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精选5篇)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精选5篇)

ID:3592279

时间:2023-09-25 16:09:50

上传者:JQ文豪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精选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篇一

不经意间,一个活动就结束了,我们既增长了见识,也锻炼自身,你会有什么样的总结呢?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活动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经管系团委学生会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意在培养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在3月15日这一天经管系青年志愿者先来到了乐天玛特超市门口,等超市的工作人员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我们就帮助超市宣传,吸引顾客填写调查问卷,并在顾客填完以后赠送小礼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任务,活动结束后,集体拍照留念。

此次活动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篇二

为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切实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全面开展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客户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3·15”期间,农银人寿紧扣“美好生活,保险保障”这一主题,开展包括消费者教育、总经理接待日、保单权益维护、信函大回访、微信服务功能推广、有奖知识问答在内的各项紧贴客户需求的维权活动。农银人寿特别注重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向广大客户宣传全国统一客户电话95581/4007795581,让每个客户知晓维护权益的正常渠道,同时开通3?15客服专线、短信服务通道、95581客服邮箱,多渠道、多频次地接受广大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疑难问题。

同时,3月14日-3月17日,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由中支负责人亲自带头,设立接待点,接待到访客户,回答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通过与客户零距离交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银人寿重点宣传和推广“农银人寿e服务”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并推出“微变更,送流量”活动。为普及保险知识,公司在官网开设“农银人寿维权知识专栏”并公布公司服务承诺,客户可以通过专栏内容了解保险知识和相关权益。3月15日,莱芜中支在繁华地段举办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现场保险知识咨询服务,消除保险消费者的认识误区,维护消费者的最大权益,一上午时间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60人次。

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通过持续高品质服务不断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与支持,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力争通过更加有效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加愉快的服务体验,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

该行组织人员在重点商业区、学校周边开展户外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引导公众及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期间,辖内所有营业网点通过营销传播系统、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自有媒体资源宣传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还通过在营业网点内外设立宣传服务台、宣传展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基金、理财、代理保险、个人贷款等产品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醒客户选择较高风险产品时应注意事项;围绕银行卡、自助渠道、中小型企业贷款、服务三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重点风险性业务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为提升宣传效果,该行突出校园宣传。一是深入校园,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大、中、小学开展金融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宣传、金融知识课堂多种平台开展宣教活动;二是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就金融基础知识、货币常识、储蓄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等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开展启蒙教育;三是对大学生就电子银行、信用卡、自助机具等进行宣讲,树立正确金融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本次主题活动的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该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网点柜员认真学习银行业协会近年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关爱特殊客户群体、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出发,积极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进一步融洽客户关系,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客户基础。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今天上午,我县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并认真讲解真、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及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和市民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告诉市民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解决方法及途径。现场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让市民了解更多消费维权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消费知识,也让我们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活动还为荣获市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不少企业也在现场进行了行业消费知识宣传。

“做好这个”3.15“的宣传,也使广大的群众们对我们的产品有一个了解,我们坚持在县上做到,做一个金融诚信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新《消法》、新《消保条例》、《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局还出动宣传车,到县城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并将查货的假冒伪劣产品到垃圾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各种形式,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新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揭露一些消费欺诈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篇三

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15﹞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 、“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于近日启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的口号是“权利.责任.风险”。一方面,要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另一方面,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

活动期间,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的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印制宣传折页和宣传海报,组织各分支机构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

1、针对营业厅内客户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各分支机构利用营业网点门楣led滚动宣传屏播放宣传口号,在公众教育区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折页,营造活动氛围。

2、3.15集中活动日当天,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不仅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局、烟台保监局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还将组织所辖营业网点开展特色户外活动,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走进校园,安排专人有效受理和处理“3.15”期间金融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活动总结篇五

为了广泛宣传有关维权知识,增强师生维权意识,根据库尔勒市工商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修改〈消保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库消维发1号)文件精神,学校在3月15日开展了维权知识的宣传。

一、活动主题

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师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老师和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老师和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并及时帮助老师和同学解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活动实效性。

在接到上级文件后,学校非常重视,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我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亚森〃艾威力校长任组长,吾斯曼〃玉山任副组长,李静副校长、工会主席买买提江及各班主任为主要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1.积极部署,认真落实。为保证宣传效果,3月13日下午两节课后,学校召开中层会议,校长对在场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学校中层领导下午带领全组教师学习维权知识,3月15日要求各班主任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对所有学生进行宣传。

2.广泛宣传,保证实效。3月15日,各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针对本班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一次消费维权宣讲,以案说法,以实物讲解辨别伪劣商品的基本方法和常识,使学生初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合法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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