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大全5篇)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大全5篇)

ID:3201930

时间:2023-09-21 15:29:18

上传者:BW笔侠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大全5篇)

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一

在我国,古生物化石受法律保护,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其他区域发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v^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明确,恐龙化石属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本次三地恐龙化石抢救性发掘工作,在自然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于12月12日获得了自然资源部同意发掘批复。

目前,楚雄州3个县(市)已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达成一致,发掘项目交由后者负责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田睿 摄影报道

一审 杨茜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曹婕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二

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20xx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

宣传月活动由自治区农牧厅统一组织,各市、县(区、市)农牧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负责实施。在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设立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_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宣传培训。

(二)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三)文明、环保的生活习惯。

(一)举行启动仪式。10月27日,在灵武市举行宣传月宁夏分会场启动活动。启动仪式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嘉宾、群众、媒体以及志愿者出席,宣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三

请详细介绍为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俊先生作回复。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保护我省古生物化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为古生物化石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持续推动出台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大大提升了当地化石管护质量和公众保护意识,促进了当地化石资源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并在我省这样一个古生物化石资源大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开展全省古生物化石资源摸底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设置“云南省古生物化石开发保护调查”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2021-2023年)完成全省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现已初步筛选重要化石产地320处,完成调查240处,新发现重要化石产地30余处,主要为恐龙及足迹、古鱼类、哺乳类化石产地。我们还以这些化石产地基础数据及化石标本数据为基础,正在积极建设云南省古生物化石管理信息系统,将为全省古生物化石管理、保护、普法及科普宣传等提供综合信息平台。

第三,指导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积极履责,为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提供有力的专家技术保障。今年7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云南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由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19家化石管理、保护研究单位44名专家组成,这44名专家当中包括中国科学院朱敏院士、中国地质调查局董颖正高工、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丽霞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可以说是人才济济、高手云集。他们将为全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贡献更多的聪明才智。

第四,成功申报地质文化村,促进古生物化石资源的合理利用。今年10月,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成功获批全国第二批挂牌筹建地质文化村(施甸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这也是我省首个地质文化乡,其成功申报对全省推进地质文化乡(镇)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同时,我们还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活动,邀请专家解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古生物化石领域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的良好氛围。

谢谢!

谢谢陈俊先生。今天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五位发布人从不同方面为记者朋友做出的全面、专业的解答。

正如刚才陈俊副厅长所介绍的,古生物化石是宝贵且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人文、社会、科学和经济价值。云南作为古生物化石资源大省,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古生物化石资源,不仅是依法管理保护古生物化石的题中之义,更是云南省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美好地球家园的重要环节。今天,记者朋友们置身于恐龙谷召开这次重要的新闻发布会,我想我们要感谢大自然的宝贵馈赠,我们更珍惜这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作为媒体人,我们的责任是要通过手中的笔、手中的镜头把这些美好的感受传递出去,宣传出去。让中国了解恐龙谷,让世界了解恐龙谷。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篇四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为做好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开展第二十九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护办。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二、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新修订的《_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开展主要对酒楼、饭店、集贸市场等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结合乐昌市“2019护飞行动”工作方案对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越冬地、繁殖地、迁飞通道等野外巡查和看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犯罪行为,捣毁栖息地内非法设置的猎捕工具,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查。

集中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开展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技术、防疫措施以及人工繁育档案,有效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志愿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广场、商场、车站等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救护技术、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宣传咨询活动。

(二)应用新媒体等其它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有效开展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创新宣教模式,凝聚宣传合力,

营造浓厚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三)打造阵地,积极引导。

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开展体验式活动将其打造成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的前沿阵地。

同时,引导中小学生、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广泛推动宣教活动

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事业不断壮大保护队伍。

(四)强化执法,惩防并举。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分局、管护大队、自然保护管理科等部门组织力量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尤其是肉菜市场、农副产品集市、餐饮店铺和其他动物经营较为集中场所进行排查,重点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对于查实属于非法经营利用的一律依法査处。

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挖摸排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森林生物保护工作计划篇五

为有效保护我县珍贵古生物化石资源,加大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和开发力度,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双柏县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主要履行辖区内恐龙化石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的认定指导;负责全县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化石剖面保护范围的认定和审查申报;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恐龙化石保护方案》;负责全县恐龙化石保护项目的立项及恐龙化石的保护管理、档案登记;负责组织我县恐龙化石对外合作与交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工作安排

在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邀请科研专家对古生物化石(已发现的恐龙化石)的模样通过实物、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进行专业的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全县生产、建设等活动涉及古生物化石(已发现的恐龙化石)分布区的拟选址建设项目在具体实施前开展古生物化石专项调查,聚焦化石分布情况、赋存层位、出露情况等形成调查评价报告,报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审查,并对拟选址地块提出相关保护措施和建设意见;邀请国家级、省级专家实地调研指导,为恐龙化石分布范围、埋藏条件、分类定级、价值评估、保护利用等提供技术支撑;对调查发现有大型或者集中赋存的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规划,建立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设立宣传标语牌和警示牌。(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重点或重大建设项目单位)

对当前全县拟生产、建设等活动选址区域开展古生物化石(已发现的恐龙化石)专项调查发现出露需进行抢救性发掘的化石,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批,进行抢救性发掘并建立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按程序移送县博物馆或州内有相应馆藏条件的博物馆进行修复、保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及时总结古生物化石(已发现的恐龙化石)保护经验,对已发现恐龙化石分布地落实监管看护人员及责任,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监管和定期巡查及信息报送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有关要求

古生物化石是地球演化过程中生命形式的化学演化和生物演化历程的载体,具有稀缺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是研究地球演化、环境变迁及灾变事件,探索生命起源及其演化历程的宝贵自然遗产,全县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聚焦我县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多措并举抓实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统筹抓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守护化石遗产。

县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破坏和非法盗挖古生物化石(已发现的恐龙化石)的违法行为,全力保护好古生物化石宝贵资源,从源头环节切断恐龙化石流转的地下产业链,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古生物化石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采)掘。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古生物化石发(采)掘活动和收藏单位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挖活动。对未经批准私挖乱采古生物化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或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监督的积极性,凝聚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举报线索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盗挖、盗卖、非法走私、故意毁损重要古生物化石等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打击盗采行为的常态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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