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4102088
时间:2023-10-03 1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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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总面积280.12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1个镇,1个农场和1个渔业总公司,41个社区居委会、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9.97万人;财政总收入31624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8163万元。近几年来,区政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从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规范行为、协调行动着手,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全覆盖新型救助体系,全方位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1、不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投入
**区自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余年的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通过不断修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形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先后六次提标,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19的150元/月?人提到20的340元/月?人,农村居民从1997年的105元/月?人提到2008年的21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不断完善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8年财政支出低保资金635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安置费260万元。其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发放物价上涨一次性补贴124万元。
2、不断细分享受低保人群
3、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
这些年我区在一直积极稳步扩**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圈和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低保调整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全区新增低保户222户,其中城镇18户、农村194户,总计334人,取消低保252户,总计455人,调整补助标准1872户。
(二)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疼自已、大病苦全家”的困苦中。针对这一状况,区政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举措。
1、统筹新农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工作运转良好,全区共有95304人次得到补偿,其中住院为15386人次,补偿金额2383.5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1.9%。参保率为89.55%。区政府投入6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刷卡即时即报;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较多实惠,我区对新一轮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30%,并扩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健康到农家”等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共派出医疗队43次,医务人员260人次,义诊服务近5300人次。
2、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
2004年制定出台《**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2007年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1人进行了救助,医疗救助金额74.54万元,人均救助额7380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30000元,最低金额523元。2007年11月对《**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了较大的修订,建立即时“零起点”医疗救助制度,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其他突出贡献人员救助等。
3、统筹社会发展,全面协调推进。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对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外来民工经济收入低,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对于他们来说更是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为了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制定出台了《**市**区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实施方法(试行)》。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06年、07两年,已救助6名外来民工,累计支出救助金23988元,最高救助金额支出9823元,最低金额543元。
4、统筹医疗力量,实现一卡互通。
惠民医院建设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家庭基本就医难的压力。2007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发放了3100多张“惠民医疗卡”,实行24小时“一卡通”服务,在惠民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贴补,优惠限额为每年600元。**惠民医院2007年来共接诊持“惠民医疗卡”的病人5510人次,优惠医疗费用总额为35万余元。
(三)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
据统计,全区60岁以上总人数6.97万人,占总人口14.12%,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区已纳入农村五保对象有186人,城镇“三无”人员44人,弃婴19人,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为173人(其中户院挂钩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3.01%。“三无”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其中户院挂钩1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供养标准为本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都已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惠民医院医疗费补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2007年根据上级有关集中供养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和标准,确定每个集中供养人员在原有救助内容之外再可享受人均450元的门诊费补助。
(四)住房救助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全区共办理廉租住房资格证76户共120人,其中享受租赁补贴58户,发放租赁补贴13万元。新建成廉租房24套(48户),实行实物配租2户。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受理购房申请1700多户,发放《准购证》1510份,销售住宅1210套。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50多万元,完成了1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其中新建30户,修缮49户,租用21户。
(五)教育救助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救助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积极制定出台教育救助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生的就学铺设了充满阳光的绿色通道。2007年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97066名义务教育学生被免除学杂费,金额1059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70万元,发放营养餐券4746张,义务教育券13946张,资助面达到13.99%。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投入2万元对20名特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六)慈善救助
慈善事业是社会大众的事业,按照党政推动、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原则,本着“关爱贫困家庭,共建和谐**”的宗旨,成立了**区“慈善爱心超市”。到2007年底,慈善爱心超市已发放物资价值约27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总价值约9.9多万元,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折价约1千多元,爱心超市物资采购约35万元,在街道一级成立了两家“慈善爱心超市”。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慈善总会共拨出各项慈善救助金120.8元,在助学帮医、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其它救助
在2007年除了以上的救助外,各项救助不断的补充着救助体系,扩大救助渠道,探索实践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在救助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全年临时救助148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区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参加干部总人数为2100多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扶对象分别是特困户、特困党员和残疾人,累计支出帮扶金100多万元;全国物价指数上涨,为了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我区分三次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共支出67.74万元,发放液化气补贴5万余元。
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再就业、法律援助等制度,试点建设避灾工程,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
二、存在问题
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
1、家庭收入核定难。2007年省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做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零星性、报酬少等特点,只能是从自我介绍和邻居的调查中得以证实,在核查家庭收入时无法对他们的银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进行核查。
2、低保人员再就业率低。低保群体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部分丧失劳动力,岁数偏高。低保人员再就业难,制约着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低收入群体中存在严重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是目前我区农村困难家庭急需的救助项目,目前建立了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如血液病、尿毒症、癌症等产生的高额经济负担仍难以完全解决,致使社会上一些困难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医疗。
2、医疗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按季办理的方式,比起刚开始时一年救助一次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救助时效性较差。困难群众看病后至少要3至4个月才能拿到医疗救助补偿款。
3、不少困难群众在慢性病、常见病方面的医疗开销较大,患这些病的为了减少开支,很少住院,往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也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给予的补助。
(3)农村“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特困户群体里有一部份孤寡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或三无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敬老院思想观念落后,认为把几个五保老人养起来,有饭吃就行了,缺少长远发展目光,服务跟不上,群众对“敬老院”养老缺乏信心。
(四)“慈善”事业中存的问题
慈善爱心超市的建立,历经一年多的运行,对于我区慈善事业做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捐赠意识较弱;捐赠非所需物品突出;自身无“造血”能力,成为捐赠东西、领取东西的仓库。
(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社会的好评,但毕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不久,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制度上已初步形成:“小组为中心、横向至部门、纵向到群众”,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的救助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共享,造成救助出现“不准确、不统一、不合理”等现象。
三、今后发展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下一步应该继续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一)继续按照分类、分层策略完善补贴型社会救助办法。以现有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使之能够覆盖所有困难人群;规范分类施保的方法和程序,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好的保障;建立分类、分层救助机制,使不同人群、不同家庭、以及不同支出需求的救助对象能够享受不同类别的综合性社会救助。
(二)不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在全区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镇农村社会救助差距;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不断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巩固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积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既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又要尽可能避免繁琐复杂,符合“救急救难”的工作特点。
(四)筹建“统一”救助网络。按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基本需求为目标,以“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共富裕”为要求,构筑统一救助平台、统一救助网络、统一救助内容、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帐户的“五统一”新型困难群体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作补充、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
(五)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民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从合理设置救助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足额保障救助经费以及稳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发教材、加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法,使社会救助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县民政局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把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分别列入了____年向全省、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目前“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全面完成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
为落实好省、市要求,*县于_月__日召开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_月份起,把城市低保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同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下旬至_月份,我县开展了对城市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名,组成了以民政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参与的复核认定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了___%入户调查,共认定低保对象*户*人,取消了*户*人的低保待遇。对全县低保对象的.保障金额进行了调整,使人均月补差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复核认定工作圆满完成,低保数据和报表上报市局。今年元至_月份城市低保金*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二、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与农村低保制度的并轨
_月下旬,在我县第*次政府常务会上,确定了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对人均年收入低于*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差额救助,全县人均月补差不低于__元,_月_日起执行。同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政办〔____〕__号)文件,为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打下了基础。按照上级要求,从_月_日起,我县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制度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整体向农村低保对象过渡,并进行扩面,使全县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____年底农业总人口比例的_._%。目前各乡镇正在审核各村扩面后上报的农村低保户申请,县民政局正在准备对乡镇上报的低保户进行抽查复核、审批。今年第一、二季度全县共兑现特困救助金__万元,第三季度全县特困户整体向低保户并轨,按照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兑现农村低保金__._万元,__月_日起按照新扩面后的人数和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开始兑现第四季度低保金。
三、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示范县,自____年_月_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已审批医疗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先后投入*万元,资助全县*名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_月份,我县修订了农村医疗救助方案,救助起付线由原来的*元降至*元,救助比例由原来的__%、__%、__%提高到__%、__%、__%,封顶线由原来的*元提高到*元。在工作实践中,我县还把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去年__月全市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今年元至_月份共审批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_月份,我们通过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_日起实施。方案共确定三类救助对象:第一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_起付线制度,其住院医疗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二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金额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三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肾脏、骨、骨髓移植和心脏瓣膜置换,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_种重症慢性病导致医疗费用过高而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起付线为_____元,救助比例为__%,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同时,经县政府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县财政拨付资金*万元用于城市医疗救助,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专款专用。并要求城市医疗分类救助严格把关,第一类对象由县民政局局长签字把关,第二类、第三类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签字把关。现*万元资金已经到账,截止目前,已对*户城镇低保户进行了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多元。
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年内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以上,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率为*%。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并经县政府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县财政拿出资金*万元专项用于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要求*月底前必须完成敬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月*日,*县又在*乡召开了敬老院建设工作现场会进行升温加压。目前,*、*_个乡镇敬老院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基本竣工,*、*、*等其他_个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
_年九月
通过全市上下三年的努力,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市社会各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和帮扶。
2005
年全市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困难救助资金
3.57
亿元,帮扶困难群众
97.11
万人次,其中低保对象共
51954
户
75075
人,支出低保资金
9598.4
万元,城市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
2242.4
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
1068.9
元;元旦、春节期间“爱心帮扶行动”支出帮扶资金
6603
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15
万户
30
余万人次;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8.74
万人,支出资金
938.0
万元;救助患重大疾病困难对象
13374
人次,救助资金
3575.56
万元;对城区
2360
户困难家庭实行住房减免和补贴并推出了
400
套经济适用房;帮助
6.9
万名失业人员(其中低保等困难人员就业
1.8
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
5764
个,全部用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此同时,司法、广电、文化、城市公用事业等专项救助都取得明显实效。
一、三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回顾
(一)为民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牢固确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推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六大联动”和建设“平安宁波”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把最低生活保障、五保集中供养等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列入市政府的实事工程。2005
年
5
月
14
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就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了指导性原则、方针和措施。新一届政府把“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施政履职的准则之一,巴音书记多次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市长,经常听取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各地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党政一把手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协调解决社会救助的重大政策和体制问题,作为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全市情况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重点加强的工作领域,成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方向;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全覆盖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医疗救助理念得到了确立;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全面展开,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二)制度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2003
20
多个政策文件,市级有关部门随之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救助政策,这些帮扶措施涵盖了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社会互助等各个方面,初步建立了帮扶领域多、覆盖范围广、内容丰富的新型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这些政策中,许多是社会救助领域自主创新的,有的还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困难群众之间的福利均衡问题,积极为困难群众解难排忧。慈溪市从实际出发、从困难群众需要出发,积极探索构筑社会困难群众帮扶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救助工作,慈溪市将在这方面作典型发言。随着一系列的政策的推出,我市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已经基本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实现了“四个转变”:救助对象从最困难的低保家庭逐渐向城乡低保边缘人群、各种特殊困难居民转变;救助形式从传统的临时应急救助向经常性、规范性救助转变;救助内容从单一的生活救助向改善生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方面转变;救助管理从静态、被动救助向动态、主动的管理模式转变。三年来实践证明,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从政策和制度上有所创新,是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为我市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及“文明城市”创建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帮扶资源进一步整合,困难群众救助更加及时公正
。我市在社会救助领域逐步建立了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为支撑,整合各部门、社会群众团体的救助资源,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统一平台、统一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的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机制已经建立。一是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和健全。从市到县(市)、区都建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救助政策,督促救助行为,起到了统一协调、总揽全局、整合资源、均衡救助、监督落实的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和健全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制度,协调和组织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二是基层管理平台基本建立。2003
年
5
148
个街道、乡
(
镇
)
和
3008
个社区
(
村
)
已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配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1165
人,社区
(
村
)
专(兼)职
2690
人。三是社会力量帮扶更加有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市
2.8
万余名党员干部与
1.5
万多个困难家庭建立了结对帮扶,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各地还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间组织比较活跃的优势,积极支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贫帮困活动。
1998
年
9
月至今,全市已经建立慈善组织
16
5.8
亿元,受助人数
19.7
万人次,救助支出
1.84
亿元。各地相继推广和建立了“爱心超市”,全市已经建立
54
个“爱心超市”,累计接收捐赠物资价值达
455.1
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2.12
万人次,营造了帮助困难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四)集中供养工作取得新成果,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的进展。
2003
年省政府提出了“三年内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要达到
80%
2004
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确定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
85%
的工作目标,并于
2004
年、
2005
年安排市财政
700
万元和彩票公益金
335
万元,用于
73
5.15
亿元,其中
2003
年以来,全市投入建设资金
3.28
亿元,新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
73
个,其中市、县(市)区政府财政投入
1.29
亿元,乡镇、街道投入
1.99
亿元,基本满足了各地集中供养需求。截止
2005
年
12
月底,全市共有敬老院
151
所,床位总数达到了
12000
余张,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从
2002
年的
39%
提高到
93.99%
;年平均供养标准
5728
元,达到
2005
年农民人均收入的
79.45%
。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由
39.2%
提高到
98.91%
,全市
7830
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实行了集中供养,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同时,充分发挥福利机构和“星光计划”作用,在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制度的基础上,狠抓了“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使我市社会化福利走上新的台阶,得到了省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实力的提高,为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也是社会救助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但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财政的再次分配,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困难群众的许多新旧矛盾错综交织,特别是随着宁波经济迅速持久发展,贫富差距也日益明显,救助任务依然繁重。一是救助面的不断扩大,既要帮扶年老体弱的困难群体,又要帮助因特殊原因致困的群众;既要解决低保对象生活困难,又要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的生活,既要救助因理顺劳动关系、年龄偏大的再就业困难人员,又要帮助归教等人员就业,社会救助的更加公平、公正问题也日渐凸现。二是随着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推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实施救助的工作还不平衡;三是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的普及面还不够广,仍有不少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不了解,以致没有及时申请,得不到及时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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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救助全局,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市委“六大联动”战略和建设“平安宁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这个核心,全面落实以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会福利事业以应对人口老龄化为目标,以推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为新增长点,不断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的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建立公共服务为目标,着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完善政策法规、落实资金保障、健全组织网络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高效率、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使整个社会救助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规范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成果。
2005
年
12
月
28
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
2005
〕
65
2004
年开始提出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和实际救助额度分别达到城镇水平的
60%
左右,各地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低保补差偏低现象还存在,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务必落实调整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情况要用专报形式反馈。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低保工作管理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救助站(室)作用,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核查办法,采用“民主评议”或“社区低保申报听证”等办法,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二)创新服务,进一步做好分类救助工作
。从我市救助对象看,社会帮扶工作已经覆盖了全市困难群众,对低保、扶助证家庭和特困职工等不同困难程度的群众实施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救助,确保了社会救助的针对性、有效性。从救助内容看,救助帮扶工作有基本生活、助学、助医、住房帮困等等,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但部分低保、低收入边缘家庭的救助不平衡,这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需要把握好再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今后一段时间,各地要结合不同的困难救助对象及他们各自的需求,实施分层救助、分类救助,做到困难群众缺什么帮什么,需求什么助什么。对低保对象要继续实行分类管理,对有重大疾病、年老体弱、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低保边缘人员要予以重点帮扶;对单亲家庭、鳏寡孤独者、学龄儿童要给予适当照顾;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加强与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衔接;逐步形成以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更为科学规范、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的社会救助制度,走出一条宁波特色困难群众分类救助的新路子。(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巩固集中供养成果。
完善以集中供养为主体,分散供养为辅助的供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由政府财政分级负担供养资金的保障机制,根据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并公开五保供养标准。同时,通过资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平台,解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看病就医问题,有条件的敬老院要设立医务室,并与当地卫生院实行定点挂钩,为五保对象提供及时、便利和优惠的医疗服务;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身活动,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和健康水平。推进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可把乡镇敬老院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资产产权归属、管理人员身份可保持不变。要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选好配好院长,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巩固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要开展和推广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在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社会办福利机构管理制度,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海曙区、镇海区和市福利中心、颐乐园要加快行动,积极探索,总结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做法和经验,力争成为省级、国家级示范优胜单位,各地要积极探索社会化养老方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四)强化保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这项工作我市已经开展了3
2003
年、
2004
年当年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到位;
2003
年以前被征地农民已经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尚未到位的,必须在
2007
年底前到位。这是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平安宁波”的建设,希望各地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本着对党、对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资金落实。要借鉴省内外兄弟县(市)区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使我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五)齐心协力,继续推进帮困助医、帮困助学、住房解困、帮助就业等专项救助。
医疗、教育帮扶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这几年已经持续扩大覆盖面,政策的含金量也很高,困难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去年,毛市长专门到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调研,市政府又专门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落实解决看病就医难问题。市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起草了城乡一体的《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草案)》,市政府研究后即将出台,这一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种类,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水平,符合国家、省政府的要求,符合困难群众的需求。去年有些地方医疗救助资金没有达到人均不低于3
3
年内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通过这“四项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善全市特别是欠发达乡镇(片)农村中小学师生教学生活条件,保证让农村孩子都能“念上书、念好书”,这些政策各地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进一步规范城区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要根据《宁波市市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市区廉租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程序和现住房置换条件,各部门要落实各自职责,总结以往的做法和经验,规范完善城镇困难对象住房救助制度。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贫困户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低保等生活困难家庭的危旧房改造试点任务,解决好农村危旧房问题。与此同时,要继续做好就业帮助、法律援助、文化帮扶、残疾人帮助、流浪乞讨儿童援助等各种专项救助活动。
三、下步工作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协调,经常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好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切实负起社会救助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在财力和物力上支持社会救助工作,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快落实多渠道筹措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的各项政策措施,足额安排好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同时,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的身上。(二)规范管理,加强对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建设。
各地要重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建设,配备相关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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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规定,要加快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建设,对已经建立的街道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要加强管理,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及岗位分工;这里要强调的是,乡镇、街道救助机构是事业编制,这已经明确的,其配备的人员,可以从现有编制人员中选配,不足部分可向社会招聘。要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六到位”,实现社会救助“一个口子”。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动态管理的信息网络,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和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的为民解困的社会救助队伍,确保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爱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全市参与帮扶困难群体的氛围
。救助困难群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全覆盖的社会救助,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要结合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的精神,积极引导,深入宣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慈善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的慈善爱心,形成由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政府保障与社会互助,行政推动与社会互动的格局,努力培育“爱心城市”。同志们,社会救助工作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和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大家按照“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要求,在创新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帮扶力度上求实效,把困难群众的事办实、办好,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为构建宁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的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础,而社会救助体系是建立在社会基本保障基础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我区现行的是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特困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社会互助制度等内容。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由于财力不限,保障面大,目前,我区社会救助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救助力度十分有限,需要不断加快完善。
一、困难群体基本情况:不容乐观
从现行政策实施来看,全区困难对象可以分为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受灾困难户、城市低保户(包括困难户和“三无”人员)、各类突发性事故造成的临时困难群体等五大类。目前,我区总体社会救助水平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城乡不均。城市保障水平总体比农村保障水平要高得多,去年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900多万元,而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救助金总共才290万元,城市保障面比农村要广,城市低保基本覆盖了城市所有的困难家庭,保障面达14%,而相对贫困的农村目前只有五保户和特困户才能享受,保障面只有2.2%;二是分布不均。城镇相对集中,农村相对分散,农村地方间差距较大,偏远乡镇的村人数相对较多,个别村组五保户达10人以上;三是救助水平低。城市低保户的“三无”对象最高才144元,一般在45元左右,农村特困户救助只有5元每月每人;四是救助内容单一。目前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生活,对于困难对象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五是城乡致困原因有别。城乡困难群众根本原因是当经济欠发达,但是城乡又有区别,这些区别的重要背景则是城镇初步建立了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城镇困难成因主要是由于下岗失业,占62 %,农村致困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交通地理条件、受教育程度、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六是救助主体单一。我区目前实施困难群众救助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民间慈善组织、社会力量相当薄弱,社会互帮互助的气候还未形成。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五保户。据调查,去年底我区农村五保人数为3773人,平均每个乡镇252人、每个村7人,普遍实行分散供养即各村组自行负责,集中供养程度低,集中供养人数不足200人。2004年前供养标准由各乡镇自行确定,乡镇补助基本在15元—20元每月,粮油由村组集体供给,由于近年农村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粮油供应很难落实,部分村多年未再供应,生活十分困难。今年落实省为民办实事政策后,供养补助达到每年796元(80%直接发到五保对象手中,20%部分由乡镇统筹安排解决五保对象就医等其它困难),村级粮油供养情况有所好转,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是住房就医仍是难以化解的难题,全区农村五保户普遍居住在破旧危房当中,无力修缮,个别五保户还存在无房住,缺少防寒衣被的情况,五保户就医还没有一个长期有效的措施来保障。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党中心、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把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分别列入了____年向全省、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目前“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全面完成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
为落实好省、市要求,县于_月__日召开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_月份起,把城市低保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同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下旬至_月份,我县开展了对城市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名,组成了以民政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参与的复核认定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了___入户调查,共认定低保对象*户*人,取消了*户*人的低保待遇。对全县低保对象的保障金额进行了调整,使人均月补差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复核认定工作圆满完成,低保数据和报表上报市局。今年元至_月份城市低保金*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二、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与农村低保制度的`并轨
**月下旬,在我县第*次政府常务会上,确定了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对人均年收入低于*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差额救助,全县人均月补差不低于__元,_月_日起执行。同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政办〔____〕__号)文件,为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打下了基础。按照上级要求,从_月_日起,我县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制度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整体向农村低保对象过渡,并进行扩面,使全县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____年底农业总人口比例的_._。目前各乡镇正在审核各村扩面后上报的农村低保户申请,县民政局正在预备对乡镇上报的低保户进行抽查复核、审批。今年第一、二季度全县共兑现特困救助金__万元,第三季度全县特困户整体向低保户并轨,按照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兑现农村低保金__._万元,__月_日起按照新扩面后的人数和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开始兑现第四季度低保金。
三、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示范县,自____年_月_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已审批医疗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先后投入*万元,资助全县*名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_月份,我县修订了农村医疗救助方案,救助起付线由原来的*元降至*元,救助比例由原来的__、__、__提高到__、__、__,封顶线由原来的*元提高到*元。在工作实践中,我县还把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去年__月全市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今年元至_月份共审批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_月份,我们通过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医疗救助(试行)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_日起实施。方案共确定三类救助对象:第一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_起付线制度,其住院医疗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二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金额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三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肾脏、骨、骨髓移植和心脏瓣膜置换,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_种重症慢性病导致医疗费用过高而造成家庭生活非凡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起付线为_____元,救助比例为__,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同时,经县政府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县财政拨付资金*万元用于城市医疗救助,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专款专用。并要求城市医疗分类救助严格把关,第一类对象由县民政局局长签字把关,第二类、第三类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签字把关。现*万元资金已经到账,截止目前,已对*户城镇低保户进行了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多元。
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年内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以上,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率为*。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并经县政府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县财政拿出资金*万元专项用于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要求*月底前必须完成敬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月*日,*县又在*乡召开了敬老院建设工作现场会进行升温加压。目前,*、*_个乡镇敬老院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基本竣工,*、*、*等其他_个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