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优秀5篇)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优秀5篇)

ID:3126602

时间:2023-09-20 22:55:22

上传者:念青松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优秀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篇一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爆发;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甲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污水处理工程供电中断。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b)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 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d)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e) 将其根据上述(b)( c)和( d) 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a) 如果双方在日内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应按照附件12的规定向乙方进行补偿。

(b) 如果双方不能够在上述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送达终止通知。

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按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篇二

(a)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大修,此大修必须于移交日个月之前完成。

(b)通过最后恢复性大修,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 %、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 %、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不存在重大破损。

(c)如果乙方不能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达到大修标准,甲方应有权兑取相应维护保函金额自行进行大修。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附件4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维护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如果保函金额不足使用的,甲方承担费用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篇三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a) 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

(i)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ii)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iii)第 条要求的所有零备件和配件、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动产;

(c)土地使用权及与污水处理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这些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应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办法。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篇四

在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维护保函,其格式为甲方可接受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维护保函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义务及保证期义务的保证。分期提供保函时,下一期的保函必须在上一期保函结束前一个月提供,以确保保函的继续有效。最后一次保函有效期要持续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12个月。

恢复维护保函的数额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兑取款项后的 个月内将维护保函的金额恢复到人民币万元,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维护的责任

甲方行使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

污水处理厂安装合同篇五

出租人(通称“招标方”):

承租人(通称“承包方”):

企业签署时长: 年 月 日工程名称: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

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平等互惠标准,为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署合同规定,以资两人共同遵循。

一、租用具体内容:承包方应工程施工必须,向甲方租用拉森钢板桩等工程物资(租赁物)一批。

租赁物的实际种类、规格型号、总数以及租费规范如下所示:

签署地址: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租赁物品种、规格型号、总数,以合同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的接收材料单和清单码单为标准,并成为结算依据。

二、租赁期限:最少租赁期限不能低于壹个月。超出一个月按照实际应用工作日计算房租。自合同签署日起,承包方获取租赁物后,因为承包方本身原因导致的缺陷最少租赁期限的返桩,承包方应按照最少租赁期限向甲方付款房租。在取得招标方允许前,承包方不能把钢板桩施工转移到其它的施工工地。

三、担保金:承包方允许向甲方付款担保金总共rmb叁拾万余元整;,招标方将以上租赁物送至承包方指定地点(深圳福永污水处理站施工工地),我方在租用货品在场后24小时之内将担保金全部打到招标方账户,租赁物退还给招标方后立即申请办理汇总算,招标方在收到由乙方确定签字的“检测报告”并且在扣减承包方应付的全部货款后,担保金将于3个工作日内免息退给承包方。如承包方延迟付款租费或违背合同规定应向甲方付款一切账款时,业主有权利从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承包方有责任立即补足该扣除金额。

四、获取与偿还:彼此签订合同后3日内,承包方务必取货,不然招标方有权利对于该租赁物再行解决。

承包方获取租赁物,即认同租赁物符合标准。

承包方在获取和偿还租用俗事,必须遵守招标方仓库各类规章制度,不然从而产生事故由乙方承担。

承包方提退换货需提前三天与业主沟通,均按招标方指定库房提退,总数、品质等由彼此现场工程验收。

承包方则在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任何的不安全隐患或需承担其他义务,招标方不负责。

租赁物偿还时,以特定物偿还,必须保证实体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并应堆积工整。

五、运送与装卸搬运:招标方承担从招标方库房将租赁物送至承包方指定地点的运送及花费,偿还租赁物的运送由乙方自立。双方承担分别库房场地装卸搬运。

六、租费清算:租费从租费送至工地上的具体日期算起,每月月末清算一次,租费不可以在担保金中抵税。承包方应在每一月15日内结清上一个月的租费,逾期付款应按照每日另收月总租费03%的带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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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违约责任:

1、租赁物应只用以合同规定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方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迁移施工工地、或转租房或出售给其他人应用,不然承包方需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赔付招标方因而所遭遇的损害。

2、租用期内因本合同的效力产生的分歧,彼此应协商处理,拒绝调解,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签约地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

1、若是在合同规定实施过程中承包方不可以按上述合同文本正常的执行,则甲方公司有权利到合同规定涉及到租用原材料所属的工程项目当场强调指出回。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依照《^v^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本合同双方一同商议,作出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与合同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3、业主有权利查验与合同规定相关的建筑施工点或仓储物流核对。

4、合同规定自彼此签定之日起起效。合同规定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承租人:

出租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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