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学生外出个人安全协议书(模板7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学生外出个人安全协议书(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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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9 20:42:08

上传者:紫薇儿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学生外出个人安全协议书(模板7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一

为了明确涉考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我校参加20xx年全省“三校生”高考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使考生能以良好的状态去应考,特制定该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考生职责

1、考生须听从带队教师指挥,统一行动,按照安排统一乘坐往返车辆。如因不听指挥而导致误车,耽误了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2、考试前后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领取考生证件。

3、不得私自离开住地。外出必须征得带队教师的同意,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误了考试,后果自负。

4、加强安全意识,必须紧跟队伍,严禁随意走动。如因违纪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5、如遇到问题,及时寻求老师或同学的帮助。

6、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若因违犯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或因不遵守考场规定而受到处罚,后果自负。

二、带队教师职责

1、带队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安排。在学生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2、带队教师要与考点加强交流沟通,协调解决好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利益。承担因自身违规,违法给学生造成损失的责任。

3、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4、带队教师应加强与考生和家长的联系,协调解决学生在考试、生活过程中的困难和要求。

三、考生家长职责

1、考生家长须听从带队教师的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如因自身导致误车,耽误了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2、考生家长须与带队教师加强交流沟通,能够遵守相关的法规法纪,切实做好考生的后勤保障。

3、如若需要离开队伍,要及时向带队教师说明,并书面写出请假条,在离开队伍后,要保障手机通讯畅通,保证能及时通知考试的相关事宜,如若自身问题,耽误了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4、需要单独赴考的,要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

本协议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一式两份,学校与考生家长各留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考试期间相对应。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带队教师签名: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二

为了确保学生外出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与学生签订了学生外出的个人安全协议书,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学生外出个人安全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了发扬青年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使我青年志愿者能充分参加到活动中,更快地融入物机院团委学生会,了解团委学生会,我们部门策划了本次青年志愿者敬老院献爱心的活动。为了保证每一位参与者在活动中的安全,我内部机构成员已经分散责任制,保证参与者在安全融洽的氛围下展开此次活动。以此为前提,我部门特向学院团委提出此次活动的申请。在活动开展期间,活动参与者的一切安全由我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完成。具体的事项如下:参与出游的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是自愿参与集体外出活动;

(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院纪院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3)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

(4)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交大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5)按照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6)积极协助负责人做好队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

(9)点返回,离开集体时,指导教师和班干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数;学生违反以上规定而造成的人生安全,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年月日

为了明确涉考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我校参加20xx年全省“三校生”高考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使考生能以良好的状态去应考,特制定该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考生职责

1、考生须听从带队教师指挥,统一行动,按照安排统一乘坐往返车辆。如因不听指挥而导致误车,耽误了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2、考试前后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领取考生证件。

3、不得私自离开住地。外出必须征得带队教师的同意,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误了考试,后果自负。

4、加强安全意识,必须紧跟队伍,严禁随意走动。如因违纪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5、如遇到问题,及时寻求老师或同学的帮助。

6、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若因违犯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或因不遵守考场规定而受到处罚,后果自负。

二、带队教师职责

1、带队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安排。在学生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2、带队教师要与考点加强交流沟通,协调解决好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利益。承担因自身违规,违法给学生造成损失的责任。

3、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4、带队教师应加强与考生和家长的联系,协调解决学生在考试、生活过程中的困难和要求。

三、考生家长职责

1、考生家长须听从带队教师的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如因自身导致误车,耽误了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2、考生家长须与带队教师加强交流沟通,能够遵守相关的法规法纪,切实做好考生的后勤保障。

3、如若需要离开队伍,要及时向带队教师说明,并书面写出请假条,在离开队伍后,要保障手机通讯畅通,保证能及时通知考试的相关事宜,如若自身问题,耽误了考试或其他事务,后果自负。

4、需要单独赴考的,要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

本协议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一式两份,学校与考生家长各留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考试期间相对应。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带队教师签名:

甲方:xx县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见习能够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完成见习任务,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参加见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

2、甲方在见习期间不定期派老师了解学生见习情况,与见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见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条例。一切在带教老师指导之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严禁在工作的时间内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谨慎交友,注意自身防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学生、家长)在见习期内,由学校统一安排见习单位的学生,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尽力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自主选择见习单位的,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学生、家长)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医院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学生、家长)见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并跟见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学生由于迟到、旷工等无故不参加见习,而从事其它与本次见习无关的事情,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见习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作出对乙方解除协议的决定,并终止乙方见习。

五、其它事宜:

1、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xx县中等职业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年月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三

按照灵台县教育局关于_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期末统考期间外出监考教师往返安全,特签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学区、学校通知,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乘车,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统一出发和返校,不得私自行动。

2.监考老师出发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预防恶劣天气对工作和身体带来的不利影响。

3.监考教师外出监考必须听从带队人员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乘坐无牌无照车辆和农用车、摩托车出行,不得擅自做主单独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4.外出监考注意食宿安全,自觉遵守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住宿时注意防火、防盗、防寒和预防煤气中毒,确保人身安全。

5.监考教师外出监考必须注意自己言行,严格按照县局印发的《监考教师职责》行事,遵章守规,从严监考,遵守工作纪律,维护个人、单位和行业形象。

请老师们一定自觉遵守以上事项。外出监考过程中因违反此责任书规定发生事故,后果由当事人全权负责。

监考教师(签名):

学校(盖章)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四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管理措施,预防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有序,学校与生活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一.生活指导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寝室区门,开关水电。

二.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好住宿生纪律。

1、住宿生休息和就寝期间,生活指导教师要随时关注住宿学生活动情况,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如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生活指导老师应负完全责任。

2、午眠和晚觉时,生活指导教师到各寝室清点、核对住宿生人数。如发现有外出未归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出处理,迅速向学校领导、班主任联系。

3、住宿生睡觉后,生活指导教师巡逻检查,管理好住宿生的睡觉纪律(生活老师中午不休息),实行走动管理。处理好住宿生的睡觉违纪情况。夜间应不定时进行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现有其他人员干扰住校学生休息、住宿生生病、住宿生违纪、住宿设施不安全等异常情况,生活指导教师应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学生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及时化解;发现学生物品、钱财丢失及时查明原因。

三.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寝室清洁卫生和住宿生内务整理。

1、安排好寝室每天三次扫除,并对各寝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将情况及时与负责人汇报。

2、要求住宿生每天起床后整理好内务:摆放好寝室物品,整理好床上用品,叠好被盖。要指导督促勤洗衣袜、晒被等。

3、关注学生个人卫生,组织安排学生利用午休和晚饭后时间洗漱。

四.生活指导教师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生活老师还需要配合学校及班主任不定时对学生违禁品进行检查。

2、随时关注宿舍内公共财产安全状况,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照价赔偿。不明原因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

若责任人违反安全规定,而导致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本人各存一份。

法人代表(签字)生活教师(签字)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五

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物管中心 (以下简称:甲 方) (活动)主办方: (以下简称:乙 方) (活动)名称:

(活动)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搭建施工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撤场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凡在商业物管中心责任区域内从事展览、促(展)销或其它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均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本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甲方责任:

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二)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商业物管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三)为本次(活动)提供要求的场地、设备设施和设置的各类设备设施。

(四)负责为乙方提供此次活动可使用的用电负荷、基础设施等项技术参数,保障供电安全;由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位,非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配电柜。

由商业物管中心-工程维护部派出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内的各类固定电器设备进行技术保障,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并对乙方在活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五)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现场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六)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七)由于甲方场地(甲方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属甲方设备设施(非乙方人员操作)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事故的,甲方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活动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接受并服从公安、消防机关以及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活动区域及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活动期间,如因审批手续未办理或不完善而遭受行政处罚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三)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当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干部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乙方应当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安保力量或雇佣足够的保安人员对活动区域进行护卫、巡视检查和值班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负责聘用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搭建单位,在活动区域内从事施工搭建工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双方的安全行为。

依照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场施工单位和施工搭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乙方负责分别对现场、施工单位在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执行、检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的设计不得遮挡和堵塞各处消火栓、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

(八)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设计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确因展示效果需要而使用木质、聚苯及其它可燃材料用于装饰,必须对使用的所有可燃材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九)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所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长沙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不得使用塑料线、紫花线、碘钨灯和电加热器具。

所有特殊工种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电工必须具备长沙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工资质(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件上岗施工。

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临时安装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十)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清理出活动区域。

(十一)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在活动开始前,乙方必须接受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依照政府法规、规范要求,在本次活动施工搭建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转一小时后,聘请专业电检人员(单位)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专项电检,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对检查和电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乙方负责监督各相关部位立即按时限整改,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十三)活动主办方、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的设备、器材、展品、个人财物等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安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活动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五)由于乙方对本责任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活动主办方将被商业物管中心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本次活动主办方和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搭建施工单位不赔偿的,本次活动主办方应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在搭建施工和活动期间,因为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的,以及因违反本责任书各项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各类案件或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搭建施工单位和本次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由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有效期为:活动主办方进场搭建施工至活动撤场结束期间有效。

四、本责任书未涉及的、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应当经由签字双方协商约定后执行。

商业物管中心(章) 活动主办单位(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六

学校安全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特签订田小教师安全责任书如下:

1、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交通、消防、防震、饮食卫生、预防疾病、自救自护等)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远离网吧。

2、学校每位教师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隐患,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都要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区中小学教师行为禁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4、教师每节课上课时必须提前2分钟到教室,维护管理学生的纪律安全。

5、任课教师每节课授课前必须先清点学生情况,发现缺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处理;凡学生到校后,任何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让学生离校。

6、任何教师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任课老师凡上课时间就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包括活动课、特长班),特别是分管特长班的教师无论何时上课或训练(包括休假日)都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尽到教师的职责。教师不准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

7、凡上课时间内,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学生。

8、任课教师利用学科的教学适时都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体育课和使用教具、学具的教师(比如剪纸课用剪刀、科学课用酒精灯等)授课前必须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9、凡不在本班教室上课,学生的带队组织及安全问题由相应的任课教师负全责,如需要出校活动的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示。

10、课间操、中午、晚放学时,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排队、带队,随同学生到指定地点。任何班级在往操场上带队的过程中,都不准从别的班级队伍中穿过,必须等前一个班级走完或者从另外地方带到自己班级的位置。

11、上午和下午第二节课后,任课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跟随广播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禁止耽误学生做眼操的时间。上午做完眼操后,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学生带队。做操时,正副班主任要共同加强学生的管理,组织学生认真规范地做好广播操,不能随便离开班级队伍。冬季跑操时,全体教师要跟随学生一起跑操(特殊情况要提前向值日领导请假),全校每个班级必须至少有一名教师跟随学生跑操,组织好学生跑操时的纪律、安全,在学生跑操的过程中,教师中途不能离开队伍。如遇到学生摔倒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以免发生事故。

12、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教学楼内禁止跑闹、大声喧哗,上下楼时自觉靠右行走。学生进出楼必须要靠右边行走,不准拥挤、抢行。进出厕所也必须讲究秩序,一律靠右边。

13、学生在校其间生病时,任课教师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因故有学生亲属到校接学生,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进行询问(包括用电话等形式问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待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

14、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禁止接收校内外人员的一切宣传材料,更不准私自把材料放在办公室、教室或发到学生手中。任何教师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做任何外界宣传,否则追究教师个人责任。

15、凡是集体外出,分管班级的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而带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16、要把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班主任、负责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对危险线路、漏电插座、可燃气体、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最后离开各活动室、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此室的门窗,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17、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通知学校领导,并积极实施救护。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篇七

为切实做好我校“亲近自然、感受和谐、关注社会、爱我北京”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使此次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学校与各班负责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正、副班主任活动中要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活动期间,正副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按活动计划活动并服从带队负责人的安排。活动中随时清点人数,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动期间要教育学生注意维护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学校荣誉的行为。

4、每次活动出发前,及时清点本班参加活动的实际人数。

5、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

7、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身体的异样,及时制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本责任书有效期到活动结束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负责人:

班主任:

副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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