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

ID:2623598

时间:2023-08-23 18:21:01

上传者:李Y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xxx建筑法》、《xx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范围: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建筑资质,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土建工程。按建筑工程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建筑,地面及地下下水管道及漏水管的安装)和电焊和浇水泥的模板配置等一切物料。

三、工程造价:按本协议书附件第二条合同价款中规定内容为工程造价。

四、结算形式:现金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

五、开竣工期限:自 开工到 竣工,有效施工日历天为 天,施工期间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设计与施工变更,经甲方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六、材料供应及差价处理:建筑材料的供应、水、电,和其中电焊和浇筑水泥的模板等一切物料乙方自理。乙方所用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要求的标准,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投入施工。

七、竣工验收

(一)由发包方、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及国家规定的相关等人员参加验收。

(二)承包人于工程竣工验收十日内,向发包方提交质量保证资料及完整的竣工图各壹份。

(二)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自开工之日起,每完成一项基础施工时,承包人及时通知甲方,基础、主体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险收,并保证发包人能进行线路布置等前期安装工作。

八、工程质量,以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颁布的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九、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双方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根据工程的进度分x次分期支付,第一次在工程 时支付 %;第二次在工程 时支付 %。。..。

十、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十一、遇下列情况可作调整总造价:甲方的工程量增减;设计施工变更;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十二、奖罚要求

十三、其它:工程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该承包结算金额费用 %的履约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质量担保。其中: %在甲方取得房产证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另 %,在验收后的8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十四、安全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到位,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应严格依照建筑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承担全部的安全风险责任。

十五、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余送相关部门备。

十七、附件:甲方相关该工程规划批准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图纸、相关部门开工单;乙方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证书上、建筑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表: 代表:

本协议签订日期: 地址:

第三条如对工程的总价款双方如没有详细的说明,就不必增加价款的附件内容,该条款直接改成双方商议的工程总价款即可:****元。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二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用途:

5.工程规模:总投资额万元,建筑面积

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xx年月 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三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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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四

甲委托方:

乙受托方:

工程名称:云南省保山^v^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标段:云南省保山^v^新建监舍(5)

工程地点: 云南省保山^v^

工程规模: 2#监舍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层数:监舍楼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

咨询业务内容:

1、设计阶段概算;

2、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3、钢筋及预埋件重量计算

4、向委托人提供国内和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并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1、本工程的施工结构图纸;

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于 年 月 日之向业主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中标价的2‰(千分之贰)计取。工程咨询费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关发票本工程定标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业主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只和业主书面授权之人 / 单线联系,未经授权人允许,不得和业主单位任何人联系,透露咨询业务的任何资料。若工程咨询单位未遵守该项约定,业主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业主应当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业主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业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业主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因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或未经授权人允许向他人透露任何和咨询业务有关的信息,应向业主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 方约定 / 。

业主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 主甲:(签章)

咨询单位乙:(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五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 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 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 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500—3000万元按按7‰ 计取,3000—5000万元按6‰ 计取,5000—10000万元按4.5‰ 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 计取。

3.2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第四条 保密

4.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5.1 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5.2 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帐号: 邮编: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六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_合伙企业法》、_《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七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因业务需要由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2.委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人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4.审计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2.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八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4.工程用途:

5.工程规模:总投资额万元,建筑面积

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xx年月 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造价合同共实用篇九

依照《xxx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

2、 项目地点: 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

(一) 委托范围:

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 服务期限: 1 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 5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负责对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围内的造价内容提出专业指导及相关数据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应费用。

2、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给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保证造价服务的正常进行。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给予乙方相应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3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计取咨询服务费;

(二)枫水湾二期配套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费按元/m2计取,合同总价款:____元,大写:_____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40% 。

2、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50% 。

3、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 他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5、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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