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代理销售合同(实用5篇)

最新代理销售合同(实用5篇)

ID:3286509

时间:2023-09-22 10:36:31

上传者:HT书生 最新代理销售合同(实用5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代理销售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密

9.1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五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 佣金的索取权

制造商每 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 赔偿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一条 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篇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1-4层商业面积为 平方米,5-24层公寓面积为 平方米,公寓共计 套,以上面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双方同意,项目的1-4层商业销售底价为 元/平米,项目的5-24层公寓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上浮的差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销售。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所有股东签字正式委托乙方为_ 项目销售代理的授权书,并现场公示;

(5)甲方负责办好项目相关政府和税务的优惠政策及免税手续。

(6)甲方提供项目所在银行贷款的所有抵押资料文件,关于银行负债问题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承诺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9.甲方负责安排专人办理所有销售买卖房屋手续,乙方积极配合协调关系。

10.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1.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

1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

7.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8.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9.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壹佰万元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代理销售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为: 该产品的规格: ,型号: 技术性能: 质量标准: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产品,乙方保证不再委托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销售上述产品,包括不得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团队、小组等各种形式的销售组织销售上述产品。

三、独家代理期限

甲方独家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期限期满前一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权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四、独家代理区域

甲方独家代理销售区域为全球所有区域。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甲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

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甲方销售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不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如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起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客户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甲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乙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甲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联系人等为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一方将文书邮寄上述送达地后3日,视为送达。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变更等造成无法送达的,则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争议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的,则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销售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甲乙双方申明都已经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以上价款总计 元(大写: )。 以上数量以实际送到工地并经乙方签收为准,如市场价格有大的变化,以上价格以乙方通知甲方前30日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予以调整,并经甲乙双方认可。

二、质量标准:甲方提供出厂质量通知单。乙方凭单验质。

三、产品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送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但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五、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乙方在元。

2、乙方在通知甲方供货时预付货款的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三日内支付总货款的 ,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再支付总款的 ,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现场 天内结算付清。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2、所交产品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乙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了定金手续后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或者于 年 月 日本协议终止。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销售合同篇五

第一条 产品及价格:(具体见价格表)

第 四 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乙方指定站

第 五 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铁(汽) 运, 乙方 承担。

第 八 条 乙方须真实拟报市场相关费用,如虚报假报,一经发现甲方即取消所有应支费用。 第 九 条 甲乙双方约定每月对账一次,甲方向乙方发出对账单,乙方若有异议,必须在三日内书面列出明细与甲方财务部联系,否则视为认可。

第 十 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20_年 1 月 1 日至 20_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如在合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共识,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方的销售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及合同附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约定事项

(1)乙方市场条码费用甲方承担,但需提前申请,待批复后进店,进店之后处理50%,一年之后产品仍在处理余下的50%;两次处理都须提供一月内商超验收单或商超单品购物小票(小票上须有产品条码)。

(2)市场需要促销时需先申请,待书面批复后方可操作。

(3)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年销售额的 %,超过部分视为恶意库存,不计入乙方本合同期内的销售额。

(4)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连续2个月不发货,即视为放弃渠道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渠道内开发第二家客户。

(5)乙方只允许在双方约定的渠道内销售,如果超区域销售,甲方有权中止此合同。

(6)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销售人员,由销售人员写出书面申请,待甲方批复后方可退货,乙方负有协助处理的义务。

(7)从出厂日期始一年内,如乙方提出不适销的产品,甲方给予调换货,乙方承担调往其他地区间全部费用,并承担10%的货物损耗,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8)公司的所有批复件有效期为:两个月(南方市场可以到三个月)。经销商在商超进场批复日期两个月内仍未进场,批复件自动失效。如再进场,另行申请公司批复。

(9)门头广告报销须按批复要求提供名称、规格均相符的户外广告照片,并提供制作广告司的正规发票 ,制作图案不得随意改动,品牌宣传图案必须在总图案的正上方,并不得少于总图案的三分之二,否则不予处理。

(10)如遇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需严格执行;

(11)汽运每次报货不得低于26吨;铁路报货只能报20吨箱或车皮;

第十七条:经销商销售任务: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完成销售任务为 240 万元,且须按照下表进度完成,任务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在一个季度内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即视为放弃渠道总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渠道内开发第二家客户。

第十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间,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为240万,完成销售任务给予返点1%;完成销售额300万,给予260万元以上增长部分返点2.5%,未完成任务无返点。销售任务考核期:截止至12月15日,报货办款为准,逾期不列入本年度销售额之内。

2、乙方在冬季来临前应合理保证产品的冬季正常销售库存,年底储存库存为平时月销售的四倍,年底最晚发货期为十一月份底,冬季发货甲方须做好保暖措施,不是由于甲 方的保暖措施不到位现象造成冻破损现象,甲方一律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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