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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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4 14:02:18

上传者:曹czj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篇一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xx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19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19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19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投保办法,对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体投保,村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对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窝村、丁家,潍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农民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村里统一组织为适龄农民办理;对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村民收入较好的村,如樱桃园街道西樱、樱南村,组织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区共有3979名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占农村人口的6.4%,其中无地农民2100人左右。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年来,立足区情实际,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逐步将街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险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时,与经贸局、外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奎文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应保尽保。到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 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篇二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为了认真做好学院对钨英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多次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扶贫开发工作文件,研究部署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和指导。二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张小云同志担任组长的“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院扶贫开发工作。三是成立了由何永进同志担任队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队,专门负责落实学院扶贫开发工作。四是建立了扶贫开发工作制度,明确了扶贫开发工作队、责任人、联络员的职责分工和纪律要求,指定了学院组宣处负责学院扶贫开发工作对外联络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措施得力,针对性强。学院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贫困户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因地制宜,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对钨英村的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在学院领导以及工作队同志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情况、广泛听取发展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钨英村贫困现状和我院的实际情况,2011年1月14日,学院制订出台了《"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分工》、《扶贫开发工作纪律要求》等相关文件。在学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和组织领导,确定了责任分解、帮扶措施和实施步骤,严明了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和监督检查,为确保我院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给我院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个别责任部门重视不够。学院个别承担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对扶贫开发工作重视不够,其主要领导至今尚未赴钨英村开展工作调研,也没有提交具体的“一户一策”帮扶措施。

(二)贫困户小农意识严重。由于长期贫困,信息闭塞,观念落后,钨英村贫困户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身求发展盼富裕愿望不强,小农意识严重,小富即安,不富也安,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凡事都等着国家和社会的救济、帮助,宁愿苦熬受穷,也不愿苦干摆脱窘境,其精神和物资同样贫困。

(三)缺少短期见效项目。针对钨英村的实际情况,在没有其它更好措施的情况下,学院主要采取推广油单竹种植增加贫困户收入。而油单竹从种植到收获,其生长周期需要3至4年,短期难见收益,很难实现省里要求的“贫困户每年要增加收入”的目标。

(三)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由于钨英村山高地瘠,自然环境恶劣,农业基础设施、生产技术和手段落后,长期以来受“靠天吃饭”的束缚,一遇自然灾害,经常有大量人口返贫致贫,贫困人口大量存在。今年3月,学院为95户贫困户发放油单竹种苗,结果其他村民意见很大,认为该村实际上不只95户贫困户,他们也很贫困,要求得到帮扶,发放油单竹种苗。这种情况不仅容易造成村民对当地班子有意见,也为学院的扶贫开发工作增加了难度。

(一)坚持“重点扶贫、平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坚持“重点扶贫、平衡发展”的原则,以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同时兼顾其他村民的实际困难,维护当地村民稳定局面,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二)转变贫困户观念,促进贫困户增收。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变贫困户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和依赖政府的思想,增强自力更生、开放搞活意识,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认真落实“一户一策”措施,想方设法带动贫困户发展“时间短、见效快、收益高”的特色产业,拓宽贫困户生活渠道,实现多条腿走路,促进村民短期增收。

(三)做好油单竹种植项目后期开发工作。继续做好油单竹种植项目的后续跟进及后期开发工作,根据油单竹种植情况和经验,力争引进社会资金支持,使当地油单竹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成为贫困户稳定收入的重要来源。

(四)加强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提出的“以扶贫带党建,以党建促扶贫”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钨英村党支部各项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指导和带头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篇三

20xx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全面打赢打好打响脱贫攻坚战,县人社局新农保中心按照中央和省市社保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力助推脱贫攻坚。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新农保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在学习吃透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讨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社保扶贫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发挥了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扶贫办国扶系统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扶贫信息平台,并按照省市要求,实行季调度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社保”,形成了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服务零距离、真心解民忧、切实转作风”的新风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新闻媒体、“发布”、“人社”等公众平台以及微信群、qq群解读社保扶贫相关优惠政策,实现了社保扶贫政策进万家;及时召开会议,就社保扶贫暨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知识和业务经办流程,对乡、村、社工作人员开展及时、全面、有效的业务培训,增强了业务人员素质,提升了办事实效性!

社保扶贫是整个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央、部位到省市都高度重视,县人社局从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社保扶贫攻坚战,形成了县、乡(城市管委会)、村(社区)、社四级联动,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以超常的工作部署,派强工作力量,高强度投入,将社保扶贫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现了帮扶对象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县新农保中心工作人员悉心指导各乡镇和城市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全面学习领会社保扶贫相关知识,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积极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保扶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强化、优化服务入手,建立社保扶贫暨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跟踪精准管理机制,实现精准掌握服务对象的参保、代缴、发放等状况和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优质化的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真正实现了社保扶贫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篇四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区的文件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高度重视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开创新的就业平台。

1、新增城镇就业25人,城镇人员就业301人,下岗职工和城镇无业人员再就业5人,“40、50”人员再就业3人,省内农民用工企业在岗培训200人,登记失业率3.9%。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人,并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

(三)对多下岗人员中的困难户实行低保,在每一年城市低保人群中,政府安排了一定比例的困难户和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低保,使他们的困难得到缓解。

(四)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再就业功能。

乡政府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乡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行政后勤岗位工人等落实失业保险,按照月工资,单位2%、个人1%的保险缴费率,全乡共计参加失业保险230人。

(一)全乡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30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将下岗和失业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20人,并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补贴。逐步实现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统一参加养老保险,积极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20××年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1月份开始启动至今,新增参保人员459人,累计参保人数12340人。

(三)加强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业务培训建设。

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体系中工作人员进行了三次业务培训,基本解决了群众参保难的问题,业务人员水平明显提高。

(四)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员达到556人,超额完成任务,低保户、困难户、重度残疾等重点对象都得到了优惠,人人享有医疗报销政策。20xx年参保登记工作正有序开展。

(五)截止11月5日,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险,全乡已参保4419人,占完成全年总任务4299人的102.7%。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务开发工作,把落实劳务开发工作纳入我乡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乡、村实现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统一考核,实行逗硬奖惩。

(一)劳务开发总体目标的实现情况。

20××年全年共计输出10273人。其中:指导性输出9995人,直接组织输出267人,其中国内其他工种4人,国外8人。劳务收入按人平纯收入1318元计算,全乡3760万元。

(二)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

全乡共计组织农民工培训504人。其中指导性培训424人,直接组织培训80人,品牌培训17人。

(三)办理各种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通过指导培训和直接组织培训,提高了农民的技能,已办理各种职业技能证书524人,提高了输出质量,增加了农民工收益。

(四)劳务收入增加,提高了我乡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和农民生活水平。

由于我乡通过培训,农民工的质量大大提高,收入明显增加,“一人输出,全家受益”。农民的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居住环境大有改善,为建设新农村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一)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和劳务开发工作,作为我乡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民生工程的大事来抓。

(二)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和劳务开发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为政府提供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三)进一步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大对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人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逐步做到全覆盖,人人享受医疗报销。

(五)抓好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减轻农民抗御意外伤害的风险。

(六)大力加强劳务培训和劳务输出,以提高输出质量,增加收益为目的,着力提高农民收入为重点的劳务开发工作。

(七)抓好乡(镇)、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篇五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xx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19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19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19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 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

(一)保障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被征地时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保障人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由街道核准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点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

1.对征地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直接实行养老保障,并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账利率按实际收益率或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下同)。政府出资部分不记入个人专户,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以作调剂之用。缴费标准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区的具体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应与缴费水平挂钩,与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上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去世后,其个人专户中的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2.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实际测算标准(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为其建立个人专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纳的费用组成,政府出资部分也一并记入(记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业时,可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发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也可从征地安置补助费留存中解决;补助期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专户储存额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因年龄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业的人员,在到达养老年龄时,可享受与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相同的养老保障待遇,其个人专户亦与之相衔接。缴费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3.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16周岁以下),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当他们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4、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建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三)资金筹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要落实保障资金。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同时,按照以上“三个一点”筹集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5%,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上述四部分资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财政局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中,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位。

(四)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风险准备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运营和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在失地农民群体中,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占大多数,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是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总抓手,不断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由村办集体企业安置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推进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必须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安居乐业。

1.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在资本积累阶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农村劳动力。因此,要继续依托失地劳动力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4050人员,并同时享受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农民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新办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的优惠政策。

(四)健全完善三级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区、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在条件较好且闲散劳动力多的村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劳动力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总之,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上要通盘考虑,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全方位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使农村经济尽快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2023年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社会保障工作报告总结大全篇六

(一)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确保两线合一。截止8月16日,累计保障9234人次,累计保障金154.57万元。进一步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

(二)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标准,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32人次,26.388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57人次,42.858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16-60周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实行“应保尽保”原则。截止目前正在核实人员阶段。

(四)落实残疾扶助政策,确保残疾人扶贫对象活补贴发放到人。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864人次,11.59万元。

(一)低保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法。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二)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我县贫困对象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摸底准确性要求高,贫困户真实收入情况核定工作难度大,加之我县因灾、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这些因素的存在,制约了返贫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导致需要救助的返贫对象不能及时予以救助。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懈怠、松劲、厌战情绪。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强化措施,抽调政策性强、业务通、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认真落实“谁入户、谁复核,谁复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对存在返贫家庭要积极跟踪调查,协同县扶贫移民局落实工作,确保因返贫造成家庭政策及时落实成。

(二)注重核查实效。各乡镇在开展核查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自然减员要及时核减,不具备享受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去,形成长效机制,对各类对象开展复核、清理。

(三)严明核查纪律。核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民政对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重点民政对象核查工作实效。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结合此次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对照民政在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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