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

ID:2636596

时间:2023-08-24 03:19:40

上传者:曹czj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篇一

顶让方(乙方):

土地所有权(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鱼塘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鱼塘(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鱼塘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鱼塘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鱼塘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鱼塘现有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鱼塘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鱼塘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转让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鱼塘,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篇二

二、货款支付及产品交货周期

1、电梯土建图、技术规格(附件一)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卖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到买方的相应款项后,本合同产品交货周期为120天。如电梯土建图、技术规格(附件一)有未确定项,或在合同执行中买方提出变更,产品交货周期的起始日将从买方确定待定项及变更项后计核。

2、买方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汇入卖方账户。

3、买方需在产品发运前天将合同总价的20%作为产品排产款汇入卖方账户。

4、买方需在产品发运前天将合同总价的70%作为产品提货款汇入卖方账户。

6、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提货款后,未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电梯每台80元/天,该仓储费应在买方要求交货前付清。

7、买方支付款项应直接汇入卖方银行账户,否则视为买方未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在买方每次付款时应提供盖有“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营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同等金额的收据。卖方在买方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前3天提供国家税务局监制,盖有“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营销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全额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付清余款。

三、交货方式

买方工地现场开工前准备工作落实后,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运达交货地点: 金华欧源原墅。产品运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视为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四、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格(附件一),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技术规格(附件一)。

3、根据gb50118-20xx《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及gb50096-20xx《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买方在电梯布置时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卧室、起居室(厅)布置时,买方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震措施。

4、由电梯制造单位授权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的电梯产品,在买方正常合理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电梯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电梯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买方保管。

5、在买方支付产品提货款后,非卖方或安装方原因导致电梯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起6个月内未能通过买卖双方验收,则产品质量保证期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满30个月后终止。

6、电梯使用期间,如买方将电梯作施工梯用,在此期间的电梯保养及施工用梯结束后的整修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件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回收。

9、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授权许可的单位进行。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并遵照执行。

1、台风、雨雪、洪水、地震等影响合同履行的严重自然灾害;

2、战争、暴动、罢工等不可预知的动乱;

3、非因本合同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建筑物坍塌等严重事故;

4、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等文件或其适用的变化;

5、超出本合同当事人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但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对方提供事发地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因没有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就该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允许或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形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当买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货款后,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周期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违约方须按逾期金额(指逾期交货的电梯产品部件价款或逾期支付的货款)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双方都认可上述逾期违约金将是守约方可得到的唯一赔偿。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2、买方在其书面通知的交货日期满120天后仍未付清产品提货款的,卖方可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买方。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选择与违约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可按法律规定继续向违约方索赔。

4、如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及相关所有附件项下全部款项而提取产品的,不得将产品抵押、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处置。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达成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如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技术规格(附件一)、电梯土建图、其它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果各文件内容有冲突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4、本合同及相关的所有附件均以打印的文本内容为准,任何手写、涂改、粘帖等各种方式的删改未经双方在删改处共同确认并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都视为该删改无效。

5、一方通讯方式(包含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因一方提供的通讯方式不准确或未将通讯方式变更的事实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对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方式寄发文书经合理期限后都视为已完成送达。

6、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

1、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装潢,或在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相关的部位增设其它设施,需提前将方案交卖方技术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并应在电梯正式调试前完成装潢。未经卖方书面确认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买方承担。如轿厢装潢重量超过合同约定重量需重新称重或买方自行装饰后需二次调试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2、为保障电梯开关门运行顺畅,买方不能自行装潢电梯轿门,且不允许在电梯随行电缆上外挂其它电缆。如买方擅自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本合同及相关所有附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另行约定事项:无。

买方:

卖方:

年月日:

2页,当前第212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篇三

商业登记证号码: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合同标的

标的房产为位于省市区镇有限公司工业区厂房。注:

二、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商定标的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元整。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20年月日之前支付全部款项。

四、标的房产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之后将标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

五、保证

1、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的股东(即,)对甲方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否将其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继续持有或出让,均不影响其应当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权益

房产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旧改等事宜所赔偿的补偿金全部由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及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约

违约方应另行赔偿。

八、其他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正本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合同各方在省市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篇四

买受人: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座落于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在__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甲方应在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最新宜宾乡村别墅买卖合同优质篇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

其设计结构为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房产证号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年___月,__其他情况___。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市___区___地段购买___房屋___套,面积为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

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大写___),其中委托人甲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大写___),___委托人乙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大写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元,大写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元,大写___。委托人乙___元,大写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天。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1、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_____》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委托人乙:居间人:(章)

(签章)(签章)(经办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1.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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