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大全5篇)

2023年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大全5篇)

ID:3877460

时间:2023-09-29 13:09:54

上传者:BW笔侠 2023年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大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篇一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反申请人针对何纠纷提出仲裁反请求。

2.正文:主要写明反申请人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具体请求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1)反请求事项;(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

(2)反申请人签名。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反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

案由:

反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年月日

附:1.证据份;

2.本反申请书副本份。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c职务:总经理

案由: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反请求事项:

1.付清剩余购物费××万元;

2.补付货物调价款××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附:1.××市政府所下达《关于××年××的通知》;

2.××市××管理办公室关于反申请人××的审核报告。

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篇二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年x月x日

附:一、申请书副本x份(按被申请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篇三

一、解除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张某、蓝天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二、被申请人蓝天公司应将其代收的、被申请人张某交付的定金10万元,给付申请人李某。

哈仲提示

一、《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

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对定金制度作了较为详细地规定。

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并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定金罚则。

仲裁案例分析之彻底延误【3】

一、投诉类型:超过彻底延误时限

二、快件情况

快件在6月4日15:01:16到达派送公司后无记录,7天内未上报任何有效异常问题件,且发件公司自6月6开始上报问题件进行查询,也未明确回复。

且收件人申请退款,查询描述表示收件人在6月12日收到此单号快件。

三、仲裁结果

根据《快递行业服务标准》规定: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同城快递3天,国内异地快递7天。

快件到达派送公司7天内未上报任何有效异常问题件,且收件人在7天后收到快件,属超过彻底延误时限,按照快件实际价值处理。

四、申诉必要条件

提供收件人证明,证明快件实际收到日期。

五、预防措施

1、快件到达派送公司及时派送;

2、如因收件人原因导致无法送达,及时上报异常问题件;

3、每天进行监控对比派件数据与签收数据,核对未签收数据是否都有问题件上报,针对无签收记录且未上报异常问题件的快件找出原因,及时跟踪。

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篇四

被申请人:上海娇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浦区金泽镇莲湖路53号331室a座。办公地址:长宁区新渔东路20号2xx室。

法定代表人,刘海光,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82元;(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被申请人并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被申请人按照20xx年及20xx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为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经面试合格后于20xx年5月19日前往公司办公地点(新鱼东路20号218室)正式上班,成为被申请人正式员工,但被申请人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在工作期间经常性加班,但被申请人从未支付加班费。20xx年5月27日,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海光在不具备合法解除或终止条件的情况下以没收工作证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并申明其拒绝申请人进入办公场所,将申请人从公司除名,并扣留部分私人物品。

申请人认为:

一、自己于20xx年5月19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依法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自用工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的宽限期仍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20xx年6月19日起,被申请人每月应当向钱栋支付二倍的工资。除去被申请人每月已发放的部分工资,应当补足差额。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截止20xx年5月26日,钱栋工作时间已超过1年,依法应视为钱栋与被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海光在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要求钱栋交出工作证件,并申明其不能进入办公室及不能接触公司任何物品,其行为实质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你公司应当分别向钱栋赔偿金。

三、钱栋属于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为其分别交纳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被申请人既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也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属违法行为。权利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补充缴纳。

四、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xx年2月起至20xx年5月27日期间钱栋曾经常性加班,被申请人既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加班费,现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劳社部发[20xx]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折算并补发相应的加班报酬。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法仲裁,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案例分析篇五

有一伙师傅,在一所高中被人承包的食堂里连续干了三年。三年期满之后,这所高中的食堂换了新的承包人。新承包人此前并无从事饮食行业的经历,为了顺利交接,平稳过渡,在带一批亲属和新手进食堂的同时,对原承包人招聘进食堂的所有员工都进行了高薪挽留。2个月后,当新承包人看到其所带的亲属和新手基本能应付食堂的工作时,便在事先不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突然通知5人解聘。被辞退的5人有4人不服,据理力争,要求劳动补偿,反遭新承包人武力攻击,遂依法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并同时将申请书致送被诉人,被诉人收悉申请书后,权衡利弊得失,主动要求与申诉人庭外和解,申诉人终于得到共计9000元钱的合理赔偿。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余xx四人

代表人姓名:余xx职务:无

性别:男年龄:xx

民族或国籍:汉族中国用工性质:合同

工作单位:xx区xx高中

住址:xx市xx街xx号

电话:133xxxxxxxx邮编:xxxxxx

被诉人:xx区xx高中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吕xx职务:校长

性别:男年龄:xx

民族或国籍:汉族中国用工性质:合同

工作单位:xx区xx高中

地址:xx市xx区xx高中

电话:139xxxxxxxx邮编:xxxxxx

请求事项:

二、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额外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100.00元。

三、请求裁决由被诉人给予申诉人4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请求裁决由被诉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被诉人为了提高后勤服务档次和质量,并从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决定将过去一直由学校经营管理的学生食堂、小卖部、开水房捆梆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在首轮承包中,被诉人要求承包人:(1)带资27万元上缴学校,用作维修食堂、购置设备及改善经营环境,此款被诉人只认借,不计息;(2)财务实行报帐制,全部服务项目经营实行微机打卡,被诉人派出纳管理资金,承包人管理帐务,每周结算一次,每期决算一次;(3)所聘员工必须先照顾xx高中家属,家属从业总人数理想数字应占食堂后勤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四)同意被诉人以经营额的19.2%提取利润。

20xx年7月14日,承包人于xx在满足被诉人一切要求的前提下,签下了首轮共三年《xx高中服务项目承包合同》。

首轮承包人于xx在签下《xx高中服务项目承包合同》后,按照承包合同赋予的权利,通过中间人介绍,找到申诉人,希望申诉人组织几个有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来帮助其开展工作。当时,申诉人正在xx学校主持白案工作,属学校后勤服务资深师傅,月工资800元。听了于老板的介绍后,觉得在不降低待遇的前提下,能在xx高中连续工作三年也是一件好事,就爽快答应帮助于xx组织几个人来协助其展开工作。于是,从于xx接手承包xx高中食堂之日起,申诉人包括本人在内一共组织了四人进驻xx高中,在xx高中食堂从事后勤服务工作。承包人于xx没有食言,三年中,他发申诉人的工资一直是820.00元/月,其他人员:余xx570.00元/月,陈xx570.00元/月,桂xx570.00元/月,这一工资标准持续了三年,直至于xx承包期满。

20xx年8月20日,于xx首轮三年承包期满,xx高中依合同收回学生食堂、小卖部、开水房的经营权,决定重新对外发包。在新一轮xx高中服务项目承包竞标中,现承包人王xx一举夺标。

现承包人王xx中标之前并无经营管理学校后勤服务的工作经历,中标之后,由于xx高中开学在即,觉得短时间急切组建学校后勤服务新班有些困难,为了不影响xx高中正常开学,更为了体现被诉人关于二轮承包要平稳过渡的意图,遂逐一做xx高中首轮承包中原食堂服务人员的思想工作,请求大家能一一留下来,继续在xx高中食堂服务。

由于对现承包人王xx缺乏了解,申诉人起初并不愿意留下来继续在xx高中食堂工作。当时,xx高中、xx英语信息学校、xx职业技术学院正在物色食堂白案师傅,申诉人过去的老同事打电话对申诉人说,如果不在xx高中继续做,就赶快过去与他们一起干。现承包人王xx知情后,忍痛加薪对申诉人进行挽留,一再做申诉人思想工作,承诺只要申诉人能留下来,每月工资加到900元,年终还发一个500元的红包。至此,申诉人感觉现承包人王xx确有挽留诚意,才一心一意留下来,继续安心在被诉人的食堂从事服务工作。“十一”国庆长假期间,xx职业技术学院因新生激增,学生食堂急需增加人手,过去老同事再次请申诉人加入,申诉人不愿背信弃义,未为所动。

然而,就在申诉人全身心效力xx高中后勤服务工作之际,20xx年11月6日晚,现承包人王xx在事先无任何预警的情况下,先让新招聘的白案师傅上班,然后召集申诉人等一共五人,突然提出向申诉人等五人结算当月工资,要求申诉人等五人次日辞工走人。申诉人等五人不服,要现承包人王xx说出解聘理由,现承包人王xx哆里哆嗦,根本说不出充分的解聘理由。申诉人又责问现承包人王xx:“其实我们早料有今日,不过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因为开学之初你王xx接手,所带进来的人连打卡都不会,自然得依赖我们过去这些老师傅。现在,你的人已基本熟悉门路,我们知道是该我们走路的时候了。我们原以为这学期你会让我们干到头,没想到你现在就毫不留情地赶我们。既然早想辞退我们,为何不事先通知,让我们也好作出应变,不至于一时失去工作,让这年底几个月没有饭吃?”现承包人王xx却说:“如果我事先通知你们,你们一停工,千人就餐的学生食堂岂不要乱套,所以我肯定只能条件成熟了才会通知你们!”现承包人王xx如此自私霸道,申诉人等五人听罢人人气愤,个个寒心。

于是,申诉人等四人(此次解聘的五人中,有一人仅20xx年下半年在被诉人食堂工作,故自愿放弃劳动补偿),于20xx年11月7日上午,委托调解人依法向被诉人索要劳动补偿金,被诉人法定代表人吕xx校长由于当时正要上课,提出让申诉人的调解人先去了解一下情况,申诉人的调解人按照被诉人的要求,先向申诉人等四人了解情况,然后在申诉人的陪同下去学生食堂找现承包人王xx了解情况。现承包人王xx面对申诉人的调解人,态度骄横,不予理睬,当申诉人提出要索赔劳动补偿金时,现承包人王xx口出恶言,上前就给申诉人的调解人一记重重耳光(后经xx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为轻微伤丙级,已提请xx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依法处理)。为防事态扩大化,申诉人及调解人克制激愤情绪,随即报警。xx派出所干警及时赶到,阻止了事态的恶性发展。

随后,在xx派出所干警的主持下,申诉人与被诉人进行了首轮协商调解。申诉人根据(1)自20xx年8月底至今,三年多来,一直未间断在xx高中食堂工作;(2)无责无过,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3)现承包人王xx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前,出于被诉人及其自身利益考虑,解聘前蓄意隐瞒,突然解聘时毫不商量,一意孤行的三点事实,依法向被诉人要求支付申诉人每人四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被诉人之法定代表人吕xx校长听后,顾左右而言他,仅温和地将现承包人王xx批评了几句,其余有关经济补偿事项,不予表态。

20xx年11月12日,被诉人安排其后勤副主任周xx邀约申诉人当面协商经济补偿事宜。申诉人向周xx再次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每人四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由于事先被诉人之法人代表吕xx校长给周xx的商谈底线是每人最多补偿大半个月工资,双方分歧过大,商谈不欢而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