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

ID:2556579

时间:2023-08-19 05:55:07

上传者:WJ王杰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一

按照市综治委20xx12号文件和怀综治委20xx9号文件的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杨亚辉为组长的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类企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经营性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三是工作开展到位,镇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村组、超市、旅馆、网吧、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和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做到隐患排查清楚,突出问题掌握清楚,纠纷原因调查清楚,重要对象登记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绪易激动等重点人员5名,查找消防、火灾隐患2处。

一是组织专班有效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层级管理机制,由镇、村两级协调联动办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挂帅的办法,多措并举,推动各类矛盾隐患的化解,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一般矛盾由村级直接办理,大矛盾由镇综治工作中心直接处理,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隐患4起,有效稳控在基层。

二是重点对象落实包保。对5名重点对象由村、镇直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档案,安排专人,落实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职能部门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转化、稳控。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镇综治办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是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范围,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专班的纪律责任。为促进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解决,建立重大矛盾隐患检查督办制,对解决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三是强化组织的问责处理。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类似事件的村或单位由镇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镇对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镇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发展而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二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对稳定工作构成压力最大、影响最广的主导性因素,能否及时妥善化解 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 此项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排查调处,党政主要领导 同志不论工作多忙,都定期接待群众上访,并坚持以人为本,深刻体会群众的困难,舍身处 地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 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从而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 层,解决在初始和未萌阶段。

一、法律与人情的统

一、现实性与超前性的统 一)。他们不断总结现实矛盾调处的经验,对诸如拆迁、殡葬制度改革等可能出现的矛盾纠 纷正确预测,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浉河区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两让”(强让弱、辖区采取 内让外)和“三到位”(调解到位、协议书到位、监督到位)。xx 县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三 个依靠”(依靠基层组织广大基层干部、依靠法律规定和党的方针政策、依靠和充分相信绝 大多数群众)。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对企业改制、城建征地拆迁、xx 市管理、计划生育、退伍军人安置等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一方面深入群众中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把落实政策作为关键措施,靠落实政策取信于民,抓落实政策稳定人心,用落实政 策化解矛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对涉法上访案件重视初信初访,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协调 法检两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涉法信访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政府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如浉河区法院今年前四个月提供司法援助 4 件,减免诉讼费 80000 余元,避免了两起涉法案件的激化,既减轻了党政机关的信访压力,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对家庭、婚姻、邻里、赔偿等方面的纠纷,xx 县三空桥乡的经验主要是依靠村和村 民小组的调解组织,采取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注重以情感人,做到了小矛盾不 出组,大矛盾不出村,就地化解。该乡十几年来无命案发生,近几年也无越级上访、无群体 性治安案件,2004xx 省综治先进乡,xx 省综治委表彰。

(一)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在国有企业转制的过程中,突出表现为下岗职工的安置、拖欠 工资、医疗费、拖欠以前的集资款、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如 2004 年浉河区造 纸厂 50 多名职工到区政府上访,反映破产后补偿不到位等。

(二)由于街道改造、xx 市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近几年,xx 市建设较快,由于历史的 原因,面临着诸多矛盾。表现在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征地款、补 偿费或逾期不能安排回迁或变更迁住、或违犯合同条款等。

(三)xx 市管理引发的纠纷。一些下岗职工、个体户或失业人员出于生计,不懂得通过合 法途径寻求生活出路,而是违章违规,其行为被制止或受到处罚后,于是对有关部门有意见 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四)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有些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或越权,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 风粗暴,在依法行政或执行政策过程中走样,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 群关系。

(五)灾后重建引发的纠纷。xx 县乡。xx 县 2004

年曾因灾后重建迁址及补偿问题引发了农民 30xx 县政府上访。

(六)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引发的纠纷。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和帮贫扶困工作中引发的矛 盾时有发生。如在收取超生子女社会扶养费工作中,一方按政策收取,另一方借种种理由拒 不上交。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一方面因资金限制低保名额有限,另一方面家庭的确困难符合 低保条件的人过多。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艾滋病人的救助等问题也日益凸 显。

(七)退伍军人、军转干部的安置引发的纠纷。事业单位人员富余、企业改制、加之直管部 门的拒收造成退伍军人安置困难、上岗困难、政策落实困难。军转干部有些遗留问题的解决 尚未达到个人满意等都是引发矛盾纠纷的因素。

(一)改革措施不配套。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亟需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但现在有些政策相对滞后,与基层的实际情况不太 吻合。

(二)依法治理措施乏力。一些部门和行业依法管理无力,执法监督不严,给一些人以可乘 之机,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干部和群众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 事。反映在干部身上表现在不依法行政,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表现 在群众身上为遇事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

(三)有些党政领导不够重视。表面上看有些党政领导对调解工作重视,但实际上少数地方 党委、政府工作只流于开会、发文件等,没有很好地抓落实,对事关大局的矛盾纠纷领导同 志不出面、不协调,忽视了抓早抓小和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以至于矛盾激化,影响了社 会稳定。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三

4月10日,在全镇干部职工、村主干会议上,我们专门组织学习了鼎政办[20xx]23号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关于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使全镇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识到当前多数的民房火灾原因都属房主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导致的。为了加强多用途民房安全管理,首先镇*成立了以郑真兴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派出所、企业站、村建、广电、文化等部门组成的多用途民房消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次4月17日专门召开了职能部门会议,要求各部门就如何加强多用途民房的管理进行专门研究布署,制订具体的、可行的管理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第三,设立村级民房消防安全调查员。明确各村文书为民房消防安全调查员,对本村辖区的民房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调查,上报《多用途民房基本情况表》。

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大,我们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村黑板报和宣传栏的作用, 要求各村在调查和整治两个阶段开展两次宣传活动高潮。镇上在宣传工作开展*发布了《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200多份,确保了每个自然村的村民都能看到公告的内容,使群众了解到民房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如:生产或仓储车间与住宿区不能混合使用,疏通口要保持畅通,重要生产企业和娱乐场所要保证消防设施,电线设备要经常检查,达不到耐火等级的民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等。通过宣传群众的民房消防意识有新的提高。

明确各村支书、主任作为民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民房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好两个关,一是把好审批关。把消防安全情况作为审批的第一道关,今后凡需报批的生产经营或服务企业,应事先拿到镇安办签署意见,对违规报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把好跟踪管理关。对有关部门要全程跟踪民房火灾的安全管理问题,尤其是擅自改变或增加用途,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擅自增添货物及其他设备的,要按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制止、整改或停业处理。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四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领导下,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和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专职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五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__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__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六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领导下,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和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专职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制度的确立。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七

今年,我镇围绕“平安罗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罗渡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成效

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今年,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25个,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建成了“杨甲银”老干部调解活动室、315消协调解室、工青妇调解室及宙龙化工调解室等。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全年我镇共录入85件矛盾纠纷,每件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调处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办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的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镇十字路口开展了大型的综治、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资料1万余份及平安建设门板报30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构建充实了劝调员队伍。继续充实了劝调员队伍,规范了劝调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强化了调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设,在各村落实1个调解文化大院试点,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调解员、劝调员的公示及职责,继续开展了和谐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并制定计划正在落实。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镇召开了调解员、劝调员及综治维稳防邪信息员培训工作会,邀请罗渡司法所所长为参会的所有调解员、信息员及劝调员代表等进行了精彩的讲课。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调解员、劝调员的业务素质,为大力弘扬调解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罗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矛盾调处工作总结优质篇八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

重点排查调处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务建设、收缩居住、移民搬迁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乡综治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乡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的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预防矛盾的发生。

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了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调解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为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乡在大会上对乡、村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

(一)主要矛盾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我乡矛盾纠纷事件主要体现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贫政策类。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在开垦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强了认识,对土地的重视程度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也引发了许多与土地纠纷相关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问题

我乡在排查调处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精神病人属脱管状态,村小组没有引起重视,重点看护,法定监护人有时也监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给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见建议

(一)形式分析

当前我乡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式依然严峻,在排查调处的过程中,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由于职权方面的问题,导致工作有点拖沓、衔接不到位,与相关部门配合时,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见肘。特别是在收缩居住点修建之际,农村土地共有宗地确权登记方面存在着较大问题,届时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妥善处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意见建议

3、领导干部要起到积极带头作用,把相关职责落实到位,在思想上与行动上保持高度的统一。

总之,通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古丰和促进古丰乡经济崛起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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