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通用10篇)

2023年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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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5 10:50:56

上传者:文轩 2023年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通用10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一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一直以来的帮助和指导。这一年来我仍然在一线柜面工作,无论是工作上、学习上还是思想上都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提高。作为一名普通的柜员,我深知自己的岗位责任重大,所以我在工作中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尽力而为;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安全;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银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办事。深知日常工作繁忙而锁碎,但要把不同层次的客户接待好,服务好,要做到一年如一日还是不容易的。因此我始终不停地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及其上级行要求完成的网络学习等,用理论学联系实际,学以至用,力求做到:一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努力搞好每一件事;二是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知法守法;三是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认识到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把工作做好。因此,我时常告诫自己不能满足现状,不甘落后,要不断地更新知识,提高自我。

(1)认真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现金收入付出整点挑残轧把。

(2)做好公司和个人贷款的开销户工作,协助同事完成企、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开销户的.使用和后续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同事和客户签约企业网上银行等产品业务的办理。

(3)按时做好电子汇划、同城人行支付系统清算,和同事一起完成财政预算外代收费收费。

(4)做好单位公务卡代发及部份单位的代发代扣工作。

(5)积极协助现金专管员出入库。

(6)尽力为客户查找电子回单。工作中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营业终仔细核对账务,一年来未出过大的差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的发展也在不断的更新。因此,我很担心自己会落后,所以加强学习一刻也不能停。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员工应该具备更高的业务水平,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将工作做好。虽然每天的工作流程就是记账,核账,结帐,现金收入付出,但我尽心尽责,这是我每天应该做好的事。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适应新变化,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是我的努力方向。

回顾这一年来我虽然是一名老员工,但是自身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一是思想有惰性,不够主动,学习力度不够,不能很好的掌握新理论、新知识。二是专业技术研究的不深,基础薄弱;遇到复杂问题处理起来有困难。三是工作忙时,偶尔会容易粗心大意,情绪急燥,影响工作。四是服务上还达不到省州分行检查的标准。五是工作经验积累不足,只能做自己做过的事,怕碰到难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努力增近与同事的协作精神;同时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提高专业知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满足客户需求,不断适应建设银行新的业务发展需要。改掉一些不良的工作态度,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本职岗位上,管好自己,做好柜员的本职工作,为建行的工作做出更大的努力!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我是xx学院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专业的一名学生,2013年7月即将步入社会,心情是那么的激动,我渴望一个新的舞台,一个奉献青春和热情的集体。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本着提高自身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之原则,在大学里,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系统扎实地掌握了专业技能,通过大量的阅读和实践熟练地掌握了计算机基础知识。

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之中,经验的欠缺似乎使我现在处于劣势,但我有蓬勃的朝气和拼搏的精神、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先进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务实的态度,有对工作的极大热情,有善于与人的沟通方式,有很强的适应、协调能力和较快的`接受能力以及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毅力,再加上您的赏识就是我走向成功的资本。

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希望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还你一个惊喜?

此致

敬礼!

求职者: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三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最新内容是如何制定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有关活动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发展改革、规划、公安、消防、园林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法律规定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的衔接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建造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安全测试,并会同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不得载客。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验证,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试运营期满,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入正式运营30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影响行车安全的树木。

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在不停运的情况下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

第二十条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运营工作;

(五)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运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列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中不得从事与驾驶列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和操作规程要求行驶。

第二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车厢内及轨道线路、隧道应当配置报警、紧急照明、防护、救援、灭火等设备,设备应当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定期对各类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

第二十九条电力、电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用电、通讯、用水等需要。

第三十条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恢复运行的,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一条因气象、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六)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

(七)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

(八)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九)损坏、擅自移动安全标志;

(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第四章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方案,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应急处置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九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运营单位有权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部分线路或者路段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电力、电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应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运营。

第四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发生运营安全事故后,运营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事故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尽快恢复运营,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四十六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构成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按照消防、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五、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影响行车瞭望”改为“影响行车安全”。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二十三、删去第三十五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文字、部门名称和条、款、项的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四

时光荏苒,20__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管理处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管理处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管理处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管理处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管理处11月份组织的业务技能考试中,成绩还算理想,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在总公司11月份建立的票据管理系统,我坚持学习和操作,并将学习的果一步一步指导票管进行操作,现在我们大家已经熟练操作系统。

二、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认真分析各种数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车流量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所内的实际情况。

(2)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领导与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服务工作圆满的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所内同事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管理人员!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营业部存在多次客户身份证应联网核查未执行联网核查的情况,也存在单位账户大额出账未主动联系法人、财务人员的现象。柜员在操作过程中风险意识不够强,保护自己的意识不够强,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的形势下。针对此种情况,20xx年对于新留存的客户信息,如有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联网核查必须打印在复印件反面,以备后期监督复核。单位大额复审时,复审柜员必须同时复核经办柜员联系单位财务人员、法人等人的信息。

20xx年,营业部存在大小写金额错误或模糊、账号书写不正确等方面的问题。营业部柜员日趋年轻化,前台柜员基本已是近5年入行员工,整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对于很多业务,没有第一时间做好审核工作。20xx年,为确保做好传票质量,将做好自我复核、互相复核、专人复核三道程序。对于经常出现审核不到位的柜员传票或者容易出现问题的柜员传票,我也将再次复核一次,将问题降到最低。

柜员是业务操作的主体,要想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必须做好柜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并根据柜员的特点做好更合理的劳动配置。20xx年,通过柜员等级考试,营业部的年轻柜员都达到三级以上并有多名5级柜员。老员工中,也有2名取得了6级柜员的等级。但在支行业务竞赛中表现平平。20xx年,营业部将利用好响应平台这个平台做好每日一练,青年员工也将定期做好支行的测试和训练。我也将通过微信群每日学习业务知识要点,尤其是平时操作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些关键点,逐步提升柜员业务知识水平。

目前超柜分流还未达到90%的标准,通过分析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大堂人员未第一时间识别客户办理业务的种类或者部分客户拒绝告知大堂经理需要办理的业务种类,当客户到达柜台后,柜员担心客户等待时间过长或者引起客户不满产生投诉,柜员未再次分流到高柜。

2、大堂人员对于客户办理的业务种类是否可以通过超柜办理并不十分清楚。

3、客户办理多笔业务,部分业务可超柜办理,部分业务须柜台办理,柜员为避免麻烦未再次分流。20xx年,营业部将进行专项的超柜业务培训,使大堂人员更清楚地知晓超柜业务,尤其是轮班的客户经理。同时,也将超柜分流率考核的重要性再次对柜员做好强调,让柜员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做好超柜业务的二次分流。

20xx年已经过去,20xx年任务仍然艰巨,但营业部将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做好工作,不辜负支行领导的关心爱护。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六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运营管理部将紧紧围绕旅客吞吐量550万、货邮行吞吐量10。5万吨的工作目标,认清形势,理清思路,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运营保障工作。

针对运管部的部门职能、资源配置实际,今年部门将把“三思三创”活动融入并贯穿于我部的日常工作中,在“理念”、“意识”、“能力”、“成效”四个方面下功夫,力争圆满完成机场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以“穿针引线”理念搭平台培养和树立两个意识

运营管理部的职责可以概括为“统筹、协调、监督、指挥”八字。重点在于板块内外的沟通协调,关键在于板块各部门的运营顺畅、有序,进而促进板块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要做好这些工作,就要在梳理好层层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抽丝剥茧”,将板块各单位之间、机关职能部门与板块各单位之间、板块与其它单位之间串连、协调起来,运用“穿针引线”的理念,以全局视角,统筹协调促进各项运营保障工作。

一是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从全局看问题,从大局想问题,服务全局,服从大局。主动加强与各保障单位、驻场单位的协作配合,事事、时时、处处为旅客、货主、航空公司着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全力抓好运营保障,为机场战略实现和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二是要树立真情服务意识。就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替领导担当、为领导分忧,认真履行领导下达的任务。其次,为板块内各单位、板块全员服务,首先要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从明确优质服务的标准,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注重员工培训,关心员工日常生活,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等五方面逐步培养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整体的服务层次和水平;其次,通过走访、调研、撰文等途径和方法,寻找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探索相应的解决办法;第三引入督办制度,及时收集各有关单位对机场下达各项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或未能落实的原因,并建立跟踪抽查机制,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使板块的安全保障有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尝试施行绩效考核全面提升科员的三个能力

今年,我部将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工作效能和工作标准,增强全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转被动管理为自动自发,在提升干部员工的三个能力(系统思维能力、挖掘并解决问题能力、指挥协调能力)上下功夫。

在绩效考核方面:

四是严格考核兑现,通过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把评估结果与干部员工管理规定对接,兑现并保持考核的严肃性、持续性。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着重推进三个能力建设:

三是指挥协调能力,即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协调指挥工作,做好安全关口前移,做到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防止临阵磨枪,使协调指挥工作的流程和程序更为合理。

三、细化流程、注重培训实现四个进步

二是注重培训,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重点突出细节管理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规范培训和考核机制,在关键业绩上、主要任务上突出量化,逐步实现考核的全面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以务实、精细化管理为主旨,以安全顺畅优质为目标,力促四个成效:一是运营管理有突破;二是安全保障有进步;三是统筹兼顾有成效;四是办事效率有提高。

四、扎实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利用我部人员的结构优势,发挥虚职人员资历老、经验丰、党员覆盖面广的特点,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紧紧围绕本部中心任务,通过责任和制度并重,努力消除老同志的“短期思想”;通过谈心检查兼下,努力促使老同志的观念转变;通过落实党建责任制,规范支部各项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通过精细帮扶,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努力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通过德建先行,制度配套,努力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政防线。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求职资料。这对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子来说是莫大的鼓舞。

我是xx学院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专业的一名学生,2013年7月即将步入社会,心情是那么的激动,我渴望一个新的舞台,一个奉献青春和热情的集体。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本着提高自身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之原则,在大学里,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系统扎实地掌握了专业技能,通过大量的阅读和实践熟练地掌握了计算机基础知识。

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之中,经验的欠缺似乎使我现在处于劣势,但我有蓬勃的朝气和拼搏的精神、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先进的现代化科学技术,务实的态度,有对工作的极大热情,有善于与人的'沟通方式,有很强的适应、协调能力和较快的接受能力以及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毅力,再加上您的赏识就是我走向成功的资本。

此致

敬礼!

求职者: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轨道交通运营,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相关安全、应急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其所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财政、规划、建设、价格、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国有资产、工商等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和轨道交通规划用地范围内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安全运营、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规定和知识,提高公民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支持轨道交通发展,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维护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共同组建试运行管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工程质量、行车以及服务设备质量验收和特种设备、消防、卫生、人防、环保、防雷、安全、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

试运行和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在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轨道交通试运营。试运营期不得少于一年。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轨道交通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

第十条试运营期满后,发展改革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轨道交通设施在试运营期间保持稳定运行状态的,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工程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运营功能配置规范,配置运营、服务、安全、应急、消防、安保设施。

第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安全、应急、消防、安保设施,并定期监测轨道交通设施,评估轨道交通运营对轨道交通工程的影响。第十三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轨道交通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运营。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换乘指示等内容。

列车延误或者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整首末班车运营时间的,运营单位应当通过车站、列车广播、视频系统和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未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暂停、终止轨道交通线路运行。经批准轨道交通线路暂停、终止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乘客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持有效车票乘车。

乘客无票、超程、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的,应当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运营单位可以加收五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中,乘客冒用他人证件的,由运营单位告知有关发证机关。

乘客使用伪造证件的,由运营单位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按照前款规定补交和加收票款。

对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有关处理信息可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三十分钟以上的,运营单位应当向乘客退还票款。

第十八条运营单位可以拒绝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智障者、行动不便者单独进站乘车。

运营单位可以拒绝醉酒者、赤脚者、赤膊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轨道交通的人员进站乘车。

第十九条乘客携带物品应当遵循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运营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并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一)擅自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二)擅自张贴、涂写、刻画;

(三)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

(四)不按照规定丢弃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

(五)吸烟;

(六)使用滑板、溜冰鞋;

(七)擅自派发报纸、广告、宣传品等印刷品;

(九)在自动扶梯上逆行、嬉戏、打闹;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设置广告、商业设施的,应当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乘客投诉。

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拆。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三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运营单位服务质量、安全行车、运营秩序、站台容貌、环境卫生、投诉处理、乘客满意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定期发布运营服务评估报告。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

第二十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轨道交通工程进入试运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运营单位应当承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列车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接受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运营安全隐患。

在轨道交通设施出现故障时,运营单位应当排除故障,恢复运营;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并恢复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组织乘客安全疏散或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轨道交通运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损毁列车、隧道、轨道、车站等轨道交通设施;

(十一)故意干扰机电系统和通信信号系统;

(十二)非紧急状态下擅自使用应急装置或者安全装置;

(十三)在站台上嬉戏、打闹;

(十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向运营单位报告。

第三十一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安监、城管、卫生等部门,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地震、火灾、水灾、停电、卫生防疫、反恐、防爆等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配备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因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激增的,运营单位应当增加运力、疏散乘客或者引导乘客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当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第三十四条发生突发事件,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暂停部分线路或者全部线路运营,并通过车站、列车广播、视频系统和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启动轨道交通应急预案,进行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和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运营单位应当先行抢救受伤者,并向公安机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出具伤亡鉴定结论,并会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运营单位与伤残者、死者亲属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依法协商处理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由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具体管辖范围执行。

第三十八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至第十三项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可以受委托实施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运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线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车辆、设备、控制中心、变电站、机电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试运行,是指轨道交通工程冷、热滑试验成功,系统联调结束后,通过不载客列车运行,对运营组织管理和设施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

试运营,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所有设施设备经验收合格,整体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经过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在正式运营前所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

第四十五条轨道交通已建线路控制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3]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九

1、为了更好的了解市场、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额,本年度我们组织部门人员对等七个省内地级市和的招商市场进行了详细地摸底调查,掌握了当地的设计市场情况,拜访认识了很多同行朋友。这一年中,联系拜访客户家,有单项业务合作意愿的家,有全面业务合作意愿的家。

2、成立分支机构:

(1)分公司家

(2)分所家

分支机构签订合同个,合同总额万元,已到账x万元,实际已收管理费x万元。

运营部自营项目一个,合同总金额万元,已收x万元。

针对本年工作中关于管理与业务做如下总结:

(一)坚持规范化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奠定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目标,对部门强化内控、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对业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制定详细操作细则,实行有效地管理措施,防范了经营风险。

3、所有分支机构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司程序运行,保证质量,重服务,做好部门运营工作。

(二)保障业务工作稳健推进,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

1、部门加强业务知识和能力的提升,规范管理、规范经营,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

2、开发新渠道、维护老渠道,发挥公司业务优势不断开拓客户市场,主动向客户宣传我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优势。

3、主动拜访各地级市同行、开发商、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人脉、提升品牌影响,加大合作几率。

够。

2、分支机构技术力量参差不齐,造成反复审图,耽误时间,今后要多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的技术要求执行,提高效率。

3、对于分支机构项目回款后的结算,目前各分支机构均有意见,望控制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在繁杂而有困难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也付出了艰辛和努力,更重要的是部门员工共同奋进,并在工作中丰富了自己的业务知识。虽然我们一直很努力,但工作成效并不理想,还需要在年工作中继续努力和拼搏。成绩只代表过去,年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使在新的一年有新的气象,来迎接新的挑战!

城市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银行运营管理部工作总结篇十

一、行政后勤

(一)办公室管理

1日常文书处理办公室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重要的一项是文件处理和文书写作。作为办公室常规性工作,公司通知、证明、申请、报告等各种文件起草、打印和下发工作。以及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文件、表格及数据方面的工作等。

2办公用品管理目前,公司办公室各项办公用品,办公固定资产用品,均已登记备案管理,随时做到有据可查。

3资料汇编搜集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公司宣传工作,平时就必须做好资料整理、素材搜集等准备工作。在这一方面,主要注重平日资料的搜集和积累工作,并在电脑中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电子文档和卷宗,按部门、按日期,分类别做了系统条理的贮存,平日主要搜集的资料包括:公司重大事件、公司下发文件、各种通报、先进事迹、突发事件处理案例等。在公司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配合生产部和财务部完善了〈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工伤处理流程〉,〈仓库管理制度〉等。

4突发事件处理做行政后勤工作,有很多事情都存在滞后性,就是事情发生了,然后再处理,这就不可避免不定时的处理一些突发事件,企管部两个多月已处理了30余件突发事件。例如员工集体辞职事件,崔四洲等打架斗殴事件,均以在最短时间内得以较圆满解决,最大程度降低了各方面的不良影响,为公司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门卫管理

企管部成立以来,我们就着手建立了门卫管理规定制度,由于一些突发事件处理存在诸多问题,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及谈判,20__年1月1日引进西湖保安服务公司,为公司保卫、治安、消防、出勤等各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明年准备健全和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并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保安服务人员一切步入正轨,并切实履行职责,使保安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食堂管理

食堂管理一直是个头痛的问题,尤其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工人多次反映菜价不明析,菜品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等诸多问题,再加上车间工人时有反映茶水没送或送水不及时,夜宵质量差等,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我们委托上海展豪餐饮公司于20__年1月底对员工食堂进行托管管理,尽量让公司员工吃得放心,工作安心。

(四)后勤卫生

目前,车间卫生有区域划分,并由各班组负责,再加上专人监督,卫生尚可,其他区域如宿舍,澡堂,办公楼等均由企管部管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人事管理

(一)考勤管理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企管部20__年11月制定了《出勤管理制度》,在初期为了提高了出勤管理的效果,采取了早晚签到,临时抽查等多种手段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有效保证出勤率。在全公司上下协助下狠抓按时上下班时间,规范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责任的落实。另外还加强了对请假制度管理,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坚决予以查实并做出处理。这样既维护了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

(二)制度管理

企管部成立后,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管理、人事流程、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工作上作了细则,为公司日常的管理工作创造了便利的条件,也使各项人事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档案管理

人事助理到位后,马上着手整理全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并及时对新进员工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同时协助各部门做好调职和提拔等档案资料信息的保管。规范了各部门的人员档案,严格审查了全体员工档案,对资料不齐全的一律补齐,认真做好入职离职考核等各种档案常规管理工作,目前,包括工资、奖金、津帖、补助和其它福利的调整和核定工作的记录,人事、工资的报表统计工作,出勤档案管理等均已初具雏形。

(四)人员招聘与配置

在人员招聘上,从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因为公司行业的特殊性,在招聘生产操作工上企管部在两个月的时间内5次到人流量大的市场贴招聘广告50余张;在其它要求较高岗位上,企管部进行网上招聘。通过这些办法招揽、吸引人才,并卓有成效。有针对性、合理地招聘一批员工,截至目前为止,网上报名400余名,直接到工厂报名的70余人,然后通知参加面试的129人,通过面试并办理入职手续员工39人。

1、对于表现优秀,有愿望稳定的员工采取签定劳动合同

2、发动本厂员工利用春节期间宣传公司,介绍同乡入厂,录取后再给予员工宣传费100????元/每人。

3、对于员工春节后返回厂里及录用的员工,只要工作至一年,中途不离职,不违法乱纪的,公司给予报销路费。此费用于20__年春节时给予报销。

4、春节前去人才劳务市场,了解劳动力情况,如有可能,尽量录取一些备用操作工。

5、春节后两周内随时参加人才交流会,劳务市场。

6、春节后一月内,随时到各附近乡镇张贴张工广告。

(五)绩效考核

公司的工资待遇问题,一直在公司矛盾的焦点,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公司建立了《班组绩效考核试行方案》,并在20__年12月的工资中试行此方案。但我个人认为,绩效管理没有取得成效。绩效管理的目的是促进工作目标的完成,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让公司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绩效管理的核心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用来对员工进行奖惩,因此员工很自然的对绩效考核产生抵触情绪。绩效考核信息收集困难、绩效考核结果使用不合理等,对员工的宣传解释工作仓促,员工抵触情绪强烈,许多员工应付填写绩效表格。

明年应加大力度对员工的宣传解释,让每个员工明白,绩效管理的目的是帮助员工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是为了员工更好的发展;要让优秀员工明白,只要干得好,就会获得优秀评价,绩效工资就会高,职业发展前景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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