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大全5篇)

2023年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大全5篇)

ID:4075264

时间:2023-10-02 21:47:35

上传者:雁落霞 2023年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大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篇一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确认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 。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几号到被申请人山东冠成机械有限公司小件班从事钻床工作,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按月给申请人发工资,申请人给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受被申请人管理,依法形成劳动关系。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篇二

答辩人:xxxx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被答辩人:

住址:

申诉人xxx诉答辩人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申诉人和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所以我公司与被答辩人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首先要看我公司与被答辩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我公司与被答辩人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上述记录根本不可能存在。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此条主要规定了

而与我公司签订单身公寓xxxx公司是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合法组织。

申诉人与答辩人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也并不符合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要件。主要表现为:

1,申诉人与答辩人并无书面劳动合同。

2,申诉人没有任何答辩人与之直接发生工资关系的凭证。

3,申诉人也没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由此可见,本案中申诉人从法律上并未与答辩人建立劳动合同,也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要求工伤赔偿待遇于法无据。

答辩人与申诉人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没有构成劳动关系,则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应予驳回。

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工程的转包。承包人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破坏了合同关系应有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在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往往经过慎重选择,确定与其所信任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订立合同,承包人将其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擅自变更合同,违背了发包人的意志,损害发包人的利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4.转包的法律处理原则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转包行为无效。如前文所述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禁止转包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司法解释》第四条更是进一步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行为无效。

其次,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在建设工程实务中,转包人的非法所得通常表现为管理费,因此,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实际并没有对转承包人的建设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管理,转包人所收取的管理费就应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再次,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按照《司法解释》

第二条规定,虽然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合同无效,但如果转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承建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仍然可以主张工程价款,并且按照《司法解释》第二十六的规定,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发包人在欠付承包人(转包人)价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最后,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的转包行为不仅严令禁止,而且规定了比较严厉的处罚措施。

此致

x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有限公司

代理人:xxxx律师,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xx月xx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篇三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因受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负责人_________招聘,在被申请人承建的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工地从事防水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_______元。同年____月____日上午,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作业时受伤,后被救护车送往成都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______天。在此期间,被申请人结算了申请人____月份的工资并支付了申请人住院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据目录:

1、__________公司招聘广告;

2、___________公司录取申请人_________录入通知;

3、被申请人为申请人__________工伤医疗期间支付医疗费凭据复印件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篇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7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226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720元共计87187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工资253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750元、年终奖金1500元。

事实及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申请人受聘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冲压工作,双方未订书面合同(直到事发后被申请人才与我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2300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中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过26天治疗后,申请人出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请人再次住院取出钢板。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住院医疗费15500元、取钢板费用5000元,未予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具体赔偿事宜,被申请人以赔偿要求过高、公司为职工缴纳团体意外伤害险了保险金尚未支付为由一拖再拖,申请人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无法送达施工单位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员工,于20__年5月份入职,从事木工、支模板工作。20__年5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安排下在拆模板时不慎从钢管架上摔下致伤。随即被申请人安排人员将申请人送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

自入职以来,截止申请人受伤之日,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__〕12号规定,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裁决!

此致

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