善于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使班子成为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务实高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领导集体。要凝聚人心,领导干部首先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自己的人格维系人心,以自己的行动带好班子,只有使大家心齐、气顺、劲足,人尽其才,心情舒畅,才能使大家一心一意想工作,一心一意干事业。善于培养和发扬好的作风。民政干部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抵制金钱权位的诱惑,过好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关,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认真执行两个《条例》、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徇私枉法的行为,要把自我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

同志们,让我们在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高举“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旗帜,“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篇四

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施“两大目标” ,强力推进跨越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利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加快新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徐涛同志全面总结了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区民政主要工作任务,希望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大会表彰了20xx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民政具体工作,徐涛局长刚才已经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在此,我就不再过多阐述。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实现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的具体途径。做好民政工作,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区第七次党代会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坚持不懈抓民生建设,不遗余力提高城乡群众生活水平,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呼唤着民政事业的大发展,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战线的同志更是一个新挑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民政工作如何按照区委提出的实现“两大目标”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必将引起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因此,全区广大民政干部必须认清形势,认清肩负的责任,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民政工作新的使命。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是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在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民政工作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所起的作用,将比以往更为直接、更为重要、更为关键。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站在新的起点上重新认识民政工作,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再创辉煌。

二是新的民政工作理念要求思路要有新转变。民政工作要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理念。必须在四个方面实现转变:在工作对象上,要从传统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向以困难群众为主的全体社会成员转变;在工作内容上,要从过去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群众生存权、又注重维护他们的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转变;在工作方式上,要从过去靠行政推动为主,向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要由过去单纯靠政府主导办民政,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合力推动转变。对此,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三是民政部门肩负的职责要求作风要有新改进。目前,我区民政部门承担着多达30余项业务,直接面对全区城乡群众,服务对象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在我们国家,群众生活一有困难,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这就要求我们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要用“爱心”去做民政工作,切实做到“四讲”:一要讲感情,带着深厚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察访群众疾苦,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二要讲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履行好每一项职责,对困难群众的事情,要换位思考,当作自己的事情去抓,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三要讲立场,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每个干部的必修课、基本功,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无论从人性上、党性上、心理上、感情上,还是从社会安全和稳定上讲,我们都必须这么做;四要讲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四是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民政工作要有新提升。当前,我区全面进入“经济、政府、社会”三个转型战略机遇期,矛盾多元交织,公共需求快速增长,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出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区委区政府将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各地各部门在相当长时期内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们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重新审视民政工作,从以人为本的高度系统谋划民政思路,民政部门社会管理应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进行理念、体制和方法的创新,着重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服务由补缺向普惠转变,着力打造“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工作格局。

五是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工作要有新举措。当前,我区民政工作主要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与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部分乡镇(街道)领导平时很少过问民政工作,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只是在遇到重大灾情、突发事件时才想起民政工作,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是对民生问题的漠视。二是一些同志工作不深不细与民政工作细致入微的特点不相适应。低保对象底子不清,一些民政对象是否纳入服务视线,低保或救济资金是否落实到户,心中无数,这说明对群众的利益重视不够。三是目前的工作力量、工作手段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5万余人、农村五保对象1700多人,还有大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加上每年因灾需要救济的群众和农村孤寡老人、孤儿等社会弱势群体,民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各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手少、任务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这些问题,大家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极其关键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新的一年里,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的风险依然存在,在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下,我区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民政工作要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大目标”、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助力稳定增势、加快发展,确保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的新发展,在服务民生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突破。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要以强化社会救助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础保障水平。要切实以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大病救助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这部分群体的生活水平,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到全区困难群体,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要以巩固双拥成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要巩固去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推进军政军民互办实事,全面形成军地促和谐、共发展的良好局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保证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继续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

三要以加快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要提升社区服务居民能力,推进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社区发展规划,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示范精品社区,全区20个“特殊党费”结余资金援建社区阵地建设项目必须在今年5月12前全面完工,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场硬仗,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争取农村社区建设有较大突破。

四要以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格局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老年群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需求。要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国办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的试点覆盖面,并逐步向农村社区推进。

五要以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地要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发展机遇,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造福人民群众。近年来,特别是通过地震灾后重建使我区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处在较低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从群众期盼、民政事业急需的实际出发,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利用的原则,重点推进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一批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

六要以实现民政工作新跨越为重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个是要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塑造民政战略文化、管理文化、执行文化和沟通文化。要按照徐涛同志刚刚安排,抓好“书香飘民政,爱心系民情”、打造“书香敬老院”、组建民政对象感恩文艺队伍、开通“580社情民意”民政热线等系列文化建设,创建民政服务品牌,塑造先进民政文化,在全社会树立起民政文化的旗帜。第二个是要以社区“双报道”、社区建“大党委”制等基层组织工作为契机,创新社区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发挥社区组织服务社区发展、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区和谐的作用,夯实社会管理服务基础。拓展社区服务,体现便民、惠民、高效,深化社区托老养老服务工作。第三个是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格局。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确保民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不能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关键在于工作落实。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得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长期抓、常落实。特别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副职要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研究、谋划民政工作,重要工作要亲自抓。要多出思路、多想办法,克服各种困难,为民政工作开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要严格工作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严格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适时进行情况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民政局要深入基层,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低保金、救灾款、“五保”经费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要加强基层建设。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更要靠基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而基层民政工作基础相对滞后,尤其是在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不足问题非常突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薄弱的问题,千方百计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干事。要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使民政工作能够顺应形势发展,能够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开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同时,要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要提高队伍素质。要重点抓住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增强民政系统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提高能力。作为民政部门来讲,关键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落实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三是改变作风。要经常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深入群众,了解困难,听取意见,切实为群众服务好,真正使我们的民政工作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同志们,今年的民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考验同在,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奋发进取,顽强拼搏,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利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用篇五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 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 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 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 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 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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