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模板5篇)

最新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模板5篇)

ID:4324920

时间:2023-10-07 17:04:39

上传者:JQ文豪 最新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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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xx处自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严格按照《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局对“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现状,深入自查自纠,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开展了“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达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工作如下:

接到文件后,我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召开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上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充了解了我处锅炉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充分认识了我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树立好全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性。

严格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工作指示,认真对我处的.锅炉设备进行了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锅炉主体设施按规定设置了保护装置,给水设施能够正常供水,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良好;水质处理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定期对锅炉房进行了清扫,卫生情况基本达标,警示标志醒目、牢固。

以上是我处认真贯彻《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开锅炉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冬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所做的工作。

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落实事项通知书》(东道委办督字﹝2014﹞26号)及《道滘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道消防委〔2014〕1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全镇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我村于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各家各户以及所有商铺、出租屋等场所进行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村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同时结合本村实际,进行了深入的动员和部署,认真谋划安排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并且及时起草了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村组,形成了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

燃气基础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尤其是近期以来,我市部分镇街接连发生燃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安全形势压力沉重,更加重了检查整治燃气安全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各相关责任小组在检查整治中,以为党、为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心,按照《关于开展全镇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聚精会神地投入到检查整治活动中来,对辖区内各家各户以及所有出租屋、商铺、餐饮场所等的燃气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活动,督促使用燃气的各个场所强化安全措施。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宣传、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各村组^v^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向用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远离“黑气”等燃气安全知识,向存在安全隐患场所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隐患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1、部分餐饮场所通风条件不好,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软管距离明火燃气灶过近,有的软管超过2米,有的与电线纠缠,需要加外套防护;

3、部分商铺消防灭火器数量未达标,部分灭火器已过期;

4、火锅店、烤鱼店使用气罐,大部分合格,有少量过了安全期。

6、餐饮场所绝大多数都是私营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小店员工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针对前期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强化措施,督促辖区内各家各户以及所有商铺、出租屋等场所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3、把安全检查与群众自查进一步结合起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12月3日,我局召集各分局、各股室召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省市县燃气安全会议及工作指示精神,宣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xx-44)文件,文件对特种设备股、质量股、各分局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xx年2月10日,再次细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今年以来,检查燃气企业4家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5条,督促消除隐患5条,隐患按期整改率100%。自20xx年12月3日我局燃气安全部署会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镇(街道)市管分局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9条,按期整改率100%,我局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原则。作为燃气安全第三专项督导组,对有关单位、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4家,提出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相关股室、分局按各自分工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做好督促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严格检查标准,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是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xx: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增强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供气,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昭阳区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昭阳区实际,由昭阳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质监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大队自20xx年12月1日至6日对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公司、昭通宏程液化气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南石油局昭通液化石油经营部、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昭通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第一门市等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进行了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这次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过程中可以发现,我区燃气行业安存在不少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归纳起来有如下:

(一)充装站: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建设管理资料除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外,其余几家都未完善;消防安全方面都普遍存在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无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从业等问题;四家充装站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虽都已完善,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到位。

(二)换瓶门点:通过检查发现换瓶门点均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大多数门点都存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按时年检,甚至是多年脱检的情况;除龙泉换瓶门点外,其余门点均未设置独立的实瓶区和空瓶区,摆放杂乱;除极少数几家门点装有防爆灯具和电器开关等防爆设备外,大多数均未安装防爆设备,甚至有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的现象;极少数几家门点甚至出现了经营、储存、食宿的“三合一”情况;各门点的管理制度、规章均已上墙,但落实不到位,徒增摆设;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并上岗从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全、安全档案不健全、管理水平差、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区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我们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2、强化对燃气行业的证照管理。燃气行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我们将把本次检查的情况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无证经营的场所,根据有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要坚持“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决出现只发证而不严格管理的现象。

3、加强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档案管理。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建立本充装站和门点的安全档案,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加强安全档案管理。

4、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凡没有注册、检验或者超期的相关设施、设备,将坚决停下来。需要继续营运的,必须坚决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检验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给予开业、运行。

5、进一步完善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要结合燃气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全应急措施;员工须经岗前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城镇燃气督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成立以市场所、村镇建设中心、执法中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制定的方案,我镇对全镇范用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排查。此次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2家,气瓶共35只,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企业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居民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瓶,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我镇在对燃安全气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做到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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