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 幼儿园疫情防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集合(实用5篇)

2023年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 幼儿园疫情防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集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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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18:13:58

上传者:灵魂曲 2023年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 幼儿园疫情防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集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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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篇一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观察室管理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二)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症状者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求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三)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

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四)儿童检疫与环境终末消毒要求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凡进入校园的师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

3.发现发热、干咳、乏力、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4.因公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须经当日值班校(园)级领导批准,核验身份证件。并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手续。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人员须由校内人员陪同,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完成相关工作后迅即离开校园。

5.谢绝一切因私来访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因私来访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来访者与被访人在园外会面。被访者返回后,履行测温、消毒手续。

6.门卫管理人员为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时,要专区专用,要与被测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对话,用体温枪等手持仪器测量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与被检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7.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入园。运送幼儿食材的超市配送车辆,在园外停放。运送人员需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并进行手部消毒及“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将食材送到食堂。

1.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必要的教师员工外出活动要进行记录备案。教师离园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外返回园内,必须再接受传达室人员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来园幼儿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家长中途接走幼儿。如必须接走,家长需提前与本班教师说明情况,待本班教师同意的情况下,由本班教师将幼儿送至幼儿园大门口处,将幼儿接走,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3.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组织家长和幼儿快速离开校园,减少逗留时间。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篇三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篇四

医院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履行职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是传染病疫情的法定报告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每个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2.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进行订正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3.门诊医师要认真、详细、如实填写门诊日志,特别是病人诊断、住址、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15岁以下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4.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具体住址和电话号码,及时报临床首诊医师和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存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报告卡,记录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小时内报院办和市卫生局。

8.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或市卫生局。

9.对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流行和扩散的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包括篇五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37.3℃)、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教师应及时报告幼儿园,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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