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费申请报告 乡镇向上级经费的请示报告(优秀5篇)

乡镇经费申请报告 乡镇向上级经费的请示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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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13:41:57

上传者:XY字客 乡镇经费申请报告 乡镇向上级经费的请示报告(优秀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经费申请报告篇一

xx省移民办:

xx市xx镇xx村委唐家村小组位于xx市与新干县交界的偏远山区,离集镇有15公里远,全村人口共128人。1957年,由于修建中堎水库,该村小组村民由原居住地迁至现址,现居住地位于三面环山的凹地,山势迂回,交通闭塞,与外界相连的唯一村路坑坑洼洼,遇上雨天便泥泞不堪,村民出行非常不便,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为解决全村出行难问题,经村小组全体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民集资修建一条进村水泥公路,但由于公路里程长达1.5公里,群众筹资非常有限,村集体财力也很薄弱,没有能力负担如此一笔大额资金,就算加上市镇两级相应的资金扶持也仍存在相当大的`资金缺口,因此,修路计划一度搁置。为了却全村几代人的夙愿,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xx市xx镇人民政府特此向省移民办提出申请,恳请省移民办领导视该村实情,帮助解决30万元资金以硬化进村公路,望领导批准为感!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乡镇经费申请报告篇二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导、批准。请示属上行文。请示的作用在于请示工作并要求上级批复。请示产生于事前,不可“先斩后奏”,这是请示区别于报告的主要特征之一。

请示的特征

本级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上级方针政策已定的问题,不必请示而应自行处理。一般而言,须向上级请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情况:

属于上级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不甚了解,有待上级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新问题,而又无章可循,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情况;

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因意见分歧,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超出本级权限,需要上级机关明确指示的事项。

请示的写作格式

请示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日期构成。

标题一般由请示单位、请示事由、文种或请示事由和文种组成。

正文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请示缘由。提出请示的原因和理由。

级机关参考。提出的请示,要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切实可行,不可矛盾上交。

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等。

撰写请示的注意事项

(一)坚持一事一请示。

(二)请示应只主送一个机关,切忌多头主送。

(三)不可越级请示。

(四)不可请示和报告混用。

写“决定”怎么办。

(六)请示未获上级批复前,不得将公文抄送自己的下级机关。

意见。

(八)在所陈述的情况和理由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可用各种附件作详细说明,以简化正文。

乡镇经费申请报告篇三

县委:

为了打造培育际头村党建示范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我乡计划今年在际头村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大学生党员创业培训基地及通往基地道路等项目,全面加强该村的党建平台建设。据初步估算,需投入资金54万元,现乡村已自筹资金34万元,尚缺口20万元。恳请县委给予支持,拨付党建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加强该村基层党建工作为盼!

妥否,请示复!

**乡委员会

**年1月20日

经费请示报告范文

街道领导:

按照《**区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通过广泛提取党员群众意见,召开“两委”联席会议,提前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年经费使用年度计划如下:

1.实施党建项目预算56000元。

2.公共服务类项目或活动预算39300元。

3.培育服务组织预算0元。

项目计划书附后。

妥否,请领导批复。

**社区党委

**年7月27日

经费请示报告范例

县委组织部:

我村支部于今年开展**活动,并创建了村级便民服务站、村小组便民服务点,党建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党建工作经费投入较大,今年,我支部党建工作共投入六万元,现还有一万元资金缺口,为了提升党建创建水平,更好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特恳请贵部给予经费补助。

妥否,请批复。

**村党支部

**年12月24日

经费开支请示报告

县委组织部:

本镇位于*县西部,全镇共辖*个行政村(片),*个村民小组,*万人。党委下属*个党支部,*个农村支部,*个镇直支部,*名党员。

**年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了镇基层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了电脑、电视机、dvd等电教设备,同时定期邀请农业技术专家为党员干部授课,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和生产技能,激励他们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之际,镇党委计划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但因镇财政困难,特向上级申请党员培训教育经费2万元,恳请县委组织部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经费开支请示报告

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章旦乡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了民生和谐建设.由于章旦乡饮用水工程、泥湾至章旦公路两大项目涉及政策处理多,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等项目建设和生态旅游开发,以及率先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需要大量的政策处理和人力物力,特别是资金的保障.由于我乡属欠发达乡镇,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财政十分困难,恳请县政府追加工作经费52.5万元(具体见附件),以保障乡政府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恳请批复.

附件:章旦乡年终工作经费追加明细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十二月五日

乡镇经费申请报告篇四

公司领导:

随着2011年12月20日建设指挥权的移交,配备的服务车辆以及生产(铲车、推土机、翻斗车)车辆也在全面递增,再加上人员的大幅增长(现在的员工由原来来的28人已经增加至917人),职工食堂的启动(为稳定队伍、留住人员,员工就餐实行补贴),办公用品的购置,以及上级领导来我单位的接待、招待费用,现有经费已经严重不足,为确保我荣华立井筹备处的正常工作,特申请公司领导每月增加拨付经费52.6万元,肯请公司领导批准。

妥否,请批示。

荣华立井筹备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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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经费申请报告篇五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2011]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根据实际,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给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临时救助制度(年)。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以上城乡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通过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和城乡居民的责任和权利,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三)、操作规范、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三审查”、“三公布”。坚持定期走访查看城乡低保家庭状况,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化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实、情况熟,依据核实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如:在农村低保审批过程中,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复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户户有保,必须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复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复查。

(四)、资金落实、筹措到位。资金是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仅年我州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达2.21亿元,如此大的资金,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民政、财政厅支持,对给予全额补助;同时,积极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拿小钱发好大钱。在州、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得到了支持。县财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州、县民政从福彩公益金中累计投入630万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43万元解决社会救助经费。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储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队伍充实、培训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年州政府决定,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要求各乡镇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员的基础上,由乡镇调配1名专门从事农村低保工作,州编办给每乡镇增加1名编制,确保每乡镇有3名工作人员。经督查,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已落实到位。根据工作新手多、业务弱的实际,年8月举办了全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请来参加,开展以会代训;并组织边境16个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今年4月又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到各县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用进行培训;6月中旬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在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州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六)、强化督促,监督到位。各级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农村低保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7月,为落实确定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决定,州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四县作调研。各县人大、政协机关非常关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两年,四县的人大、政协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视察、检查活动。州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分别开展过对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县、乡镇督促指导。

(一)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据省级先后出台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州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等对基层业务操作程序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

(二)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也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用途明确,避免各项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坚持社会化发放方式,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目前我州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部门按时将救助资金打到保障对象存折上的方式发放,不仅减少了工作环节,减轻了工作负担,降低了发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对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批上充分考虑到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现有资源分布和集中供养率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数量及规模,对各县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条件不具备的则不予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应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避免资金违规使用。一是在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门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各县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有贪污挪用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救助资金被挪用、挤占或随意进行再分配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得以避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一)认识和把握上还有误区。有的地方政策意识不强,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现象;有的地方错误地把低保或其救助当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或者把困难群众享受救助与其他行政管理事项挂钩;有的地方忽视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提标扩面”。

(二)贫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压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州农业人口的38%,但据扶贫、统计数字,全州农村贫困人口29.8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14.7万人,受财力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部分群众没有纳入救助范围;近两年因退耕还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因补偿逐渐用完,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呼声不断。

(三)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会救助的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重要管理环节上,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齐全,救助情况不透明,没有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低。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州政府虽然年给乡镇增加了编制,明确规定每乡镇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少、编制紧、实际到位不足,以到位的还身兼多职、不能专心从事民政工作。县、乡镇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与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在这样经济落后、需要救助人员众多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的社会救助工作,既是困难群众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体热议的焦点,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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