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

ID:2618231

时间:2023-08-23 19:14:16

上传者:曹czj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苏州蒙特纳利驱动设备有限公司2#研发楼、5#宿舍楼、6#研发楼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布线全部到位,不安装开关及灯具,不包括空调开孔,给水管进卫生间,不安装卫生洁具,不含消防水。(工程范围见施工图纸)。

二、工程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9 日至 工程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顺延。

三、工程总造价:宿舍楼27元每平方,2#6#研发楼8元每平方,共计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如有变更,另追加费用。不含装修。

四、工程质量、进度:按图施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进度因根据土建实际施工进程进行,不得拖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安装工程 ,按每月每人1500元人工工资结算,年底人工工资按工程量的进度比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条件,提供仓库,工人住宿;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问题,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协调解决,甲方提供乙方图纸一份,乙方按图施工,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及施工质量监督,如乙方不按图施工造成返工,有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技术指导失误,造成返工有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应倍加小心,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七、违约责任:

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对违约方进行适当处罚。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邛崃市“4.20”地震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2、工程地点:高何镇、靖口村、王家村

3、工程内容:包括c15砼砂浆卵石、干砌卵石(包括砼框架)、旧坎补砌、人工填基。具体做法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和“样板”工程做法为准。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提供以下机具及材料: 转运砂、石、三轮车、铺路木板

3、乙方必须自备以下机具工具:铁锤、撬棍、吊砣、麻线、水平尺、卷尺、铁铲、铝合金靠尺、灰桶、灰刀、红蓝铅笔、墨斗、安全帽、安全带、等上述第 2 点未提及的其它需用料具。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人工清基,干砌卵石(包括砼框架)、c15砼浆砌卵石(包括c15砼压顶)、旧坎补砌,具体范围以甲方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2、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班组自检并配合受检,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坡度杆,调制砂浆、砼,砌体外架翻板,选料,铺浆,砌卵石,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勾缝,安放收缩缝木板,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养、保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承包价格:砌筑浆砌170元/m3;干砌160元/m3结算。

五、付款方式:

1、由工地技术员及建设、监理、总包单位对所承包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后,每月根据结算单位所结工程量的70%付给,砌体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及项目部,监理验收达到要求后付余款的28%,剩余2%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2、每月25号结算本月工程量,次月5号前支付(乙方提供民工工资表)。

六、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邛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2、质量验收:每条田埂砌体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然后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每次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多验收一次,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罚款50~200元。

3、砌体坡度偏差不大于10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20mm。

4、质量要求: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见技术质量交底中要求和甲方质量检查条款的规定。

七、文明施工要求: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伤亡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九、工期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工期每推后一天罚200元。

十、管理要求

1、上班期间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离开必须向项目部经理请假。

2、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一、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无任何理由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已完工程量按50%结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二、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计划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后并结算付款后自行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 方:

代 表: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四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名称及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劳务分包工作范围及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或者以甲方通知为准)至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5、图纸:甲方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提供图纸___套。

6、甲方义务

6.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6.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项目负责人为 ,职务: ,职称: 。

7.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服从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和已完工程负责,并遵守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内容和程序。

8、安全施工与检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甲方有权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有发现违章作业有权依照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乙方对甲方的上述有关规定完全知悉,并理解其内容。

9、安全防护

9.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9.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9.3、在施工现场内,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1、保险

11.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1.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

12、材料、设备供应

12.1、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见一览表(见附件一)。 根据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材料、设备、构配件由甲方依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合理、善意使用不得损坏和浪费,因乙方不当施工或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12.2、除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外的其他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备,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_ 天内,向甲方提供自备机械设备、工具计划表(见附件二)。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产品,若因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采购上述材料所应支付的费用,甲方可凭乙方采购凭证代乙方从应支付乙方劳务报酬中直接支付。

13、劳务报酬

13.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2)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含管理费)及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确认,共计约 元,最终以双方结算为准。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市场、物价及政策调整等风险已进行充分考虑,双方对此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解。

13.2、本合同所指劳务报酬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劳务工作应支出的人工费、乙方自备设备使用费、乙方自购材料的材料费、管理费、乙方应负税金,以及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费用之外,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劳务应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

13.3、设计变更价款按甲方计量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和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或依照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审核的预算书)中确定的单价计算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项目单价,按照最接近或最相类似的项目单价进行确定,如不存在最接近或者类似项目单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议价。

14、工程量的确认

14.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乙方应当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该报表作为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凭证,但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14.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将已完工程量计量报表报送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报表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中间支付劳务报酬的凭证。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劳务报酬的支付

15.1、在经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且业主将工程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后 日内,甲方按本期劳务报酬的 %在扣除代付乙方民工工资、代付材料费、税金等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后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劳务报酬支付至总劳务报酬的 %(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乙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并撤离施工现场后且经双方结算确认后 日内,劳务报酬支付工至程总劳务报酬的 %(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剩余劳务报酬在保修期届满以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15.2、本合同工程变更增加(如有)的劳务报酬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支付。

16、工程变更

16.1、施工中如发生变更,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施工。

16.3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工期增加的,乙方应依照前款约定在申请变更签证时一并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未报送申请的,视同乙方放弃工期延长请求,甲方不再进行审核,乙方也不得再行申请工期延长。

16.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7、竣工验收

17.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申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和申请后 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经验收乙方已完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除无偿进行返工、承担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劳务报酬用。

18、保修期限、保修范围

18.1保修期限:在经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后至业主规定的保修期满止。

18.2保修范围:保修期间凡由乙方施工的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派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19、违约责任

19.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同期向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2) 因业主原因延误竣工交验和竣工结算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不得视为甲方违约。

19.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除采取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外,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导致工期延误的,还应当按照前款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拖欠第三人债务导致甲方被追索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 _元。

19.3、因业主资金短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承诺有能力自筹资金保证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施工。

19.4、因业主、监理、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施工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9.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合同的解除条件

1、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乙方的施工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甲方即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的,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4、补充条款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___套。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后生效。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六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小型机具(手提式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3、工作内容:砌体工程:砌体为填充墙,因此在结构施工阶段必须做好拉结筋、构造柱插筋(或拉结筋、构造柱预埋)的预埋工作(如现场施工条件及通常工地施工做法应该可以预留而不预留的植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砌体所需材料计划,拌制砂浆、砌块润水、砌筑脚手架及脚手架板搭拆,填充墙砌筑、拉结筋制作、砖墙勾缝,现场材料运输,进场材料的码放清理,圈梁、构造柱、窗台压顶、过梁的钢筋、模板、砼工程。

1、合同单价为:按实砌体积 元/m3。此单价为综合含税包干价格,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2、承包范围外的零星用工单价为 元/工日,以项目部开出工日数为准并附有详细施工部位的签证资料、派工单、项目经理、预算员、质检员、工长签字为准。

1、工程量计算规则 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量。

3、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总包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4、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上班人数付生活费 元/人,饭票由财务会计领取。

5、乙方应在结构验收合格后20天内提交预算书,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初步审核,交经营层审核,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扣除乙方所付生活费、甲方代缴的各种费用、保留5%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工程款的70%,余款年底(农历)一次付清。

(总价款=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零星用工单价×签证工日数量)

5、工程款支付条件

1)所有施工人员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分两次签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报总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须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由总包方监督执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据考勤表和劳务用工协议编制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上由总承包方、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分包方班组长签字、工人本人签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对照身份证予以领取工资。

以上三条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缺一不可。只有当完成工人工资发放,且无任何争议下,才能结算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发放的工人工资与甲方代乙方交纳的所有主管部应征收的或罚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给承包人)。

6、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交底工作。

2、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4、甲方提供安全帽和安全带。

1、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6天,以甲方考勤为准,缺勤1天罚款500元)。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验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总包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总包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及总包方监督和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不违章、违规操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6、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项目部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项目部材料科一起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总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材料应在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下使用,应节约使用材料不得浪费。。

7、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8、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1、工期:乙方按照总包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属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总包方有权组织人员赶工期,赶工期的费用按赶工人员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总包方因此造成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20xx-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把质量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总包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及时返修、整改,返工修补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总包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总包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1、进入公司上班前,必须做好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乙方不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管理人员指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先行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事后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及总包方向乙方给与补偿。

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1、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总包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xx元的罚款。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一、纠纷的解决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乙方人员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甲方及总包方项目管理人员开出零星用工派工单如属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时,该派工单作废,结算不予认可。

4、相关收尾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及总包方通知乙方24小时后,乙方未做出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结算款中扣除。

5、每次材料转运、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的罚款,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十二、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完成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银 行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七

现甲方将新都华城1#、2#、3#、4#工程中的水电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鉴定本合同。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工、机械、小型材料、灯具、配线、电钻、小型机具、扎丝等小五金材料,包括工期、质量、安全及施工全部安全。

本工程设计和变更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小五金,小耗材除外)

1.强电所有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电线到总电电柜。

2.弱电只穿管不穿线。

3.给水到总阀门、排水到雨水井和污水井。

4.所有避雷施工工程。

1.甲方人员、设备

甲方驻工地主管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工地主管签署后方为有效,若甲方主管换人,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工地主管授权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异议时找甲方工地主管确认。

2.乙方人员、设备

乙方驻工地代表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工地代表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签字,若乙方工地代表换人,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乙方工地应配备其它管理人员1人,工人应按甲方指定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1套,其它有关资料1套。

2.审核乙方编制的材料计划,并按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避免造成停工待料。

3.审核乙方编制的水电施工方案等,并应深入现场指导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4.认真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乙方按进度、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作业,发现有违章作业和指挥应及时制止,对有严重的险情应及时停止施工。

5.分层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检查、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乙方不执行整改或逾期不整改,可进行处罚。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甲方的指令、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如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负责采购配齐乙方施工时所需小型工具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督促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

5.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对于未正式移交的已完工程,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1.合同承包金额暂定为人民币80万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加,减)。

2.合同承包金额是有乙方根据文件资料、工地现场条件、乙方自身水平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包工总价,包括文件资料规定工程分包范围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并考虑了风险因素,结算时除合同约定的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

3.甲方有权决定增加零星项目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决定将以上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计取,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将该项目委托给其它班组施工,差价由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

5.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计算。

1.本工程最低质量标准:按验收评定标准,评定结果合格。

2.乙方在现场必须有兼职质检员,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规定及验收条件。

3.乙方在每层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自检符合质量等级后通知甲方进行质检,质检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大面积施工。

5.保修期内乙方应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任何应付的责任。

1.乙方应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努力打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从工人进场的入场安全教育开始抓起,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恶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认同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按公司管理制度对乙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3.甲方为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总额从乙方进度款内扣除。

4.劳务公司等工人盗窃公司财务,给予当事人1000—3000元每次,罚款从当事人劳务公司或班组工程款中代扣。

1.甲方月中不发生活费用,主体预埋管5层施工完后甲方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10%。

2.二次结构予埋5层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10%,5层以上完成付到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20%。

3.给排水完成后付到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40%。

4.穿线、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付到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80%。

5.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确认手续后甲方再支付乙方至总价款的90%。

6.工程保修金为10%,保修金分三年三次进行支付,保修期为五年。

7.当乙方与其工人等发生纠纷时与甲方无关,若因上述情况而损害甲方利益,乙方必须付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承包的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申报甲方验收及报送总结算,验收及总结算在一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承包的工程量均根据施工图纸及现行定额计算规则按时计算,工程承包单价按报价表为准。

1.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若发现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代表必须常住工地。

2.如乙方在施工时中途无故退场或由乙方造成的退场,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任何条件,对其退场处理方法有甲方单方自行决定,所发生的经济后果(包括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由所在地主管部门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即日生效,竣工验收双方工程款项交割完毕后自行失效。

1.乙方工人的安全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2.乙方必须配备一个带班管理,负责与甲方项目部沟通协调。

3.除工程设计变更外,其余单价不予调整。

4.甲方只提供乙方室内正常照明、手机充电、风扇等用电费用,乙方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发现使用则按每次200元罚款。

5.乙方不提供税票。

甲方单位(章)

甲方代表(章)

年月日:

最新钢管分包合同通用篇八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20xx年日开工至 20xx年

第二条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工程,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

第三条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时间

4.1 进入工地现场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5.2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

5.3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5.4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5 施工期间,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关系。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6.3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6.4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6.5 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6.7自行办理当地施工人员暂住户口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人为的损坏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按时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延误每日按承包总价的5﹪扣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服从甲方和建设方管理及有关规定

8.2本工程报价已含人工费、机械费、耗材费、临设费、各种保险费、生活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另定协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其他途径解决。

8.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6本合同完成后自动终止。

8.7甲乙双方争议如述诸法律,解决地为济南市法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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