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通用5篇)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通用5篇)

ID:3334582

时间:2023-09-22 21:56:58

上传者:琉璃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情况报告(通用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篇一

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以来,县民政局充分发挥乡村治理工作中的民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全县乡村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局长任组长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治理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制定《高台县民政局2019-2021年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方案,保障乡村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按照科级领导包挂乡镇的原则,成立由局科级领导为组长的9个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小组,分别深入全县9个镇2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居)开展工作,对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村务公开规范化、村规民约制定等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摸排梳理,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村级自治组织7个,修订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村民自治制度12项,完成村(居)委会成员登记备案,指导开展“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目前,全县105个行政村(居)已完成此项工作。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有效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治理工作,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利用低保入户核查、脱贫攻坚帮扶、特困供养照护服务、消除“视觉贫困”整治工作等有利时机,深入村社农户家中宣传动员,动员广大乡镇干部和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工作中,切实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工作氛围。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篇二

我县是全省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多年来,煤炭工业的高速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小康建设以及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因煤炭采掘带来的采空区塌陷造成的种种危害也日益凸显出来,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加强采煤塌陷地治理已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成为全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县煤炭资源丰富,采煤历史悠久。境内含煤面积

420

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

20.9

%。经过多年开采,全县累计采掘原煤

2

亿多吨,由此而造成的采空区面积达到

200

11

个乡镇、

89

个行政村、

7453

户居民,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我县是个农业大县,全县耕地面积达

72

万亩,农村人口

47

万,占全县总人口的

89

%。受煤炭开采的影响,目前全县共有

20231

亩耕地出现裂缝和塌陷,直接导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减产或绝产。如巴公镇

44

个行政村,有

14

个处在王台、风凰山、古书院三个国有煤矿的采空区范围内。全镇耕地塌陷和裂缝面积达到

6090

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9.4

%。所辖南山村

711

亩耕地有

500

亩出现不同程度的塌陷、裂缝和起伏现象,最深的达到

3

米,最宽裂缝达

0.7

米,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多达

40

万元。

。如下村镇是我县煤炭资源最有后劲的乡镇,全镇共有各类煤矿

15

6050

间,涉及

16

个村、

1308

21778

间,涉及

9

个乡镇、

86

个行政村,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煤矿采空塌陷不仅使当地村民耕地破坏,房屋受损,而且造成许多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毁坏,道路变形,水库漏水,管道扭曲,通信受阻,有的还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一系列地质灾害。特别是水资源的破坏、造成人畜吃水困难。中科院

10

名院士对山西的考察表明,每挖一吨煤,将有

2.48

吨水资源受损。全省每年有近

12

亿立方水资源受到破坏,相当于整个引黄工程的总引水量。如果我县每年生产原煤

1800

万吨,水资源的破坏总量在

44.6

万立方左右,约有

10

万人出现吃水困难。

。近年来,因采煤塌陷造成的危害引发人民群众到矿区闹事,到政府上访的事件频频发生。去年以来,全县共有

6

个乡镇的

32

个行政村的群众到县里上访,反映房屋和土地受损问题,全县因采煤塌陷引起的上访共有

26

人次,占上访总数的

28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村稳定,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将直接影响我们建设全面小康冲刺全国百强的进程,直接影响到新农村的建设。

由于采煤塌陷地的出现不是即采即塌,从采空区到塌陷区中间有一段时间差。这就给煤矿采空区的治理带来主观上的忽视,对采空区的潜在危害估计不够,长期以来无人问津。采煤历史和采空区的存在已一百多年了,而对采空区治理和研究只有短短几年时间。因此,治理采煤塌陷地困难大、问题多、任重而道远。

。就我县目前的治理情况来看,仍是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就是哪里塌陷的严重,哪里群众反映得强烈,就首先治理哪里,没有统一的领导,没有统一的治理规划。据县国土资源局统计,

2004

年全县复垦土地

201

亩,

2005

年复垦土地

282

亩,今年立项复垦

893

亩,三年共计复垦土地

1376

亩,不足全县塌陷耕地的十分之一,根本跟不上塌陷区发展的速度。而且这还不包括未塌陷的部分。对于非耕地的塌陷,集体土地的塌陷以及公益设施的损坏,更是长期无人治理。

。首先是引起采空区塌陷灾害的责任人界定不明确。我县采煤高峰期,大小煤矿多达

500

多个,现在通过关小改中建大和资源整合,缩减为

124

126

井,大量的小煤矿和私开矿被依法关闭和取缔。这些煤矿被注销后,其采空区塌陷后所造成的损失就难以找到责任主体。没有责任主体,资金就没有着落。其次是组织治理的责任不明确。煤炭主管部门只负责煤炭生产和安全,国土部门只负责土地复垦,城建部门只负责房屋损害的评估。全县采煤塌陷的治理形不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大量的工作压在了乡镇。乡镇政府心中无数,手中无钱,很难撑起塌陷地治理的责任。三是塌陷地治理没有专项资金。治理费用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临时拼凑的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很难适应塌陷地治理的需要。

。现在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还沉缅于煤炭的眼前利益和高额利润中,只注重煤炭生产,不注重煤炭危害,对采煤塌陷地危害估计不足,认识不够。有关部门对采空区治理的宣传也不到位,没有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煤炭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从而没有从根本上遏制塌陷区的产生,致使采空区缺乏有效的治理,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加强煤炭塌陷地治理,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采煤塌陷地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实施治理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条条块块的协调,单靠一个部门去治理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有一个权威性的机构牵头,统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议县政府成立采煤塌陷地治理领导组(或设立采煤塌陷地复垦管理局),吸收煤炭、国土、科技、水利、交通、财政、审计、农业等职能部门参加,负责塌陷地治理的全面工作,制定治理目标,编制治理规化,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使采煤塌陷地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前推进。。加强采煤塌陷地治理,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个政治问题,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严格按法律、按政策办事。要根据国家《土地法》、《煤炭法》以及《土地复垦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泽州实际,制定相应的《泽州县采煤塌陷地治理办法》,对采煤塌陷治理的责任划分、治理目标、治理原则、指导思想、办理程序、奖惩兑现等具体事宜做出明确规定,提交县人代会讨论通过,从而将采煤塌陷地免费公文网治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采煤塌陷地有序治理。。一要用足用活上级资金。目前,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对采煤塌陷地治理非常重视。国务院已拨出数百亿元专项资金投向全国,尤其对山西的扶持比例达到

40

%—

50

%。省政府已把采煤塌陷区治理列入重点工程,将斥资

70

亿元对全省采空区进行治理。市政府预计总投资近

4

亿元治理国有煤矿采煤塌陷区。我县的采空区治理均在上述治理范围内,要积极主动争取更多资金。二要收取土地复垦费。依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将采空区治理纳入煤炭生产成本,向造成塌陷危害的煤炭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复垦费,并将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捆绑起来使用。三要激活民间资金。依据“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采取承包责任制、拍卖、租赁等形式,实行有偿使用土地、有偿治理,投入采煤塌陷地治理建设。

。采煤塌陷地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生态工程和社会工程,既涉及地下地质变化,又涉及地上田、林、路、水、气等因素。因此,必须提高科技含量,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科学治理。一要进行科学规划。专门聘请国家负责治理的专家对我县的塌陷地治理进行总体规划。规划既要处理好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局部治理与总体布局的关系,也要考虑塌陷区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类型的塌陷地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在塌陷不深或积水不多的地方可以平整土地,改善耕作条件,恢复地貌;在面积大、积水深的塌陷区,可以发展水产养殖、旅游休闲等产业。通过治理,变废地为宝地,收到综合治理的效果。三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加强对采空区进行监测,采取有效办法填充采空区,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空区塌陷面积,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厅(局)、司法厅(局):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篇四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近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释放了新发展阶段持续重农强农的明确信号,发出了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动员令。

据悉,有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出台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积极谋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的支持政策。专家表示,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顶层设计上,围绕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将加速成型,未来更多“三农”改革红利可期。

做好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差别很大,前者主要涉及一亿人脱贫问题,后者涉及九亿农民问题;前者涉及12.8万个贫困村,后者涉及57万个行政村;前者主要集中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后者涉及全国2700多个县;前者主要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后者着重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要开启现代化新征程。面对复杂的外部风险和挑战,更要把“三农”工作做好,发挥其“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

“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之后,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用乡村振兴的办法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确保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跟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步伐。”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日前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

唐仁健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要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扶上马”再“送一程”。要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延续调整优化的具体安排,加快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以及要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要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等。

近日召开的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有效衔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务必抓紧抓好。

会议要求,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执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就业、产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帮扶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要扎实推进工作衔接,实现工作举措从脱贫攻坚逐步向乡村振兴转换,把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完善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要扎实推进政策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优化完善帮扶政策,积极谋划乡村振兴新的支持政策。

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创新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到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一系列部署。

郑风田表示,在未来的新发展格局中,农村是有巨大潜力的。过去我们重点是解决接近一亿人的贫困问题,未来的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它是一个全面振兴问题,是更高一个层次的内容。

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大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力度,在顶层设计、乡村产业、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不断推动政策创新的深度、广度。

日前,全国首个省级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五年规划——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正式印发。该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构建了“产业振兴标准化体系”“生态振兴标准化体系”“文化振兴标准化体系”“人才振兴标准化体系”“组织振兴标准化体系”“乡村规划标准化体系”“考核评价标准化体系”等七个方面的标准体系规划。

李国祥表示,相比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要求更高,包括产业、文化,也包括生态、组织等方方面面。其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并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

破解发展关键瓶颈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人才稀缺,农村空壳化现象依然明显。这有着复杂的原因:一方面,农民大量向城市集中,许多年轻人从事非农工作,另一方面,农村种地收入不能提高,未能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这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

“未来要进一步打破城乡隔阂,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既要让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给乡村腾挪出更大的发展空间,也要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吸引更多的农民留在农村,通过人才振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朱启臻说。

在李国祥看来,农业现代化,重要标志在于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的现代化,在于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要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在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实施生物育种重大科技工程,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要将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有机地融合起来,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成果广泛应用于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建设中,发展智慧农业。

“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最核心的问题还是人、钱、地的问题,包括如何让更多进入城市的人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如何吸引更多人才留在乡村、乡村振兴的钱从哪里来、农村的地怎么才能带来更大的增值收益等。总而言之,要促进人财物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郑风田说。

郑风田表示,过去几年,国家围绕乡村振兴出台了系列文件,涉及产业发展、城乡融合、乡村治理等。“随着2021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落地,预计还有很多更具体的文件将要出台。无论是村庄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农村村容村貌改善等,还是需要有更具体的支持政策。”

乡村治理情况调查报告篇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按照2005年6月20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对治超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在2005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明确了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建立了全市治超工作联系网络。

——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05]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做到工作职责更加清楚、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三、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点)14个,以2轴、3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辅之以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控制在源头。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巩固扩大了2004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统一标准依法实施了严管。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文件)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恶性超载车辆实施了严管重罚;公安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额度,对超过超限超载统一认定标准的,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对有的驾驶员计扣6分,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力度,营造了治超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开展检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明查暗访活动4次,及时处理了执法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着装不整齐、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规定,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及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市交通局举办了3期路政执法业务培训,**公路管理局举办了4期培训班。

——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货物源头管理。由工商部门加强车辆市场监管,立案查处场外二手车交易案件58件,规范二手车交易798辆,补办营业执照634户;依法取缔59户非法拆解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没收非法拆解、拼组装车12台,规范13家回收企业。同时,还对公路沿线的小煤场,货物分装场进行了治理,取缔无照经营7户,进一步加强了货物的源头管理。

——严厉查处车辆“大吨小标”、“外挂”和非法改装车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及行驶证换发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及范围,认真核对本辖区已登记的机动车,属于应恢复质量参数的“大吨小标”车辆,向社会和车主告知办理更正所需要的手续,办理了更正手续;二是按照《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更正机动车的载质量,免费换发行驶证;三是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在机动车年检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对此还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据统计,一年来共更正“大吨小标”车辆5836辆(次),占应更正车辆的95。

(2)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按有关规定足额收取了养路费。一是按照《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的规定征收养路费,如:对习水县、赤水市、道真县、红花岗区、汇川区的881辆外挂车,计3760.5吨位,按省的规定征收了养路费;二是积极协调与邻省市在征费吨位、外挂车辆管理方面的业务关系,在**召开了云、贵、渝、川四省(市)征稽工作联系会,形成了会议纪要,落实了对“大吨小标”车辆和外挂车辆的管理。

(3)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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