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通用5篇)

2023年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通用5篇)

ID:4098770

时间:2023-10-03 10:35:21

上传者:琴心月 2023年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通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篇一

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

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篇二

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是指学校对本单位的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进行排查、调解和处理的非诉讼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由学校领导、政教处或工会负责并实施。

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

三、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对学校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认真协调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从下到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政教处调处。对未成年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教师(家属)、教师家庭矛盾纠纷,先由政教处或工会调处,必要时交由学校领导出面调处,学校领导调处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五、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法律和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可依据法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道德规范进行调解。

六、矛盾纠纷的调解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得违法给予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处罚。

七、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篇三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失职人员的处理。

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篇四

1、调解千家事 温暖万人心

2、有了人民调解 纠纷迎刃而解

3、调解有法可依 协议有法保障

4、遵守调解秩序 尊重调解人员

5、调解公道正派 报酬分文不取

6、民间纠纷找调解 有法有据促和谐

7、人民调解促和谐 化解矛盾保平安

8、自主表达意愿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9、人民调解是化解民间纠纷的首选途径

10、人民调解筑防线 矛盾纠纷好解决

有纠纷 找调解 省时省力不花钱

人民调解为百姓 化解纠纷促稳定

家庭社会要和谐 有了矛盾找调解

人民调解息纷争 化解矛盾促和谐

民间纠纷千头万绪 人民调解有法有据

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树立人民调解主体地位 营造和谐平安社会环境

人民调解遵循自愿,平等,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人民调解有便民,灵活,不拘形式的`特点和优势

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

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抓小,抓早,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村矛盾调处会议记录篇五

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 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 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

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新钢中学

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 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 工作汇报 。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 施。

(四)、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失职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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