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优质6篇)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优质6篇)

ID:4386773

时间:2023-10-08 19:06:04

上传者:雁落霞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优质6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篇一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篇二

9.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篇三

6.1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2);

(3)。

6.2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17215.322―2008)和《多功能电能表》(dl/t614―2007)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743―2001)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719―2000)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篇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篇五

3.1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光伏并网合同到期后会拒签吗篇六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为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引进乙方公司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______。

(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______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甲方行政区域内适合地面电站建设的场地。

(四)项目占地:_____亩。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约_____亿元人民币。

(六)建设工期:_____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的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甲方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支持和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且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依法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3、甲方协调土地拥有者,以有偿租赁、征租结合的方式将项目用地提供给乙方。具体土地租赁合同,由乙方与项目所在地土地所有权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民政府签订。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保障乙方项目所用土地的整体合规性。

4、甲方对乙方上报提交的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甲方将该项目列为市招商引资光伏电站项目,享受国家关于光伏产业有关扶持政策及市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6、甲方协助乙方实现项目地通水、通电、通路。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必须的当地气象、地质、地形图等相关基础材料。

7、甲方承诺在甲方管辖区内推广使用乙方太阳能光伏产品,支持乙方在本地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闲置土地、政府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工厂等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光伏应用的推广,并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融资和申报政策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筹措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资金,负责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程类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工作。

2、乙方要按属地管理和属地纳税的原则,将该项目工商注册登记和纳税申报在本地市工商局和本地市国税局、地税局。

3、在甲方的协调下,乙方负责向省发改委申报项目前期有关手续,直至完成项目核准及电网接入手续。

4、在甲方的配合下,乙方负责将该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家太阳能地面发电站电价优惠政策,以期最终获得国家优惠电价补贴。

5、乙方必须依法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按要求认真填报投资报表和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三、双方约定

1、由于自然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地震,风暴,飓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侵略,外国战斗人员,恐怖分子的行为,军事或其他侵占的行为,政治没收,国有化,政府的制裁或禁运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双方协商后,自动终止本协议。

2、协议签订后,双方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前期工作。

3、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代表:

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代表:

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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