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优秀6篇)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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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06:06:02

上传者:字海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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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一

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闽卫法监函〔20xx〕5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龙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室、站)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公共场所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名册;2.不定期巡查,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陈石生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宏、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魏美英任副组长,卫生局公卫股负责人何志红、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元瑞、卫生监督员彭冬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二)机构设置

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其工作地点悬挂“××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统一接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所(室、站)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经培训后上岗。

2.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范围适当增加人员,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3月31日前将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十一、12)。

(四)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见附表9)。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完成巡查记录表(见附表3-8)。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1-2),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对村一级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并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见附表10),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表1-2),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及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七)工作考核

1.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评价其工作绩效。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2.考核指标。

(1)涉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协管项目,当发现异常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2)协助开展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3)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宣传、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一次。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工作应有登记记录。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所(室、站)协管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村卫生所(室、站)上报的事件和问题。原则每季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

(6)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巡查、建立本底资料,认真填写和上报各类记录表,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临时性工作。

(八)档案管理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协管档案基本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监督协管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分类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业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一)20xx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协管机构、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20xx年4月底前,区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选聘。

(三)20xx年7月底前,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考核,摸清底数;总结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20xx年1月底前,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确保各镇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务必要在4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卫生局将在3月下旬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最新)》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三

我县2016年卫生监督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四转”为抓手,以“办案”为导向,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履职能力,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服好务。

根据省卫生计委《关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四转”活动指导的通知》,继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形象”活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八项行为规范”和“八项禁令”得到严格执行。通过深入开转“四转”活动彻底改变卫生监督工作中作风不严谨,形象不担当,效果不显著的问题,从而推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1、加快业务用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力争今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在实现房屋配套的基础上,完善设备配套,全年计划招标采购3台件现场检测设备和1台执法移动终端仪,促使卫生监督现场检测和执法能力上一个新水平。

3、抓好队伍建设。以业务培训为手段,从职业道德水平、法制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一是网络培训合格必须达到100%。二是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县卫生监督所每月组织一次职工业务培训,培训不少于3个课时,每季组织一次乡镇卫生协管员业务培训,培训不少于2个课时。三是积极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参培达到100%。四是主动走出去向工作好的市县卫生监督所学习,此类学习活动年内不少于两次。

4、抓好卫生协管工作,继续以“县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记录手册”为抓手,建立协管评估机制,确保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全县卫生协管信息化系统,力争上半年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

1、建档建册工作:按省市规范对卫生监督执法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城区和各乡镇卫生协管站要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建档率要求达到100%,规范化率要求达到90%以上。

2、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的网络报告工作,建立信息网报责任制,要求网络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100%,杜绝“突报”、“迟报”现象。

3、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要实行月清工作法,加强对内部科室和各乡镇卫生协管站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内部稽查每季度一次,对乡镇稽查每半年一次。

4、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执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规范,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核工作,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关。继续开展对无证单位的重点整治工作。

5、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督促乡镇自来水厂完善卫生许可条件,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严防水污染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对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6、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公共场量化分级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

7、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和教学环境卫生监督等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8、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以确保医疗安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铜卫字(2012)74号文件《关于依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和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依法禁止各类非法行医行为。

9、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相关工作。开展医疗放射诊疗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10、消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场所和医疗机构的监督,并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力度,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任务。

11、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开展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县各医疗保健机构、学校及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监督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监督。

12、卫生法制宣传工作。今年要分别开展一次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自来水厂负责人、公共场所负责人的培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加强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加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树立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的新形象。

在实际工作中仅依靠法制宣传并不能完全达到卫生法规规范相对人行为的目的,而行政处罚是维护法律威严的利器,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2015年12月17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文件,以办案为卫生法制工作导向,把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引向深入。2016年办案工作总目标是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40件,要求案件涉及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消毒机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领域,并且要求每件案件达到质量和规范要求。县卫生监督所要通过签定责任状和稽查方式,来确保目标的完成。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四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六

认真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8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保持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强制免疫。将依据市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湖南省20xx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并签订政府和畜牧部门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出台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记分细则,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督促各地按要求明确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大型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对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到四种强制免疫疫病,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效果”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坚持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工作。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报与奖惩相结合、督查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和地免疫工作落实到位。要切实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狂犬病等常规疫苗保存、供应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防疫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审批,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审查养殖场所和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和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场址选择和防疫设施条件。逐步取缔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养殖、屠宰加工场所。认真执行跨省调运种用和乳用动物省级审批制度,严防输入性疫病。二是严格动物检疫。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要突出产地检疫,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申报工作,规范产地检疫程序和出证行为。要加强屠宰检疫,严把入场检疫、宰前待宰检疫、屠宰同步检疫、宰后检疫处理“四关”,做到检疫人员到岗,屠宰检疫行为到位,严防病害动物进入屠宰环节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市。并对于跨省调运、继续饲养非种用动物,以及跨市州调运种用和乳用动物的,建立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备案制度和输入后的隔离观察制度。三是加强流通和储藏环节检查。要督促货主或承运人凭有效检疫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运载动物和动物产品。督促省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汝城三江口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验证查物,杜绝外来疫情的传入,切实履行好防疫堵疫职能。四是强化交易市场监管。督促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落实动物防疫、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入场登记、消毒记录和经营户购销台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凭证上市交易。五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逃避检疫以及屠宰加工、经营、运输、储藏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扩散动物疫情、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违法活动,要开展对中小规模养殖场所拒绝免疫、拒绝动物疫情监督、拒绝检疫等违法行为打击,有效控制动物疫情传播,杜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消费环节而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应急值守,抓好应急管理。坚持24小时重大动物疫病值班,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信息畅通、疫情报告处置及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明确人员分工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贮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随时作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准备,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扩散蔓延。同时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加强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畜禽养殖密集地区等区域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4、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督促各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会代训等方式,对乡镇和村级防疫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做到免疫操作规范,确保免疫效果。明年拟轮训乡镇动物防疫站长一次。二是规范乡镇站管理。重点向各地推介苏仙区以“五好四化”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动物防疫站规范化建设,即乡镇动物防疫站达到队伍建设好、办公环境好、设施设备好、养殖服务好、工作成效好等“五好”目标;实现管理规范化、防疫科学化、检疫程序化、监管法制化等“四化”要求,做到站房整洁干净;资料齐全,整理归档统一规范;防疫物质账目清楚,账务相符,摆放整齐;各类制度齐全,统一制作并上墙公示。三是开展乡镇动物防疫员跨县交流工作试点。拟各县市区每次抽派出3-5名乡镇动物防疫员到另外的县市区乡镇动物防疫站进行为期限2-3个月的工作交流,将好的工作经验传给别的县市区或者学习别县市区好的工作方法,提高乡镇防疫员的实际操作、工作管理和协调组织能力,提升全市动物防疫水平。四是召开一次乡镇防疫体系现场会。计划在明年5-6月份召开,参观学习苏仙、永兴等现场,并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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