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3790426
时间:2023-09-28 17:28:25
上传者:影墨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甲 方(受让人)
名 称:xx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 真:xx
乙 方(转让方)
名 称:xx公司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 真:xx
甲方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受让乙方拥有的资产收益权。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专有名词释义见编号为“xx(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资产收益权" ),该资产收益权对应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乙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标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转让上述资产收益权,期资产对应的标的明细、转让时间、贴现率等要素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附件《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为准,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标的票据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以甲方管理人与乙方书面确认的《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中约定为准。
第三条 转让标的的托管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盖有效印鉴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标的应按照合同编号为的《票据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由乙方进行妥善管理.
3.2甲方应当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书面确认《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且收讫“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委托人交付的第i期委托资金的当日将当期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xx
帐号:xx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xx
开户行:xx
第四条 票据资产收益权的转移
4.4票据资产收益权转移后,甲方及其管理人发现已受让票据资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权将其退还乙方,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转让款项并赔偿有关损失.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5.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6.2向甲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6.3在甲方要求时,协助甲方办理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手续。
6.4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绝付款时,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7.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7.1.2甲方保证以合法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7.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7.2.1票据真实、有效,记载事项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没有被伪造、变造的签章;
7.2.4标的资产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7.2.5 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
7.2.6 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7.2.7 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或者行使票据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对票据进行任何处分(包括物理处分、法律处分在内的所有处分行为),违反本承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7.2.9 乙方承诺因其破产或者对外负有到期债务,导致甲方无法享有票据资产变现的款项时,乙方对甲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与事实不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
2、有关内容详见所签定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保证其与发展商签署的上述《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若有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总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买卖该房屋,甲、乙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五日内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3、双方同意房款可以人民币或美元计价,若以美元计价则依交款汇兑当日中国银行公告之汇率标准办理,双方各无异议。
三、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获得发展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2、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依中介方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方支付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发展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事宜。则双方应依中介方通知三天内依本协议总房款及其他条款约定另行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逾期达15日,则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余额宝横空出世搅动了存款江湖的一池春水。自此之后,银行们在存款端的焦虑就不曾停止。
近年来,无论新设民营银行还是传统银行的直销银行部门,在互联网端的存款业务中都面临着产品同质化的瓶颈。在利率成为用户筛选产品的唯一标准时,高利率背后的产品创新能力成为了比拼的关键。
相较而言,一些以“定期存款收益权转让和定期存款质押”为结构模式的“存款产品”无论在存取灵活度还是年化利率上都表现出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网商银行最先推出了这项创新,其app的“理财”选项中,主打着两款“银行存款”产品:定活宝和随意存。推出之后,因深受市场青睐,百信银行、富民银行、众邦银行、亿联银行等多家民营银行争相效仿,陆续推出了类似产品。
然而,“定期存款收益权转让和定期存款质押”的结构模式,就当下的监管定义来看,并不能算是银行存款。而其“起存”门槛为50元,亦未达到监管对理财产品“10000元起投的标准”,因此也无法并被定义为理财产品。
一接近监管人士认为,该类产品在身份类型定位失焦的同时,其模式也同样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隐患。
1
以网商银行产品为例其主打两款“银行存款”产品:定活宝和随意存。app中介绍产品“定活宝”从存入当天就开始计算收益,随时能支取,支取的时候按照当天公布的支取收益率、按照所存天数计算收益。照此定义,类似传统随取的活期存款产品;而另一款产品“随意存”,按照产品介绍是14-60天灵活的“银行存款产品”。但与传统通知存款不同的是,该产品由客户选择自行选择到期时间,不同期限对应不同利率。
而无论“定活宝”还是“随意存”,其产品合同约定显示,客户存入的每一笔资金均对应一笔法定三年期定期存款作为基础资产。这意味着网商银行提及的“随时能支取”的本质是“定期存款收益权转让和定期存款质押“,与传统定活期储蓄存款或通知存款类产品的支取完全是两个概念。
以“随意存”为例,产品申购时提供给客户线上协议中提及“收益权转让,是第三方服务商通过银行平台提供的服务”并约定“收益权转让后,客户同意网商银行根据收益权转让合同相应的约定对客户已经进行的收益权转让的电子定期存款的质押状态予以记录”。
对于非金融从业者的普通消费者而言,是否会关注协议内容并通过理解产品释义存在很大疑问。
而与此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规定,“结构性存款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9月28日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由此可见,将该产品也无法被定义为“结构性存款”。
但另一方面,这两款产品似乎亦无法满足当下监管对“理财”的定义。
据网商银行app介绍,两款产品都给出了50元起“存”的门槛。银监会发布的第5号文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理财申购起点金额为5万元。207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将申购起点金额5万降低至1万。即便如此,上述两款产品“50元起存”的条款也明确与理财产品的监管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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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该模式的创新鼻祖,网商银行“定活宝”和“随意存”的产品结构成为了所有追随者的效仿对象。
多家银行将“50元起存”作为同类产品的指定门槛,并对定期存款收益权转让和定期存款质押的模式几乎实行了完整的拷贝。
事实上,该产品在行业内已经引发了较长时间的争议。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产品人士告诉十字财经,所谓的存款收益权转让和存款质押是否符合相应监管是主要的争议焦点。“没有明确的文件支持,但也没有规定说不行,因此只能说打擦边球。但从监管的逻辑来看,应该是有问题的。”
“在这种复杂的创新架构下,客户资金实际上被吸纳形成了一个‘类资金池’。资金池的模式往往伴随着较大的流动性管理风险,因此一直是监管十分紧张的模式。”一位接近银保监人士分析认为,这款产品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监管瑕疵,“传统银行的业务中,活期存款因为随时要面临客户提款的需求,其对应的都是短期的资金配置。而在这种结构设计中,短期的资金通过信托结构进入银行,这部分资金未必以活期存款的形式体现在银行财报中。一方面银行是商业机构,需要逐利。因为承诺了这么高的利率,往往就不得不将资金投向一些高风险或中长期的项目。而另一方面,银行却需要应对用户‘随存随取’的需求,这就会导致流动性隐患。一旦赎回的规模大大超过了买入,银行就会出现流动性困难。而各家银行都把规模做上去的话,就会形成系统性的风险。不过目前网商银行将规模和利率控制在一定的规模,因此风险尚属可控。而其他一些小的民营银行因为认知度不高,规模也还有限。”
十字财经对比多家银行的此类产品发现,网商银行年化3%左右的利率,在同业中并不算高,但提供同类产品的其他银行定价则普遍高得多,不乏利率达到4%甚至5%以上的产品。
作为互联网银行,影响产品定价的直接因素往往是流量,更好的流量往往意味着能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吸储,而流量的好坏则与每家银行各自的股东背景以及品牌影响力有着密切的关联。
当然,理论上,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推出,银行也不是没有倒闭的可能。10月央行就放开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要求,利率也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定价。但事实上,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协会依然会不定期对银行的存款定价上限进行窗口指导,以实现对其流动性管理的引导。
“现在操作这类产品的依然以民营银行居多,这些银行基本都是互联网银行,没有实体网点,吸储只能通过线上完成,因此存在创新动力去探索这样的模式。而传统银行的风控和合规基本上延续的是以往的机制。对于这类存在监管灰度的创新,则接受能力没有那么强。”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
收益权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收益权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鉴于:
甲方拟参与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进行的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甲方向乙方转让其中的 万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转让标的
1、本合同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成功认购的标的股权对应的的股权收益权。若甲方未能认购成功,则参照本合同第四条处理。
2、转让期限内,乙方享有的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范围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享有标的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的权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则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剩余产的权利;
3.若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或经乙方书面同意,依法对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臵标的股权,依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享有处臵标的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权利。
3、标的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权利亦归入标的股权的股权,乙方同样根据本条第2款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4、转让期间若标的股权发生配股的,有关配股资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约定。
5、在转让期间,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
2.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3.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成为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4.定金、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全额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该定金自动转化为转让价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之日起享有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该日即为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若甲方未能认购股份有限公司xxxx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则甲方应于 年 月 日退还乙方全额定金 元,并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计算的资金利息。
定金应支付至甲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5.甲方回购权及回购义务
若甲方认购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则甲方有权在转让期 年期限届满前拾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款约定的回购总价款,从而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
回购总价款按照以下模式计算:
回购款=
乙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6.甲方回购违约的后果
甲方未在回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回购权,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处分质押的标的股权。
7.转让期限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期限自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算。
2、转让期限于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处臵股权收益权而获得全部收入的当日届满。
3、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到转让期限届满期间为转让期间。
8.标的股权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2、在转让期间,甲方未行使回购权前,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甲方承诺将对标的股权视同自有资金投资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转让期间,标的股权可公开市场交易后,甲方未行使回购权,甲方应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运用所产生的资金(下称“处臵资金”)及转让期限内标的股权产生的所有股息红利(下称“股息红利”)应按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b. 甲方未履行回购义务的,处臵资金、股息红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回购款后,余额归甲方所有;处臵资金、股息红利不足支付回购款的,处臵资金、股息红利全部归乙方所有。
5、转让期届满,标的股权质押权限解除。
9.乙方应负担的其它费用
1、乙方以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乙方以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费用。
2、乙方应承担的信托费用种类包括: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信托报酬;
(3)律师费、保管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费用;
(4)文件和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转让标的买卖的费用;
(7)信托账户保管划转的费用;
(8)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9)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10.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7.如因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2.乙方向甲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2.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11. 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或陈述与保证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守约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等维护其合法权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则合同应自书面通知送达违约方时解除。
12. 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受让人拟受让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该信托未成立,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转让人回购标的股权全部收益权的,本合同终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三、转让期限及预期收益:
转让期限为乙方自主选择的持有所受让收益权的有效期限。
(一)有效期起于:该项目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的转让日,即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之日,即年月日。
(二)有效期止于:按照乙方白主选择的所受让收益权的持有期限,甲方在到期日向乙方足额支付回购价款之日,即年月日的三个工作日内。
(三)转让期限类型及相应预期收益:(详见附件一)。
四、权利义务的转让
在乙方合法拥有的该资产(票据)项目收益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享有并承担«资管合同»项下对应比例的权利和义务。在乙方拥有的该收益权的有效期限到期日,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回购乙方拥有的该收益权,并支付相应的回购价款(详见附件二)。
五、税费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应交纳的税费。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税费时,甲方应按照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六、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三)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是所转让标的资产(票据)项目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的管理人,且有权转让该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甲方保证该收益权合法、真实、有效。截止转让日,该收益权上均无设定任何担保权益及第三者权益,无任何权利瑕疵。
(五)甲方须向乙方交付«资管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并保证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且无任何遗漏或隐瞒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通知,不对«资管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做出任何形式的变更或修改。
七、乙方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四)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详细阅读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文件及其他风险揭示等资料,已对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可能存在和发生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等及受让本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后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全部知晓。
八、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法律法规等因素.引起的政策风险。
(二)不可杭力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而可能导致乙方资产损失的风险。
九、保密
(一)保密义务
本合同各方同意,对其中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及(或)本合同所含信息予以保密,并且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
(二)保密期限合同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产生,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同时,在违约方对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前,每逾期一日,守约方有权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壹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如果甲方在接受乙方的书面申请后30日内为甲方寻找到收益权受让人、协助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则甲方收取乙方当次成功转让金额的2%作为转让服务费。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乙方将转让价款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后当日,甲方将持有的«资管合同»复印件壹份交由乙方持有,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有异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成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