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

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

ID:1640492

时间:2023-08-02 04:24:02

上传者:曹czj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篇一

一、组织领导方面

“五个一”协调小组没有下深水,日常管理失之于松软。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强化我乡作为驻村工作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和工作督促。

二、精准选派方面

派选的驻村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在发展产业、推进项目等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我乡党委适时开办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班,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开展因地制宜的能力提升培训。

三、健全制度方面

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单调、形式单一,驻村干部不愿学、用不上;职责任务明确到“队”,没有具体到“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有领导“点兵点将”。

整改措施:创新驻村工作队培训方式方法,采取案例教学、关门,观摩学习、调研考察、比武竞赛等多种方式强化驻村干部业务培训,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根据驻村干部性格特点和专业所长,细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分工,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人头”。

四、帮扶成效方面

部分驻村干部的工作停留在纸面、浮在上面、做在表面,充当着统计员、打字员、信息员。对于帮扶职责和帮扶对象不了解,对扶贫政策和要求不熟悉,帮扶手段局限于简单的宣传政策和送钱送物,甚至以电话慰问代替走访入户,没有及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整改措施:加强对驻村干部督促检查,以工作实效和贫困群众认可度评价驻村干部工作优劣,通过定期座谈、走访了解、明察暗访等形式准确掌握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提振驻村干部精气神。

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篇二

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和今年重点工作,确定本次调研要完成的任务:

1、2月26日全市干部大会后,各地“两年活动”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项目推进部署实施情况。

(2)沿海产业带(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块)建设情况。

(3)探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社会民生建设等问题。

(4)各地对**市发改委工作上的建议和要求。

二、精心组织,措施有力

为了确保本次调研工作能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既了解各地工作开展面上情况,又深入实际发现一些问题,同时能与当地政府和部门一起探讨中长期发展问题。本次调研组织了三个调研组,分市区、强县(市)、潜力县三个“板块”;每个调研组由两位委领导带队,每组都拟定了具体的调研方案,确定了调研时间,进行了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了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3月19日郑荐平主任又同两位副主任、相关处室同志一起到市本级党校二期、博物馆、科技馆项目单位和绿心委调研,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保质保量,完成调研

每个调研组对本次调研工作都作了精心部署,3月21日,全委召开了委务会议,各调研组进行了情况交流,从交流情况看,各组调研工作做到了四个到位:人员到位、时间到位、调研方式到位、工作任务到位。从3月14日开始到3月20日,各组都实地参观了解了调研县(市、区)沿海产业带建设状况,增强感性认识,以座谈交流形式,与各方面广泛交流情况,听取意见,深入了解各地“两年”工作部署开展进展情况,探讨了事关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按时完成了调研工作。

四、保证实效,深入推进

3月21日,调研工作汇报会后,郑荐平主任进行了会议总结:从调研情况看,本次下基层、下一线,调研工作认真,效果比较明显,以后要把这样的调研制度持续坚持下来,每季度搞一次。各组组织的调研材料认真、内容比较详实,有情况、有问题、有观点,汇报得比较认真,同时大家听得也认真。从各地两年工作、沿海产业带建设工作情况看: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因地制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大有作为。

1、沿海产业带建设和发展问题研究

2、市区一体化建设和发展问题研究

3、中长期发展大交通建设问题研究

4、水资源问题研究

5、土地资源问题研究

6、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研究

7、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和谐社会问题研究

8、药品价格招拍挂问题研究

9、改革问题研究

10、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以上方面的问题思考和研究材料在四月底前基本完成,形成《中长期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的系列材料。

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篇三

20xx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农业项目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政务公开重点,运用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加快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步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电子政务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的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机关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工作机构,其它相关股室协助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制度,确保了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三)强化信息审查。我局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来源由局机关各股室、乡镇农技站提供,重点反映农业新特色、新思维、新发展,信息审核实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完成后,信息交由局办公室专人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

三是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20xx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17556条,其中发送农作物良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供求等手机短信17439条,报道农业动态信息105篇,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12条。

20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20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xx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存在问题。

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篇四

1、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片面的认为外贸出口对地方交税少,对当地财政贡献小,考核时又不显政绩,错误地把出口退税理解成由地方财政承担,不能从大局出发,缺少大经贸意识,看不到外贸进出口对地方所带来的全方位、长远性影响,对外贸出口重视不够,热情不高,不鼓励当地出口发展。

2、由于我县优惠政策、硬件环境等和沿海发达地区以及我东部市区存在差距,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把所生产产品供货或结转到外地出口,造成我县出口外流。

3、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生产尚未恢复正常。由于去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影响,造成部分企业停止减产,客户流失,影响了全县出口规模扩张。

4、资金短缺,尤其是流资匮乏,是全县所有进出口企业所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以出口农副产品为主的企业,时效性比较强,资金使用比较集中,因资金不到位货源收购不上来,导致到手合同无法执行,困扰企业再发展。

5、部分企业仍在走代理出口的路子。我县的很多木制品生产企业因生产规模偏少,只能通过外地代理公司代理出口,由于只供货不自营,企业得不到真正的实惠,在让代理商代理的同时,把大部分利润和奖励政策都让给了对方,我县企业只相当于对方的一个加工厂。

以上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将会严重影响我县外贸进出口的发展。

1、作为衡量一个地方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的一项主要经济指标,应从根本上引起重视,应把该项工作提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经贸意识,从长远出发,抢抓机遇,狠抓该项工作落实。

2、要一方面加强内部环境的整顿改造,使各职能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扎实工作,对阻碍外贸进出口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另一方面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搞好外贸出口工作的配套工程建设,降低出口成本,为企业外贸出口打开一条“绿色通道”。

3、要建立和完善外经贸促进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设立外贸发展基金,奖励对出口创汇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创汇能手和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的单位和个人。

4、要继续加快培育我县的多元化出口主体,狠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挖掘潜力,扩大外贸企业队伍,增加新的出口增长点,宣传动员企业早日进行备案登记,尽快开展进出口业务。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今天的外商投资企业就是明天的出口亮点,这也是做好我县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5、要抓好特色商品出口,加快科技产业化步伐,科技兴贸,协调有关部门对我市一些有竞争优势的商品,辅以政策支持、培育,以点带面,变优势为胜势,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出口政策,搭造各种平台,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科研成果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形成贸易优势。

6、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农业、畜牧业和劳动力资源发展加工贸易和再加工深加工出口,努力做好我县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宣传用足用活高科技产品出口政策,促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培训各种技术性人才,努力争取各项研发基金、中小型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和各项技改贴息等,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以上建议要求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好对外开放各部门、各环节、各方面的关系,打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齐心协力,诚心诚意为企业做一些实事,让更多的外来企业来我们这里发展,同时留住我们的企业在本地发展,变供货为直接出口,变潜力为实力,进一步促进我县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

薪资调研工作报告 下乡调研工作报告篇五

人民调解工作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简便、节省时间、减少诉讼、减少纠纷当事人的费用,因其程序的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被国际上称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学习借鉴的法律制度,有的国家也在尝试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做法。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层出不穷,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矛盾类型发生变化,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进一步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研究。

以笔者所在区为例,近年来,在排查出各类纠纷案件中,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去做到化解矛盾纠纷,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种种事实足以说明,在街道、村(社区)二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疑难化、涉及人数多、纠纷性质变化等趋势。资源权属、环境生态、土地承包、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不再是民间的主要矛盾纠纷。二是群体性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主要有农民建房、土地纠纷、征地补偿、安置房分配等问题。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现象明显。所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问题,新特点,要求各级调委会在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的指导下,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需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区拥有人民调解员4000人(含专职调解员2人),网格化信息员共16 00人,由此组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档的信息网络;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已经形成,人民调解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去年以来,全区矛盾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司法所建设薄弱,工作开展不平衡。

基层司法所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管部门,起着“一线指挥部”的作用,任务重、人员少,而当前司法所办公条件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还很滞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致使基层调解组织的日常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只能面对和应付做好日常工作,由于人员力量的不足,致使很多工作不能认真做好。

2.经费保障不到位,调解作用发挥不好。

目前,农业税已被取消,村(社区)级基本无收费来源,因没有经费,调解员培训办不了,必须的学习资料和报刊订购不了,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也开不了,调解员的误工补贴更谈不上。所以,有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便不设专人,而大都由村委会副书记或副主任兼职,许多人觉得干调解工作不如做别的事情实惠,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开拓精神。

3.调解员队伍素质偏低,严重制约调解的质量和水平。

从统计的情况看,全区有三分之二的调解员是高中左右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偏低,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从目前调解队伍的现状看,相当一部分调解员的法制观念和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变化的节拍,主要凭借老经验、老观念来开展调解工作,而不是靠法律、政策,调解纠纷有时表面上平息事态,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1.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应给予重视与支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循序渐进逐步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社区)、企业等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2.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不断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睫。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街道和村(社区)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街道首席人民调解员应由街道聘用,所在地区司法局对人员的学历、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查,村(社区)首席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即在每个辖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聘,将本辖区内退休的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和热爱调解事业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为首席人民调解员,他们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司法局为主、街道、村(社区)管理。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区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3.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与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部分领导把人民调解当成软任务,可抓可不抓,认为调解工作起不了多大作用,有了纠纷找法院,发生案子有公安。这些现象的存在,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建立学习、例会、纠纷管理登记、回访与档案管理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杜绝调解纠纷的无序性,要规范文书格式、工作纪律与工作方法,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严格遵守不收费的规定,防止搭车收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区、街道两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一定数额列为财政预算。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运作,尽快建立人民调解基金。对于公开选任的调解员实行月工资报酬制,由区、街道两级财政负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