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实用5篇)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实用5篇)

ID:3346189

时间:2023-09-23 00:46:57

上传者:影墨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实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政府家属楼(厢房)彩钢瓦施工及墙面处理工程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彩钢瓦施工及墙面处理

工程地点:政府家属楼(厢房)

工程内容:钢结构屋架彩钢瓦铺设、墙皮脱落处水泥砂浆抹平

三、质量要求:主架间距4m,屋架安装牢靠,无摇晃现象;彩钢瓦安装顺直、稳固、美观大方,无掉漆现象。彩钢铺设面积包括阳台。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为15天完工验收。如遇雨天,工期顺延。

五、结算方式:

工程费用指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工程总费用5.0万元(其中钢结构、彩钢瓦为4.6万元,墙面处理为0.4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费用总额的60%即3.0万元,工程全部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余额付清给乙方。如竣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不予以结算,并不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因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修补。

七、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列材料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如抽检发现材料质量不符,按总费用的5%扣款,并立即更换材料。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本合同范围内一切安全、设备责任。

九、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设置安全防护网,并设置安全警戒线。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篇二

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0〕43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摸排全县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集中开展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章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单位,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清查整治所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构)筑物。

(一)人员密集场所

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检查,具体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住院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公共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检查,具体包括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彩钢板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

(三)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

对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内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检查,具体包括:用于各类生产加工的厂房、个体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物流库房性质的彩钢夹芯板建筑。

(四)村(居)民住宅及自建房

对于居民住宅和自建房中擅自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检查。

(五)其他场所

对上述场所以外的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榆社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东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晋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军县应急局局长

范超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政服务、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工信、文旅、文物、卫健、退役军人、市场、体育、发改、宗教、司法、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梁丁卯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市政服务部门:负责市政、园林行业的综合整治;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整治;

民政部门:负责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综合整治;

住建部门:负责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施工工地及各类人民防空场所的综合整治;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行业的综合整治;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建财政投资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的综合整治;

工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场、超市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

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综合整治;

卫健部门:负责各类医疗机构的综合整治;

退役军人部门:负责烈士陵园、县光荣院的综合整治;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民爆行业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

市场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行业的综合整治;

体育部门:负责各类体育活动场所的综合整治;

发改部门:负责电力行业的综合整治;

宗教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综合整治;

司法、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综合整治。

乡镇、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移民新区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社区、村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的小场所、小单位及村(居)民院落、住宅小区等进行排查,督促彩钢板建筑的产权、管理、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需要拆除的,书面报县人民政府组织依法拆除。

(二)明确整治标准

在事前审批标准上,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营业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在人员住宿场所管理标准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严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在执法监督标准上,对于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遵循“七个一律”原则,严格执法、严肃惩处,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的、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材料作墙体保温层的,一律停业整顿;二是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三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不达a级要求的,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分隔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五是对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一律依法拆除;六是对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移交县自然资源、住建、市政服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查处,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七是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程序提请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制定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工作(即日起至11月29日)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职责分工,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加强宣传,利用融媒体、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发布公告,动员基层组织、社会单位全员参与综合整治,形成良好的社会消防工作氛围。

2.自查自改工作(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对照整治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自查自纠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应自行拆除或更换;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自行停产停业或停止施工,并将相关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在整改期间,涉及动火施工的,要聘请有资质的施工人员并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看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3.全面排查检查(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

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监管职责,对辖区所有彩钢板建筑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档案,全面摸清辖区、本行业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关停。

4.集中整治整改(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在排查的同时,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预留整改时间,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过程中切实服务企业,派出专业人员做好指导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排查档案逐一核实,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要进行督办,督促及时整改隐患。在整改工作完毕后要进行隐患复查,形成闭环管理,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现象。

5.总结巩固及经验总结(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推动制定安全标准,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适时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执法力度大、消除火灾隐患彻底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彩钢板建筑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单位,将严肃追责。

(一)提升思想认识,落实工作措施

及《榆社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1年1月3日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送综合整治

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银,联系电话:0354--6629119,邮箱:yushexiaofangdaduicom)。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排查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市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坚持高标准执法,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对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有禁不止的,在责令落实执法措施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负责人诫勉谈话。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频次,营造浓厚氛围

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的危害性,剖析近年来典型火灾、坍塌等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县融媒体要一同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宣传综合整治行动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甲方将钢架结构彩钢瓦棚承包给乙方施工承建,要钢架彩钢瓦面圆弧,最低处高度米,最高处米,流水处用水槽排放在两边。

1、立柱采用

2、檩条采用

3、梁架焊管采用

4、顶部采用单瓦彩钢厚mm,颜色。

1、钢架屋面彩钢单价为元/m。

2、水槽为元/m。

3、完工时双方按实测屋面彩钢瓦面积为准。

乙方在搭建过程中,甲方分三次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1、乙方在焊接材料进场时,经甲方验收符合上述之规定材料标准时,甲方付给乙方大至总工程款的30%。

2、钢架安装结束时,经甲方验收符合约定焊装规定,即甲方付给乙方大致总工程款的30%。

3、其余部分在整个工程结束时,经甲乙双方验收,根据实测面积计算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

2、甲方提供加工大棚的平面布臵图及相关要求。提供地下预埋工程。

3、乙方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地面搭建。

4、乙方搭建人员必须按照搭建操作规程进行搭建,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在搭建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5、钢架彩钢瓦面因乙方在安装,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疏忽、大意、造成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甲方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甲方在水电正常的情况下,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根据甲乙要求,合理安排工期,保证工程顺利制作和如期完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互守协议内容,愉快合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篇四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功能材料前期体及催化剂加工项目”总图建设施工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总图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设计中总图包括所有施工工程及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完

成的项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按实结算,按云南省建设工程版定额下浮

5%结算,其中施工材料以东川当地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平均市场价格为准,如部分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应双方协商解决,以现场签证为准。人工费调差按云南省筑建厅相关文件执行(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通用条款》在本合同内不详细制定,内容按《建设厅标准建设施工合同》中内容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彩钢棚承包搭建合同材料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厂房工程中的钢管架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应尽职责和享有的权利,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日后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所需的钢管架及配件、架子搭设,实行包工包料;另吊机安装及租金,另外增加15000元。

四、计算方式:工程量按建筑实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67元。

五、付款方式:牛腿砼完工以后,付总工程量的30%。内外架全部搭好以后,付总工程量的5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1个月后全部付清(所有架子部分均已退场)。

六、工资发放:根据劳动部门及主管单位的规定,民工工资一定要发到民工手中,根据完成情况民工工资由乙方自行发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民工签字的发放清单。如有民工没有拿到工资,到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去投诉,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项目部及衢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如在投诉后一周内乙方仍不发放工资或发生多人投诉则项目部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款额内直接给民工发放工资。鉴于以上情况给甲方带来的负面影响,发清工资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完成发给民工的全部工资金额的两倍计算,由甲方直接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己方继续主张。

七、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合格以上。

八、工程施工安全、乙方一定要听从甲方施工人员安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安全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意外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须交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工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及返工责任(含材料费)。

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不能胜任,拖延工期影响甲方质量和工期的,中途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不能停工或不做,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在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上降低每平方米元对乙方进行结算,乙方自负盈亏。

3、乙方如在施工中不能如期搭架、拆架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违约金500元。

十、进度:

基础以上工程为6个月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

十一、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帐清后协议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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