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

ID:2624260

时间:2023-08-23 18:51:12

上传者:江sx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一

中国______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简称“买方”);______国______公司(简称“卖方”)。

鉴于买方愿意建立一个______系统;

鉴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买方已决定它愿成为______系统的使用人,而卖方愿意提供该等系统供买方使用。

因此,考虑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条款和协议,现双方特协议如下:

附件一系统组件(略)

附件二交货和安装时间表(略)

附件三价格和支付条件(略)

附件四产品说明和规格(略)

附件五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附件六软件分许可合同

附件七租赁合同(略)

2.定义

(a)商用______系统:(略)

(b)用户______系统:(略)

(c)控制用计算机:指由买方用于______系统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统组成部分。

(d)______(注册商标):指卖方的一个注册商标,卖方用其表示生产和销售的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早版本。

(e)______(注册商标):指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晚版本,卖方用该词指作为本合同标的的系统。

(f)系统:指卖方的______系统。(略)

(g)标准转换器:(略)

3.系统的提供

(a)卖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产品说明和规格及交货和安装时间表提供系统,买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价格和支付条件就系统付款。

(b)在买方订购的______系统可以提供使用之前,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七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将此系统租赁给买方。买方承认并同意,卖方可以自行决定,通过改进租赁给买方的______系统、提供一个不同的系统或者将前述两个系统结合起来,提供买方所订购的______系统。

4.交货和安装

(a)系统按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时间表交付。运费将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有权指定承运人,并以书面形式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未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卖方将挑选承运人。但是,卖方不应因此承担有关运输的任何责任,并且也不应将承运人视为卖方的代理人。除非买方要求,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取得保险。

(b)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买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______系统。安装费应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买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买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买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买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5.遵守卖方所在国出口管制法律

(a)卖方同意为买方从卖方购买的产品和技术,申请______向中国出口产品和技术所必需的一切______政府出口许可、同意和批准。如果卖方虽尽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该等产品和技术从______合法出口中国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许可、同意和批准,则本合同立即终止,卖方免除履行,并且买方使卖方不受损害。

向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国民透露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

6.所有权和损失风险

本合同项下购买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权及损失风险,应在卖方设施所在地,于该等物品交付承运人后转移给卖方。在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前,买方授予卖方对该系统的担保权益,作为买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证。在交付承运人后,系统或其任何部分的损失或损坏应由买方负责。在损失风险转给买方后,卖方应有权得到所损失或损坏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7.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卖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卖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买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买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卖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买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将向买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8.装运到场和验收合格

(a)如果系统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规定的日期准备装运或安装,但根据买方请求或者由于买方不能提供验收或安装系统所必需的设施、测试设备或物资而使该等装运或安装延迟超过______个日历日,则卖方可以根据其选择通知买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作为已事实上装运、交付并安装(简称“装运到场”)对待。

此外,对于该等延迟所导致的一切储存费或其他费用,买方应补偿卖方。

装运到场的商用______系统百分之百(100%)的购买价款:

就______系统而言,为该系统已实际装运情况下的到期金额,余额在验收开出发票。

买方决定并书面通知卖方,系统适宜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系统已经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d)合格验收应具有与上述第8(b)条相同的结果,但______系统的到期金额应为迄今已付金额与百分之九十(90%)的验收后到期金额的差额,余额在验收后开发票。

(e)装运到场和合格验收都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包括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对瑕疵或缺陷进行纠正。

9.税收

销售设备和在中国提供修理及安装服务的价款不包括一切派款、关税、销售税、使用税、国内消费税、增值税及类似税收(含买方政府从源扣缴的金额),买方应承担并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卖方就销售、交付或使用系统所收、缴的税款(卖方的所得税除外)应由买方支付,并且该等税款应在系统交付后到期应付。买方同意就因买方过失的行为与不行为或者因买方违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条而导致的一切请求补偿卖方,使卖方不受损害并为其辩护。

10.付款

(a)作为卖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统及一切有关物品的全部对价,买方应支付卖方在附件三中规定的系统购买价款。

(b)付款应按附件三进行。

(c)如果在发票金额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时买方没有付款,买方特同意就一切该等金额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向卖方支付从到期应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册和其他资料/培训

(a)卖方应在提供每个商用______系统时随附一份用户指南。

(b)卖方应向买方提供3份______系统所有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c)系统安装以后,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系统使用和操作期间给买方雇员提供为期______日的培训课程。

12.系统保证

(a)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是本合同中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的一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许可人,并且卖方有权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前述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系统和一切设备及有关软件(除控制用计算机及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自验收日期后的一年内没有品质及工艺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系统除外,两者的保证期应自装运日期后为期一年。卖方在该期间内应免费在买方场地修理、更换并重新安装______系统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卖方保证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但卖方应(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向买方转让任何著名生产厂商对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的保证。如果不存在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的该等转让保证,卖方应为买方利益并作为购买价款的一部分,为该等控制用计算机及操作系统软件购买硬件和软件维修续期合同,以取代保证,该维修续期合同应自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如果由于保证范围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规安装外的原因导致修理和更换,买方应对卖方为纠正该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劳务和物资(包括差旅费)向卖方付款。

(b)本合同规定的保证仅适用于常规安装、正常使用并在保证期内发现瑕疵的物品。该等保证不应适用于未经卖方书面同意而修改、改动或者被滥用、发生事故、过失或不当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规定的保证取代对系统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或适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证。买方就卖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保证享有的唯一救济应是卖方为履行该等保证而进行的修理和(或)更换。卖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视听或数据信号的任何损失、业务中断或者任何种类或性质的特殊、间接或结果性损害负责。卖方不对买方过失或过错所导致的履行本条项下义务的延迟负责。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备件支持

(a)在系统验收满______年之日,或买方停止系统操作之日(依较早者)前,卖方应提供系统的修理服务和/或备件(简称“支持期”)。双方理解,对不在保证范围内的备件及修理,卖方应按其当时的原料价或备件价格收费,并在工作完成后尽快开出发票。卖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没有义务向未就任何该等备件或修理及时付款的任何人进一步提供备件或修理服务。

(b)在支持期之后,卖方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统的备件或修理服务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卖方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允许买方有机会购买其认为是系统维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备件。

(c)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_系统装运后的任何______个月内,买方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或者在该等装运后连续______个月内,买方在每______个月内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则买方应视为“停止系统操作”。

14.维修续期

在本合同规定的______系统的保证期届满前,卖方和/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给买方提供机会,签订一份______系统(包括有关控制用计算机的软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的硬件平台)的维修续期合同,并可连续续展一年。

15.系统许可

(a)控制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的操作系统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条件和条款向买方提供。

(b)系统操作所需的一切卖方软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规定的许可向买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卖方所有的任何产品、系统或者卖方拥有的或由卖分许可的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技术转让或转移。在本合同项下,也未给予授予分许可的权利,亦不能从中推断出或暗示有分许可权。

16.______系统的安全要求

双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统的安全计划,为防止系统在装运、储存、操作或双方进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包括保证期和保证期后)被盗窃或有其他泄露,该计划规定将要建立并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统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给买方。买方同意采用和遵守并(或)促使其代理人采用和遵守卖方不时建议的替代和补充安全要求。

17.设备提前订购的时间

(略)

买方将对希望交付的设备提供为期______个月的使用。使用的头______个月被视为确定订货,如取消订单,则要受附件三规定的取消订货惩罚。

18.相互声明

各方声明并保证:

(a)它是在其州内或国内正式成立和注册的,符合各项规定,它有权力和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签署并递交的、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统称“文件”)。

(b)其签署、递交和履行文件已经通过一切必要的行为获得正式授权。

19.保密

(d)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每次书面明示同意(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广告、公关活动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的名称或者任何商标或商号(或象征)。

20.补偿

(a)每方应就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一切损失、损害、责任、支出、费用、索赔、诉讼、要求、诉讼行为、诉因、程序、判决、估定税额、欠额以及收费(合称“损害”)补偿另一方、另一方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让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损害,并且在不对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条件下,买方还应就下述各项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上述任何事项补偿卖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获得补偿的索赔请求,一方(“受补偿方”)应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另一方(“补偿方”),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在收到该等请求后的第______日。受补偿方未给予该通知并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规定寻求补偿,除非未给予该通知使补偿方抗辩该索赔请求的能力受到实质影响。补偿方(与其自行选择的律师一起)应及时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而受补偿方应在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时与补偿方合作,包括按照补偿方规定的原则就该事项达成和解(补偿方承担该和解的一切费用与支出)。如果补偿方收到索赔通知后未为受补偿方辩护,则受补偿方应有权对该索赔进行抗辩、妥协或和解,费用由补偿方承担。在承担对该等索赔请求的辩护后,补偿方可进行和解、妥协或抗辩,由其酌处。

无论本条有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发生对买方的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是基于以下主张,即卖方制造并销售给买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国专利、版权、掩模、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则卖方将就该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为买方辩护,并将支付终局判决(不能再上诉的)判定由买方承担的损害赔偿与费用,以及买方实际的支出与费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1)卖方被及时告知侵权指控的发生,并得到与该侵权指控有关的每一通讯、通知或其他诉讼文书的副本,(2)得到该辩护的独家控制权(包括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就该诉讼或程序进行妥协或者和解的独家权利;但是,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卖方因买方销售侵权物品而应从买方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如果侵权是由买方交货后有人将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实施某一方法时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则卖方无义务进行辩护,亦无承担费用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如果卖方制造并向买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国专利,且卖方被禁止使用该专利,或者如果卖方相信很可能发生侵权,卖方将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费从以下措施中作出选择:(1)为买方取得使用该等物品而不产生侵权责任的权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实质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规定的非侵权替代品来代替或改造该等物品,或(3)在该等物品被返还后,退还该等物品的购买价以及运费(扣除向买方交货至退还期间使用该等物品并从中获得利益的折扣金额,该折扣金额按从卖方装运之日起______年直线式折旧来计算)。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做有色金属的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甲方每次出资资金甲乙双方都要签出资协议。甲方出资的资金成本月息2%,每月5号前支付(最大限度争取银资费用用于支付当月费用)。

2、若无资金支付运作项目费用,需甲方增加出资的,需每月向甲方支付增加出资金额的2%作为甲方的资金成本。每月的利润中应先支付甲方的资金成本;若无利润,则运作中产生利润时,先向甲方支付资金成本。

3、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运作该项目的整个环节。

4、甲方负责财务的监管,国内外资金的结算。

第三条:合作收益

甲乙双方运作项目的净利润(即合作所得收入减去合作业务成本和资金费用),甲方取得净利润的70%,乙方取得净利润的30%。

合作收益每年分一次,年终分红时,合作净利润的10%对甲乙按比例发放,剩余的90%投入下一年资金运转中。

第四条:甲方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五条:乙方保证该项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双方确保资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七条:每月操作:第一个月不得低于6单,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不得低于8单,若达不到以上要求,乙方应分得的收入按比例发放。(即乙方应得收入=该月净利润*30%*乙方完成的单数/乙方应完成的单数)。

第七条:银行合作由甲方沟通

第九条:其他约定

若乙方在运作合作项目过程中,未合法经营、过失造成甲方资金受损的,则乙方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丙方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资金受损的,则甲乙方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资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三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邮编:

甲(需求)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供应)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帐 号:

开 户 行: [要写清楚支行名字]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货日期、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因原料价格上涨引起价格上浮的,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定价;若原料价格下降,乙方有责任及时主动与甲方协商降低订单价格。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 (按采购订单上的单价及数量算总价)元

2.3运输费用: 详见第五条

三、付款条件:

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 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 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

五、货物运输

5.1 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运费的,由乙方负责。

5.2 运输损耗:在验收前因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验收后造成的人为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品质保证:

6.1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非人为及外界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2 乙方买回来的布料要向甲方确认。

6.3乙方应自行检查买回来的布料,如做出的产品存在布料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6.4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产前版确认,将每个码号、每种颜色的样品各一件提供给甲方确认,经得许可后再进行大货生产,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不良率超过5%时,乙方要按甲方的出售价赔偿。

七、保密约定

7.1乙方不能把甲方提供的有关订单的样衣、纸样、布料资料等转给第三者。产品出完货之后,所有资料都要退还甲方。

八、其他约定

8.1 生产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方法为基准,不得以需要变更时应经得甲方同意。

8.2生产数量的限度是订单数量的3%,超过此限度时,要向甲方确认。

8.3主面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时,甲方不用给乙方支付定金。

九、附加条款:

9.1本合同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期限为 1 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四

乙方: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上海地区办理订舱、报关、运输、仓储等货物出口相关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

二、订舱

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进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2 乙方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向甲方送达托运单:

(a) 加盖乙方有效签章的正本托运单;

(c) 根据甲、乙双方间的《电子订舱协议》,发送数据电文形式的托运单。

甲方仅认可上述三种形式的托运单,任何其他的托运方式均将被视为无效。

及联系人等各项信息。

及特别要求等。如托运单所列内容确实、错误、不真实、不清洗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因此追究甲方的责任。同时,乙方需於托运单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本协议项下之权利。

运费误差责任。

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三、货物仓储

3.1 乙方货物暂存入甲方仓库的,可与甲方签订《仓储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3.2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乙方应当在进仓通知书上如实填写相应内容。

仓库收货回执。

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尽量送货时即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用多退少补之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200元人民币)。

关信息,并告知甲方具体分货方式,否则相应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须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之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依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责任代乙方索回超收差额。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品、尸体、骨灰和活动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其他乙方之单证及货物,直至乙方依时、依续结清应付费用。有关发票付款情况更改,除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必须在开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并交回原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乙方要求更改,有任何涉及甲方收款问题情况,甲方也有权拒绝更改。

六、运费及人民币费用付款方式

(a) 只有在乙方付清运杂费后,甲方才签发正本提单。

双方另签订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附件1),作为协议附件;如乙方不能按时办理托收,甲方将按本款第a种方式结算。

有运杂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甲方将按本款第a种或b种方式结算。

出发票之日或运费清单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开出的发票金额或按发出的运费 清单进行开票和结算运费。

延缓提交外汇核销单;或

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货物的交付;或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间的银行存款利率征收利息。

订舱佣金则需再隔月25 ~ 30日之间正式结清。但前提必须是确定到付运费甲方代理已收到。

七、协议终止

证和国内未出运的货物,直到乙方结清费用为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于半年内,未与甲方订舱时,本协议亦即自动终止,乙方则恢复付款交单式与甲方订舱。

7.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7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八、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九、法律与仲裁

9.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单位,仅适用于公司行号。

9.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请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9.3 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9.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由上海海事法院管辖。

十、协议生效

行。

则自动延长一年。

10.3 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10.4 一切附和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声明

甲方确认订舱。如果乙方发生违约之行为,不论其托运单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费用。 11.4 甲、乙双方签订《电子订舱协议书》、《仓储服务协议书》的,将视为本协议之附件。

本协议于 2008 年 月 日在上海签订。

甲方公章:上海诺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货运代理协议书附件1

关于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甲方:上海诺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均在上海中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及有关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

乙方同意相关银行凭甲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和运费帐单主动借记乙方帐户,同时贷记甲方帐户。

乙方如发现甲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甲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甲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凡乙方已与船公司签订协议运价的,乙方必须在托运单上注明,并提供协议副本或复印件,否则甲方均按相关公司的基本运价结算。

乙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放单的方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如双方已签订外汇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则自动延长;反之,需签订新的付费协议方能终止此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帐号:

(外 币): usd

(人民币):rmb

年 月 日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五

第一条 合同标

卖方卖出、买方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

商品价格括抵____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有效 信用证 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跟单 信用证 。该 信用证 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收退还,买方应独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决定商品处理,商品保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检查员确定数量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拒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界限商品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必需手续,应由卖方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其他供应商品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 进出口 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不可抗力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15%。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 海关 规费和 关税 ,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六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装运唛头:_________

5、运输起讫:由_________经_________到

6、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7、装运期:_________

8、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至_________为止。

9、付款条件:

买方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100%的货款用即期汇票/电汇送抵卖方。

买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过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_________天期信用证,并注明在上述装运日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国议讨有效,信用证须注明合同编号。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10、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洁提单。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质量与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保险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11、装运通知:装运完毕,卖方应即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已装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

12、检验与索赔:

卖方在发货前由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

货物到达目的的口岸后,买方可委托当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须于货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内凭_________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索赔。

如买方提供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3、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14、争议之解决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法律适用: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16、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17、附加条款

外贸合同书 对外贸易合同优质篇七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总额

二、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 2 项方式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2、符合出口样品和图纸标准。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三、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商品包装采用纸箱包装,包装品随商品一同出售。

四、交货时间、方式:需方于20xx年6月10日到供方仓库提货,产生的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款,提货时付合同金额的30%货款,供货后一个月凭增值税发票一次或分次付清全部货款的剩余部分。

六、验收标准、方法:需方依据图纸和样品采用外观验收方式。

七、违约责任:因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延误需方由供方承担;因供货质量及规格型号不符的由供方承担;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货供方无法调剂时,损失由需方承担;因需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造成供方损失的由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系传真签署(同等法律效力),供方须自上 述签约时间起两日内签字盖章后回传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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