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实用5篇)

2023年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实用5篇)

ID:4034838

时间:2023-10-01 22:07:05

上传者:文锋 2023年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实用5篇)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篇一

为深刻吸取本溪市南芬区龙新矿业有限公司“6.5”炸药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6月6日省、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7月1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属地监管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军工民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地质灾害、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突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非煤矿山。要全面开展炸药管理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抓好长期停用和废弃尾矿库及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对采空区、塌陷区监测巡查力度,做好防洪、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防洪应急措施,严防淹井、垮坝等事故。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化要求,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式隐患排查,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矿井提升运输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敲帮问顶制度;采掘施工的矿井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是否落实露天矿边坡管理等措施和技术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岩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依法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建设;是否依法依规落实整顿关闭、停产复工验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要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消除重大隐患。要盯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减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严控检修、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实行企业动火作业管理提档升级,关键部位的动火作业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现场监控,保证检测检验到位、应急装备到位以及救援人员监护到位。

责任单位:由市安煤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工配合。

(三)军工民爆。要重点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民爆作业企业、易制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检查。以坚决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购买、运输、生产、储存、保管、使用、报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以重大危险源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情况为主要整治内容,查是否使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系统生产包装炸药和在地面站混制成品炸药等行为。建设现场是否存在混装炸药生产系统、混装炸药、非法购销混装车及配套设备、非法购销硝酸铵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品种、数量、期限(无证)生产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存在“四超”和“三违”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经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别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

(四)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现场材料等巡查登记工作情况;检查脚手架、基坑支护、起重吊装、安全防护等建筑施工设施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是否制定用电、用火、防冻、防滑、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检查原材料储备存放和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开工时,检查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控的落实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依法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交通运输。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包车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为重点,强化客货运驾驶从业人员资格审验等源头治理。查是否存在违法办证、审证等行为;查是否落实防雾、防风、防低温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长途客运企业是否严格落实4小时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运或接驳运输制度;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协管队伍,并实现管控率和覆盖面的落实;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存在“四非”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临时占道封闭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公路、涵洞、桥梁等专业化养护及路面病害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灯光、照明、限速和逃生指示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齐全。严肃查处“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超限、违法占道、涉牌涉证、货运超载等违章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市交警大队按职责配合。

(六)城镇燃气。要突出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单位,持续深化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城镇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严厉打击未经检测充装、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查清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二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三要查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点位、长度、占压形式;四要查清城镇燃气管网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五要查清燃气老旧管网和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管网治理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六要查清室内燃气管道穿越情况,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情况,燃气灶、燃气表、燃气热水器安装情况,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七)消防。要集中开展全市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商场、市场、车站、文体场所、宗教场所、养老院、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学校、医院、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家排查隐患、逐项整治问题,逐个登记在案。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

责任单位: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市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局、财政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配合。

(八)人员密集场所。针对商场、火车站、学校、医院、大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的火灾、踩踏隐患和问题,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及踩踏事件。要严落实群众性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文体局、教育局、卫计局、外经局、供销联社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地质灾害。根据汛期特点,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复核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十)冶金建材。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煤气防护机构,保证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作业人员。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保证装置完好有效。检维修作业要制定严谨的方案,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带煤气作业时,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要严防起重吊运设备发生事故,严防金属遇水爆炸。

责任单位:市安煤局。

(十一)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监督检验;是否进行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检查小型企业和作坊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存在违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行为;常压锅炉是否存在承压使用行为,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是否超范围充装或充装超检验周期、超使用寿命气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存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超安全状况等级使用、未经检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电梯使用单位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超过有效期、未办理注册使用登记证情况。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时,农业、林业、旅游、气象、油气管道、邮政快递、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8月底,分三个阶段。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级行业和专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县两级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15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在此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这次专项行动任务,制定排查整治计划,要求本地区、本系统监管企业、场所、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于xx月xx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25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排查整治方案对所监管重点企业、场所、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实行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整改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和《安全生产“五个一批”统计表》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8月26日-8月31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于8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为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人,精心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好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责任到岗、失职追责。

(三)务求整治实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各部门和各地区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并实施联合惩戒;对整治效果明显、工作力度大的地区、部门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推广经验,多措并举,促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检查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报市安委办备案,并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严守工作纪律。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工作信息可随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工作成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宿奎东 电话:8182798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篇二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xx、xx、xx。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20万元。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对有水害威胁的地点,坚持“三不”生产,即:“不查明情况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四)严格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动,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4、每天三班,轮流下井巡查且必须有矿级带班领导。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1、停止所有采掘作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矿领导带班制度,特殊工程现场跟班交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严禁走形式、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贯彻到相关人员。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每个小班下井人员,每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管理人员)。

4、做好交接班工作,开好每班班前会,交待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清楚,让职工明白,保证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质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

6、卧底、清理文明卫生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xx。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三)机电负责人:xx。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xx。

(五)防尘负责人:xx。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xx。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篇三

按照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辽阳市部署,为认真吸取“6.5”本溪炸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全市各行业和领域。突出煤矿(含已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火工用品、特种设备、城镇燃气、“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主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和安全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6月15日)。

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严格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6月16日至8月20日)。

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

第三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8月21日至8月31日)。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全面汇总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在全面总结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同时,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切实做好此次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政府负责人及市直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同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组成督查组负责此项工作专项督查。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街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市政府各位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乡镇街、市直部门每周五要分别向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报送进展情况。此项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要把隐患当做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玉政办发〔〕13号《关于做好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对被列为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消除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推进“平安坎门”、“和谐坎门”建设。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经过整改活动,使县级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整改率到达100%。同时,对企业实行公开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日―4月30日)。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xx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办事处制订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陈伟担任,成员有:瞿仁良(宣传办)、刘晓阳(工贸办)、梁徽勇(安监中队)、洪琳君(安监中队)、张仕兵(安监中队)、林川平(消防中队)、苏文辉(坎门工商所)、薛良平(坎门供电所)、蔡国长(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另外,还深入发动企业和职工,经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构成企业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本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企业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将按照县政府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取缔关掉的坚决予以取缔关掉。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街道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隐患整治工作情景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资料包括: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景,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景,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职责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景。

(四)迎接县督查验收组验收阶段(6月11日―6月底)。办事处在督促检查企业的基础上,将情景书面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密切配合。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要在原先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企业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效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本事。

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篇五

根据区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全镇人民的安全,进行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由陈子仪镇长全面负责,同时分为两个小组对镇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

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将于20xx年x月27日至3月底对镇内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针对消防设施、通道、电路、锅炉等全面检查,严格排查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要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二)非煤矿山等企业

1、针对镇内四家非煤矿山企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台帐,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要明显,电线一律整改,做到不零乱、不暴露,作业车间的操作规程要清楚易懂,防护栏要加强加固。严禁使用大功率小家电,禁止私自安装取暖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化工企业和液化气站:坚决取缔证件不全的化工企业。对检测过期的阀门、气罐一律取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3、一般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设备是否过期,作业车间的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等。

(三)建筑施工

严格工地职工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是否有应急措施等,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要依法查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密闭场所安全

对木器等行业喷烤漆车间和各类烤箱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检查。

各工作组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落实,整改再督促,执法要到位。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隐患较大的企业上报区有关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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