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精选10篇)

最新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精选10篇)

ID:4301287

时间:2023-10-07 11:30:08

上传者:紫薇儿 最新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一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二

日前,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对高考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以上六项措施,因为适用的起始年级不同,所以实施时间有所区别。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的平稳实施,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特别是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努力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师的收入待遇。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加快转变教育理念,纠正单纯以升学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相关政策的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已经印发。现将《通知》制订背景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高考改革试点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全国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重要任务。本轮高考改革,我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体现在:

一是改革平稳落地。围绕“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三者有机统一”要求,我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举措,现已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录取;从历次调研及第三方独立评估看,对改革成效是有共识的。

二是改革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教育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综合改革,建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文理融通、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一考定终身”,促进高中学校的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撬动高校专业建设和育人模式改革。

三是群众总体认可。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评估,新高考录取新生、高中学生对我省高考改革的满意度分别是81.7%、79.9%,表明“改革为了学生”的目的基本达到;高水平大学在招生上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广大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高考改革试点为什么要不断完善?

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对国务院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关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二是对改革试点客观规律的尊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既严重偏科又个性缺失”等老大难问题,不等不推不绕,迎难而上,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链条最长、涉及面最广和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为先行试点省,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大会明确了高考改革“坚持改革不动摇、完善改革不停步”。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不动摇,一方面要立足现阶段实际,更好地处理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理想目标和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地克服功利应试惯性等因素的阻碍,循序渐进,行稳致远。

3、本次《通知》制订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主要考虑: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和提升效率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端的牵引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本次《通知》是怎样形成的?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举措全面落地后,我省边实践边探索,一直坚持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本次《通知》的形成,是全面调查、多轮评估和严格论证决策的过程。2018年年底,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以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牵头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面向社会、高校和中学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咨询会。省教育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面向省内中学、高校、市县教育局、省内外教育和测量专家进行调研,共召开座谈会64场,访谈对象1100余人;线上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万余份,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思路和方案。与此同时,我省专门聘请第三方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独立评估,并先后启动两个轮次的自我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这一系列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讨论,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决策同意,并按规定履行报审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次《通知》。

5、学考为什么调整为按年级定科定时统一安排?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时,学考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允许不同年级学生同时参加考试,是鉴于我省深化高中课改,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为数甚少。而在功利应试倾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反而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了便利。为了杜绝功利性“抢跑”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学秩序受冲击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考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我省高中将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新课标,因此《通知》明确从这一级学生开始实施学考定时定科的调整,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

6、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是与高中课改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配套设计的,也与高二学生可参加选考有关。鉴于2017年省政府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7、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样调整?

2014年我省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考科目的成绩可比,采用等级赋分,设21等级,分差为3分。这次《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这是为了增强选考科目考试的区分性。

8、招生录取为什么分两段进行?

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订时,为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一个适应期,对考生分三段录取,同时在录取办法的解读材料里明确条件成熟时逐步减少分段。迄今新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平稳实施三年,考生、家长和高校均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和录取模式,减少招生录取分段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利弊分析,《通知》改分三段录取为分两段录取,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调整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科和选专业的范围。

9、怎样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实施,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使用;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这样做,一方面持续体现了高职院校对考生职业技能素养的要求,有利于中职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全省统一组织操作考试的复杂程度,有利于高职院校更好地把握统一的衡量标准。此外,也与当前国家实施高职院校扩招的实际相吻合。

10、深化高考改革试点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

三是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四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五

近日,浙江和上海同时公布各自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秋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新版高考”。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试点也要为其他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提供依据。两地此次的改革方案不仅涉及统一高考,还包括高职招生等招考方式。根据方案,两地统一高考总成绩均由“3+3”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实行一年两次考试。

不分文理科,改为“3+3”模式

上海现行统一高考是“3+1”文理分科模式,统一高考期间必考语、数、外,另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科中自选1科,总成绩600分。自2019年起,模式将变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取消统一自选科目考试,总分增至660分。

浙江现行高考共分3类考试科目设置模式,均文理分科,总分分别为750分、810分和550分。自2019年起,浙江统一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模式也改为“3+3”,不分文理。

“多次考试科目”浙沪安排不同

上海、浙江均明确外语考试一年两考,其中一次均安排在6月。另一次,上海定在1月春季高考中进行;浙江定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第一次尝试将是2019年10月。

浙江选考和外语成绩两年有效,据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这是以考生参加6月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时间来计算的。

浙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国务院此前要求,自2019年起,要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对此,上海2019年开始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上海无“本三”批次),浙江也要求从2019年起不分录取批次。

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上,国务院此前要求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而上海是仅有的两个考前填志愿的地区之一,此次方案并未涉及是否更改此事。上海市教委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上海高考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仍实行考前填报志愿;浙江则规定,考生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统一高考总成绩

3+3

750分,不分文理

必考科目

外语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6月10月

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选择3门,每年都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

志愿录取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2019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

3+3

外语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1月6月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生命科学物理化学

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参加相应等级性考试

2019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学生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亮点一

浙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

在录取改革的其他环节上,浙沪的试点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浙江规定将实行专业平行投档,上海则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改革后,浙江考生的高考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而上海允许高校对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再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如何理解改革后的浙江“专业(类)”志愿?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考生志愿既可以是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从而让考生报考高校专业的选择权得到更充分的尊重。

亮点二

上海春季高考录取考生可“二选一”

此前,有不少业内人士呼吁,让考生可以一档多投,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从中选择一个高校入读,但实质进展不多。2019年,福建开始在该省艺术类单独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改革,后在2019年和今年,又分别首次实行高职单招录取和在艺术类本科招生中实行一档多投改革。

而此次综合改革中,上海、浙江都将探索一名考生可被多于一所高校录取的方式。

浙江将焦点放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规定考生可报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从中选择确认一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上海则先通过春季高考实现。上海市教委官微图表显示,自2019年起的上海春季高考将面向高中应届生开放,推行一个学生可被两所学校录取的办法,考生最终选择一个学校入读。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六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一)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明确高校与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在发挥高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统一高考、高中学考、职业技能考试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保障招生公平公正。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高校综合素质测试要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制约、考评人员与考生随机匹配、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咨询指导。加强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七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框架初步建立

近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委员、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考试组成员先后前往浙江、上海,就“一省一市”高考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专家组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了浙江省和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情况。调研发现,作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凝聚各方力量,积极谋划和制定试点方案;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综合改革,强调系统推进,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调研显示,两地党政主要领导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高考综合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保障改革落到实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框架初步建立,开始撬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已经形成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同。

为切实将试点方案落到实处,两省市广泛征求意见,注重科学论证。上海市召开了近百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全市68所高校和262所高中校长、17个区县分管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教授和高中科目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以及主要媒体负责人和记者代表等群体的意见建议。浙江省先后召开了20余场座谈会,听取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部门领导,市、县教育局局长,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以及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等600多人的意见,确保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细化落实试点方案,两省市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上海市出台系列配套方案,涵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部分学科课程标准调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高校春季高考试点等方面。浙江省则针对高考改革,适度调整了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高中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修订公布《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等文件。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确保了试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在试点改革中,两省市坚持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改革特色。浙江省突出了适应选择性教育的招考理念。学生不但可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四类考试招生模式中自由选择,还可在统考招生中的7门选考科目中任选3门;对于外语和选考科目,学生有两次考试选择的机会。同时,统一高考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将不分录取批次,实行按专业平行投档,对高校招生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上海市改革的根本价值导向是体现公平性、增强科学性,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稳步凝练特色。一方面,探索针对学术性人才和应用性人才不同的考试评价方式。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改革试验不断深入,在综合评价和招生录取方面形成了行政权、学术权和监督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另一方面,春季高考首次面向高中应届毕业生,成为应用技术本科人才招生录取的重要平台,不仅有利于打破“一考定终身”的坚冰,也在招考模式的深化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

在试点改革中,两省市坚持稳步推进,注重综合改革。浙江省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将试点工作与综合配套改革协调起来。上海市将试点改革方案与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同步联动研究。

为管控改革风险,两省市均积极强化监督机制,构建了完备的确保考试招生公平的制度体系,保障程序公平。浙江省制定了“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上海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考试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等。

同时,两省市高度重视对方案的培训和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及时进行答疑释惑。注重培训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浙江省在方案公布后,迅速组织宣讲组,赴11个市县进行宣讲,印制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手册50余万份;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社会集中关注的问题组织专家在线答疑。上海通过召开系列座谈会、培训沟通会等形式,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分管市长通过电视宣讲高考改革方案,主动回应社会热点。

为保障试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为全国高考改革积累经验,专家组建议,两省市在下一步的试点改革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同时,增加高考改革专项投入,扶持薄弱高中和弱势群体,研判改革难题,加强跟踪研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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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八

第一,新高考改革,首先是给了孩子更多可能。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考试对每个人大都只有一次机会。有的学生平时成绩不错,但高考的时候一紧张,就没考好,这对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高等学校的类别有很多,层次也有很多,用一张考卷要考这么多不同的学生,显然不是很合理。比如有的孩子动手能力很强,但考试不一定很擅长。那么这样的孩子参加高考,用分数定终身,对这个学生来讲也是不公平的。所以,新高考改革,首先是给了孩子更多可能。

第二,高考改革赋予学生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学生进行职业规划。

新高考方案实行“3+3”模式,就让学生有了自主选择权。将来要选择什么样的专业,喜欢什么科目,都由自己来定。当然也要适当提醒学生不要盲目、冲动选择。

第三,高考改革学生可能面临“走班制”。

由于科目选择的不同,学生、老师以及家长都可能需要适应这种方式,教室和老师只是相对固定,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班级上课,不同层次的班级,其教学内容和程度要求不同,作业和考试的难度也不同。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九

统一高考招生是本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

单独考试招生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而专门设计。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深化三位一体招生改革,为综合素质有优势、学有专长的考生提供施展平台。这项改革2011年即在我省率先实施,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篇十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

2.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科目目前仅设合格性考试。

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为普通高中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

各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为基础,按照等第呈现为a、b、c、d、e五等,分别占15%、30%、30%、20%和5%。

(二)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要突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高考成绩的构成。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细化为a+、a、b+、b、b-、c+、c、c-、d+、d、e共11级,分别占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3.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4.改进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5.改进专科高职统一招生方式。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五)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相关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六)继续深化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

2015年起,将本市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情况进行录取。

(七)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

1.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健全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专科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在现有基础上,2017年起,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高中生应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专科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为深化普职融通、改革普通高中课程创造条件。

优化“三校生”参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机制。2018年起,专科高职院校依据“三校生”的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和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进行录取。

2.进一步增强专科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吸引力。鼓励专科高职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作为专科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率先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方式。

3.改革应用本科专业招收“三校生”考试模式。2018年起,在本市高等学校应用本科专业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中,高等学校依据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和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及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八)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抓紧出台本市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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